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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时间:2022-04-15 19:48:03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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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一、目标

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通过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我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底力量,提高全州公共卫生工作效率和质量,开创我州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管理办法适用对象

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凉山州辖区范围内的县卫生局、县医院(包括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均等化指导中心)、血防站、皮防站、妇幼保健院、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精神病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

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为在上述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以及机构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

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实行外出公示制度,严禁脱岗,在职职工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等必须公示上墙;轮流值班制度健全,值班登记本排班清楚,值班人员姓名公示上墙。聘用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接受本单位领导和上级行政、业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州、县卫生局、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的每个村的村医,均须公示上墙,村医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须在乡镇卫生院有管理登记,有规范的工作记录,有工资、奖金发放登记。

2、工作人员培训及考核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管理,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分别负责对现有工作人员及新进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定期考核。

3、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防保人员工作内容和职责

(1)工作内容

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防保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人群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

(2)工作职责

拟定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做好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人群覆盖面和工作质量,逐步达到并超过国家对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标要求;掌握本地人群基数、健康风险因素,创造性的开展本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及时、按质、按量完胜上级行政、卫生部门下达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三、人员配置

队伍建设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全州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农村卫生人力资源政策。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努力向当地政府争取尽快增加县、乡人员编制,目前编制还有空缺的,要积极协调人事等部门,采取公开招考等人事政策规定,及时补充到位。各县(市)党委政府2012年起按计划三年内全部解决辖区现有卫生人员空编,2012年解决全县卫生空编总额的40%,2015年解决30%,2015年解决30%。

1、人员配置原则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严格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

2、落实编制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应主动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编制空缺情况,各县(市)卫生局积极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逐年分期解决空编,同时要对辖区各单位在编人员进行一次详细的清理,对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要重点清理,并上报州卫生局、州疾控中心备案。

3、专职人员要求

乡几医疗卫生机构应配置2-3名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防保人员、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配置1-2名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防保人员,所配置的专职工作人员须具有卫生专业背景,专职从事乡、村公共卫生工作。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卫生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取得相关任职资格;能独立深入村组完成本职工作。

四、组织机构、制度建设

1、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的产生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中心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主任,实行一把手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2、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组织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成立防保科,有领导分管公共卫生工作,有专职防保医生负责具体实施。招录新进工作人员必须设立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准入制度。

3、建立各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网络直报制度、疫情报告培训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冰箱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制度、接种过程中晕厥抢救流程、过敏性休克急救流程、计划免疫操作规程、疫苗管理及冷链运转管理制度,以上各项制度和规程务必规范制作并上墙。在目前“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应逐步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和“乡村组干部轮班值日制度”,完善全州公共卫生管理的薄弱面。

4、制定绩效工资执行方案

各县(市)党委、政府应组织卫生局、人事局及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县乡村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具体执行方案,细化其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并根据职责及有关要求拟定详细的绩效考核方案。

五、经费管理及激励机制

1、建立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均主义,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要给予适当的照顾,充分调动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效率和改善服务,真正发挥出公共卫生的社会效益。

2、激励先进防保人员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成绩突出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在全县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经费,优先安排晋职、进修和评选先进、优秀。同时,各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样形式自行奖励优秀公共卫生工作人员。

3、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聘用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和个人工资挂钩。日常考核由公卫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各单位按德、能、勤、技、廉5个方面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年度考核分半年和全年考核两次,在各县(市)卫生局组织下,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分别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4、不称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界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公卫人员全年综合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不到岗累计超过15天;因工作失职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不努力,政治思想表现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

5、不称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解聘与辞退

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职[1996]9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文)的规定,下一年度内不得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和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或受到行政处分的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予以解聘;任职期满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再续聘。解聘和不续聘人员不再按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对待,统一列为待聘人员,待聘期内,不服从单位安排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基本公共卫生培训制度 2015-09-04 8:34 | #2楼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科室、卫生室,以及各级管理人员、中间负责人、包村责任人,正确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认识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重视国家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针和法律法规,认真地遵守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规章制度,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职工会、培训会、工作汇报等场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 

二、主要培训内容及环节: 

(一) 岗前培训 

1、 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新进人员,需经过院领委会确认、院人事部门进行岗前培训;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例行工作以及主要工作形式。经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共卫生科。 

(二) 科室、岗位教育 

基本公共卫生培训由分管公卫主任工作的副院长、公卫科主任负责,由公卫科副主任配合实施,培训内容包括: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 公共卫生所涉临床知识; 

3、 公共卫生科开展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

4、 相关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5、 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原则和规程;

6、 主要设备的性能、技术操作规范;

7、 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8、 考核及考评制度。 

相关培训可分期分批或个别进行,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目的在于令培训对象更好地开展相应的工作,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其中,汇报学习心得及讨论时间不少1小时。 

(三) 现场教育 

现场教育由公卫主任、工作分管责任人为主的督导员、指导员、巡视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工作的计划与进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档案的维护和使用、差错的自查与纠正、工作的汇总与报告、操作的规范与科学、联络的畅通与及时等与公共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以现场发现的差错为教育内容,以纠正现场差错为教育手段,以避免同样差错和同类差错的发生为教育目的。 

(四) 全员教育 

1、 医院对担负有公共卫生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2、 对科室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培训,经考评合格,方可上岗。 

(五) 责任教育 

1、 对消极怠工、敷衍塞责,工作进度严重落后于总体工作进度或严重滞后于其他同事工作进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责任教育。 

2、 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学习,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情形重复发生。 

三、院委会定期对公共卫生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学前有否安

排,参加有否签到,学习有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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