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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时间:2024-05-14 17:54:43 志彬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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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精选1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精选16篇)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安全生产的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安全、及时、经济、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一)、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监督。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及阶段性安全控制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阶段性定量控制和考核。

  (四)、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评比竞赛活动,推广交流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五)、加强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等多种方式,及进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七)、落实安全经费。按上年营运收入的0.5%-1%作为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安全投入资金的稳定来源。

  (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车辆行驶记录和安全检测记录等安全记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技术水平。

  (九)、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制定落实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十一)、对所有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十二)、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三、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监督。

  (二)、当好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四)、认真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审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五)、参与和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督促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七)、积极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认真听取注册安全主任的工作汇报,研究其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八)、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接到运管部门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后,必须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四、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分管安全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法定代表人的领导,向法定代表人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一)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二)、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同级领导及注册安全主任的沟通、配合工作。

  (三)、为主设计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系统及其配备和各级运作模式,主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四)、为主起草或拟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五)、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六)、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按《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工作规范》实施检查和考核,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八)、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九)、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训练,定期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十)、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超过职责范围的处理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会议研究处理。

  五、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运管部门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标准和办法。

  (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监管,实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加强对基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定期考评。

  (三)、建立健全一套具有监督、反馈、制约、激励等诸多功能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方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四)、定期组织召开本级范围内的安全例会,随时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出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超越职权范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五)、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向领导人推荐表彰的安全先进单位及安全先进个人和提出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负责组织对各基层单位车辆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性能、维护及安全操作管理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根据有关规定,随时抽查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充分运用汽车行驶记录等管理手段,对车辆实施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八)、负责对驾驶员的资格、资历审查,并建立相应的驾驶员安全公里(年资)等台帐。

  (九)、负责行车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办理车辆的各项保险、索赔手续。对各类事故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按事故处理权限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

  (十)、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台帐,妥善保管各项原始记录和资料档案,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资料。

  六、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安全学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行车安全竞赛等活动。

  (三)、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检查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障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和上报。

  (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协助做好驾驶员的审验、评比工作。

  七、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进行综合管理。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运输企业安全工作的意见》([1988]交公路字289号),对如何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作了规范性的指导意见。

  (一)、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保证安全教育时间,对驾驶人员每星期至少安排2小时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本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经验、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

  3、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种多样,如过安全日、开安全例会、出车前进行安全嘱咐,以及图片展览、智力竞赛、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开展安全对话、举办安全常识讲座等。

  4、安全教育要注意联系实际,并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好人好事结合起来;针对综合交通状况,与如何加强安全工作的讨论结合起来;针对职工的工作特点,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避免空洞说教。

  5、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对参加教育活动缺席较多的人员,要组织补课。

  (二)、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1、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实行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经理对安全工作要负第一位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要负重要责任,其他领导也要负综合治理的责任。

  3、对安全工作要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党、政、工、团都要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分工合作,齐抓共管。

  4、分管安全工作的企业领导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深入生产现场、车队,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5、充实安全科室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6、对违犯劳动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人员要及时批评,纠正其错误。情节严重者,要进行必要的处理。

  7、对已发生的事故,不论大小,均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情况,严肃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指出改进措施。属本单位责任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8、加强基础工作和对安全业绩的考核工作,要使安全质量具有否决权,把安全情况列为评比、升级的重要条件。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整顿。

  9、加强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使安全工作逐步科学化。

  (三)、进一步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1、本单位应健全以下的安全规章制度: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各类事故的处理规定、行车安全奖惩规定、行车安全台帐档案管理制度、驾驶员准入把关和审验制度、车辆技术检验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领导定期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制度、领导带队上路检查本单位车辆安全情况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公里考核制度等。

  2、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使每个职工都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上下结合、左右配合的安全保证体系。

  3、每月检查一次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年终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四)、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1、原则上一年要开展两次安全大检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职工安全意识的确立情况、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有关安全机构功能发挥的情况、车辆和设备实际的情况、各类事故处理的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情况等。

