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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提取程序

时间:2022-04-26 03:08:16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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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提取程序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广州公积金提取程序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2016-02-03 9:12 | #2楼

1.请先致电我们,并将你的所在单位、所属银行,所属银行支行,你想提取的金额告诉我们,我们会先确定一下为你办理的可行性及时间安排。

2.在你所在的单位或者负责管理你的公积金资料的部门拿到公积金提取证明(拿这个证明是无需任何证明和手续的),另外再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联系我们,我们会安排人员上门收取你的资料。一般收取这些资料后第二天即可进行提取(周末或者部分银行例外)。

3.在拿到你的资料后,我们会马上为你办理相关的合约资料,非周末时间一般一天内办理完成,周末时间无法办理。(部分银行需要2~3个工作日)

4.准备好所有资料后,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带上你的所有必备资料与你会面。你需要带上你的公积金存折以及身份证。

5.在我们为您准备的合约上最后签上你的名字(一般我们提供合约期已满的合约,所以即使你签了不会有任何拖欠,可以放心签订)。我们会将你签订好的合约复印一份,和原合约一起用作审核(如果你觉得有需要,可以复印一份留底)。

6.你带上你的公积金存折,身份证及我们提供的合约,到所属的银行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即可进行提取。

7.成功提取后,现场交付手续费给我们的人员,交易完成。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2016-02-03 10:26 | #3楼

一、提取公积金必备资料:

1、到单位或银行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销户)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

2、提取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公积金提取相关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积金提取业务在开户银行办理;

三、公积金部分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数;销户提取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后注销个人公积金帐户;

四、公积金由中心托管的职工(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在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2016-02-03 18:58 | #4楼

职工符合《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和《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15〕6号)规定的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提取,提取时需提供本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四间银行之一的个人储蓄账户,提取方式可以是职工本人提取或单位集体委托提取。

(一)部分提取, 提取时应在账户中留有余额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购房合同、预售契约或房屋产权证及相应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相应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申请时间: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2)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上未注明首期房款的另需提供首期房款发票);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职工符合以上(一)、(二)项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同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也可申请提取其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款。当职工所购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职工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自动丧失。

5.租房自住

(1)申请时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租赁期满。

(2)可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实际发生月份的房租总额。月提取额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

②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③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3)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及相应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租房自住申请提取的职工必须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6.建造自住住房:

⑴申请时间: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建造住房的实际费用。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及相应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翻建自住住房:

⑴申请时间: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不能超过翻建住房的实际费用。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及相应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大修自住住房:

⑴申请时间: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大修住房的实际费用。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及相应修缮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修缮行为;需要大修的房屋是指房屋完损等级被评定为严重损坏或危险房的。

(二)销户提取, 可以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 并将账户注销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职工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职工户口迁出证明、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出境定居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且连续失业下岗12个月以上)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失业证(或下岗证)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失业证(或下岗证)上失业时间未满一年,实际失业满一年的,另需提供劳动手册; ⑶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⑷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

份。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⑴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集中封存户”中的职工办理提取时,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外,其他按上述要求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挂在原单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职工(即转入集中封存时未能提供身份证的职工)办理提取时,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

广州公积金提取流程2016-02-03 14:10 | #5楼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行、中行、工行、广州银行贷款的,分别在原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其他银行贷款的,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不能如数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业务的,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由办事处、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