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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时间:2022-05-02 08:04:09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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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镇区办事处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社区)干部的考核由办事处党委、政府负责,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审核备案。

第三条 考核村(社区)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干部,是指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五条 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质、群众观念、 1

大局意识等。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工作思路、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心理素质等。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精神状态、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等。绩:是指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情况等。廉:是指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

办事处党委、政府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结合每年年初与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制定相应的村(社区)干部《考核细则》,对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等,并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六条 考核时间:对村(社区)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办事处党委、政府在次年1月15日前组织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 考核方法:考核分平时表现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平时表现考核。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出勤、请销假和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办事处党委制定村(社区)干部考勤制度,将村(社区)干部考勤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要安排1天时间集中在村(社区)办公。非集中办公时间,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村(社区)干部要有1-2人轮流值班办公,每名村(社区)干部每周值班时间不少于3天。村(社区)干部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上班 2

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平时考核由办事处党委依据日常工作督查情况进行。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包括两项内容:(1)岗位目标落实情况考核。主要考核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办事处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年初办事处党委、政府结合各村(社区)实际下达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年终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岗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分;(2)民-主测评。在年终考核会上,由参会人员对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第八条 考核评分计算办法。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值一百分制计算,平时表现、岗位目标履职和民-主测评三项合计100分,其中平时表现考核占20﹪、岗位目标考核占50﹪、民-主测评占30﹪。平时表现情况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民-主测评分值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5)/总有效票数×100。

第九条 考核步骤

1、考核准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考核组主要由办事处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以及包村(社区)干部组成。

2、进行考核预告。考核前2天向该村(社区)党员和群众预告被考核对象以及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3、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召集,考核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

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代表(无任何职务普通党员5—10名)、村民代表(每个组1—2名)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等,以上人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群众测评会。

考核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述职述廉。村(社区)在会上代表村(社区)班子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别在本年度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村(社区)述职可与抓党建工作述职一并进行),个人述职内容要结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反映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党员群众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表现情况;(2)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4、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5、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组根据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评选相应名额的优秀村(社区)干部(综合得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达不到规定分数的不评为优秀),除优秀外,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称职,60分-69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的为不称职。

村(社区)干部个人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50﹪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凡村(社区)有关工作被区、办事处一票否决或村(社区)班子、村(社区)干部对区工委、管委和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6、研究上报考核结果。办事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全办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总人数的20%(即每年评出1名优秀和1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全办事处副主任人数的15%(即每年评出优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1名)。

7、审核确定考核结果。办事处党委将考核情况上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进行核实并经部长办公会审核后,核定村(社区)干部最终考核结果以及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的发放等次。

第十条 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的评定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

2、对区工委、管委和办事处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3、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社区)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社区)级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11、违纪犯罪的;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确认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的报酬、奖惩、选拔任用直接挂钩。村(社区)干部报酬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模式发放,基本报酬按叶组通20156号文件《关于调整全区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确定的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评为优秀的,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3600元/年);考核评为称职的,绩效报酬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1200元/年);年度

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不享受绩效报酬并扣发最后一个月的基本报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报酬并扣发最后一个季度的基本报酬。

第十二条 办事处委按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评选3名为村(社区)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奖励参照办事处干部优秀工作者。将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向区工委申报参加每年开展一次的“全区十佳村(社区)干部”评选活动。

第十三条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干部,在各级推先选优中优先考虑;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考核结果作为招录办事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开选拔办事处镇领导干部时优先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村(社区)干部,由办事处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教育,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起整改。对其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为6个月,若整改不力的,由办事处党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基本报酬按实际在岗时间核发,不享受绩效报酬,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参加考核,根据调查处理结果视其情况核发报酬。

第十六条 从区直部门、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由组织选派或个人自愿到村(社区)任职的干部,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考核由组织人事部

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办事处党委负责解释。

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2016-04-28 12:31 | #2楼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合理使用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高素质、高效率的地税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及市局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税务局税务管理及绩效考评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全市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考察、核实和评价。

第三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和领导考评相结合。

第四条: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考核范围和对象为考核范围和对象为**税务局全体正、副科实职干部。

第六条:中层干部考核的内容总体上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看干部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政治理论素养、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是否以身作则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及制定的各项税收工作规定;是否讲党性,顾大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是否联系群众;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能否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能:主要看干部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妥善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是否具有胜任现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是否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文化学历和实践经验;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富有创新能力,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勤:主要看干部是否敬业爱岗,作风深入,善于调查研究,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是否自觉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充实更新知识;是否经常同干部职工开展思想交流,加强相互沟通;是否勤于思考和探索,对分管工作有深刻的见解,

