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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9 16:32:04 赛赛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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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1

  第一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二条 危机干预组织机制

  1、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在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

  2、法学院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并指定一名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为本院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全院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院全体学生干部应积极协助心理健康部抓好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心理健康部,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条 危机干预对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关系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四条 危机干预教育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应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应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院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五条 早期预警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预防,早诊断,早控制(五个早)。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部门每年都会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学院每年对五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①对大四不能毕业学生的排查;

  ②对大一第一次不及格学生的排查;

  ③对大二、大三多门不及格学生的排查;

  ④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

  ⑤对失恋学生的重点排查。

  排查结束后学院要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名单交到中心。

  三、为掌握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按时向中心上报“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心理问题摸底周报表”。

  1.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两周向学院心理健康部汇报,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健康部或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老师汇报。

  2.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等学生骨干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要及时、全面了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3.学院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报告。

  四、为全院学生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登记表”数据库,及时排查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情况并及时跟踪关注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危机干预

  一、建立支持系统。学院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应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学生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学院应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二、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学院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进行心理疏导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中心的安排接受心理咨询为主,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通知其家长并送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三、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院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院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咨询老师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应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中心及学生所在学院。

  四、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院应成立以学生干部、心理健康部骨干力量为负责人及同室同学为主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学院心理健康部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院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医院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院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院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院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院应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院亦应指派学生协助保卫处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第七条 后期跟踪

  一、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院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二、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部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在每半月填写一次的“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心理问题摸底周报表”里向中心报告该生的心理状况。

  三、中心根据学院提供的情况,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学院。

  四、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心理健康部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中心应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第八条工作制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应遵循以下制度:

  1、《学生心理档案登记表》录入制度。将学生所填的表格进行归档整理,并作好及时录入最新信息,动态管理。

  2、会议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学生的新情况或重点关注对象的近期状况。

  3、档案制度。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交流的重要电话录音、谈话录音、书信、照片等;学生突发性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提供给中心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请假三月以上、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学院亦应将其详细材料报中心备案。

  4、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5、信息反馈制度,为了使信息能及时、有效的沟通,灵活按照以下机制进行:班级心理委员≥ 学院心理健康部≥学院主管心理健康辅导员≥校心理健康中心

  第九条 本制度由心理健康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2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处理,适用本常规。

  第二条总则

  为了保障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的身心安全,及时预警有恶性的事件发生倾向的个人或人群,及时在重大事件发生现场对当事人或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疏导,及时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对相关人员或人群进行维护性心理疏导和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常规。

  第三条学校心理危机干预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建立在学校教育和学校管理基础上的心理危机干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主要是在学校学习的大学生、中小学生以及从事学校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与他们相关的亲属或亲属人群。

  参与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成员主要是学校教育的管理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教育专家和心理专家,以及高级心理咨询师、医务人员、社会安全保障人员(公安、法律、火警等)和社区工作者等。

  第四条心理危机干预从过程上来说包括:预防性干预、引导性干预、维护性干预和发展性干预。

  预防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可能发生前的心理干预。

  引导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的心理干预。

  维护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心理干预。

  发展性干预:在当事人(或人群)心理康复后的以促进继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的心理干预。也包括对健康人群的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条心理危机干预从对象上来说包括:当事人干预、与当事人相关人群干预、当事人亲属人群干预。

  当事人干预:对事件发生现场中的直接当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与当事人相关人群干预:对不在事件发生现场、但与当事人或人群有密切接触并受影响的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当事人亲属人群干预:对当事人或人群的亲属人群的心理干预。

  第六条心理危机干预从形式上来说包括:现场干预、来访性干预、跟踪性干预。

  现场干预:在重大事件现场与其他专业人员配合与合作对当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来访性干预:对有冲突性行为爆发倾向的求助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跟踪性干预:重大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或人群、相关人员或人群的补救性心理干预。

  第七条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基本架构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基本架构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应急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维护系统。

  第八条预警系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首要任务就是积极预防在学校管理范围内重大或恶性的事件的发生。该系统要能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预警可能出现的冲突性事件并能给予及时的疏导,要能对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高危人群进行必要的监控和疏导。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3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幼儿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由副园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幼儿园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全体班长、等全体成员组成。

  二、组织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预防和监控幼儿园可能诱发幼儿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二)收集并上报幼儿园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幼儿的信息;

  (三)对幼儿园幼儿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四)及时向幼儿园保健室咨询寻求帮助并向幼儿园领导通报情况。

  二、相关制度保障

  (一)培训制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应该有计划地对班长、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他们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二)报告制度。班长一旦发现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保健室和园方报告。

  (三)备案制度。对所有存在潜在危险的幼儿进行备案,包括:接待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幼儿、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幼儿、受到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的`幼儿、有过自杀经历的幼儿(含未遂)等;各专业应对这些同学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幼儿的相关信息。心理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幼儿园领导小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

  (五)保障制度。幼儿园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预警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幼儿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幼儿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由幼儿园心理咨询室根据预警指标评估预警信息,明确干预对象,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尽早预测,防患于未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幼儿应予以特别关注:

  1、近两周来情绪低落抑郁者,或有强烈的罪恶感、不安全感者;

  2、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打击,出现心理、生理或行为异常的幼儿,如亲人突然死亡或罹患绝症、个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或身患重病等;

  3、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周围的人缺乏正常的感情交流,尤其是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者;

  4、长期睡眠障碍者,或身体健康欠佳者;

  5、人格、行为或生活方式突然发生改变者;

  6、曾经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或有过离家出走的行为者;

  7、家庭成长环境严重不良者,如家庭破裂,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有自杀史或患精神疾病史;

  8、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而且易受外界刺激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者;

  9、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有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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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根据“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危机干预对象

  1、在校心理健康普查及“学生心理档案”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3、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心理困扰的学生生。

  4、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

  5、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7、青春期情感问题,如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9、已诊断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0、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二)具体实施

  总体而言,根据本校学生的心理特点,建立具有特色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其中,以心理健康、心理危机知识的教育为立足点,以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预防、预警”为重心,建构全方位、各个部门协调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1、教育与预防系统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基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教育与预防工作理念:要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生命价值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大力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大力开展危机应对教育,提高学生对心理危机的辨识和应对能力;组织引导各班委会、团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协会,通过学生心理危机协会,进一步深入开展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宣传与调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各年级组(教研处)、学校德育处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针对本校学生开展以下心理危机教育及预防工作:

  (1)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团队建设。

  该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德育处负责人、心理咨询师、班主任等,负责校我校学生心理危机知识宣传和教及危机干预工作的总体策划和实施;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辅导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同时,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我校中学生心理特点、心理危机处理情况,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实施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教师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相关教师继续参加市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鼓励其他教师参加培训、以及C证的认证考试。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

  对学生管理一线工作者、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健康辅导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普查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做到早了解、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班主任逐步开展撰写“班级心理日记”,积淀相关案例,逐渐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卡资料;组织有关成员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包括对危机干预学生的康复状况进行鉴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对危机干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与辅导,记录并跟踪个案,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档案。

  (3)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心理工作室。

  任用专职心理辅导老师接待心理困惑及心理危机学生,进一步让学生了解和熟悉校心理工作室的服务和工作;开通心理危机专线电话及心理危机网络平台(如,“心理话吧”、“健康小舟”),方便学生随时获得帮助。

  (4)做好心理危机知识宣传和普及。

  通过心理危机知识大奖赛、心理危机小册子发放、班集体心理危机知识讲座、黑板报评比等活动,促使中学生充分了解心理危机定义、心理危机问题察觉意识、心理危机应对策略及可获得的危机应对资源,使学生充分了解心理危机干预基本常识。如,做好考前心理讲座、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周等一系列活动。(每学期期中后一周为心理健康教育周。)

  2、预警系统

  建立学校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系统以班级为单位,主要由班主任、心理委员、学生家长组成,旨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

  二级预警系统以各年级组、教研处、德育处负责人,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系统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学生心理咨询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并做好转介工作(医疗中心等)。

  在学校三级预警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构预警工作:

  (1)班主任、教研处、心理工作室等负责人需时刻关注学生心理档案跟踪或周边师生反应具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帮助具有心理困扰和问题的学生,缓解心理危机冲突,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合理的心理问题批判及心理危机解决对策。

  (2)留意来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咨询或通过电话、校园网站来咨询的学生(以及班主任及同学反应的具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充分了解这些学生心理困扰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联系班主任、同学及家长,为其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从而弱化心理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3)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并及时向班主任或心理老师反馈情况;

  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班主任、心理老师、班心理委员等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由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4)及时做好预警报告。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心理委员应立即向班主任、心理老师等报告,心理老师等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领导报告,做到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应急系统

  (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有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及时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必要情况下,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系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3)实施治疗。

  对经专家组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发现有自杀意念以及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学校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在将学生安全移交给家长之前,学院应对学生实行24小时特别监护。必要时可实施隔离,或送往安全环境监护,并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监护。若出现心理障碍急性发作,应立即送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辅导员应与主治医生保持联系。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5)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安保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系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务所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4、监护和跟踪

  (1)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

  (2)对中小学生危机事件处理完毕后,心理咨询中心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

  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等方法帮助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辅导员、学生管理人员、同学、家长等人正确处理经历、目睹或干预危机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5、备案

  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另外,心理咨询中心要形成危机信息备案制度,建立《心理危机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及时更新心理危机干预人员信息和资料。其中,心理危机信息管理系统还应包括:

  (1)新生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的高危学生名单;

  (2)心理咨询教师的咨询与访谈记录;

  (3)学生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或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详细材料复印件;

  (4)学生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以及危机处理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录音资料)等;

  (5)各部、年级班主任、班干部、咨询师等对高危学生实施监控与干预的详细记录。

  (6)心理危机人员事后疏导、干预及跟踪记录。其中,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诊断,获得医院的康复诊断证明后,方可按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复学手续。心理咨询室在学校的协助下对学生进行后期跟踪,尽可能减少复发。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5