  3、安全大检查以自检、普检为主,并适当与互检、抽检结合起来。

  4、对查出的问题要果断处理,凡不符合运行条件的车辆,要责令停驶,无法恢复基本技术等级的,要强制报废。

  (五)、切实加强车辆机务管理

  1、严格管理工作,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台帐,严格注视车辆的技术状况。

  2、定车定人,专责保管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调整驾驶员。

  3、合理使用车辆,按调度命令出车,不超载运行,不乱停乱放。

  4、开展爱车例保活动,除提高驾驶人员搞好例保的自觉性外,要做好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的车辆例保工作,所在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

  5、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备,结合安全大检查,每年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鉴定技术状况。

  6、坚持日常的车辆进出场检验,特别是营运客车。检验后要层层签字,未经检验合格并无签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营运。

  7、按维修、修理作业的规范要求维修车辆,加强过程检验,确保维修质量。

  8、不论车辆是否承包,一旦发现故障而驾驶员又不能排除时,都要及时抢修。严禁为了降低维修费用而使车辆带病运行,防止短期行为。

  (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通过上技术课及进行不定期考核等,督促职工,尤其是驾驶人员学习并熟悉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教育驾驶人员养成勤检查、勤调整车辆的习惯,使转向、制动、传动、灯光、喇叭等车辆安全保障系统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

  3、驾驶人员在运行途中要集中精力,不闲谈、不赌气、不强超抢会,不盲目快速、严禁超载;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上山和下山时,要检查转向和制动是否灵敏有效。

  4、气候变幻无常的地区,出车前要带齐防范性设施,谨慎驾驶,注意防止因路滑或塌方造成事故。

  (七)、积极组织安全评比

  1、安全评比要注意实效,通过评选安全标兵,树立学习榜样,激励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竞赛活动形式可灵活多样,如安全百日(千日)无事故赛、安全正点赛、春运无事故赛、安全优质服务赛、安全运输对手赛等。

  3、对评选出来的安全标兵或其他称号的先进人员,要及时表彰,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

  4、在家属中开展“贤内助”竞赛活动,调动家属协助职工搞好安全和优质服务的积极性。

  (八)、努力提高职工素质

  1、对新招收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培养驾驶人员,特别是客车驾驶员,一定要具备规定的条件,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3、对在岗职工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虑对驾驶人员的工作特点,可根据不同的运输季节组织一定短期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技术水平,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

  4、为了不影响生产,培训工作要因时因地进行,要注意将脱产培训与在岗培训、企业培训与专门院校培训、普及性培训与提高性培训结合起来,以照顾各种不同的情况。

  (九)、切实关心职工生活

  1、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好职工生活,特别是要保证驾驶人员吃好、睡好、休息好,以保证旺盛的精力。

  2、对夏日和夜间承担长途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要强制他们休息一定的时间。客车可由两个驾驶员轮流驾驶,避免因疲劳过度发生交通事故。

  3、注意掌握职工特别是驾驶人员思想情绪的波动情况,及时弄清原因,说服、调解、疏导,使之保持心情舒畅。

  4、注意解决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帮助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集中精力搞好工作。

  (十)、及时交流安全信息

  1、认真收集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安全情况及开展安全工作的有关资料。

  2、对取得的资料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整理,与动态、经验、问题、建议几部分进行归纳,使之形成可供参考的信息。

  3、在本单位内部印发,使广大职工了解并关心安全工作。

  4、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机关,为安全决策提供依据。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通过上技术课及进行不定期考核等,督促职工,尤其是驾驶人员学习并熟悉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教育驾驶人员养成勤检查、勤调整车辆的习惯,使转向、制动、传动、灯光、喇叭等车辆安全保障系统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

  三、驾驶人员在运行途中要集中精力,不闲谈、不赌气、不强超抢会,不盲目快速、严禁超载;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上山和下山时,要检查转向和制动是否灵敏有效。

