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保密制度>《工商局保密制度

工商局保密制度

时间:2022-04-22 14:35:44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工商局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工商局保密制度

㈠、所有检举、控告、申诉的信件,来访记录,举报电话纪录和有关的音像制品、物品;

㈡、“重要来信来访请示”、“来信来访处理卡”及其转办函稿等;

㈢、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旗委、政府及本局领导的交办函和信件,包括批示、手稿和复印件等。

㈣、标定密级的文件、文稿、书刊、资料;不宜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信访信息;来信来访登记薄、会议记录、收发文登记薄、工作记录等。

㈤、立卷归档种类案卷材料;

㈥、其它需要保密的材料;

二、保密要求

㈠、信访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本局有关的保密制度,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严禁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㈡、凡列入保密范围的文件、信件、文字材料等,均由工作人员统一登记、拆封、传递和保管。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请缴、归档、销毁。机要文件的接交,应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㈢、列入保密范围的文件、信件和文件材料,不得在办公桌上存放,也不得在非办公地点阅处。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同意。

㈣、制发文件、信函、信息等公文,要根据内容和工作需要注明密级;

㈤、有关单位和本局有关股室需要了解信访线索及其它相关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查询,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㈥、室内工作人员在不需要涉及信访举报问题时,应做到不问、不看、不说,严禁在家庭、外出工作、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电话中向亲友、同事等无关人员谈论信访举报问题以及秘密事项;

㈦、对模范执行保密制度的干部,要给予表扬;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设法补救,对责任人要根据其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陇南市工商局保密制度2015-12-15 21:50 | #2楼

一、办公自动化、通信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安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按照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要求,配备保密安全设施。

(二)使用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针对其涉密内容和涉密程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措施。

(三)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并坚持密电(传)密复,严禁密电(传)明复,明密混用。

(四)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手机、电话中谈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五)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机(电传机)传送涉及国家秘密的文电、资料、图表等。

(六)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

(七)单位复印机应由专人管理,严禁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图表等。

二、“三密”文件管理制度

(一)保证“三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运转及时,做到收文有登记,阅文有记载,借阅有手续。

(二)坚持保密、准确、及时的原则,对上级来文要在当天处理完毕,急件要随到随处理。

(三)按时清理清退文件、需要销毁文件,做好分类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谨防失密、泄密。

(五)严格密级文件的划分范围,确保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

(六)“三密”文件专册登记,专室、专柜保管。

(七)领导干部坚持在办公室阅办密件。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不许给家属、子女或他人阅看;

(八)到上级学习或开会带回来的密件,必须及时交给保密员管理;

(九)不得擅自决定翻印、复印、摘录“三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扩大文件的阅读和传达范围;

(十)领导干部阅读文件,要在文件上签名,以示负责。

三、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阅、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四、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二)不准私自或者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三)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四)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五)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办理其他私事;

(六)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八)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九)不准使用无任何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传输国家秘密;

(十)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视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四、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制度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发展,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不断在我市尤其是党政机关普及应用。为了加强各终端用户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杜绝互联网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甘肃省《党政机关保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由取得国家保密部门颁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建。

(二)涉密网(含计算机单机)、办公内网必须与公共信息网、国际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并落实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三)严禁在与公共信息网、国际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

(五)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或机构报告。

(六)严格上网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公共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要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登记备案。

(七)加强计算机硬件的安全保密管理,需要更换或者维修的涉密计算机硬盘和可移动存储盘,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

(八)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要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前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要强化监督与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在公共信息网上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

涉密人员保密制度

(一)、涉密人员在制作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或产品(以下简称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制作密件、密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严禁将密件、密品委托私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企业制作;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识,报有关领导人审批;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及残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祥、或半成品、底片、废品等,凡需要保存的必须按正式的密件、密品同样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密件、密品销毁规定及时销毁。

