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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5 05:43:05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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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监督检查、伙监会监督指导、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管理股组织实施的工作原则。

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责任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应逐级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使食品安全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到人。

三、食堂须取得县食监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以后按规定参加年检年审。

四、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食堂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食堂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成立由县行政中心“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监督、考核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设置“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和“机关食堂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两机构。

3.组织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伙监会等机构,对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协助考核。

4.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制定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会同有关单位对食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对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6.做好上级机关xx县领导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事宜。

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小组是食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对就餐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联系和组织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制订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4.负责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医疗救治的联系工作。

5.监督、检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㈢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管理股是食堂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与劳务派遣公司洽谈劳务用工合同时必须将食品安全作为劳务派遣合同的重要指标。

2.制订食堂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和组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督促并组织食堂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制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县食监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进行培训。

6.按食品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卫生监督部门调查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㈣食堂管-理-员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者,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申领食堂运行所必须的各种证照及其年检年审工作。

2.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制订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4.组织食堂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5.在就餐场所公示食堂的卫生管理条款,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xx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职能机构对食堂餐饮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㈤食堂后厨管-理-员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管理者,履行以下职责: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卫生意识,为食堂就餐人员做好食品服务,并保证按时供应,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以及服务水平。

2.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负责划分后厨的卫生责任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做好后厨的食品、设备用具、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防止“病从口入”或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和非伙监会人员随便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和出售饭菜的场所,防止带入病菌或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就餐人员的安全与卫生。

3.扎实做好后厨的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每月月底前编制后厨下月的月度排(值)班表,具体落实平时和公休日的工作(值班)人员,报食堂管-理-员审定;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后厨,严防人为投毒和人为破坏活动。

4.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员工严格按照既定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加工和供应饭菜,做到按时足量、卫生营养、保障供给。

5.组织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和开饭后的清扫工作,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为就餐人员提供清洁卫生的就餐环境。。

6.细化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⑴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并在第一时间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卫监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⑵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⑷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⑸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㈥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食堂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管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工作。

2.接受和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负责拟订从业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协助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4.负责拟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等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5.负责检查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及加工制作、销售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拟订检查计划、项目,落实检查时间,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和病症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负责食品安全检验工作的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存档制度,从业人员体检证明或健康证,食品安全法规宣传资料,食品原料采购索取的合格证、票据和台帐,接待用餐的用餐清单和各种检查记录等。

9.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的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10.熟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报告范围和报告时限,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11.负责收集、整理和上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所需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12.负责做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工作。

㈦物业公司负责食堂周边、洗手间等公共区域的保洁和食堂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整改,确保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杜绝盗窃或投毒事件的发生。

五、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㈠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㈡食堂应具备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就餐场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并设置排水沟,易于清洗与排水,排水沟与户外接口处应设置防鼠网。

4.制售冷荤凉菜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5.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气)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6.配餐间、售餐间、更-衣间配备有效的消毒设备。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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