  四、气候变幻无常的地区,出车前要带齐防范性设施,谨慎驾驶,注意防止因路滑或塌方造成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监督、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每月组织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方便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二、各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周对本范围内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考核。

  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天对本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对照安全生产规程,对违规人员进行教育指正

  驾驶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营运车辆的管理

  1、营运车辆购置、使用、经营方式和结构调整,应综合考虑各环节的安全保证因素,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经营活动。

  2、营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纪录仪、GPS等运行状态监控设备。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及时分析处理行驶记录信息,对违章行为及时处罚并向上级报告。

  3、营运车辆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安全设备齐全。

  4、营运车辆按核定的载质量载运,不得出现超载行为。

  5、本单位制定程序,保证营运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企业制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测。

  二、营运驾驶员的管理

  1、营运驾驶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设立营运驾驶员聘用制用条件,审查驾驶员的资质,经本单位有关部门组织学习、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并取得本单位车辆驾驶资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运管机构备案。对新聘用的驾驶员要确定试用期。驾驶员的聘用,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审核对被聘用的驾驶员安全经历和测试安全意识。

  3、对驾驶员的运行安全状况和驾驶适应性进行不间断的考核,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记录在案。

  4、建立驾驶员调离和辞退机制,对经考核确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驾驶员,应调离或予以辞退,并将被辞退驾驶员的有关情况(包括解聘、合同期满不续聘)抄报当地运管机构。

  5、对驾驶员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其形式包括初次进入培训、定期培训和特殊情况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

  6、安排适应营运线路要求数量的驾驶员。

  7、建立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明确职责,规范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公司及各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 公司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公司成立生产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经营部门成立安全和产实施小组,全面负责本经营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及下属各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职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下属各经营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第四条 安技部作为公司设立的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经营部门及其下属各单位,根据实际设立职能部门聘用注册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企业各级领导与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时刻以身作则,带头执法,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3.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投入。

  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生产与安全的“五个同步”,全面统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消除安全隐患。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6.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本单位员工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生产的技能和安防意识。

  7.建立和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8.建立和完善营运保障体系,强化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指导事故的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职责

  1.直接责任人作为本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并对本单位安全领导机构和第一责任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协助配合第一责任人,共同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3.组织、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4.定期向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第一责任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5.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员工的培训。

  6.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做到有计划、有目的统筹安排、落实、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及责任。

  第八条 公司安技部职责

  1.按技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直接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3.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与整改方案。

  4.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5.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新聘驾修人员的培训考核,协助各车队做好司机安全例会和肇事司机的培训等。

  6.负责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的填报和归档工作。

  7.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档案,基础资料包括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总则与计划、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册、营运司机名册、检查考核记录、安全例会、安全活动记录等有关安全生产基础资料。

  8.负责本部门营运车辆违章、违例、事故等情况的汇总与上报。

  9.负责落实营运车辆的维修、保养、季检、年检、春运工作。并负责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

  10.负责落实本部门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第九条 停车场物业经营单位安全员职责

  1.停车场物业经营单位安全员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3.负责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4.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档案,做好各类安全生产的报表和归档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6.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及职责。

  第十条 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和司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行车负管理责任。

  2.加强营运车辆的稽查监管工作,及时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系数和司机安全行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3.协助安技部长、车队长和有关部门做好驾修人员安全教育学习工作。

  4.做好车辆技术、驾驶员档案(含司机资质、违章、事故、培训、考核等)等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5.按照《事故应急救技预案》的规定,做好交通事故的报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疏散旅客,保险理赔等工作。

  6.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和职责。

  第三章 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的培训

  1.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2.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4)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 其他人员的培训

  1.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应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

  5.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第十三条 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

  3.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四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 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此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各经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单位安全员实行的日常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安全大检查

  1.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年实施二次(即安全月活动的安全检查和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检查),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成员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各分管副总、公司办公室和业务、安技全体人员组成。