(二)涉密人员在收发、传递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收发密件、密品都必须履行登记、编号和签收手续。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分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分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传递密件、密品必须交由专门的部门(如机要通信、机要交通部门),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交给无关人员传递或捎带。自己传递时必须选择安全的交通路线和交通工具,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

(三)涉密人员在使用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使用密件、密品要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传阅密件时应有登记手续,不得由阅读人直接传给他人(即横传),不得擅自留存传阅的密件。传达密件内容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必须对听传达人员规定保密纪律要求,对是否可以记录、录音、录像应事先予以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时,应当持有有效证件,履行借用手续,用毕后及时归还。

(四)涉密人员在复制、摘抄、汇编密件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复制密件必须经制发机关批准。非机要部门不得复印密码电报。复印密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制密件或者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汇编国家秘密文件,需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五)涉密人员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涉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必须采取必要保密措施,使密件、密品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期间不得办理无关事宜,不得进入商店、娱乐等不利管理密件的公共场所。

(六)涉密人员在保存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严禁个人私自保存密件、密品。保存密件、密品必须选择具备保密条件要求的部位场所及设备。应当归档的密件,要按照档案部门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或移交档案部门保存。

(七)涉密人员在销毁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销毁密件、密品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须经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批准,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销毁时应确保密件、密品所载内容无法还原。以电磁信号方式记录国家秘密内容的密件、密品,应当彻底销磁,必要时应采取覆盖、粉碎、烧毁或化学腐蚀等方式销毁。销毁密件、密品应有人监销,销毁人和监销人共同签字。禁止将密件、密品当作废品出售。

(八)、涉密人员在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涉密人员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会议文件的分发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会议结束时,要对会场及与会人员住所进行清查,以防文件丢失。参加会议收到的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交单位保管。

(九)涉密人员在对外提供信息、投寄稿件、著书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禁止私自对境内、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种信息和信息载体。向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的稿件,不得引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接受新闻单位采访时,不得介绍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无法回避时,应向记者申明,要求不得编入新闻稿内。不得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写进自己的著作中。

(十)涉密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向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提供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严禁以国家秘密进行非法交易。

(十一)涉密人员离职时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规定。涉密人员除正常离休、退休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的仍应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十二)涉密人员发生泄密事故或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时应当执行保密制度规定。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露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不准隐瞒违反保密纪律和法规的行为,不准隐瞒泄密事故。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就近的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十三)、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阜阳市工商局保密工作制度2015-12-15 9:13 | #3楼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二条  严格执行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对涉密材料进行加密,并分级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保管。

第三条  各类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程序拆封、登记、送阅、交办、运转,并严格执行签字手续。

第四条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和打字室,密级文件要有专人打印,印后蜡纸、废纸要及时销毁;档案管-理-员、打字员未经批准不得向外部人员或无关人员提供、拷贝电子文件资料。

第五条  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并负责保管会议资料。对会议涉密事项,要注意保守秘密,需要调阅时,须经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

第六条  健全保密组织,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把保密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  严肃保密纪律,对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予以表彰,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泰州市姜堰工商局保密工作制度2015-12-15 16:35 | #4楼

一、保密范围:

1、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内容的文件、电报、信函、刊物、文稿及领导同志不宜公开的讲话和指示;

2、全局党组织、党员、干部情况统计表及有关内容资料;

3、尚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调配事项、后备干部名单及干部考核、审查材料;

4、局务会、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各科(室)会议记录及不能公开的有关内容和材料;

5、组织人事档案、各类干部名册、卡片、登记表、部内各种印信、证件、内部电话记录本、收发文件登记本及工作笔记本等;

6、来信来访和案件方面不宜扩散的内容;

7、组织机构、干部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的秘密事项;

8、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和文件资料。

二、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保密文件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保密措施:

1、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全系统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2、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文件、电报、信函、档案及各种保密资料的印刷、收发、转递、阅办、借阅、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翻印、复印文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绝密文件严禁翻印、复印。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柜、抽屉内,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窗锁门,严防失、泄密;

