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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财务报销制度

时间:2022-04-26 00:03:05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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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财务报销制度

一、经费支出项目 我局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制表发放的在编人员工资外,划分为经常性支出和非经常性支出两类。

党政机关财务报销制度

(一)经常性支出项目

1.测站报汛劳务费。主要支出范围:水文(位)站劳务派遣人员报汛劳务费,洪水期间抢险加班费、夜班费等。

2.办公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如纸、笔、墨、票夹、文件夹;打印资料,饮用水、报刊杂志等。

3.邮电费:指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

4.差旅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探亲路费、保险等费用。

5.房租费:指经批准临时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

6.整站及维修费:主要包括房屋及单价低于2000 元的设施设备的一般维修维护费用。

7.水文资料整编费:主要包括对已收集的各类水文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初审复审、整理汇编成册所发生的费用。

8.生产测验费:主要包括测站水费、电费、汽油、柴油、黄油、草把、油漆及其他业务专用耗材料等。

9.水电费:指局机关、基地办公用水电费。

10.雨量站报汛承包费:主要指雨量站雨量观测报汛承包费,遥测雨量站。自动监测水文站设备看护费。

11.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主要包括因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发生的劳务费。

12.报汛通讯费:主要包括报汛电话费、网络费等。

13.购置费:主要包括单价在1000 元以下的小型、零星设备仪器购置。

14.墒情系统运行费:主要包括墒情设备设施维护费(维修材料、车辆、人员差旅费)、场地租赁费及设备设施看护费、通讯费等。

15.车辆运行费:主要包括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路桥费、洗停车费、年检费、安全奖励费、驾驶员公里补助等。

16.水质监测费:主要包括水质业务费和取样费。业务费:含水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标样费、药品费、小型仪器的购置及仪器鉴定费等。取样费:含取样交通费(包括租船、租车)、差旅费及取样人员劳务费。

17.接待费:主要包括单位各类接待所产生的伙食费、住宿费等。

18.会议费:主要包括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9.其他:除以上所列项目外,经审批准予报销的其他费用。

(二)非经常性支出项目 包括遇不可抗力导致的房屋、大型设备维修和水毁修复以及局安排的专项工作,其经费支出按局财务制度执行,单独列报。

二、经费支出报销票据要求

(一)需要提供正规发票的支出项目 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除出差补助)、房租费、整站及维修的材料费、水文资料整编费(除人员补助)、测验费、水电费、报汛通讯费、购置费、墒情系统运行费(除出差补助)、车辆运行费(除安全奖及驾驶员公里补助)、水质监测费(除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必须提供有效合规发票单据。 水文(位)站发生的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劳务费用),应填写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领条,并到税务部门开取正规发票。

(二)需要填列自制凭据的支出项目 测站报汛劳务费、雨量站报汛承包费、墒情设施设备看护费,需填列相应的局自制领条凭据。

(三)凭证粘贴及附件要求 原始单据按经费支出项目归类,填制 xx 市水文局报销封面。购置材料、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必须附有所购物品明细清单,并经保管验收人签字;非经常性支出项目应附审批手续。按规定须签订经济合同的,应附相应合同(协议);金额较大、有经费申请的支出需在报销时附上经费申请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会议费支出需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等资料。

三、基地、测站报账程序 基地、测站取得原始单据后,按规定填制报销封面。经审核、分类、汇总填列经费支出报销表。

(一)报表审核意见程序

1.机关报销,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经办人必须是我单位在编职工,收款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作为报销经办人。

2.测站报销,首先由基地进行初审,由基地负责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基地报帐员在报销表上写明费用报销情况,核对测站与基地的上期结存是否一致,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

3.基地报销,首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其规范性和合理性,再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并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报销表上批明是否同意报销。

4.计财科对测站、基地的凭证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对,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如发现支出不合理、单据不合规等,不与报销。数据不一致的,必须当期核实。

(二)报表具体填列方法

1.经费收支情况

(1)经费收入合计=拨入经费 借款 其他收入;

(2)经费支出合计=报销数额 上交款;

(3)本月经费结存=上月经费结存 本月经费收入合计-本月 经费支出合计;本月经费结存(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暂付款等)。