  2.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将深入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良好,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安全学习、培训有无按规定进行,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对各经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并由安技部人员做好检查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或安全隐患,由检查小组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告安全检查小组,安全检查小组将委托安技部进行验收、复检,验收合格,由安技部口头向检查小组组长汇报;如验收不合格,由安技部重新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实行定点跟踪,直至整改合格。

  第十八条 安技部日常安全检查。安技部对各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时间在每月14日前后,检查内容与公司安全检查小组的检查项目相同,每月检查2-3个单位,轮流进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具体的处理办法参照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1.运输经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技部(组)全体成员、各车队队长、安全员等组成。

  2.检查小组要到各车队(含修理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审验、维修记录,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驾修人员安全培训、学习记录,驾驶员违章情况及学习交通法规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同时抽查正在运行的车辆状况,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第二十条 停车场、综合经营部门的安全检查

  1.公司及其综合经营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小组要深入各个场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员工安全培训、学习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车辆回场必检的记录以及车辆出场记录、供电线路等,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是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第二十一条 车辆、车队、场站单位的安全检查。运输经营部门下属的各车队,其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车辆的审验及维修情况,运行车辆的状况,车辆及驾驶员的违章情况,违章驾驶员的培训学习情况;场站、物业区灭火器的配备及有效期,供电线路,车辆回场必检及出场检查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即时整改,对自查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第二十二条 各车队停车场的安全员应按照职责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果一时处理不了,要马上报告车队长或经理,由车队长、经理组织人力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此预案。

  第二十四条 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特、重大事故的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车队长、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经营单位负责人,经营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迅速弄清出事地点、时间、伤亡情况等第一手资料,并即时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即董事长、总经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安技部。

  2)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开会,研究有关善后工作的事宜,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同时将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上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迅速派出安全专业小组和协调联络专业小组的有关人员及车队长赶赴事故现场,一方面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另一方面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做好伤员的送治、抢救工作。

  4)事故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和有关成员要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顺利、及时的解决。

  2、死亡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车队长、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经营单位负责人,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弄清事故情况后,马上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安技部,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经营单位负责人、车队长、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协助交警部门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即时将情况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一般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死亡),车队长、安全员在获情况后,应将情况尽快报经营单位负责人,经营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安技部。

  2)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带领车队长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理,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索赔理赔工作。

  4、小事故的应急措施

  发生小事故,车队长、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尽快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接报后,可委托车队长、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将情况报公司部备案。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安全科长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安全科长的职责:

  1、安全科长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七条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4

  为巩固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县交通局《关于印发〈交通行业20xx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交文[20xx]14号)要求,制定20xx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管,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初步构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排查治理范围:全县道路运输及相关服务业。

  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制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实施步骤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总结去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经验,树立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思想,结合实际,制定适用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抓紧整改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组织自纠自查,认真填写自查结果。运管所组织专班复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及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的安全稳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夏季暑期、汛期的特点,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防疲劳、防中暑、防火灾、防爆炸等预防工作。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不良倾向,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把从业人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形成全员排隐患、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3、加强营运车辆综合技术性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对营运货车的综合性能和二级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客运站要按照“三关一监督”要求,严格执行“三不进五不出”制度。三是驾校要加强对教练车的安全日检和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三超”行为。

  2、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冰雪灾害、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行业管理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基础数据库,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各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形成阶段书面小结,并报运管所。

  五、工作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包括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以上相对应的岗位、机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运人责任险、各岗位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费保证,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等方面的情况。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包括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等情况。

  (五)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各类生产作业人员取得合法证照及相应从业资格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六)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八)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九)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五不出”等有关要求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制度;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各阶段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搞好隐患整改。开展全面性检查,对在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运管等相关部门通报,并提出防范和整改建议。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做到有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应急预案准备到位。

