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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22-04-18 21:05:1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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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门卫保卫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教研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大王庙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15-10-23 15:37 | #2楼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二、责任追究等次:

罚款、行政处分、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程序及要求:

1、事故发生后,教职工和相关部门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还要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并应当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2、班内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班主任会同村小领导协调处理;学生群伤、死亡或学校财物丢失等重大安全事故由中心校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3、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追究范围(在校期间)

1、溺水事故。2、火灾事故。3、食物中毒事故。4、交通安全事故。5、财产损失事故。6、使用电器出现的安全事故。7、触电事故。8、煤气中毒事故。9、上课、实验、劳动出现的安全事故。10、其他安全事故。

五、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自习课、活动课无人管,追究相应任课教师责任。

2、上课学生缺席,科任教师没有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和查找缺席原因等而出现的学生失踪或在外发生的安全事故,追究该科任教师的责任。

3、学生连续缺课、旷节,班主任没有及时与家长联系,又没有向学校反映而出现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

4、没有定期组织班级学生学习安全常识和进行安全教育,大型活动不认真组织,不到场或中途不在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

5、学生实验、实习电脑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追究该科任老师和管-理-员的责任。

6、未经学校同意,班级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各种活动,或未经学校同意参加某些活动,由于组织者失职、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老师责任。

7、体育课,老师不按要求上课,随时离开、放任自流、组织看管不当,器械使用不当而出现的安全事故,追究体育教师的责任。

8、由于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树木等倒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因忽视未及时检查桌凳、门窗、电源、电器、无定期对重点防患场所进行检查,整改而造成伤害,追究总务主任、后勤组长责任。

10、校外人员车辆随意进出校门,未严格履行门卫制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门卫责任。

11、学生食物中毒或出售毒变食物、过期食品,追究承包者责任。

12、学校财产被盗,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3、因体罚、变相体罚、工作失职而造成学生伤害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14、办公室发生火灾,追究校长责任;教室发生火灾,追究班主任责任;仓库水房等地发生火灾,追究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

15、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在场人员没有及时组织救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教师因上课迟到,中途离开课堂,提前下课,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追究该节课任课教师责任。

17、学校财产因管理不严而流失,追究有关管理人员和门卫责任。

18、检查人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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