2.经费支出报销核转程序

(1)测站报表,报销金额由测站填列;核转数和核退金额由基地填列,本月报销由局计财科审定填列。

(2)基地报表,报销金额由基地填列,核转数和核退金额由局计财科审核填列。

关于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2016-02-01 18:57 | #2楼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财务报销工作,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专项支出及物流费用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款及备用金制度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必须跨月借支,例如下月月初资金需求的情况呢?)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同一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实际情况很多不成立)

3、年终不论任何人的任何借款全部交回财务,进行往来欠款清算。第二年如有需要重新借支。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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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六条、备用金制度规定

(一)备用金限额:

1、上海办事处有仓库且负责的客户多,产生的费用也多,南京办事处的备用金归属于上海办事处统一管理,暂定备用金7000元以下;

2、武汉办事处有仓库但发生的物流费用不是很多,暂定备用金2000元以下;

3、重庆、广州、北京、沈阳办事处没有仓库且发生的物流费用相对较少,暂定备用金1000元以下;

4、总部各部门除采购部外其余部门没有分配备用金,需要的款项填写《用款申请单》或《付款审批单》,外办事处备用金需要填写申请单。以上备用金除了月或季度缴纳的房租之外,大额物流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申请,备用金不足的可以再做调整。

(二)备用金及预支款项销帐规定:

1、外办事处销售会计每月1号、16号要把之前发生的支付单据按规定要求整理好后寄回总部,没按要求整理的,退回办事外,各负责人重新整理(退回的快递费自行承担)。外办销售会计每天发送电子档《现金收支明细账》,并把账核对清楚,否则再次申请的备用不予处理。 2、总部预支款项,需在三个工作日,最长在一个星期之内办理销账手续,并结算清楚,否则不可再申请下一笔款项。(需结合不同地区送货时间效率,另一种常见情况,若非预支的款项,事后付款的是否也有时间规定呢?)

3、总部及外办事处负责人每月28号之前做好下个月整个月及上旬的支出预算,每月9号、19号之前做好中旬、下旬的支出预算并发电子档到总部财务部负责人做公司支出预算。

4、外办事处备用金需填写用款申请单,发电子表格给总部,由总部负责人代替给相关部门签字审批后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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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部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填写用款申请单或付款审批单,经各相关部门签字审批后支付。

(三)备用金及预支款项流程: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

第七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培训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八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并简述事由(何人何时何地何事),发票单据需按要求黏贴。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三) 报销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四) 费用报销的具体要求:

1、生活用品:除扫把、拖把、水桶、垃圾袋用于办公地方清洁用品外,其余不能报销。

2、办公用品: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附上购物清单。 3、运输费用:具体规定详见《第六部分物流费用报销流》

4、临时雇工费:附临时工明细表,明细表上贴标计时费,需注明贴标发往哪里

的货物,共计几件几双鞋子;搬卸费,需注明几件货物,单据需要有临时工人签名及电话号码。

5、所有单据都需要有三个人以上签字:经办人、区域负责人、会计。

6、各办事处寄回来的单据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报销,全部退回各办事处,负责

人自行处理,不予以抵扣预支的备用金。

7、所有的支出必须做费用支出凭证,把原始单据分为正规发票和收款单据黏贴在黏贴单上,差旅费按黏贴标准。

8、属于员工借支而后至财务部核销的,填写费用报支单时应在单据的左上角写上“销账”二字,以区分财务是否已经付款。

第九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1、办事处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制费用报支单(附签字后的原始票据),提供给销售会计 →销售会计初审(票据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购买物资的需附上审批后的购买物资申请表),如不符合退还经办人,如符合则黏贴票据→区域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报销。

2、泉州总部报销流程:

业务经办人按付款类型收集整理齐全完整的付款凭据作为附件,并正确填写相应的费用报销单,签名确认后报送部门经理进行业务审核,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送交财务部审核付款凭据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合理,支出金额是否超出预算或合同、单据是否合法完整,再报送总经理审批,出纳根据审批后单据执行付款程序。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标准