  (三)完善数据资料统计,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参与排查治理的运输企业数量、排查及整治的隐患数量、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组织推动、检查督查、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建立相关报表制度和数据资料库。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和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道路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排查、建档、报告、措施、治理、时限、监控、资金保障及使用、预案等事项,并组织落实。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省道路运输局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

  各市(州、地)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

  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县(区、市)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管理机构举报。

  第八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隐患排查范围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内容见《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附件一)。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章工作的职责

  第十条企业必须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并落实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各个层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责任制。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及时排查治理本企业营运、动态监控系统、维修作业、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从业人员招聘、学习教育培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十二条企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家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认定,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提请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治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治理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四)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治理,保证事故隐患整改所必需的资金,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企业被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事故隐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治理整改的同时,及时向该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对于各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或者各级管理机构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论证;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经评估、论证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向下达责令停产停业监察指令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和摘牌销号的书面申请,经该部门审查同意后,并办理挂牌督办的销号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同时将整改结果报属地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逐条登记、建档,每月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月1日前向属地管理机构报送《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情况表》(附件二)。

  第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各级道路管理机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十九条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各级管理机构必须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及本制度的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登记建档、整改治理、落实责任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级管理机构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或调(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查处,并下达《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三)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或整改指令的,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对治理整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随时掌握整改情况,改期限届满或企业提出复查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复查,形成整改验收报告并填写《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台帐,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主要内容为:监督检查记录或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验收报告等。

  第二十四条对非企业原因造成的无法靠企业自身能力完全排除的,或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危害后果严重的,以及企业久拖或拒不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提请挂牌督办。

  第二十五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和途径,受理事故隐患举报。

  第二十六条各级管理机构在组织开展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对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事故隐患,即交有关责任部门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二十七条各市(州、地)管理机构应当每月3日前将属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分析情况和《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道路运输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暂行制度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省道路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4月11日起施行。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6

  机电运输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进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对矿井机运专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参加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领导,对机运专业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每周一组织一次机运专业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组织一次防爆、防漏电、防过载检查以及试验(试验应做好记录)和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查,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处理。

  四、每月召开一次机动专业例会,总结月度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业务保安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次月的专业工作做出安排。

  五、抓好机运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严格执行井下停、送电制度和停风、送风管理制度,不准随意停主、局扇,对值班电工、电修工、配电工加强供电管理岗位责任、劳动纪律的教育。对该项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六、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井下供电条件的变化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七、作为所辖范围内的检修工作直接责任者,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八、保证矿井供配电系统合理,符合规程有关规定,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确保矿井正常通风,安排对所有入井电器设备、电缆、备件的防爆、防漏电的检查与试验,并有检验报告存查,杜绝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九、负责实施各种机电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及安全监测(控)系统的机电管理工作,负责高瓦斯区“三专两闭锁”的正常使用,确保采掘供电分开。

  十、负责建立机电管理的各类记录、资料、台帐等,并及时更新。

  机运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订矿井机电、运输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矿井机电、运输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二、负责矿井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测试、鉴定和验收。

  三、及时分析矿井机电、运输事故,制订防范措施。

  四、认真抓好矿井机电、运输专业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五、对矿井机电、运输安全、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并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运输安全监察员职责

  1、在安全科长的领导下,依据《三大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搞好运输安全监察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一系列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指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制止“三违”及矿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权对分管范围内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有权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影响安全的工作地点停止作业,有权对各类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有权对分管范围内运输环节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部运输系统的安全设施、安全运输状况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评估与动态达标检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4、全面掌握《规程》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落实《规程》和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要给予制止和处罚。

  5、完成矿井及安全科规定的下井、抓“三违”等指标,提高监察质量,把好现场安全关,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6、服从安全矿长和安全科长的安排,搞好重点运输地点的盯岗等安全管理工作。

  7、协助安全科长搞好隐患整改和质量达标工作。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班组长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是所在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组织本班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切实解决所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搞好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及时组织隐患处理,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四、组织所管辖的班组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五、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班组长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的职责是:

