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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出差补助标准

时间:2022-05-06 15:04:46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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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出差补助标准

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近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公司人事、财务部商议决定后由总经理批准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德州市出差补助标准

一、 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人数、所需资金、出差期限,由财务部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天数。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凭借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申请相应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凭票据报销。(转正人员方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3、 出差人员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备注一栏中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中“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备注:技术部出差人员应由项目经理提前规划好出差期限、回司日期、出差进度内容,技术部全体员工应配合项目经理严格控制项目进度,积极回报项目进程,不得随意拖延出差进程,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出差进程延误出差成本浪费情况由项目经理和人事部核准后依照情节严重,做相应处罚;

4、 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总经理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

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和情况变化需要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派出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2)出差报告制度

出差报告制度是指员工经公司授权的相应领导批准出差后的每日工作情况、工作进程的日汇报以及出差后返回公司,对此次出差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总结汇报的制度。

1. 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部门经理以下的员工必须每天以日报的形式向总经理、部门经理、销售经理和人事经理汇报当天的工作进程,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的支持和帮助;

2. 出差报告采取上行汇报制度: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必须第一时间内向总经理、部门经理、销售经理、人事经理及部门全体人员抄送此次出差的工作总结。应将此次出差做全面的总结,应将遇到的问题、处理的方法、需要的支持、以及此次出差的工作心得以书面文档的形式总结并且抄送给部门员工,以供大家共同学习提高、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3. 出差报告上应详细写明此次出差拜访的公司名称、地区、客户姓名、会谈结果、实施情况、及跟进事项等,报告采取人(各部门经理)应对报告进行认真听取及评估,对报告中反映的情况、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安排相应的跟进措施。

并应当整理规划员工出差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处理方式、需要的支持、以后类似情况的规避方法,在每周一晨会上整理汇报给全体人员,并以书面汇总的形式上传至群共享(以便让员工了解每

周工作进程、遇到的问题、解决了的问题,未解决的问题;以及下周的安排规划)

二、 出差的审核权限

1、 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三、 出差延误处理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总经理电话联系知会,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额外部分外,依情节严重作出处理。

四、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 补助标准

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施上限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1)、差费补助为住宿补助和其他补助(含餐费和市内交通费用)

1、对本市市区内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采取:

1)、对住宿费、话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包干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

市区、各地州县级一下城市、偏远城市(住宿标准为)

经理级别 : 市级内:300元/天;各地县200元/天;

技术人员:市级内:180元/天;各地县100元/天;(报销需提供有效发票)

特注:两人(同性)以上出差的,应安排两人同住一个房间,并应严格按照公司住宿标准住宿:住宿报销按照一间标准间的住宿标准报销

(如两人同出差去喀什,住一间房,那么财务报销180元=每人90元/人);如遇特殊情况:如旅游旺季需要抬高住宿标准的,可以电话知会部门经理和人事经理,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后向总经理反馈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当地相应住宿费用的报销。(特殊情况特殊 处理,但应提前知会相关负责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超支不补也不再发给出差补贴)

2、市内交通餐补费用

经理级别 60元

技术人员 40元

为简化财务手续,伙食费和车费按本制度中规定标准实行包干,节约奖励,超支不补。

3、话费报销:因公司已经给全体员工配备了手机和手机卡,并且每月按照实际情况给全体员工充值话费,话费报销实施包干报销,(群邮件已经给大家明确说明,群共享里也给大家说了如何节省出差开支)超支自费。

4、公司出差人员所乘的交通工具应提供相应的票据实施报销;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必须提供明细账单和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超出规定范围由个人承担。

2、 两人以上的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员

工出差原则上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以采用出租车,(如各地州接货)使用出租车要经领导同意,打的费用可以报销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6小时以内为硬座待遇;6小时以上可享受硬卧待遇(若员工乘坐6小时以上的交通工具,自发没有享受硬卧待遇的可以补50%的票据差价)

3、 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

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4、 其余具体办法: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用;

2)、出差人员享受夜间出差补助(七点以后乘坐交通工具出差的,可享受出差补助)

3)、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需要使用招待费(另见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4)短距离出差者如当天可以往返的视情节给予报销来回路费和午餐费用。

5.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1)、酒店内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内物品损坏使用费用;

2)、公司已经给员工了出差的餐补,故额外的餐费超支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3)、出差过程中公司内部间电话是可以免费互打的,接听电话是免费的,拨打电话前请加17953+拨打号码,个人电话公司不予报销;

4)、任何私人购物费用,以及不应超支的额外费用;

5)、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五、外来工作人员费用报销

1)、外地来公司工作的部门主管及技术人员,每季度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12天,一次性报销费用2000元。