1、费用标准:日常支出差旅费按不同岗位级别标准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1)、住宿费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制定标准,(原则上两人出差,如为同性住宿标准按一个人住宿标准报销)

2)、出差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标准如下:

3)、出差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贴标准如下:一般城市享有补助20元/天,省会城市及特区35元/天。具体时间规定标准如下:

A.中午10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B.中午10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C.中午14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D.中午14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以上报销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都必须提供相等额度的票据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票据,按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己负责),往返长途车费必须以车站电子发票为准(全额报销),可自行按实际需要安排选择公路、铁路或水路,如因工作性质确实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向各相关部门申请,经各相关部门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3)出差费用原则上按一天一夜报销,如是早上8:30出发,第二天18:00返回的可按两天一夜报销,具体时间依据电子车票上的发车时间为准。

(4)到各办事处出差,其办事处提供住宿者不补住宿费,如办事处无法提供住宿可按住宿标准报销住宿费用。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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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统一支付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相关部门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公交车;

(2)市内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票据报销。

(3)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盖有2个章),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各外办事处人员因公安排回公司可按电子车票报销, 在这行程间顺道回家造成的车票不可报销,只按公司到办事处的车票报销。

(二) 报销流程

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只含有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人员签字确认。

2.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物资采购流程:

1、公司行政部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设置标准库房,并设专门保管人员管理,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2、由物资使用人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审核,再将填写完的采购申请送至行政部签收。

3、行政部低值品保管人根据使用部门申请数量,与库存进行核实,填写《采购申请单》中的“库存数量”、“批准数量”两栏。

4、行政部低值品采购人接到送来的《采购申请单》,按需购物资的要求进行询价,将价格填列到《采购申请单》后由部门经理签字审核,送至财务部进行复核。

5、物资到位后物资采购员将《采购申请单》送至物资保管人处以备验收时使用。

6、物资保管人、物资验收人、供货商三方共同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验收时注意物资是否与采购申请单中内容、规格型号相符、质量是否合格。

7、验收符合要求后,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一联交供货商、一联交采购员,将物资分类存放,分别登账。

8、通知使用部门可以领取所需物资。

9、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库单》领取所需物资,物资保管人根据《物资出库单》登账。

(二)报销流程

1、物资采购前,预借物资款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借款。物资采购完毕,需及时报销,逾期三天不办理者,按挪用公-款论处。

2、物资采购员填写《费用报支单》,将本次采购的全部原始发票、《入库验收单》、《采购申请单》粘贴附后,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内容填写是否正确无误、签字是否齐全、发票、《入库验收单》、《采购申请》三份单据中内容、数量、金额是否相符、实际金额与报销金额是否相同),总经理审批。

3、采购员持审批后的费用报支单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4、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以上程序批准,可自行购买。

第十四条 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2.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工薪福利

(一) 工资

(1)每月10日由各办事处负责人根据上月销售情况做好导购工资表,转交财务审核无误,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于15号支付,导购工资算错或是迟交导致的问题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每月20日由人事部做好管理人员工资表,转交财务审核无误,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等信息)。

(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

(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统一由财务部通过现金或是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工资;

(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三)社会保险支付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员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社会保险需由员工负责部分在工资发放时候扣除。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七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八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写《资产物资申请表》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发生物品转移,即由另一个使用人转移给他人使用时应填写“物品转移清单” 第十九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物流费用的报销制度

第二十条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物资出入库及相关的物流运输的规范化,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服务水平,做了以下的要求:

1.物流费用需要先预支款项必须填写费用预支申请单,申请内容要填写详细清楚,再经各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支付使用,票据正常三天交回财务部进行预支款项销帐。

2.运输票据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附上客户确认收货回执单(无客户签字确认回执单,可在系统上打印收货单)且有仓库主管及负责人签字,作为客户已收货产生应收账款凭证。如为客户退货需要有客户退货清单及仓库主管及相关人员做入库签字单据。