能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

绩:具体考核干部是否按照本局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和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理清年度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各阶段工作要点,并狠抓贯彻落实;是否始终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正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并取得良好效果。

廉:主要看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为政清廉,严于律己,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七条:中层干部考核为年度考核,并实行基数分和倒扣分、附加分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基数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管理50分,工作目标考核50分。

第八条:考核内容、方法、程序。

(一)综合管理考核

1.民-主测评(30分)。

年度结束后,每位中层干部应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并分别在部门或全体中层干部述职会议上进行述职,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范围:分别以市局机关、市局稽查局、市局直属分局和各区县局为单位先由一般干部进行测评,然后在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上由市局领导和全体中

层干部进行测评

测评内容为《中层干部考核测评表》所列内容。民-主测评分一般干部、中层干部、局领导三个层次。测评得分为:一般干部测评得分×40%+中层干部测评得分×40%+局领导测评得分×20%。

3.日常管理(基础分10分,实行倒扣分制度,不设下限)

(1)被上级单位、地方政府部门或局政务督查通报批评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中层干部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1分。

(2)中层干部本人违反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每次扣2分;本科室工作人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科室负责人每人次扣1分。

(3)各科室单位一把手应及时传达每次局务会议、税源一体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不按规定传达的,每少一次扣1分。

(4)严格落实县局制定的分单位学习制度,根据县局印发的《**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组织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按规定制定学习计划或组织集中学习的,对科室负责人每次扣1分。不按规定参加分单位集中学习或县局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的每次扣1分。

(5)各科室单位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合理安排干部年休假,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次对科室单位一把手扣1分。

(6)中层干部被纳税人投诉并查实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引起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

(7)中层干部应带头参加县局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8)中层干部应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

以上考核内容由考核办公室按月考核,并按月反馈给中层干部本人。

(二)工作目标考核

1.各科室单位应认真落实县局制定的业务目标考核责任制,并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目标考核办法,考核到每个岗位(含科室一把手)。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并将考核办法于6月底前报送考核办公室,未制定考核办法的,对科室单位班子成员每人扣3分,未按时报送的扣1分。

2.评分标准:

(1)、按局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将科室考核成绩分为三档:优秀+5、良好+3、合格+0。

(2)、科室负责人以50分基础分加科室考核加分为最终得分。

(3)、按照各科室自行制定的业务目标考核责任制,计算出科室每位中层干部的考核得分,再以科室负责人的得分为标准进行换算。

3.考核办公室应根据各科室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在县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中层干部的业务目标考核。

(三)附加分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予以加分

1.科室单位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通报表彰的,相关中层干部每人加3分。个人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通报表彰的,每人次加3分。

2.科室单位受到上级地税机关通报表彰,相关中层干部每人加3分,个人受到上级地税机关通报表彰的每人次加3分。

3.经考试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获得当年加2分。

4.凡当年被列入省地税局人才库人才资格的,加1分

第九条:局党组原则上根据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确定中层干部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中层干部予以通报嘉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对考核结果为后三名的中层干部,由县局领导进行诫勉谈,对连续二年位列后三名的,免去其中层干部职

位。

第十一条:中层干部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对在公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酒后驾车、参与赌博,一经查实,直接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全局中层干部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思想认识,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要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整体和个体的关系,摆正位置,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由县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考核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人员的组成另行下文。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干部管理考核办法2016-04-28 14:19 | #3楼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干部管理工作,建立一套科学的领导干部管理考核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领导干部队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用干部(总经理助理参加基层单位考核)。

一、考核标准

公司所聘用领导干部要以“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品行端正、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员工拥护、廉洁自律”的七项标准要求为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必须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必须坚决执行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决议,执行组织决定,在思想上、认识上与上级党的组织保持一致,确保在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解放:要有能力克服思想上固有的自主性,实事求是、辩证科学地对待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必须具有创新意识,眼界宽广,立意高远,超出现在、看未来,超出局部、看整体,超出自身、看发展。

3、品行端正:思想健康,公心为上,人品端正,道德修养好;心胸坦荡,能善于理解和宽待他人,善于沟通,具有合作精神;能正确评价自我,看到不足,经得起批评和表扬。

4、业务精通:要有事业心,对事业有坚定信念和追求,把企业的发展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善于学习和钻研,善于经常性地回顾总结提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相关业务情况;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有解决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5、作风扎实:要有上进心,敢于面对环境压力,知难而进;有责任心,能主动承担责任,敢于承担风险,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负责到底;有强烈的务实、实干精神,能踏实做事。

