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人事档案>《国土局人事管理制度

国土局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5 04:12:12 人事档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国土局人事管理制度

为落实市国土房管工作会议精神,在新上升期间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开创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局面,根据市国土房管局所制定对人事人才工作新要求,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国土资源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国土局人事管理制度

一、建立会议制度

(一)局每年召开人事专题工作。向各基层单位及各科室传达贯彻市国土房管局人事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局的实际,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年度人事工作的布置,并按会议要求抓好落实。

(二)建立例会制度。局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人事例会。主要内容:针对当前工作重点合理调配人员安置,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建立会议记录制度。严格实行会议记录制度,设有专人负责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重大事项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建立会议档案,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等及时归档。

二、工资管理制度

(一)工资计划申报

1、局实行人员工资总额计划审报审批制度,每年于1月25日将上年度人员工资总额实际使用情况和本年度人员工资总额计划报市局人事处。

2、局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支付管理手册》申请或追加工资计划。

(二)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填写《市国土房管局机关事业单位审批工资备案表》(盖公章,经手人签字)、填写市人事局统一制度的工资变动审批表或退休工资审批表(一式二份,处级干部三份)、证明工资变动原因的相关材料(任命书、聘任书、学历证明等)。

三、建立培训制度

(一)公务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按照《公务员法》、干部培训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有关规定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达的培训计划,针对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求定期组织公务员和下属单位人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研讨交流、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并于一月底前将局的培训计划随人事工作计划上报市局人事处。

(二)局人事主管部门每年根据人事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学习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用工制度、社会保险等相关业务知识,研究人事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培训考评、考察制度。

四、招聘制度

(一)局人事主管部门根据编制、岗位、专业需要,按照现有人员比例合理制定本年度招聘计划,于每年1月10日前,在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后将编制计划及招聘方案,填写的《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年度招聘人员及审批表》报市局人事处。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市局要求执行。

五、考核制度

(一)工作人员考核

按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考核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建立考核档案,合理使用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工作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单位考核结果、考核工作总结及填写的考核备案表,于2月15日前报市局人事处。

(二)工作目标考核

年初,根据市国土房管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局年度工作目标,并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各基层单位及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和人员情况,制定岗位工作流程,对工作目标责任人,按照工作流程的要求实行月考核。各基层单位及科室应按期对考核情况汇总,报送主管领导审定,并做好部门、科室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信息统计制度

(一)系统人事信息统计工作对是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提供人事信息统计资料,为局领导决策提供相应依据。要求基层单位依法统计、实事求是、数据准确、规范整洁、加盖公章、经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后、按时上报局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的人事信息资料,按时上报市局人事处。

(二)建立人事信息统计工作责任制制度。认真填写各种数据表格,不能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七、计划总结制度

(一)建立工作计划和总结上报制度,局于每年一月底前,制定并上报人事工作计划,如遇工作计划调整随时上报市局人事处。工作计划要实际可行,突出重点,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量化指标、既定标准、确定时限,有创新举措。

局于6月底上报半年人事工作总结;12月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总结紧密围绕全局人事工作重点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客观分析,措施得力等。、

(二)计划、总结一律以电子和纸质文件两种形式报送。上报市局的纸质文件,由主管领导亲自把关审查并签字后,按时报送。

(三)将计划总结完成情况,纳入人事工作考核中,并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健全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干部按规定及时收集有关档案材料,定期归档订卷。

(二)查阅或借用干部档案,必须开具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理由,查阅借用档案人员必须为共-产-党员。借用档案需填写“借用干部档案登记表”,当日借当日还,特殊情况可延长一天。

九、报告制度

按照管理权限,对人事管理工作出现的重大事件及具体情况,实行报告制度。采用专题报告、简报、信息等形式上报市局人事处,对应报告事项未报告出现管理不规范现象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检查监督制度

为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建立人事工作检查监督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对各基层人事干部依法行政、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内部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市国土资源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2016-01-21 12:15 | #2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范系统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形成“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的用人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自觉执行《条例》中有关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坚持以下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安心国土,扎根国土;

5.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

6.年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带领群众开创新局面的能力;

7.在本职岗位工作业绩突出;

8.业务上有研究成果、学术文章发表。

四、局建立后备干部库。选任中层以上干部,应从后备干部库中产生,并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谈话、任职的程序实施。

五、干部管理应由局人事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德、能、勤、绩、廉等全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的调进、调出,应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由局人事科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2.不得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3.个人不得改变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有关情况;

5.严禁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齐全、考察时间不充裕的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

7.任免中层干部必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八、干部档案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局人事科负责实施。要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有关手续。

九、局人事科要做好干部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工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

十、本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建平县国土资源局人事管理制度2016-01-21 23:49 | #3楼

为贯彻执行国土管理系统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保证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考核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极考核。中层干部由局党组安排考核小组考核;其他工作人员由本单位组织考核。