3.送货收货产生的短途运输费用没法提供正规发票,收据的内容要填写详细(比如发那里的货几件多少双多少方等能说明清楚费用产生的来源),还有各个相关部门人员的签字。

4.多次发生的运输费用统一开在一张正规运输发票的还需附带明细的单据,运输发票开票注意事项:数量、单位运价、计费里程不可为零且抵扣联不能盖章。

5、物流部审核运费时,应检查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等日期,是否有逾期送达或者违反合同规定,均依规定罚扣运费。

第二十一条 物流成本管理

(一)制定物流计划价格,力求合理、稳定。一般在一年内不变,但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调价一次,减少价差。

第七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六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八部分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7)出租车费在紧急情况下(如每季度送大件的样品),市区内可以搭乘出租车,跨区有班车的一律坐班车,事先向行政部申请报备,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8)出差时两人不能同时去同一个地方,除非特大事件需要两人同行,必须事先申请报备。申请后方可按报销标准报销,否则只报销一人。

(9)因工作需要超出原计划出差时间,出差人员在外地要事先向公司总经理说明原因征得同意,返回后在差旅费申请表中加以注明,经批准予以报销。凡未经批准事后追加费用,超预算部分一律由当事人自付。

(二) 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注明出差地点、业务内容、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单》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及相关于出差报销标准额度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公司人员出差须订票的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单》,到行政部统一订票,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或一个星期之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出差申请单》及路线日程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十一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3、移动电话费:因工作的特殊性,公司部分员工将统一使用公司的办公电话用于业务联系,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私人电话将不再报销话费,禁止员工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员工转岗或离职后应将手机交还行政部(依照工作业务手机使用协议办理)。

(二)报销流程

1、人力资源部每月初将报销话费做入员工工资表,20日由财务部统一发放。如有配置电话的,由公司统一付费(超出部分由员工负责),不再从工资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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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协会财务报销制度2016-02-01 22:13 | #3楼

1.针对大型活动:由会长及办公室进行合理预算,事先预支给活动负责人,多退少补,以发票、收据等为凭证进行审核。

2.针对小型活动以及日常开支:可由活动负责人先行垫付,再通过发票、收据等凭证进行报销。

3.对于打印、文具购买等日常支出采取固定商家记帐形式以减少财务人员工作压力。

4.为了提高社团财务的透明性,需要定期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向社团负责人进行财务的公布。

5.以凭证报帐为原则,每张发票、收据等凭证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当金额超过一定额度(200元)时,须交由会长签字,再交给办公室审核登帐支付现金。

6.办公室财务人员应根据职业判断对与社团无关的事项不予报销,超过正常范围的金额应予以询问,无正当理由,不予报销。

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2016-02-01 15:33 | #4楼

一、基本原则

一是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财务纪律。二是按照依法理财、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机关每年财政预决算,明确各项支出范围和渠道,科学安排机关各项资金用途。

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

一是坚持日常账目日清月结,做到手续完备无误。二是按时填报财务报表,搞好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三是管好用好各种办公用品,厉行节约,堵塞漏洞,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三、工作机制

一是办公室分管后勤的副主任具体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办公室经费支出情况每月由分管副主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二是办公室经费支出实行主任“一支笔”制度。三是在经费支出中,优先保证水电费、邮电费等支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四、差旅费管理

一是政府领导外出开会、考察学习等活动预借差旅费由办公室按规定安排。原则上在省内市外出差每次预借差旅费不超过3000元,在省外出差每次预借差旅费不超过5000元。5000元以上要汇报办公室主任同意。二是政府领导为部门衔接工作、争取项目的差旅费由相关部门承担;非上级部门或、县政府安排的出差,办公室不安排差旅费。

五、采购费管理

一是机关物资的购买、发放,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办理。二是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办公用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大宗物品要由三人以上考察后采购,无论任何形式采购,均要遵循价格低于市场、质量高于市场的原则。

六、水电费电话费管理

一是非正常上班及非加班时间,要关闭用电设备,坚决杜绝白天开灯、无人开灯、无人开机等浪费现象。具体由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督促管理。二是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对机关楼内水房和卫生间供水管道要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严防管道损坏导致用水跑、冒、滴、漏。

七、文印费管理

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原则上不准在外印刷,确需在外印刷的须经分管主任签字。未经同意擅自在外印刷的,办公室一律不予结算。

