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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

时间:2022-05-08 19:10:07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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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

为了秩序维护部工作的全面发展,完善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提高秩序维护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秩序维护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秩序维护员队伍。

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里维埃拉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他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 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之内罚款20员;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着罚款50员;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擅自下班者,罚款50员。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罚款100元

3. 当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工作服时不扣纽扣、卷衣袖、裤腿、不带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 穿工作服外出本辖区,穿工作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中抽烟或着穿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20元

5. 严禁在当值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 值班期间,作风懒惰,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或其他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 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碎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 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 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 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 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簿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 当值

秩序维护员奖惩条例2016-08-14 10:40 | #2楼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公司秩序维护部的管理工作,加大工作考核力度,不断提高秩序维护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特制订本管理细则。奖惩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办法及操作程序

(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秩序维护员的管理工作由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并对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

(二)、考核实行扣分罚款和加分奖励办法;

(三)、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每扣一分罚款5元,每加一分奖励10元,奖罚以《通知单》形式通知当事人,采取现金直接缴纳,三日内不交者,按罚款金额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四)、考核采取不定时巡岗、随时抽查的办法,发现违纪

违章现象,由查岗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由秩序部经理签字确认,交总经理核准,履行处罚程序后,送达当事人一联,交人事主管备案一联,秩序部指定专人在《扣分罚款、加分奖励台账》进行登记;

(五)、在考核中,对有突出贡献或突出表现情节的队员,给予加分奖励,每加1分,奖励10元;加分视情节或表现,给 1

予1—10分奖励,最高奖励不得超过40分;加分奖励程序按(四)款程序执行;

(六)、对于超出违反考核细则规定以外的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七)、扣分不能和奖励分值对抵;

(八)、罚金由秩序维护部指定专人保管。此罚款资金用于加分奖励有突出工作表现的秩序维护员或秩序部员工集体活动特别经费使用;

(九)、账户奖罚资金实行每季度公示制度;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

2、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按公司制度处理,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3、在交接-班过程中,不按规定面对面实施属地交接,而进行信誉交接的每人各扣3分;

4、《交接-班记录簿》不按规定认真填写,或乱写、乱画扣2分;

5、在执岗过程中不按工作程序或规定路线巡视,发现一次扣4分;

6、在当班中不经经理允许,不得随意脱岗,违者扣10分, 2

累计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7、在值班中,执勤室内务不整洁,物品不按要求摆放,当班者每人扣2分。

8、在当班中带酒气上班扣10分,劝离岗位、按旷工处理,第二次发现此情形予以辞退;发生当班中饮酒扣10分,并直接予以辞退;

9、在当班执岗中,发现异常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经理或总经理,不及时上报的扣4分,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和后果;

10、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巡视,巡视时间次数与巡视记录等填写不符或未填写巡视记录的扣3分;

11、对于公司组织的活动、学习、培训、会议、训练等,按规定应参加而无辜不参加的,又没有经过有权限领导批准的,不参加一次扣4分;

12、培训、训练按规定要求没有达到标准和不及格者,每次扣10分;

13、开会时手机应调为震动或静音,响铃一次扣1分,不遵守会场纪律乱走动或随意出入者扣2分;。

14、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对领导构成人身攻击、辱骂,或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20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15、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工装,或秩序维护服与便服混穿、混搭,发现一次扣3分;

16、不准在公共区域、岗亭或值班室中吸烟,发现一次扣2分;

17、严格认真执行文明、规范用语,不按规定用语,每发现一次扣2分;

18、值班期间用手机打游戏、听歌、吃零食或聚堆闲谈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4分;

19、对于保安器具,如警棒、电筒以及日常办公用品因个人原因损坏、发生丢失,扣责任人4分,分不清责任各扣当事人5分,并按价赔偿;

20、维护员不得无故进入监控室,在监控室停留5分钟以上扣5分;

21、不报岗,发现一次扣8—10分,两次以上予以辞退; 22、夜班当班中睡觉或脱岗,发现一次扣10—20分,情节严重给予直接开除。具体情况视情节处理;

23、对于当班中物品丢失,如无法分清责任,由当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当事人扣10分,并进行通报;