(二)、干部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地评价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三)干部考核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实事求是,防止主观片面。评定考核结果时,要把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结果作为重要依据,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四)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定期考核,一般为一年一次,由干部本人结合岗位职责的情况,写出总结报告,然后进行民-主测评;平时考核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专项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考核情况要形成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五)要把考核与干部职务升降结合起来,对中层干部每年要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搞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对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得票率超过40%以上者,要提出诫勉,限期改正,第二年测评,称职以上票仍未超过70%,建议局党组免去现任中层干部职务,或降职使用。

(六)建立领导谈话制度。中层干部的谈话由局党组指派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按年度进行或发现问题随时进行。

二、干部任免审批制度

(一)选拨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拨任用中层干部必须经过局党组讨论决定。

(二)选拨任用干部的标准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

2、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必须具有任职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三)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须报上级审批、备案的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审批、备案。

(四)新提拨的中层干部,一律衽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民-主测评及考核胜任现职工作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经党组决定不再办理任职手续,不再享受试用期职务待遇。

三、干部选录调配制度

(一)干部选录、调配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重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严格执行有关干部回避规定的原则。

(二)机关内部交流及与国土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之间调配,由局党组讨论决定后,人教股开出调动手续。

(三)招聘借调或借用临时工作人员,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需写出书面用人申请(包括数量、岗位、职位、专业、方案等),报局党组批准后,由人教股组织实施。

(四)干部要衽职位轮换制度。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五年的,原则上要进行轮换。经局党组讨论决定后执行。

(五)干部选录、调配中,涉及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等总是时,经局党组讨论决定后,由人教股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人事工作公开制度

(一)推荐选拨后备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开。凡是推荐选拨后备干部,都要公开选拨的范围和条件,按本人自荐、单位或群众推荐、组织审定的程序进行。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开。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公开指标,公开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三)劳动工资管理公开。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工资晋升标准、条件、操作办法等。

AA县国土资源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2016-01-21 19:29 | #4楼

1、坚持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密、科学地保管。

2、对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

3、经常有计划地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破损材料及时修复,不断充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4、对收集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经鉴别符合归档要求的,在十五天内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5、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要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查阅和借用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系中共-党员干部,并持有手续完备的《借阅干部档案介绍信》。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人事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一周内必须归还,并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8、经常检查档案室的“六防”设施和安全措施,保证档案室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9、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10、档案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XX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管理办法2016-01-21 17:55 | #5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人事管理的职能机构是党办,其职能是:

1、坚决贯彻党的干部路线,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人事管理的政策;

2、依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任免事宜;

3、负责局内职工的调出、调入科室人员调配和调整;

4、负责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6、负责职工的退休管理;

7、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8、其他有关人事工作。

第二章 人员调配制度

第三条  人员调配的范围:

1、局内职工的调出、调入;

2、局内科室人员的相互调整;

3、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的调出、调入及人员分配;

4、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统配人员。

第三章  干部调入程序

第四条  根据缺编,缺员及工作需要情况,确定调入人数和条件。

1、局委会集体研究决议;

2、上报人事局审批;

3、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为确保调入人员质量,对调入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至一年,根据试用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调动 。

第六条  干部职工需调出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签署意见,局委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  调动期间,本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贻误工作,不得从事有损于单位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第八条  调动人员从接到正式调令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在决定期限内办理公务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

第九条  科室职工不得自行调整,各科室应积极配合。调动决定作出后,调动人员和涉及科室必须服从。

第十条  人员调配统一由党办负责商调。

第四章  退休制度

第十一条  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参加工作满10年。在其到达退休年龄前两个月作出退休决定。

第十二条  退休年龄计算有争议或者前后提供的出生年月不准的,依据本人档案中最早记载情况记录。

第五章  病事假制度

第十三条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原工资,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执行下列标准: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90%;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本人原工资。

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执行下列标准: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80%。

第十四条  因公负伤的,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六章  婚丧产假制度

第十五条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十六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外地职工根据远近另给路程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自理。第十九

第十七条  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为晚婚。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2天;年龄在法定婚龄3年零9个月以上生育的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男方护理假7天,增加的产假、婚假、护理假工资、奖金照发。

第十八条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车船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自理,超出部分报销。

第十九条  工龄在5年以下不休假,6—15年休假一周,16年以上休两周。

第七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人事档案实行分部门保管,国家正式干部档案交组织部保管,聘用干部档案市人事局保管。

第二十一条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鉴别、补充和整理档案材料,保证人事档案的真实性、连续性,认真办理人事档案的登记、查阅、借用和传递事宜。

第二十二条  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和人事组织纪律,不得利用植物之便泄露档案秘密、篡改档案内容及其它违反档案管理事项。

【国土局人事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国土局长任职表态发言05-16

国土局机关请假制度05-11

县国土局整改方案05-19

国土局自查整改报告05-19

国土局考勤制度05-17

国土局查档介绍信04-30

国土局三严三实05-07

国土局目标责任书05-05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05-06

人事管理制度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