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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者培训方案
为帮助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推动学校食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在垫江县举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渝食药培〔2012〕61号)的相关要求,县食药监分局决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校食堂分管领导、食堂团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餐饮保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第一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日—6月3日,参加培训人员为各中小学的人员;第二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5日—6月17日,参加人员为点校(村校)、民办教育机构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县食药监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培训人员应于5月30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第二批培训人员应于6月14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参训人员报名时交两寸红底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收费标准
经报市物价局备案,参训人员每人应交资料费、培训费360元。
六、其他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校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通知相关人员报名参训。片区教育督导组要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中心小学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乡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操作的规范化,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特别是学生营养改善用餐的绝对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崆峒区教育局和大秦学区的《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等各项通知精神。结合我乡中心小学食堂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参与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效预防集体用餐的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掌握食堂操作的安全流程;使食堂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的管理层次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培训对象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培训议程
1、加强责任心,保证我乡的学校食堂与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
2、管理好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安全的重大意义。‘
3、制度与实施的配套管理。
4、管理经验介绍。
5、食品加工的卫生知识与流程。
6、台账的规范管理。
四、培训内容
(一)食堂管理与操作规范。
1、《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相关卫生规范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法》。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1)设施、设备、食堂布局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及职责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1)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
(2)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及储存卫生院要求;
(3)食品加工烹饪和分餐卫生要求;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饮与消毒卫生要求;
4、食品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知识。
(1)食物中毒及处理原则;
(2)常见肠道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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