  1、负责查对留在工作区域内的人数。

  2、采取措施带领工作区域的人员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

  3、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

  4、随时按矿区队领导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六、开好班前会,开好交接班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制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品。

  二、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自检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四、协助班组长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

  五、协助班组长对新进职工(包括临时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六、掌握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向班组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七、参加本班组事故分析,协助领导落实预防措施。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标准,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作业前应对使用的设备和所处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和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不违章作业。

  四、做好工作中的安全检查,注意分析、识别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五、爱护设备、工具、精心维护保养,不带病运转。

  六、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积极抢救,保护现场。

  八、劝阻、制止违章作业。

  九、坚持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设备完好。

  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

  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准确收发信号。

  二、行车不行人的巷道,把好行车不行人关,杜绝行人的巷道,把好行人关。

  三、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准在提升运行中交接班。

  四、接班后,先检查信号等是否灵敏畅通,无误后方可操作。

  五、必须在信号室内操作,集中精力,发现异常及时打停铃。

  六、按规定的数量挂车,不准超高、超宽,料车应捆紧打牢。

  七、链车时,环要挂牢,销子插到底,保险绳挂好搭在车上。

  八、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搞好环境卫生。

  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积极参加本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等。

  二、熟练掌握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三、严格按照绞车运行的技术管理规定及时试验各种保护。

  四、开车时不许看书、不与他人讲话,精力要要集中,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五、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自已和维修工都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工区或矿处理。如有可能造成人身或大事故,应立即停车报告上级处理。

  六、严禁其他非工作人员进入绞车房,更不准其他人员开动绞车,发现他人开动绞车,应立即制止并汇报,严肃查处。

  七、各种记录要认真填写,安体工整,准确无误,并保持各种记录清洁。

  八、爱护设备,精心保养,经常保持设备和机房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小绞车司机安全责任制

  1、司机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及现场卫生的清洁。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司机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绞车固定情况、制动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认真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并汇报工区。

  5、对工作地点顶板及支护情况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司机班前严禁饮酒,工作时精力集中,严禁脱岗、睡岗,杜绝责任事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司机必须坚持持证上岗。

  8、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正规操作,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二、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现场“三八”制交接班,不加班延点。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7

  一、公司第一责任人(或第一责任人委托第二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1~5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二、各科室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布置任务、查找不足、排除隐患、防范未然。

  三、公司安全学习员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能与会的要补学,每月至少下乡一次,对乡下驾驶员学习。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学习,并做好学习通话记录。

  四、不按期组织学习的管理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进行,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处理,造成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学习期间,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否则每次处以20元罚款,擅自缺席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连续三次缺席的职工将无条件解除劳务合同,驾驶员将停车反省、待班处理。

  六、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代签字。否则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

  七、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范围,每月的学习面必须达到100%。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8

  1.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是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使运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证厂内交通安全而设置的。

  2.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厂内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必须切实抓好运输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其中包括干部、工人、特种作业、复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为了发现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防止厂内运输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隐患整改制度

  厂内运输生产的隐患整改是为了消除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采用“TQC”方法,坚持PPCA循环为最好。

  5.安全监护制度

  厂内运输情况复杂,有时又是多台设备联合作业,有时又运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厂内运输的安全监护制度。

  6.运输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厂内运输事故复杂、必须明确规定分析报告程序。

  7.厂内运输系统安全控制点管理制度

  这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实施重点控制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特殊生产作业形式,危害能量大,易发生各类交通运输灾害性事故的道路区域和运输生产场所。

  8.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运用现代科学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统工程、行为科学,“FTA”分析、人体生物节律的运用等等,为了深入扎实进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

  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环保方针、必须制定一定的规章,以加强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纳入单位正常管理轨道。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体现了党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为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劳动保护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

  11.防火制度

  厂内的`运输单位是防火的重点,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定详细周密的安全防火规章,以防止火灾发生。

