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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夜间值班制度
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 值班时间,每天天黑至第二天天亮。
2、 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
3、 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
4、 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科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5、 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打磕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
6、 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 夜间值班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8、 视有关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胡有特殊情况,应提早向负责人提出。
9、 夜间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来,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夜间值班制度
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间,每天天黑至第二天天亮。
(2)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
(3)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
(4)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简直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5)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打瞌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
(6)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一经查实,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夜间值放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8)视有关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负责人提出。
(9)夜间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一、 编制目的
根据经理部《关于做好带班、值班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及项目部现场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为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增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意识,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深圳地铁11号线11307标段松岗车辆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 项目部领导轮流值班、带班职责
1、轮流值班、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值班、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值班、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项目经理研究处理。
3、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至上级领导,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 现场发生危及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值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6、 值班、带班负责人应当向接-班的负责人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负责人填写,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相关规定
1、施工现场出入口或关键工序施工现场必须树立“领导干部带班公示牌”、“管理人员值班公示牌”。
2、现场值班、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安全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施工现场。
3、现场值班、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值班、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值班、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现场值班、带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通知工程部,由项目总工安排替班人员,并由工程部通知到位。
5、现场值班、带班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必要的检测、记录工具(如钢卷尺、笔记本等),以便随时对施工现场工序进行检测。同时必须佩戴标识牌,标识牌上要写明值班人员姓名、职务或岗位。
6、现场值班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项目经理签字,于每日下午五点前交工程部汇总通报。
六、考核规定
1、现场值班、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次罚款。
2、现场值班、带班人员请假后,工程部未及时安排人员替班,造成空岗的,对项目总工处以50元/次罚款。
3、现场当班值班、带班人员擅自离岗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5、值班、带班期间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现场值班、带班人员安排
1、值班分为白班、晚班,每班设有一个领导,一个领工员,一个带班员,2个技术干部,一个安全员。
2、项目经理、书记、总工、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成本副经理、副总工,轮流带班,每个星期必须带班一天。
中铁二局深圳地铁11号线
BT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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