6、员工拥护:员工公认人品正直、谦逊,尊敬上级,和睦同事,礼贤下属;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廉洁自律,有工作业绩;公心为上,能够影响和维护企业、员工的利益。

7、廉洁自律:要勤政自律,廉洁奉公,不搞特权,处处起到表率作用。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公司聘用干部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关键绩效指标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

(三)定量定性结合原则。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四)分类考核原则。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基层和机关及直属;正职及副职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确保考核科学合理。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三、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四、考核范围及考核期限

考核范围: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机关部室及直属部门、全体公司聘用干部。

考核期限: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

考核周期,每年考核一次。

五、考核内容

(一)对基层领导班子的考核

公司领导对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从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机关职能部室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

1. 经营管理部对各基层单位净利润、收入、净利润率、百元产值材料消耗、日常经营管理等进行考核(权重30%);

2. 财务资产部对各基层单位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情况(反映企业的迅速偿债能力及企业的财务状况情况)、企业的资金运营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反映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的应收帐款回款率(反映企业的货币资金回笼情况)、企业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权重15%);

3. 安全生产部对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各类协议和合同文本、生产现场、“三违”查处、各类事故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权重15%);

4. 审计部对各基层单位内部监督现状、内部监督改进程度、内部监督自我评估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权重10%);

5、党群工作部对各基层单位党建、工会、宣传、共青团、女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权重10%);

6、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员工管理、薪酬管理、员工培训、人事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权重10%);

7、物资管理办公室对各基层单位物资采购管理、物资使用过程管理、库房管理、物资软件管理进行考核(权重10%)。

具体考核内容由考核单位根据企业情况制定。

(二)对机关部室及直属部门的考核

对机关部室及直属部门的考核内容分为管理效能、有效沟通、团队建设、部门管理四个方面。

1.管理效能方面:主要对管理制度建设、管理职能发挥、重要任务落实、指导基层服务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核。

2.有效沟通方面:主要对部室和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及相互配合情况进行考核。

3. 团队建设方面:主要是对部门内部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和团队协作情况进行考核。

4、部门管理方面:主要是对部门员工日常出勤、员工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由党群工作部确定。

(三)对公司聘用干部的考核

对公司聘用干部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1)是否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能否以企业利益为重,有强烈的奉献精神;(2)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是非面前是否坚持原则,带头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3)是否具有较强的领导力,使本单位、本部门的员工士气高涨,工作上有进取心和积极性;(4)是否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否以企业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组织领导能力:

(1)是否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能否根据企业发展和目前存在的工作差距,主动学习;(2)是否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能否认真贯彻上级和班子决议,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情况;(3)是否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效地组织和沟通,出色地完成内外部工作;

(4)团结协作能力,能否与班子成员、单位同事主动配合,较好地完成工作。工作作风:(1)是否具有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能否兢兢业业,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情况;(2)是否具有端正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否认真负责,勇于承担工作责任的情况;(3)是

否具有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能否严细认真,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情况;(4)是否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理念,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分析研究工作的情况。工作实绩:(1)是否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否高效优质地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情况;(2)是否具有良好的发展意识,能前瞻性地做好业务规划,提出创新的工作思路;(3)是否具有争先创优的工作意识,能否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情况;(4)加强管理方面,分管工作围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取得效果情况;(5)加强队伍建设,分管工作围绕提高队伍素质取得效果情况。廉洁自律:(1)是否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在八小时之外加强自身行为举止约束情况;(2)是否加强身边人员管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行为加强管理约束情况等方面的表现,以绩为主,把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具体测评内容有党群部确定。

六、考核评价方法

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定量考核直接用客观数据计算绩效分值,定性评价采取测评方式获取考核结果。

(一)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

以定量考核为主,按关键业绩指标的分管权限,由公司领导(30%)和机关各职能部室(70%)进行量化考核,再按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计算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得分。具体公式: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分值=公司领导考核×30%+各部室量化考核得分×对应权重之和×70%。

(二)对机关部室及直属部门的考核

以定性评价为主,由公司领导考核(30%)和各基层单位考核(70%),再按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计算出机关部室及直属部门的得

分。

(三)对公司聘用干部的考核

以定性评价为主,考核采取360度评价法,从不同侧面的人员中收集考评信息,从多个视角进行考评。

1、对基层单位经营正职考核:由集团公司领导、机关部室主任、本单位副职、本单位员工参与考核测评。(1)本单位员工测评(60%);(2)本单位副职测评(5%)(3)公司机关部室主任测评(15%);(4)公司领导测评(20%)。

