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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8 18:55:1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销售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业务管理,确保达到每年度具体目标,不断提升经营绩效,实现公司和个人业绩不断提升,根据销售业务人员(以下简称业务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销售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销售部门主管和业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内勤等坐班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作息规定

(一)公司实行满月工作制,每名业务员每个月可享有带薪假期四天。

(二)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六08:30-17:30,午饭时间12:00-13:00,周日休息。其中,周六下午15:00可下班。

(三)业务员每天08:30到公司参加例会,汇报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会后方可外出办理销售业务。

(四)外出办理销售业务的业务员下午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时,可不进行打卡或者签到。

第四条 业务员出勤管理

(一)在办公室上班的业务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或者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在外出差的业务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除了按正常的时间上下班以外,每天晚上应将当天的行程、所见的客户等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报备。少发一次邮件扣发当月工资20元。

(三)业务员每次出差返回公司必须填写客户资料,整理自己的重点客户、意向客户、一般客户,重点客户应定期整理和梳理。

(四)若有事需请假的业务员,应提前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离开公司。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批核。

(五)业务员每个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三天的工资;旷工超过3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若有特殊情况或紧急事件,需说明情况并报请总经理审批。

(六)业务员离职未办理手续前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病假需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

第五条 销售部门主管职责

(一)负责推动、完成并提升公司预定的销售目标;

(二)执行公司所交付的各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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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了解市场动向并督导、带领业务员执行任务;

(四)处理部门的日常事宜及工作中出现的异常状况;

(五)新入职业务员的培训及销售业绩的激励;

(六)控制部门的经费预算及掌握业务员的具体工作状况;

(七)随时稽核销售人员的各项报表及单据;

(八)按时向总经理呈报销售部下列表单:

a. 每周、月、季度及年度销售报表;

b. 收款计划及回款报表;

c. 销售业绩的提升计划和目标;

d. 部门人员的考勤月报。

(九)定期拜访管辖范围内的客户,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联络感情并考察其信用状况;

(十)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业务员基本要求

(一)态度谦逊,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勤勉上进。

(二)注重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得体大方。特别是在客户面前,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言行。

(三)严守商业机密,对于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绝不泄漏于他人。

(四)不假公济私。严禁销售人员在外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行为,严禁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五)有大局观,有团队意识,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尊重上司,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友爱,若有业务上的冲突需报主管领导处理,不得私自寻求解决途径。

(六)不贪求小利,不弄虚作假。报账实事求是,清楚明了。

(七)严禁私自截留或挪用公-款。

第七条 销售事项基本要求

(一)业务员正式到职后,应加强学习和参加培训,在短时间内掌握公司主要产品的性能、规格及价格构成,以便在与客户洽谈时表现的更为严谨和专业。

(二)按日、周、月、季度和年度制定自己的销售计划和目标,每日工作内容及次日工作计划必须上报主管领导。

(三)积极参与订单的进度跟踪,包括货品的生产、物流、安装及收款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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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了解产品的品质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和抱怨。

(五)定期拜访和回访客户,了解市场动向并收集以下资讯:客户对产品品质和价格的反应、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额、竞争对手的价格动态和销售状况、同类产品的研发趋势等。

(六)为了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销售人员应根据自己业务进行状况,如实填写《客户信息表》,及时发送到公司专用邮箱。

(七)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变更价格和承诺折扣。

(八)强化自身议价和谈判能力,在不违反公司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多变、不卑不亢地处理退换货及客户的不合理要求。

第八条 货款处理

(一)业务员应严格按照订单的约定时间督促客户支付货款。

(二)业务员在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当日上交到公司财务处,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

(三)不得私自以支票或其他方式抵缴收回的现金。

(四)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五)必须以公司所核定的信用额度管制客户的出货量,以减少坏账损失。

(六)产品若因品质问题可以换货,但严禁随意承诺客户退货,或以退货的手段来冲抵欠款。

第九条 客户拜访

(一)试用期和正式的业务员每周应拜访不少于15个客户(包括老客户),每天将所拜访的客户、行程、主要体会及存在问题等发送到业务主管电子邮箱。每个所拜访客户的潜在销售额应在2万元以上。

(二)业务员每周进行一次小结,每月进行一次总结。连续4周未完成拜访任务的,每少拜访一个客户扣发当月工资20元,发现一次拜访弄虚作假扣发工资100元,并取消当月电话补助费。特殊情况由业务员提出申述,公司审查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三)拜访客户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条 销售人员的薪资构成方式为:底薪+提成+补贴+各种奖励。业务员入职第二个月公司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第十一条 公司业务员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但为了鼓励先进、杜绝消极,试用期间基本薪资规定如下:

