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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指导书

时间:2022-05-04 21:11:32 综合资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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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指导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单位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外来供应商同样遵守公司内部动火管理作业指导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 3028-2015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15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动火作业程序 3.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共三个级别。 3.2.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2.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道上,厂区公共部位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2.3二级动火作业

3.2.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3.2.3.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 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环保科或分管副总批准。 3.2.3.3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共5页 第1页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申请》(以下简称《作业证》)。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或水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时按4.2规定执行。

4.1.4 凡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动火期间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1.12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4.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4.2.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安全环保科专职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

4.2.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安排主管级管理人员到场进行动火监护,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4.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员应组织动火前安全分析。

5.2 动火作业工具必须符合动火安全要求.(如:阻火器完好,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与火源保持5米以上的有效空间等)

5.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警戒区域的警示,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摆放到易取状态。 5.4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发生突发事件会懂得应急处理。 6.职责要求 6.1动火作业负责人

6.1.1 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

6.1.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 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1.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6.2 动火人

6.2.1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6.2.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2.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6.2.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6.2.5 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6.3监火人

6.3.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3.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作业。 6.3.3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3.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6.4 动火部位负责人

6.4.1 对所属动火区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6.4.2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动火区域与动火作业的衔接与警示,宣 贯动火区域的员工教育与沟通工作。

6.4.3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6.4.4 在动火作业中,作业区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6.5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6.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5.2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作业证》的区分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区分。《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 7.2《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7.2.1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7.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7.2.2 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7.2.3 《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7.2.4 《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用,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 《作业证》一式二联,动火点所在操作岗位和安全环保部门各持一份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7.3《作业证》的审批

7.3.1 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作业区域分管副总和分管安全副总审批。 7.3.2 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作业区域主管和安全环保科经理审批。

7.3.3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作业区域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或班组长和专职安全员负责审批。

7.4《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4.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

7.4.2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24h,每日动火前应先进行动火分析,方

可作业。

7.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临时动火管理作业指导书——油库安全作业指导书 022016-06-01 14:45 | #2楼

一、按动火等级分别上报,审批动火安全检查措施由安技部负责审查、把关,并报油库主任批准。

二、在油库内临时动火,必须通知防火责任人到现场、共同协调施工安全与油库生产。

三、施工前要落实现场安全施工指挥责任人、安全设备、措施落实,安技部负责人到达现场逐项确认后方可动火。

四、所有临时动火必须有消防员携带相关的消防器材在现场值班,属一、二级动火而且须明火施工时,须有安技部负责人到场值班并有消防车在场警戒。

五、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火种进场,必须经安技部批准、指定专人保管,并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护下使用。

六、动火施工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和时间内进行,否则须重新申请或办理廷期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当天临时动火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清理好施工现场,切断电源,在安全管理人员的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作业指导书2016-06-01 17:13 | #3楼

1 目的

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xx-xxx-x公司第一采场动火作业区

3 人员职责

安全员:协调、监督动火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4 作业要求

4.1动火作业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动火作业区严禁烟火。

4.2作业前,须严格佩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入内,以防止中毒窒息,不明内部残物特性,严禁入内。

4.3动火作业区应挂警示牌。

4.4动火作业人员作业前要保证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4.5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4.6监护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4.7作业前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

4.8将动火设备内之油品、溶剂、油汽等可燃性物质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4.9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安全环保科,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10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填写《动火作业票》。

4.11未经批准,作业人员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4.12动火时,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加盲板块。

4.13用火作业期间,用火部门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员。

4.14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4.15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4.16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封闭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质清洗设备零件。

4.17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油、串油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4.18因故作业中断的一天以上,应重新补办作业手续。

4.19动火作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灭余火,妥善处理剩余灰烬,确定没有事故隐患后方可撒离。