  1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

  厂内交通安全标志是反映厂内交通情况的一种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辅助设施。为了实现厂内交通畅通,保证静态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13.机动车安全检验规定

  该规定中明确了三检内容,规定了检查项目以及奖惩办法,促进设备完好。

  14.冬季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发生运输事故。为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制定相应措施。

  15.试车安全规定

  保修完的车辆状况不一定完好,必须通过试车进行调试。为了保证安全制定了试车规定。

  16.百万公里安全竞赛规定

  主要内容督促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争当百万公里无事故优秀驾驶员。可以分阶段进行。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所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点为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可请假。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三、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由副组长总结上阶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各成员讨论,布置下阶段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年初组织由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当年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会,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布置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况或必须讨论解决的事务,安全领导小组可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

  五、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召开安全事故现场告诫会,应到人员必须到会。

  六、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重要安全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七、鼓励和提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上的意见。讨论会议上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

  八、会议决定的执行,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施决议。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0

  一、安全管理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2-3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二、车辆

  1、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2、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3、备有消防器材。

  4、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5、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临时交通道路

  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2、路宽:双车道>7米,单车道>4米,不准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3、单行道有回车场。

  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

  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0、卸料倒碴场地平坦,不得有较大坡度,临空边缘有车档。

  1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四、驾驶

  1、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

  2、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3、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4、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5、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6、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度大于1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7、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8、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1

  1、运输工具要求:

  1)、运输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

  2)、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严格按JT/T 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中规定的一级状况执行。

  3)、运输车辆标志,严格按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使用。

  4)、车辆排气管,均要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安装符合JT 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

  5)、加强车况管理,定期检测经常检查,确保车辆电气线路、容器密封性、安全标志、静电导除装置完好。

  2、车辆及设备要求

  1)、车辆车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应牢固,在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应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措施。

  2)、槽车牢固,其容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

  3)、定期检查、保养随车配备消防器材,发现问题立即更换或修理。

  4)、专车专货,标志明显,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管理规定。

  5)、槽、罐车颜色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密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外部压力和冲击力,保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现象。

  7)、装运危险货物的槽罐要适合所装货物性能,具有足够强度和耐腐蚀能力,并根据不同货物需要,配备泄压阀、防爆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及相应的安全装置;槽罐外部附件有可靠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3、驾驶员、押运员

  1)、驾驶员、押运员要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参加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从业证件。

  2)、运输途中经常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不超运、超载,搭乘无关人员。

  3)、保持车厢清洁干燥,妥善处理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4)、运输危险货物时不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

  5)、杜绝违章、违规和违法运输行为,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4、车辆的灌装、清洗和检查

  1)、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的化学品,不得混装。

  2)、槽车换装不同性质的物品,要按照下列程序操作:高压水冲洗——吹干——母液清洗——吹干。母液不得重复使用。清洗后经检查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在不密封的`条件下,雨天不得露天装、卸货物。

  4)、定期或不定期对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探伤检查。

  5)、运输危险货物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2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班前"或"班后"会,车辆等相关事务营运前或后,安全科必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生产调度会,按天召开。讲评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3、周生产例会,按周召开,本道路运输经营者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结合车辆营运等相关事务生产,针对性地对与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4、月度生产会议,按月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5、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参加。

  某道路运输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公司设有安委会,安委会成员:组长:xx,组员:xx

  (一)每星期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道路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营车队运输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车队安全生产,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各部门、各车队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车队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各车队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计划和运输安全措施,确保有效实施,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目标。

  3、负责驾驶员队伍管理,搞好驾驶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安全可靠、技术优良、服务高效的驾驶员队伍。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安全行车教育和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5、科学调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车辆带病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做好车辆停放保管工作,确保车辆日常维修和例行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7、及时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完成车辆相关审验工作,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执行运输任务。

  8、认真做好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9、及时报告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车队负责人(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车队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车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3、加强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4、负责制定车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车队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5、负责制定车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落实、执行到位。