(一)业务员到职后,只要单月销售业绩达到×万元以上即可申请转正,享受公司正式业务员的待遇。

(二)试用期业务员的工资按入职时的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第三个月仍然不能达到保底业绩量者,由本人提出理由申述,公司酌情给予延后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过公司审核不适合在公司发展业务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正式业务员薪资管理

(一)正式业务员的工资按公司每年的标准执行。

(二)正式业务员每月销售额××万元,连续两个月未达到的,每月基本工资降到90%;连续三个月未达到的,每月基本工资降到70%,并且公司将与其进行面谈。

(三)公司单独设全勤奖200元/月,每迟到一次、早退一次或请假一次全额取消。

(四)公司单独设年终奖,全年累计请事假达到×天、迟到达到×次的全额取消。

第十三条 为保证订单签订后能及时收款,实行业务员的薪资与回款挂钩管理。

(一)除定金外,如果在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30日历天内货款到账的,当月工资加提成全额发放;

(二)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60日历天内回款的,业务员当月工资按工资加提成额的90%发放;

(三)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90日历天内回款的,业务员当月工资按工资加提成额的70%发放;

(四)交货日或者合同收款日后90日历天仍然没有收到货款的,业务员工资暂停发放;

(五)若尾款已成坏账,则坏账的30%须从所经手的业务员薪资中扣除,并发通告;

(六)若遇客户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客户办理原因、合同签订条款限制等,可于发生坏账的当月底前向公司申请并说明缘由,公司视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销售提成方式

(一)个人销售提成:原则上按照销售额扣除回扣后按实际回款的×%提成。

(二)特价商品、特殊订单经与公司协商并同意后,按订单回款的×.×%提成。

第十五条 业务员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或100元~300元底薪加薪,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方式,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二)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三)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需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五)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七)全年出满勤的;

(八)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九)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十六条 对于年度累计销售×××达到××万元、××项目销售×××达到××万元的,公司将给予带薪年休假和公费旅游,具体时间由业务员个人申请。

第十七条 业务员凡是涉及到以下事项,公司将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500元,或者追回有关钱物后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挪用或截留公-款者;

(二)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

(三)出卖公司商业秘密从中牟利,或虽没牟利但情节严重者;

(四)私自将本公司业务订单转给他方者;

(五)长期不去执行销售任务或发现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者;

(六)因公差外出,用公-款干私事情节严重者;

(七)因公出差在外,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

第十八条 业务员出差除经总经理特批外,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票;不能乘坐动车和高铁一等座和卧铺;机票只能乘坐经济舱,五折以下机票可自行购买,超过五折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作废。

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2016-08-14 23:43 | #2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错误与舞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等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有销售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总经理对本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 部门职责、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 人事部门职责:

(1)配备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办理销售业务。

(2)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岗位分别设立。

(3)根据具体情况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五条、销售部门岗位职责:

(1)对销售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销售业务的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2)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制定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3)根据具体情况,对销售业务中不相容的岗位分别设置,不超过3年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轮换。

第六条、发货部门岗位职责;

负责审核销售订单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第七条、财务岗位职责:

(1)负责销售价格的监督审核:

(2)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并定期与客户核对往来款余额;

(3)根据具体情况,不超过3年对办理销售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轮换;

第八条、销售部门建立市场需求的信息反馈制度,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每年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围绕销量、网络管理,按照操作简单、政策连续的 1

原则拟定营销管理政策报送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授权审批:

(1)销售合同(定单)由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批。

(2)销售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出具的客户考评结果具有审批权限。

(3)对于公司销售政策外的特殊销售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总经理审批。

(4)审批人应当根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5)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领导报告。

第三章 销售和发货控制

第十条、销售价格的管理:部门经理或销售经理负责制定销售价格、制定折扣政策、付款政策。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审核。

第十一条、销售凭证的管理: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订单(合同)、销售计划、销售订单、发货单、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销售部门应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商品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销售台账应附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

第十二条、客户的确定:

(1)销售部门选择客户应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情况,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

(2)客户一经确定,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销售结算业务的控制:

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1)销售谈判。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

(2)合同订立。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 2

见。

(3)合同审批。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

(4)组织销售。销售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仓储部门下达销货订单,库管员依据销售订单组织发货,并开具出库单,货运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和出库单开具发货单。编制销售订单的人员与开具发货单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5)组织发货。仓储部门应当对销售订单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销售订单所列的发货品种和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6)销售要在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审的基础上,实行信用额度管理。信用额度由销售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回款情况确定。销售部门要严格按照信用额度控制发货并明确责任人负责催收货款。

(7)对零星客户执行款到发货的制度。

第十四条、销售发货控制:

A条件下的销售与发货控制

(1)销售网络客户订单由销售部审核,特殊用户的订货合同由公司领导集体审定,会议纪要装订成册留存销售部门。

(2)销售的订单、合同订立、合同审批、库房发货均在管理平台中完成。

(3)实物出库按照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提货单》为准,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实物出库。实物的发运以销售部安排的发运计划为准。

(4)销售增值税发票按系统生成的清单与客户信息开据。不准人为更改。

(5)销售退回或退换时经质量鉴定符合索赔条件的,销售部门为用户出具退库或退换证明,办理相关退回退换手续.