2、对基层单位经营副职考核:由集团公司领导、机关部室主任、本单位正职、本单位员工参与考核测评。(1)本单位员工测评(60%);(2)本单位正职测评(5%)(3)公司机关部室主任测评(15%);(4)公司领导测评(20%)。

3、对机关部室主任考核:由集团公司领导、各基层单位正职、副职、机关部室主任、机关员工参与考核测评。(1)机关员工测评(60%);(2)基层单位正职、副职测评(15%);(3)各部室主任相互测评(5%);(4)公司领导测评(20%)。

注:各基层单位没有副职的按照员工测评(60%)、公司机关部室主任(20%)、公司领导(20%)执行。

(四)公司聘用干部年度综合绩效分值的确定

基层单位正职、副职年度综合绩效分值=领导班子考核得分×30%+个人定性评价得分×70%

直属部门、机关部室正职、副职年度综合绩效分值=部门、部室评价得分×30%+个人定性评价得分×70%

(五)为了提高年度考核的准确性,进一步强化考核功能,民-主测评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各类被测评人员得分按权重进行测算。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

优秀的标准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所在单位超额完成年度指标,民-主测评得分达到95分以上。

称职的标准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所在单位完成年度指标,民-主测评得分达到80-94分。

基本称职的标准为:能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民-主测评得分达到70-79分。

不称职的标准为: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民-主测评得分70分以下。

(六)年度考核结果实行排名制。排名前五名者给与表扬;排名后五名者,亮黄牌,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累计综合得分在后两名者解聘现职务;年终综合得分70分以下直接解聘现职务。

七、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干部考核管理办法2016-04-28 17:58 | #4楼

通过考核对中高层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帮助中高层干部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的治理能力,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并且,通过考核和总结,促进上下级沟通与平级间相互协作,提升公司内部运营效率,同时,坚持中高层干部“能上能下、易岗易薪、同等竞争、公平上岗”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作述职考核

1、 工作述职考核主体为年度考核小组组成由总经办提出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执行;

2、总经办在收齐各部门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后,组织展开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会,由年度考核小组对述职人进行评估;年度考核小组成员在述职人演讲结束后进行当场评分,填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评估表》,由总经办加权均匀统计分数。

二、工作绩效考核

1、总经办应于年度考核工作启动之日发放《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至各被考核干部和考核干部,各考核干部应在收到表格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毕交回总经办,每延迟一天扣1分,最多扣5分;

2、总经办人力资源科将收齐的考核表进行统计整理后交至相应部分领导和总经理进行考核分析,指出干部的不足,实行帮扶。 1

3、 民-主评议

总经办于年度考核工作启动之日起发放和组织填写《民-主评议表》至评议人,评议人由总经办随机抽取,具体规定为上级1人、同级2人、下级2人;

总经办收集填写完毕的评议表,以往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然后加权均匀的方式计算最后得分,作为被评议人民-主评议最后得分。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影响各类干部的职务升降

1、进行职务提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2)在公司业务发展、技术创新及内部治理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3)经审批破格提升或降职者,不受考核结果限制.

2、职务降聘或免聘;

(1)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即降聘或免聘(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2)因本人过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者;

(3)多次或重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4)因个人能力或身体原因,长期无法胜任或实际未行使本职务(或岗位)职权者。

2

考核等级表:

干部管理方法与技巧

第一部分 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一:公司干部人员处理公务应注意下列各点:

我是否注意帮助下属长进;我是否清楚每位下属的升迁机会;我是否能使每位下属都明了我处理事务所抱持公平为上措施的理由;我所订的工作计划,是否让他们知道是为他们好而制定的;我是否适当地分派工作以免属下做无理的要求;我是否注意到每个人都有适当的工具和装备满足他们工作上的需要我是否在发布命令和指导前妥善考虑;我是否信守对下属的诺言;我是否迅速处理员工冤屈不平的问题。

第二: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技能:

明白工作的目的;掌握有关事实;以六种疑问方式(6w)从事调查。(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以定实施方案。

一、组织技能:将工作目的加以分析。将工作内容加以分类确定

岗位及编制。确立机构,画出组织图表。选定人员、人才。

二、命令技能

分配各人的基本职务,必要时可再分配特别职务。依据具体的计划方针下命令。强调执行命令的严肃性。

三、调整技能

与有关人员进行磋商。磋商人员的范围以必要之最低限度为止。对照计划方针进行调整。

第三:干部对下属命令方法规定如下:

口头命令:应该简单而能于短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为限。易于指导而并非重要的工作。亲自授予对方以适合的方法,而者要简单明了。首先要让对方集中注意力。