2)、总公司派来的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每次补贴应先征得总经理批准后,再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六、费用报销程序

所有报销单据报销有效期为7日,当天出差的费用7日内必须交给财务部审核:超期一律不予报销

短期出差的员工应回公司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应填写规范,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的每一单的事由、目的地、人数、用途、期限、和原始单据张数,并附上原始单据和发票,经财务审核签字后,总经理审批。

所有票据超期一律不予报销。

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复核。

特注:本着诚信的原则,差旅费要据实报销,若发现虚报,谎报,一次警告,二次所有费用一律不报,三次除名。

差旅费报销流程图:

本制度由财务部、人事部协商后制定,随公司发展逐步完善;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人事部所有;

关于出差补助标准的规定2016-07-06 21:57 | #2楼

一、城市驻点业务员出差:

(1)到本地区出差,住宿的按9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2)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1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二、片区经理、业务主管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2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三、外区经理、KA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3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四、副总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50元包干。

五:其它报销:1、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按实际发生报销。

2、双人同性别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标准8折核算。

3、带车出行时,司机与同行最高职务人靠,但每人相应降低10元包干费。

六、几点说明:

(1)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原则上按照出差补助包干标准核报。出差补助包干范围为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宿费。出差补助天数为自然出差天数减一天计算(即到公司或驻地当天无补贴)。

(2)外出要求有相应反映日期的车票。特别是从驻地出发和返回驻地的车票必须有日期,否则按前一张有日期的计算补助。中途出现无日期、无出发地及到达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写明出发地及到达地,否则不予报销。住宿必须有住宿发票,发票金额多少不影响补助标准。无发票的不补助。

(3)夜间乘车不住宿,且不坐卧铺的。按住宿标准50%补贴。乘卧铺的无住宿补贴。

(4)飞机、火车软卧、动车一等软座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后,才能报销。

(5)到有住宿条件的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出差,无住宿费补助。在办事处统一就餐的,个人按办事处标准交伙食费。办事处不得因此申请报销餐饮招待费。

(6)该标准从3月14日起执行。此前的出差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企业出差补助规定2016-07-06 23:15 | #3楼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一、售后服务人员出差管理

第一条 适用于所有因售后服务出差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五条 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

第六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差旅费标准:伙食50元,交通加通讯30元,住宿40元,误

餐费15元。超支不补,结余归己。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八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九条 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与部门领导请示,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十一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七章 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二条 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十三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

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十四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如有特殊情况中途去往他处的,当款项不足时,请示部门领导协助办理款项事宜。

第十五条 超过3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2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十七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十八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扣除住宿补助。

第十九条 参加各种图书订货会,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条 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主管副总审批→财务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 出差回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二十六条 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二十七条 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二十八条 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条 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 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

休一到两天,

第三十二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 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三条 当天出差当天到达目的地的,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 到达目的地第二天后,补助标准为岗位计时工资的1.5倍计算; 返回时,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超过12点后到家的补误餐费。

二、其他因公出差管理

第一条 特殊情况和董事长随行的人员,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二条 极特殊情况,董事长允许的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三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四条 连续公出超过一天的,公司负责每天吃饭、住宿补助100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以上公出包括样机实验、临时出差。因工作需要,中午不能返回的补助误餐费。

第六条 差旅费填写方式和报销审批流程按上述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出差补贴标准2016-07-06 21:31 | #4楼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明责分摊原则:根据出差的目的、事由而发生费用由所属各单位或部门(独立核算)承担。

3、高效间从原则: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随从。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核心层及紧密层各单位;参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四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具“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第1页 共5页

未于7日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五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派遣负责人汇报情况。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2页 共5页

4、陪同上级部门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董事长(集团总部)、总裁(核心层各单位)、单位负责人(紧密层各单位)事先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在工作范围内注明详实理由,经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补助费报销标准:

1、乘车补助标准:出差人员连续乘车8小时及以上的或夜间乘车6小时及以上的,给予20元补贴;出差人员连续乘车24小时及以上的,给予40元补贴;出差人员连续乘车36小时及以上的,给予60元补贴。

2、司机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出差除执行一般管理人员食宿标准外,

考虑其工作特殊性,增发行车补贴。省内地区出差每次补加30元,省外地区出差每次补加50元。所在部门要对出差人员的往返时间做好记录,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差旅费。

第十一条:出国人员费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需提出书面申请,做出出差预算,经董事长批示后实施。出国人员在规定住宿标准之内,凭有效票据列支费用报销。其它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在预算范围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费用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需写明事由,由董事长批示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2年 1月1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出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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