B条件下的销售与发货控制

(1)销售部门按照批准的销售计划、客户付款或信用额度情况,填制《销售订单》、《出库单》开具销售发票,办理发货业务。

(2)销售退回

a) 对客户提出的退货要求,应对客户退回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证明。仓储部门清点接受退回的商品,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b) 销售部门根据仓储部门验收单、客户的退货证明、原始发票审核后办理销售

退回业务。财务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有效凭证办理退款事宜。

c).销售出的产品退回,必须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C条件下的销售与发货业务控制

(1).销售部门根据用户订货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明确订货时间、数量和进度。

(2).销售部门根据用户订货计划及时组织发货并跟踪运输环节监控。

第四章 收款控制

第十五条、销售收款业务

(1)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2)销售收入款应及时入账。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3)各单位严禁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4)每月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销售部门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收。财务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5)对于可能发生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报告。

(6)对于核销的坏账,要建立备查账簿并及时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账。

(7)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8)定期必须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门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应通过实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2)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检查信用政策、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单位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检查销售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回货物是否及时入库。

(6)对监督检查过程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出具检查报告,被检查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1)《提货单》

(2)《销售订单》

(3)《出库单》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存期:一年 保存期:三年 保存期:三年

直销公司业务人员管理制度2016-08-14 16:14 | #3楼

一、通讯方面:

1、必须保障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每发现关机一次或联系不上扣罚20元,当月累计关机、无人接听、不在服务区两次以上扣除当月通讯补贴。

2、所持手机需要换号者要提前报告公司,并明确自己新的联系方式,当新的手机号码被确定后要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开会或培训期间手机必须调为震动状态,除客户电话外,一律不得接听电话或发送短信。接听电话前首先要请示在场领导,经同意后到外接听,不得影响正常秩序,发现违反者一次扣罚5元,当月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扣罚20元,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通讯补贴。公司开会或培训期间坐姿不正,玩弄手机,不注意听讲者一次扣罚10元,扰乱正常秩序者,累计发现一次扣罚50元,两次扣罚100元,三次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二、出勤管理:

1、工作时间:8:30—17:00。

2、签到制度

市区业务人员实行早晚签到制,即早上到公司签到,下午回到公司开完会后签到;仓库管理人员按市区终端业务人员签到制度执行。其他人员实行正常签到,如果业务需要需外出联系业务时,要向主管领导汇报。

3、佩戴胸牌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胸牌,发现一次未带胸牌者扣罚10元。

4、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一次扣罚10元;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5、旷工: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基本工资和误餐补助,旷工超过三天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6、离岗:工作中发现离岗一次扣罚20元,当月累计发现离岗三次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7、请假:业务人员请假需填写假条并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假条由部门领导上交主管领导,当月请假日期超过两天的扣除超出期间的工资及误餐补助。

8、全勤:当月全勤者奖励50元。

三、会议制度及出勤要求:

1、每天早上:8:30各部门分别召开晨会,要求时间尽量简短。早会后领取自己每日拜访客户所需的用品后,立即去自己当日所要拜访区域。公司要求早上9:00之前必须出门,每次扣罚5元,

2、每天下午:各部门分别开当天业务总结会,业务员要将当天业务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沟通、解决。

3、发现一次未正常召开会议,扣罚部门负责人10元。

四、终端业务员拜访制度:

1、拜访工作中严格按所定目标客户进行拜访,不得漏店、跳跃式拜访,如发现一次扣罚5元。

2、拜访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填写客户拜访卡(记录)和客户订单,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一次扣罚5元/店。

3、每个工作日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午休时不得离开自己的拜访区域,如发现离开拜访区域者一次扣罚10元。

五、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一) 用户询价或报价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当日价格和活动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的等级、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接给其他辖区负责的业务人员。

(二) 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销售渠道和采购渠道等内容,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 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客户新市场。

4、根据公司要求做好行销日志,行销日志要明确具体,及时上交到公司。

5、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 。

(三)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1、注意仪容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2、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发现业务人员截留公司活动的行为,按10倍进行处罚,并在公司公告栏内进行公示,以示惩戒。

3、工作期间,不能饮酒。

4、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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