八、报刊订阅管理

办公室的报刊、杂志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订阅,并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进行结算。

九、票据报销管理

一是所有报销的发票须由经办人签字,主任审批后报销。二是除正常公务出差票据、安排范围内的接待票据、正常购置办公用品及设施的票据外,平时其它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各种发票报销内容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规定,必须是正规发票,收据、白条和字迹不清、涂改、不能辨认、明细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16-02-01 18:54 | #5楼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委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

1、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二)审批权限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年终或每半年结帐一次,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机动车燃料费实行一次性购买,分期领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福利制度

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2016-02-01 21:44 | #6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本系统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高效廉洁、团结协作的会计群体,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以及有关地方性财政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技工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对本单位的一切收支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五条 本单位财务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对本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一切财务经济活动负领导责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立及会计岗位职责的划分

第七条 本局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财务中心),为单位唯一财务机构,在局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内设经费和基金两个核算组,每个核算组分别配备一名副主任,负责本核算组的日常业务工作,另设总账会计、辅助会计、出纳会计岗位。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换。

第八条 经费核算组岗位职责

经费核算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一、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在规定范围内办理现金支付、公务卡结报、转账结算等业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妥善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不得将公-款擅自借与他人和挪作他用,不得白条抵库。

2、严格按手续制度办事,做到收支有据,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有用途说明。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整理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辅助会计。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定期与财政、银行对账,做到账实相符,按月编制现金结报单。

4、及时申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送工资报表等。

5、协助做好单位财产物资、财政票据的登记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辅助会计岗位职责

1、协助总账会计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经费的辅助核算。

2、根据合法有效、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给总账会计。

3、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登记指标、计划台账,并负责按月与财政核对收入支出及计划指标结余,编制余额调节表。

4、负责各类票据、单证的领用、保管、登记、核销工作,保证票据安全,票款一致。

5、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协助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回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按照核定的部门预算执行。

2、负责本核算组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做好凭证的复核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齐全、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表的编报工作,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完整;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提供合理化建议,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3、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根据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追加指标的建议;负责经费计划额度的申报、核对;定期与银行、财政对账,编制对账单。

4、按规定负责整理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5、负责做好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往来款项的清理回收及票据管理工作。协助副主任做好各单位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

6、根据制定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定期参与检查和监督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协助搞好系统内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基金核算组岗位职责

基金核算组负责本局所有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基金监督工作。

一、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在规定范围内办理现金支付、转账结算等业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妥善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不得将公-款擅自借与他人和挪作他用,不得白条抵库。

2、严格按手续制度办事,做到收支有据,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整理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辅助会计。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定期与财政、银行对账,做到账实相符,按月编制现金结报单。

4、协助做好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的登记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辅助会计岗位职责

1、协助总账会计做好各项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类社保基金的辅助核算。

2、根据合法有效、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给总账会计。

3、登记各类社保基金支出明细账和指标、计划台账,并负责按月与财政核对收入支出及计划指标结余,编制余额调节表。

4、负责各类社会保险专用票据、单证的领用、保管、登记、核销工作,保证票据安全,票款一致。

5、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协助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回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2、负责本核算组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做好凭证的复核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齐全、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表的编报工作,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完整;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提供合理化建议,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3、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根据各项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追加指标的建议;负责基金计划额度的申报、核对;定期与银行、财政对账,编制对账单。

4、按规定负责整理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5、负责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回收及票据管理工作。协助副主任做好各项基金的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

6、根据制定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定期参与检查和监督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协助搞好基金监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财务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财务中心设两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分别兼任经费和基金核算组总账,负责管理各核算组的具体业务工作。

一、经费核算组副主任(兼总账)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2、审核会计凭证和报表,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追加预算指标,及时向财政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筹集资金,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4、定期向各单位负责人报告收支结余和资金使用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增收节支。

5、定期组织实施财产清查和往来款清理,做好票据管理。

6、根据制定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和监督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搞好系统内审工作。

7、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本组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和统筹调度。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金核算组副主任(兼总账)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编制各项社保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2、审核会计凭证和基金报表,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追加预算指标,及时向财政申报、基金使用计划,筹集资金,保证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支付。