3、及时做好文件清退、归档工作。保密文件资料已经传阅完毕,要及时退回办公室,保密文件的传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各科(室)每月要清理一次。翌年第一季度,要对上年的文件资料进行彻底清理、归档;

4、外出工作或开会,一般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必须携带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措施保管,及时归还。开会带回的保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履行手续后阅办;

5、要严格遵守文件的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凡秘密以上文件、通知等,不能用电话或信件传递。凡秘密性会议,不得让无关人员参加;

6、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不许乱放保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保密文件锁好。节假日要做好封存文件的工作。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对保密手册和记有机密内容的工作笔记本要严格保管,不得丢失,工作人员调离时,要及时交组织统一处理;

7、注意新闻保密。向报社、电台等新闻单位投递有关组织、干部工作情况的稿件,应注意保密,并经主管部长审定;

8、严格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洪泽工商局机要保密工作制度2015-12-15 8:53 | #5楼

为了贯彻落实《保密法》,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县局建立机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县局纪检组长任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县局机要保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办公室为机要保密工作主要责任部门,人教科、监察室负责配合办公室制定落实保密教育计划、研究改进保密防范措施和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部门要选择政治上过硬、思想道德好、敬业精神强、有工作能力的干部担任本部门机要保密协管员,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秘密载体

根据《保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秘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三、涉秘工作规范

(一)办公室机要保密专管员收到上级和本地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发来的秘密载体后,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并根据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的阅办意见,及时送交有关领导阅批和相关部门阅办。

(二)办公室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级知悉秘密人员的范围,并督促办公室机要保密专管员将秘密载体送有关人员阅读和使用,做好回收保存工作。

(三)工作人员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时,一律在办公场所进行,本人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将秘密载体入柜上锁保存。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复印、摘抄秘密和外借秘密载体,扩大知悉秘密的范围。工作人员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后,要及时归还给办公室。任何人都不得将绝秘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

(四)工作人员不得将秘密级以上文件和内部资料加载到办公自动化网络上传输、存储和处理。严禁一台计算机同时接入局域网和公共信息网。

(五)各部门不得擅自将秘密以上等级文件和有规定传阅范围的内部资料汇编成册,向系统内外发送。

(六)信息中心要经常对全系统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网络载有秘密信息,要及时查明来源,采取补救措施。

(七)办公室要定期对局机关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检查、核对,并严格按规定做好秘密载体移交、销毁工作,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销毁秘密载体,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四、保密责任

对违反保密法规和本制度行为人,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密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德宏州招商局保密工作制度2015-12-15 18:16 | #6楼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局保密工作,促进保密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组织工作

局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保密工作;制定本系统保密规章制度;确定本系统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工作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大型活动和重要项目,制定专项保密措施;对本系统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监督、检查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泄密事件。

二、保密工作会议

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会议,分析研究本局保密工作情况,部署保密工作。

2、局领导把保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每年一次召开听取汇报或研究保密工作的会议。

三、保密宣传教育

1、结合本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每年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密基本知识教育。

2、按照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每年开展保密工作的检查。

四、秘密文件的管理

1、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阅、销毁由保密员具体负责。对秘密文件的收发应逐件、逐页清点,履行登记、编号、签发手续。

2、秘密文件的传阅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3、销毁无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一般应在下一年度。销毁前,须登记注销,经局长审批后销毁。

4、复印、传真秘密文件,须经局长签字,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复印件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并视同原件管理。

五、办公自动化保密

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必须明确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纪律,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六、涉密内部事务管理

有关人事安排、财务情况以及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和决定等,要明确规定传播范围及保密期限,不得擅自扩散。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商局保密制度】相关文章:

保密制度汇编06-12

公司的保密制度04-15

工资保密制度05-18

薪金保密制度05-05

保密制度范本07-23

公司保密制度06-27

企业保密制度01-10

薪酬保密制度范本05-08

公司薪酬保密制度05-17

公司工资保密制度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