  为切实提高广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隐患,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心理互助员的组织体系:

  各班设立班级心理互助员男女各一名,同一楼层十名心理互助员中设小组长一名,同一年级四个小组长中设大组长一名,大组长直接对学校专职心理教师鲁丹负责。

  二、班级心理互助员的日常工作:

  各班男女心理互助员分别了解本班中男女同学心理情况,通过逐层汇报或以心理辅导教师的座谈会形式向心理辅导站汇报。

  三、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的运行:

  学校建立一支由专兼职成员组成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对心理互助员上报的信息进行分析、甄别,对涉及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轻性神经症的.同学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涉及重性神经症和重性精神病的同学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其及时到专业心理咨询中心和专业医院接受咨询和治疗。

  四、班主任在心理预警、干预、维护中的工作:

  班主任是学生生理和心理情况的最直接管理者,对于学生的生理变化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向年级管理组上报。对于学生的明显心理问题及时与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鲁丹老师联系,由心理辅导站视问题轻重指定相应心理健康教师进行辅导和干预。

  五、心理互助员与心理辅导教师的成长:

  学校心理辅导站定期召开班级心理互助员会议,通过经验介绍和专业培训提高其助人技巧,通过奖励和表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定期开展班主任队伍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介绍常见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障碍、重性精神病的典型特征,提高其识别能力;定期举办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沙龙,通过交流提高助人水平。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6

  一、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是确保危机干预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的重要保障。该制度旨在明确危机干预人员的职责、工作流程和要求,以提升危机应对的效率和质量。

  二、首先,危机干预人员需具备专业的.心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评估危机情况,为受困者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倾听。同时,他们需要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对工作中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和敏感内容严格保密。

  三、其次,危机干预人员需遵循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干预策略。在危机发生时,他们需要迅速介入,通过快速评估和干预措施,帮助受困者缓解心理压力,恢复心理健康。此外,危机干预人员还需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

  四、最后,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还需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评估干预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和优化。

  五、总之,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是确保危机干预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加强培训和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危机情况,保护受困者的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7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规定,旨在确保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以保障公众的心理安全。

  一、该制度首先明确了危机干预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包括提供紧急心理援助、评估危机情况、制定干预方案等。同时,也规定了他们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确保在干预过程中尊重和保护干预对象的权益。

  二、为确保危机干预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制度还建立了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机制。所有危机干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他们还需要定期参加复训和考核,以保持专业水平和提高应对能力。

  三、此外,该制度还强调了危机干预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危机干预人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各种心理危机事件。在危机发生时,他们需要迅速响应、及时介入,提供有效的心理援助和支持。

  四、总之,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是一项全面、系统的规定,它为危机干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这一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公众的心理安全和健康。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8

  一、首先,制度明确了危机干预人员的职责和角色。他们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心理知识和技能,还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同理心,以便在危机时刻为受困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二、其次,制度规定了危机干预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机制。选拔过程需严格把关,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背景和素质。同时,定期的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三、此外,制度还强调了危机干预人员的协作与沟通。在危机干预过程中,团队成员之间需要保持密切的配合和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最后,制度还规定了危机干预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机制。通过定期的考核,可以评估他们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总之,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危机干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受困者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9

  1、首先,危机干预人员需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掌握相关的心理学、社会学和危机处理知识,以便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危机情况。他们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迅速识别危机信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

  2、其次,危机干预人员需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对工作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受助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他们还需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协作,共同应对危机事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资源的有效整合。

  3、此外,危机干预人员还需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同时,他们还需对危机干预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总之,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是保障危机干预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和考核、保障信息安全和强化协作机制等措施,可以确保危机干预人员能够在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10

  1、首先,危机干预人员需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包括心理学、社会学、危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他们需要能够准确评估危机情况,制定有效的干预方案,并与相关人员密切合作,确保干预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其次,危机干预人员应遵守严格的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他们需要尊重干预对象的隐私和权益,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确保干预工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同时,危机干预人员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进行干预工作。

  3、此外,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还包括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危机干预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对危机干预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4、最后,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对每个危机干预案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干预过程、效果评估等信息,以便后续分析和总结。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应对危机事件。

  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 11

  一、首先,明确危机干预人员的基本职责。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心理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准确地评估危机情况,为受困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干预措施。同时,他们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确保在干预过程中尊重受困者的权益和隐私。

  二、其次,建立危机干预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机制。选拔过程中应注重候选人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确保其具备胜任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培训方面,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帮助危机干预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应对能力。考核机制则应对危机干预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此外,危机干预人员管理制度还应包括信息保密和资源共享机制。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工作中涉及的受困者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危机干预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危机事件。

  四、最后,该制度还应关注危机干预人员的`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他们长期面对各种危机事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和负担。因此,应建立健全的心理支持和职业发展机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和职业发展指导,帮助他们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职业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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