  6、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与教育。

  7、加强车辆及车辆安全配套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车辆例行保养和日常维修,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8、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9、加强责任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0、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1、负责组织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车队长、车队调度员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车队日常调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随时了解车辆技术状况,合理调度车辆,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4、及时了解驾驶员精神状况,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带病或疲劳驾驶。

  5、确保对车辆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驾驶员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

  6、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思想沟通,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法规,文明行车。

  7、配合安全与保障部按期完成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

  8、确保车辆维护保养,及时修理和排除车辆故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杜绝未获得合法证件、号牌和未办理保险的车辆执行运输任务。

  10、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教育。

  11、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责任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2、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3、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驾驶员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英雄车。

  3、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踊跃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活动。

  4、爱岗敬业,不断提高驾驶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5、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坚持天天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除安全隐患,不开带病车。

  6、爱护货物,合理苫盖及捆扎;监装监卸,严禁装载危险品及违禁品。

  7、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休息时间不要沉湎于网络、麻将,杜绝疲劳驾驶。

  8、按照公司指定线路行驶,行驶途中不能擅自搭载任何人员,如业务需要搭载随车人员须经公司同意。

  9、妥善保管并安全停放车辆,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0、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施救措施,要及时报告交警、公司有关人员,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11、如发生突发事件,要服从公司的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五、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规则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同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道德至上的职业精神,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2、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服从交警的指挥,按道行驶,不得侵犯路权。应谨慎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不得饮食、吸烟、闲谈、穿拖鞋、打赤膊和接打手机,并做到“八不”:“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3、行车过程必须保持良好精神状况和正常工作心态,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运输过程如需停靠休息,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停靠,保障人、车、货安全。

  4、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并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严禁开带病车执行运输任务。

  5、积极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并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6、(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7、(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8、(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9、(4)保持车容整洁。

  10、严格遵守码头、工厂、仓库等作业场地的安全操作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11、按要求安全使用托板锁销,并做好货物监装监卸工作,装货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进行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行车。卸货时,驾驶员不得随意启动车辆,如需移位卸货须对货物进行加固,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动车移位。

  12、负责车辆使用管理,车辆必须停放安全地点,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六、道路运输安全作业规范

  1、车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教育司机遵规守法,文明驾驶,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责任事故,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

  2、车队要加强司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驾驶培训,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司机文明守册,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流程、热爱车职工作,爱护车辆,坚持日常检查,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况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要求驾驶员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

  5、车队调度和队长要利用GPS及其他信息系统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司机的精神状态,科学调度司机,合理安排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为防范事故于未然,车队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检查与治理,杜绝车辆带病执行任务。

  6、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司机在运输过程要做好监装监卸工作,集装箱运输要按规定上锁销,平板运输要牢固捆绑货物,并苫盖蓬布。

  7、运输过程要做好防台风、防暴雨工作,随时了解气象信息,如遇台风、暴雨应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队管理者要协调客服予以应急帮助,必要时指挥车队撤离作业现场。

  8、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向交警、保险公司及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协作交警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3

  一、总则

  为确保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安全管理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驾驶员是运输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

  四、监督与考核

  设立安全监督部门,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驾驶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4

  一、制度目的

  为了加强物流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驾驶员培训、车辆检查、事故处理等。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确保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防止因车辆故障引发交通事故。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运输安全操作规程,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

  四、事故处理与预防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5

  一、总则

  为规范本单位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高效、有序,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等。

  运输部门: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驾驶员和货物的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稳定。

  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开展安全检查:定期对车辆、驾驶员和运输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包括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6

  一、目的

  为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运输部门: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维护、驾驶员管理、货物装载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驾驶员:是运输过程中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三、安全管理要求

  车辆管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具备安全驾驶能力。

  货物装载:货物必须按照规定的装载方式和要求进行装载,严禁超载、超高、超长等违规装载行为。

  交通规则遵守: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同时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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