24、在当班执勤中,对于发生的问题,不及时上报的扣4分; 25、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登记、检查而放行的,每人次扣2分; 26、对推波助澜同事之间的矛盾,甚至视若不见的,每次扣6--10

分;

27、值班室电话仅用于工作联系使用,发现用于私人使用,每次扣4分,由个人承担话费;

(二)奖励标准

1、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每次加5分;

2、放弃休息,少调休1天加4分;

3、拾金不昧,主动将他人遗漏、忘记的钱和物交到公司的,视情节加2-10分;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制止和防止了恶性事件、事故的发生,视情节加2-40分;

5、在发生火险、火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视情节加2-40分;

6、保护公司财产和园区公用设施有突出表现的,视情节加2-40分;

7、有突出工作业绩,年度内被评为集团、公司各类先进的;加10--20分;

8、在破获和检举各类刑事、违法案件中有突出表现的加10—40分;

三、本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5年3月10日

扣分

加分

〕年度第

扣分加分〔 〕年度第 号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条例2016-08-14 23:23 | #3楼

秩序维护员奖惩条例(试行)

为落实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在辖区内的安保作用,规范行使工作权利,履行保安工作和服务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了正确评介保安工作的业绩,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奖罚条理。

一、适用范围

凡上岗工作一周以上的保安人员,均属本条理适用范围。

二、考核实施

1、本考核为月度考核制,与当月工资挂钩,由保安队组织实施。

2、保安员由领班进行考核,领班由队长进行考核,并在日检表中显示记录,并开具奖惩单。

总则

第一条 本条例的处罚只适用于队员违反规定造未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能及时

作出检查,态度较好的队员。对队员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的大小逐级上报,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

对于队员规定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但态度较差拒不认错,甚至强词夺理的,不适用于本条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一种行为造成多种后果的,作合并处理。

本条例如于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发生冲突时,按公司条例、规定执行。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一章 奖励

第五条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第六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队员,经查证给予10—200元的奖励。

1、抓获案犯或追回赃物的;同违法分子作理智斗争的。(50—100元)

2、发现或避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30—100元)

3、对日常服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具有成效的。(10—100元)

4、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老携幼、乐于助人,为业主排忧解难的。(10—100元)

5、服务优良,多次被业主提名表扬或书信形式表扬的。(50元)

6、一年来工作表现突出,无请假和无违反规章制度者年终给予重奖。(200元)

第二章 工作纪律

第七条 上班(包括例会、培训等)不迟到、早退,不误班、漏班,不的无故脱岗,出勤率100%;请假、调班必须逐级申请及填写请假(调班)单,归队后销假,严禁无故电话请假。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10-100元处罚;

1、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内:(20元);一小时以外按旷工处理

2、当值期间有串岗、脱岗、睡岗行为的。(20元—50元—80元),三次以上者降为试用,重新考核。)

3、例会、会议及各类学习、训练、演练等不按时到达、早退或无故缺席(30元)

4、未办理请假(调班)手续擅自离队、离岗,旷工处理。(100元)

第八条 严格按(交接-班制度)执行交接-班,清晰的做好各类质量台帐、表格的登记记录和上报;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提高警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热情主动、团结友爱、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10—200元处罚

1、上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相互推委隐瞒、不上报不登记的。(10—50元)

2、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50元)

3、交接-班时交待事项不清楚或未交待而造成工作失误。(10—100元)

4、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如相互嬉闹、抽烟、吃零食等。(10—50元)

5、工作时间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用公司电话拨打长途、信息台等行为,受处罚的同时赔偿公司损失。(30—100元)

6、擅自拆阅业主信件、书报杂志;乱涂乱画或随意弃信死信等行为,受处罚的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100元)

7、保安员(领班)不服从上级工作指令,当面顶撞、拒绝。(50元)

8、同事之间吵架、打架。(50—100元)

9、随意向业主或其他人员索要财物,处罚后作辞退处理。(200元)

10、未经批准,擅自将器材、装备和物品交于他人使用、玩耍;或与其他队员相互嬉戏打闹;或擅自带离工作区域的。(10—50元)

11、对公司配置的保安器械、装备和物品不爱护保养或使用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受处罚的同时赔偿公司损失。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在岗队员共同承担。(10—100元)

