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制度

时间:2023-08-04 10:25:02 秀雯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院制度(精选11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院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卫生院制度(精选11篇)

  卫生院制度 1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用后放入消毒液浸泡。一次性用品用后必须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送规定地点登记处理。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8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6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500个/cm2。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液及容器二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24小时有效。

  卫生院制度 2

  一、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管责任人,病区科主任、科室科长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班组长为岗位安全责任人。各级领导共同担负着中医院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领导与卫生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中层干部与院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负责,按照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各级领导对所主管部门,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各级干部在开展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生产日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向领导汇报。

  六、特行部门领导,要特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毒麻剧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七、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部门领导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向上领导汇报,向“119”报告,请求支援。事故发生后,由院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真实、准确、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卫生院制度 3

  一、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管理。各个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建卡建档,实行卡片登记,明细管理,责任到人。定时普查登记全院各科室的固定资产,并由使用人签字。随时增加的固定资产,随时登记,随时建卡建档。

  二、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权限,首先报经院委会通过,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卫生局和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为加强对各项货币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按照卫生局的统一要求,我院设立了基本户、村医专户、公共卫生专户、新农合专户,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四、正常业务资金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进行核算。严禁各类资金混淆使用,相互挤占。

  卫生院制度 4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卫生院制度 5

  1、凡各种注射治疗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引起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前必须两人核对药物和注射证。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好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无菌包每周消毒一次),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药品、器械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过期更换。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卫生院制度 6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湖北省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黄冈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卫生院制度 7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以上的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处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处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内、外科每天各有2名,妇儿科各有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出门诊。兼管门诊和病号的产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病员有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5、专家、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应准时开诊,分诊护士应做好病人选医生的介绍工作。

  6、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年病员应提前安排或护送急诊室就诊。

  7、对病员要认真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准确地记载病历。医务处、门诊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8、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验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须时,要亲自操作。

  9、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置病员住院治疗。

  卫生院制度 8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方针,规范我院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本镇居民及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我院院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科长、各科主任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办公室,并负责日常管理。

  4、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5、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办公室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6、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卫生院要对电话、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7、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我院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车辆、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车辆、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8、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并协助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9、成立专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0、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1、应急管理费用由卫生院院长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卫生院制度 9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

  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

  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

  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

  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业务按额完成部分的2%奖励,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

  卫生院制度 10

  一、仔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二、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四、按照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离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五、暂存处封闭设施完美,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六、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举行分类称量并记下。交接双方签字。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准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举行清洁消毒,并作好记下。

  八、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准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联上签字,并对留存联保存三年备查。

  十、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刻处理,并准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一、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根据应急计划举行处理。

  卫生院制度 11

  一、行政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总值班时间为非办公时间。

  三、主要任务是代表院长行使职责,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和临时事宜,并协助各科值班人员做好医疗协调工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项。

  四、全权处理非办公时间行政及医疗工作中所发生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客户投诉、医患纠纷、信访接待处理等。并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和各项临时性行政事务,包括适时地对临床科室的查岗检查。当天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事情应做好记录,提交到院领导相关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凡遇特殊紧急情况又必须在当天进行处理而本值班人员又处理不了的,应及时请示院长、通知院委进行开会研究处理。

  五、值班时,如遇发生重大事件(如重大伤亡事故、伤害事件、刑事犯罪、火警或其他自然灾害、严重供电、供水、供气障碍等)及上级领导布置的紧急任务,总值班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同时报告有关职能科室及分管院领导。

  六、如遇重大及数量较大的社会伤亡事故等,总值班应尽快调集人员,做好急诊抢救工作,同时汇报医务处、护理部、分管院领导,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七、凡需紧急抢救而又无钱的患者(车祸、刑事案件等),在签字的同时应与护送来院的同志联系,取得有效证件、电话号码、检查项目记载清楚、并将所欠费用发票等交院办保管。

  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若外出处理事务,必须保持联系,应急需要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擅自脱岗,不论何种原因,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及一定处罚。

  九、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换班时,请预先告知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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