按着顺序说明,指标实行的时间、时期、场所等。不说多余的话;指出实行时必须注意的地方及困难之所在;弄清楚对方是否已完全了解各要点;如在喧闹的环境中应特别细心;必须教他如何作汇报。 书面的命令:适用于工作极为复杂精细,尤其是与数字有关时;工作遍涉各部门时;向部属传达最高部门的命令时;明白指标的,逐条列举要点;如有必要,辅加口头说明;预先指标询问的地方。 第二部分 工作责任心与主动性

1:各级管理人员在企业内的关系地位如下:

2:各级管理人员对陪练员工的责任如下:

对新进员工的陪练;训练老员工承担新工作。训练候补人员。其它训练责任。

3:各级管理人员应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参考做法如下:

对下关系:排解纠纷与抱怨;诚心关注下属利益;举行聚会、交游;家庭社交访问。

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报告自己的问题需要;坚决服从执行上级指令;横向各部门之间自动合作配合。

公共关系:利用外界的参观访问;参加当地民间活动; 4: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资格规定如下:

领导能力——领导而非发号施令;组织能力——使人员、机械、原料等有秩序简化;品格——诚实、公正。

判断力:技术与机械智能——懂得操作,知道每一机器的性能及限度;教育——广泛的知识,实用的了解;积极主动——自动自发;富有兴趣——对一切感到兴趣,甚至员工的爱好与苦衷。培养健康的身心与丰富的想象力。

本办法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2016-04-28 21:16 | #5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创业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进程,促进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级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由组织部备案,并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

第二章 管理考核

第四条 未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制度。正常工作日,各村要保证有一人到岗办公,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镇)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其他村干部要向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本乡(镇)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与之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第六条 考核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七条 考核内容。对村级班子的考核主要根据全县基层党组织“星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抓五强、创五好”的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对村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八条 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与各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 考核的步骤:

1、考核准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考核组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组成。

2、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乡镇党委负责人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参会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实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他人填写测评表或转达意见建议。

3、述职述廉。先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村级班子测评表和村干部测评表同时发放并填写。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

5、个别谈话。谈话范围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其他部分参会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6、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7、交换反馈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就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与被考核村班子集体或个人交换意见。对村班子的有关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8、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重点专项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个等次。

村干部考核优秀、良好等次实行分类分层评定,优秀、良好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20%。被评定为“差”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9、决定上报考核结果。乡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各村班子及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干部绩效报酬的发放等次(指推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公布并上报考核结果。

第十条 对村级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差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有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年内工作没进展,在重点工作上有失误的;

4、有群体性上访事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村;

5、民-主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核属实的。

第十一条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3、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级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级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7、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8、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9、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0、村党组织被评为“三星级”以下的班子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11、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第十二条 平时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依据日常工作督查来进行。

第十三条 对重点村的班子及村干部的考核要征求组织部的意见。重点村包括县级以上党建示范村、十佳村支书所在村、市县级领导联系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下派干部村、重点项目村及灾后重建村等。

第十四条 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报酬挂钩。绩效报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的,且班子评为“五星级”党组织,绩效报酬按100%发放;村干部被评为良好以上的,且班子评为“四星级”、“三星级”,绩效报酬按80%发放;其它的按60%发放。

第十五条 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五星级”的村班子报组织部审核,由统一命名表彰;“四星级”、“三星级”有乡镇党委命名,并报组织部备案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在“三星级”以下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指派专人集中整顿,限期整改提高。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由乡镇党委依照有关法规进行调整。

第三章 激励保障

第十八条 村干部任职期间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基本报酬,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干部全部按照《景泰县村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第二十条 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对在村上任职10年以上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由组织部进行考核,合格者,由颁发《村干部任职荣誉证书》。重视发挥村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逐步扩大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秀村干部代表数量。

第二十一条实行在职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制度。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控制在60周岁以下。对在村或村

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满50岁的离任村干部,每工龄年发放2元/月补助,最高为每月60元。

第二十二条 鼓励村干部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由乡镇党委每年末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村集体经营性年纯收入超过1万元的,从当年集体收益中提取20%,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村“两委”班子成员相应数额的报酬奖励。

第二十三条 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劳务输出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业绩突出的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参照县上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 建立完善村干部档案。由组织部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做好村干部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对村干部履历表、参加培训、入党材料、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及时进行归档管理。各乡(镇)每年对村、村委会主任考核等有关情况要报组织部备案。鼓励和支持村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培训,逐步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

第二十五条 提高村干部办公经费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每个村年办公经费不少于2000元,并随财政状况逐年增加。

第二十六条 实行过错追究制度。村干部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部门、乡(镇)党委依纪依法做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附 则 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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