第九条 严格按着装上岗,精神饱满、作风严谨、谦逊有礼。树立培养‘我是公司形象’的思想意识。时刻牢记‘我是一名服务者’的宗旨,规范和习惯使用服务用语、礼仪知识和规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技巧,与业主建立良好关系。‘急业主所急,想业主所想’,给业主最优秀的保安服务。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10—100元的处罚

1、制服不按规范穿着、不保持清洁和整齐;制服外显露个人物品或个人衣物;当众整理个人衣物的。(10—20元)

2、非工作时间到辖区内,穿短裤背心、拖鞋或赤脚、披衣、敞怀的。(10元)

3、不按要求佩带工号牌、工作证;不按要求使用警用器械及通信工具的。(10—20元)

4、留长发、留胡须、留长指甲和染异色头发;不注重个人清洁卫生的。(10—30元)

5、上岗值勤时,站姿、坐态、行走不按规范要求的。(10—20元)

6、言行举止粗鲁莽撞,待人接物态度冷漠,未按服务规范要求的。(10—30元)

7、对业主和来人来访人员置之不理,不主动示好问候的。(10—30元)

8随意嘲笑服务对象,任意侮辱、指责纠违对象或其他人员,而引起不必要口角和冲突的。(10—50元)

9纠正违章,询问或被询问时,不首先敬礼;不采用商量或征求语气,而引起不必要口角和冲突的。(10—50元)

10、遇各级领导及外来参观、视察人员不主动敬礼问候的。(10—5元0)

11、对我们日常执行的安全管理措施抱抵触和不理解心理者、蛮横无理和不合作

者,不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反而采取过激语气和举动,引起不必要口角和冲突的。(20—50元)

第三章 岗位值勤

第十条 各岗位保安员应爱护维护辖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熟悉了解本辖区内的消防系统消防器材的安装部位,熟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类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的处置程序,遇到意外事件能及时正确地展开处理。各岗位保安应及时互通信息,通力协作、共同维护和确保辖区内的安全。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予10—200元的处罚

1、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破坏,未及时察觉、处理和上报;发现人为损坏,却致之不理、随意放任。受处罚的同时赔偿损失(10—50元)

2、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安装部位及使用方法,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一问三不知的。(10—50元)

3、在各类考试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累记二次的。(10—50元)

4、当班期间遇到异常情况时,未能及时处理、上报或相互推委或处理失误,造成后果和影响的。(遇到突发事件时,未能及时处理、上报或相互推委或处置失误,有严重失职行为的,不属于本考核范围)(50—200元)

5、各岗位保安员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未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展开工作,消极怠工的。(10元)

第十一条 门岗值勤保安员通过对大门口进出口人员、车辆及物品的控制,确保辖区的安全。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于10—100元的处罚

1、新进保安员上岗二个月后,还未熟悉本辖区内业主的基本情况,一问三不知的。(10元)

2、不履行门岗职责,随意放任各类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出,不礼貌询问、不核对确认、不登记上报或不阻止谢绝;发生冒领、偷盗等事件,经查确定是门岗失职的。(10—100元)

第十二条 巡逻岗值勤保安员负责监视和巡查本辖区,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及处置;并协助各岗位处理疑难问题,协助领班处理紧急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接收业主的求助或上报处理;巡视楼宇外墙、外立面及幕墙玻璃等情况,检查各类消防、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完好和运行情况。

交通岗保安负责本辖区进出车辆的管理,监督、指挥各类车辆按指定路线进出地面与车库、车场;维护辆安全,保持辖区道路及出入车库、车场的道路畅通;安排临时机动车辆有序停泊,检查自行车等是否在指定区域停放,并登记清理违规车辆,维持正常停放秩序。保证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于10—100元处罚

1、对消防隐患、治安隐患、外立面隐患、不良事端、不安全事件、违规违章现象、设施设备损坏故障现象等,对三无人员、闲杂人员、推销人员、形迹可疑人员等,熟视无睹,不阻止不干涉不处理不上报不登记的。(10--50元)

2、夜间巡逻不按路线或不到位,代签、漏签或续签的。(10—30元)