4、提出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定期向局领导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报告基金收支结余和使用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

5、定期组织对社保基金的检查监督,保证社保基金健康安全运行。

6、负责与各经办机构业务科室以及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本组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和统筹调度。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财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人员内部管理。定期召开内部会议,将局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具体化。负责各项基金及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局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宣传贯彻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组织业务辅导、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

3、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对单位的一切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审核和监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检查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协同基金监督管理科一起做好局机关、各事业单位的经费及社保基金的内审工作。

4、抽查、复核两个核算组编制的会计凭证;审核各种会计报表、账册、经费及基金预算、政府采购计划、年终决算等等;审核、控制预算执行。

5、定期对收、支、决算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局领导报告资金运行和财务管理等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增收节支。

6、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全中心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制约,凭证的传递、保管、账务处理及报表稽查、复核程序规范。

7、管好、用好社会保障基金和各项经费,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8、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并接受考核和监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二条 出纳会计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数据录入员不得兼任系统维护员、管-理-员和数据审核员。

第十四条 实行原始凭证先审核后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凭证复核制度,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财务中心主任(财务科长)审核,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审批人)审批方为有效。

出纳会计根据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账,并传递给辅助会计编制记账凭证,总账会计进行凭证复核,同时检查原始凭证及附件的齐全性,副主任审核会计凭证的合法有效性。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登记账簿。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印鉴和支票分开保管制度,各单位的支票和印鉴不得为同一人保管。

第十七条 实行票据领用登记制度。各单位所需票据,实行专人负责领用,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结旧领新。

第四章 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适应财政管理体制,全面实行部门预算。

第十九条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规范性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杜绝支出行为的随意性。

2、完整性原则。单位组织的所有收入和安排的所有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不得设立账外账。

3、应收尽收的原则。各单位应对照政策,挖掘潜力,积极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力争超收。

4、优先保障的原则。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支出顺序上先安排人员经费,再安排公用经费,后安排项目经费。

5、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对人员经费按编制人数和规定标准核定到人;日常公用经费按部门分类分档确定定额标准,按人员编制、项目核定;对项目支出,在充分论证及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当年财力状况,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

6、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编制预算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努力实现综合财政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第二十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1、根据本预算年度行政事业计划,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各项增减因素对收支的影响,结合单位实际提出本年度预算收支建议数,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转财务中心(财务科)汇总报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对所报送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提出分配意见,汇总并综合平衡后形成预算方案报县政府审查,并确定预算控制数,下达各单位。

3、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正式部门预算,经单位领导审核,财务中心(财务科)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4、财政部门报请有权部门审批后的下达数,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预算执行中,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数额、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过程中,除因收入超收,国家、省、市出台增资项目、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外,支出预算一律不予追加。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规定报请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各项收入要按政策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同时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不得截留、挪用社会保险费收入。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收费政策依据,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监制票据,依法收费。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未经集体研究批准不得擅自减免收费,不得私存公-款,不得坐收坐支。

第六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局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各类支出应严格按预算数控制,局各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支出;重大支出项目由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支出项目报局负责人研究确定。涉及重大资金的调剂及支付业务,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实行集体决策。

第二十六条 各项基金、资金、款项的支付均需手续齐全,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审批人)审批,财务复核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 除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补助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补助等必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八条 其他工资福利性经费开支标准:

1、职工困难补助由领导研究决定。

2、夏季清凉饮料费按财政规定的统一标准发放,每年一次。

3、独生子女保健费:须凭独生子女证,每年发给40元,直至小孩14周岁,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20元,一方无工作或离异,另一方单位负担40元。

4、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根据海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定额报销的通知》(海财行〔2015〕1号)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入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定额报销的办法。职工凭幼儿园出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保育教育费收据,向所在单位按入园子女每人每学期报销200元,单亲家庭、配偶为现役军人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凭票报销400元。

5、劳务人员的使用及待遇均要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否则不得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 由单位代缴应向个人收取的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有关资金,应按实分解到个人及时向职工收取,不得列作支出。

