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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时间:2022-04-26 02:57:45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凡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遇到下列情形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

5、出境定居的;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8、调离本市辖区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5%)规定比例的;

11、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职工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4、职工符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户。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2016-02-03 9:12 | #2楼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5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2016-02-03 19:51 | #3楼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产权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住房;

2、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25%;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换购房贷款本息;

4、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

8、离休、退休;

9、出境定居;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芜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流程2016-02-03 23:49 | #4楼

一、前提条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领取转账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2016-02-03 17:51 | #5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陕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2016-02-03 10:14 | #6楼

一、职工因住房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购房贷款时,可支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职工因住房消费需要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和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及支取手续。其支用金额上限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后的部分,取至百元整数,但不得超过住房消费额。

1、购房时支用住房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应提供签订日期在一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本单位公房,应提供政府房改部门批准的公房出售文件及分户价格表,并在单位办理售房款缴存的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交房款手续;

(3)购买拆迁安置房,应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一年以内交房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二手房,应提供购房协议和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用住房公积金

(1)农村自建住房的,应持农业户口的“户口簿”和村、乡两级出具的建房证明(以配偶名义建房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2)城镇职工自建、翻建住房的,应持有关的建房批准文件(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居民个人修建房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的,应持房屋大修合同、房产证明、大修结算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全额集资建房的,应持计委立项批文、房改办全额集资建房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分房房价表和支用职工已交房款收据。

上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凭有效证明,提取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的实际支出。

3、偿还购房贷款支用住房公积金

职工通过贷款购房的,在还款期内,可持银行借款合同、最新银行还款凭条,一年一次办理支取,其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贷款还款额。

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需支用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生活困难,需支用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租金的,应持单位审核出具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的证明、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按年办理房租超出15%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三、职工按规定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职工因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时,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持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注销和全部本息存储金额的支取手续。

职工因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持相关法律文书及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职工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注销和全部本息存储金额的支取手续;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按规定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符合下列特殊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上述1、3项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应当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做销户处理。符合上述第2项情况的,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家庭应负担的医疗费用。

通过小编对陕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的介绍,相信大家不会再有这方面的疑问了,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是非常大的,要坚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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