3、装修期间的辖区,巡逻岗检查装修人员出入证手续办理情况等一问三不知的。(10元)

4、装修期间的辖区,巡逻岗在晚上规定时间内会同领班展开清场工作,不阻止不检查,随意放任的。(10—20元)

5、监督不力、指挥不当,失职造成道路堵塞、停放秩序紊乱的。(10—30元)

6、车辆泊位时,由于指挥错误造成车辆碰、擦损坏的。受罚的同时赔偿车主经济损失。(10—50元)

7、对各类违规车辆不闻不问、不清理不阻止的;对车辆漏油、未锁门关窗等事件不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的(10—30元)

第五章 内务卫生

第十三条 保持各值班室、岗亭、值勤点及卫生包干区域内的全天候清洁卫生、衣物、器材、台帐资料等摆放整齐划一,工作台无私人物品。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给于10——30元处罚

1、各班交接时,交-班队员应清理好卫生再下岗,否则接-班队员有权拒绝接岗,如不予指正或上报处理,接-班交-班队员作同等处罚。(10元)

2、各值班室、岗亭、值勤点及卫生包干区域内,门窗、墙面不清洁,地面、工作台、抽屉有污迹垃圾,物品、器械摆放紊乱,有私人物件的。(10—20元)

3、指正后拒不整改或专项检查时,加倍处罚。(20—30元)

杭州义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日

公共秩序维护员奖罚制度2016-08-14 13:48 | #4楼

为了激励公司每一位职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使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顺利实施,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开岗位10分钟者,每次扣2分。

2无故旷工半天者扣3分,旷工一天者扣5分,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者扣30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3公司领导到小区检查工作时,不敬礼者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4用公司的办公电话为个人联系业务或办私事者,除承担本话机当月话费外,另扣1分

5居住在五楼以下的员工,上下使用电梯、或不节约用水、用电,人走不关灯者,每次扣2分。

6凡请事假未经主任批准者,视为无故旷工处理。凡请事假者扣除当天工资。

7凡请病假者,须凭四大医院证明(即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医附属医院、海南省中医院)。凡请病假当月累计3天以内者,扣除本人当天工资的一半,4天以上者,扣除当天工资(因公受伤者除外)

8当班时着装不齐,仪表不正,不佩证上岗,留长发、胡子、穿拖鞋或背心者,每次扣2分。

9当班睡觉及无故离岗、脱岗超10分钟者,扣10分。

10言语举止文明,汽车进、出岗亭时不立正敬礼,或让汽车从进口开出、从出口开进者,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1保安岗亭内有果皮、纸屑,或有散发广告传单的人员进入小区而末制止者,扣当班人员1分。

12、在工作场地下棋、打牌、玩麻将、喝酒、抽烟、吃东西、吹牛等,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3不按时交接-班、或不做好记录者,每次扣2分。

14发生紧急异常情况,不采取拖和及时报告者,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5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物品被盗、或发生水灾者,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扣10分。

16不做好来方访登记工作,漏记、错记,每次扣1分。

17无故不参加公司或管理处例会者, 每次扣2分,连续二次不参加例会者扣5分。

18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水泵房、配电房或电梯机房者,每次扣2分。

19住户搬迁时未交费而放行者,所造成有经济损失由当班者承担。

20不作好车辆出入记录,或车辆开出小区时不收回登记卡者,扣10分,并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

21当班时不按时开关小区道路、走道、值班室、车库等照明灯者,每次扣1分(晚7点开,早6时关)

22同事内如有打架、吵架或互相诋毁,影响不良的扣5分。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23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对外签字者,扣10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24如休息(假)期间,因发生紧急情况经召唤不按时归队者扣5分(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5无故不参加业务知识和队列培训者,扣5分,迟到者,扣3分。 26被住户投诉属实扣1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27因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成绩突出被公司通报表扬者,每次奖3分。

28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每次奖5分。特别突出者,另行嘉奖。

29发现或举报人偷水偷电者,奖3分。特别突出者,另行嘉奖。 30有其它突出表现者另行奖励。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有权对所发生的情节再另行处理。为了便于操作、原则上采取与工资挂钩的方式,每奖罚一分以10元人民币计

海口家福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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