第三十条 公用经费支出,必须精打细算,注意节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对无预算、超标准,手续不全,不符合制度的开支,坚决不予办理。

1、办公经费:办公用品、材料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保管、发放,小额办公用品一般直接列报支出,大额或数量较多的可通过“库存材料”科目核算,领用出库时再列作支出。采购办公用品、材料时坚持比质比价,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根据《海安县县镇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海财行〔2015〕41号)执行,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3、会议费:各科室、单位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尽量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进行。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范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会议开支标准。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安排食宿,并凭会议、伙食费和住宿-费-发-票,按实有人数和天数,根据会议人员花名册,按规定报销费用。

4、业务招待费:(1)业务接待范围:主要接待上级来人,县外来本局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来本局进行公务活动的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2)公务接待的原则:①小额、适度、从紧的原则。②事前审批的原则。事前由负责接待的分管负责人提出,办公室核定标准并填写安排通知单,接待人员凭通知单安排就餐。③定额包干的原则。经核定的接待费用,原则上不得突破,如出现超支,谁经手谁负责。④对口接待原则。经批准安排的接待,均由业务对口人员参加,从严控制参陪人员。(3)公务接待标准:乡镇一般人员因公来本局就餐的,凭办公室发给的就餐券安排客饭。

5、车辆燃料、修理费和设备购置费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局各单位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七章 政府采购制度

第三十二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

第三十三条 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依法委托本级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协助集中采购机构开展采购活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有特殊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本级集中采购机构或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三十四条 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实施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须经权威部门认定),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采购。

第三十五条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备案,政府采购资金要按采购合同和财政国库管理的统一要求及时支付。

第三十六条 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详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海安县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海政办发〔2015〕177号)。政府采购应编制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并编制,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八章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严格控制暂付款的的发生,并及时办理结算。对个人因公出差或因病转院治疗且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可予借款。借款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与支出审批相同,对不符合规定的借款一律不得借出。出差借款应于出差回来后5日内结清所借款项。前款未还的,原则上不得办理第二次借款。

第三十八条 财务中心(财务科)应建立催缴借款结算通知单制度,对不按期归还欠款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通知单,限期结账还款。借款当事人无故超过一个月不还的,财务中心(财务科)有权从当事人的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九条 对单位发生的暂存款,应区别情况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属于收入的,不得作为暂存款核算和管理,不得在暂存款中列支列收。

第九章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或单价虽达不到规定标准,但是批量较大的同类财产,须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局办公室、各事业单位办公室为单位财产物资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四十二条 实行财产物资定期清查制度,由财务中心(财务科)会同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章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现金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收付合法、钱物分管、日清月结、确保安全。财务负责人和总账会计应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出纳人员应积极配合,以确保账款相符。

第四十四条 出纳会计应凭审核和批报准后的原始凭证及领(交)款人的签字办理收付款手续,同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得坐支。根据我局的具体情况,核定出纳会计库存现金限额1000元,如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否则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十六条 下列情况必须禁止:

1、用白条顶替抵库存现金;

2、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3、编制用途套取现金;

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用现金;

5、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6、保留账外公-款;

7、私自挪用公-款。

第四十七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只能办理自身业务,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不得透支,银行结算票据填制必须准确规范。

出纳人员必须及时、定期、逐项目核对银行存款(财政专户存款)发生额,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账项,辅助会计或总账及时核对余额调节表,查明原因,确保相符。

第四十八条 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加大财政及单位财务部门对公务消费行为的监督力度,简化公务支出结算的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办、县政府办《关于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通知》(海办发〔2015〕46号)要求,本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

第四十九条 公务卡结算范围:主要为公务接待支出和其他零星公务支出,做到应刷尽刷。

1、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实行“刷卡制”和“实名制”的管理办法,一餐一刷,不再办理现金结算和转账支付。

2、其他零星公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小型会议费、劳务费等公务支出中原需要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费用。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保管期限应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中心(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中心(财务科)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各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第五十二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并定期对数据信息进行备份。

第五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调阅、移交和销毁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开支标准随国家政策的变化而调整。会计人员岗位职责随工作情况、岗位变化适时调整。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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