5 保障措施

5.1 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各自的安全规程。

5.2 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

5.3 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

5.4 作业现场要保证足够的灭火设备。

动火安全作业指导书2016-06-01 19:14 | #4楼

1、目的

为了保障管道以及工艺设备动火工程的安全施工,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文件。

2、使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hse管理体系运行的全部动火施工,主要为油气田内井口、井站间、站间及站内输送石油、天然气、含油气或存储可燃介质容器相连的低碳钢、低合金管道动火施工。

3、内容

3.1 动火工程施工准备

3.1.1  动火级别的确定

依据一、二、三级动火的具体内容,根据实际动火施工的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部确定动火级别,做出不同级别动火的预防措施。

3.1.2  动火报告审批

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动火报告,并报上级有关负责单位逐层审批后,方可进行动火施工,严禁动火报告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完整就擅自施工。

3.1.3  动火施工周围环境的要求

3.1.4  对试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完成标定。

a、动火施工地点周围存在油罐或油池时,根据实际情况做油罐或油池的防护,将施工地点与油罐或油池用阻燃的比较坚固的材料加以隔离。

b、动火施工地点周围有重要设施时,可将设施加以适防护。

c、动火施工地点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的地带。

d、动火施工地点应选择在远离电力线的地带。

e、动火施工地点的交通应便利,消防车及其他施工车辆应摆放整齐合理,以便能够应急快速行动。

f、动火施工气候的选择:

1)空气相对湿度低于90%;

2)风速小于8m/s(5级);

3)气温不得低于焊接规范允许之最低温度;

4)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g、动火地点施工位置应满足:

1)保证操作坑开挖时的安全;

2)保证动火工作顺利进行;

3)保证发生火灾情况下施工人员能够顺利撤出火场;

4)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

3.1.5  施工人员

具体参与动火施工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动火报告》中规定的动火安全预防措施,行动上一致:

a)动火人员必须将劳保穿戴整齐,并且佩戴明显的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标志,服从指挥;

b)固化纤维物易产生静电引起火花,参加动火施工人员不得穿着化纤织物;

c)电焊工有权检查动火报告,了解动火时的危险等级;

d)具体实施动火人员,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

3.1.6  施工机具

a、所有动火机具及设备应提前检查其完好性,并对能够产生火花的设备加以必要防护;

b、带压动火(封堵、开孔)时,由于运行管道具有一定的压力,检修管道的卡具应垫上密封垫,以保证焊接工作正常进行;

c、电器设备总开关应设置在无可燃气体的安全地带;

d、对易燃液体管线的切割,只能采用不产生火源的设备,在用手动切管机或锯条锯开管线时应保持润滑和冷却,若用动力切管工具,必须是适用于危险场合下使用的。

3.1.7  管道及设备的扫线、放空及置换

a、管道及设备在动火前须对管线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进行置换,以免在开孔时空气进入,形成爆炸混合物致使打火时可能发生爆炸;

b、置换的介质一般采用氮气、蒸气或清水,在施工时不断补充氮气、蒸气,保持管道及设备内的微正压;

c、置换吹扫后应进行取样分析,当气体含氧量低于2%时,即谓置换合格。

3.1.8  工艺管道动火时,如有条件,尽最大可能将大部分与其他重要的压力容器相隔离(一般采用盲板夹在法兰连接处)。万一发生动火危险时不会影响其他设备,隔离处要做明显的标识,以便动火完毕后将隔离物全部拆除。

3.2   动火开孔和焊接

3.2.1  开孔部位应位于管道下风向一侧,这样可以使喷射出的气体液体方向固定,而且不易伤人。

3.2.2  开孔操作人员应选择有动火经验、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

3.2.3  开孔的刀具要随时进行冷却。

3.2.4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管道动火前,对管道的动火部位进行封堵,封堵的材料一般为干冰、胶泥等。

3.2.5  动火焊接

a、焊接的操作者应选择手法快、技术好的焊工;

b、掌握管道和设备的材质情况,根据管道的材质确定焊接工艺;

c、严禁在运行管道上使用气焊焊接;

d、电焊二次线应就近放在新管上,并且在新管上起弧,这样可以避免在新老管道之间形成电弧而形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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