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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车间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8 14:01:41 车间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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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造纸车间管理制度

和健康,促进我厂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要服从安全的

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一、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我厂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

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六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七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

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

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二、教育与培训

第九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

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条 对从事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

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三、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

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二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

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

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

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

安全标志。

第十六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

措施。

第十七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我厂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

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我厂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四、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

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

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

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

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我厂人事部,由人事部或我厂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

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 18 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

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六、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三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我厂安委会组织全我厂的检查,每年

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

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十四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

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

目列支。

七、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我厂安全生产委员

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

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

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

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

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

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

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我厂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我厂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

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造纸车间安全生产制度2016-08-19 12:19 | #2楼

造纸车间安全生产规定

1、严禁在车间任何地方吸烟、及使用明火。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熟悉车间现场备用的各种防火工具(消防栓、消防泵、灭火水带、灭火器),并掌握各器具的使用方法,按指定地点放好,并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

3、在车间内进行电、气焊时,应事先做好消防准备工作,在采取消防措施后方可作业,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正常生产中,严禁烧焊(在放有易燃易爆物的地方烧焊,必须向管理部申请动火事宜,经消防安全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

4、烧焊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工作现场10米以上,氧气瓶切忌油污和高温辐射。

5、干燥各辊轴头缠纸时,要及时处理。现场油纸等要及时的彻底地处理干净。纸毛要定时彻底清除干净。

6、检修结束时要及时清除油纸、沙布、杂物,地面的油要清扫干净。

7、生产中所使用的油类及易燃品,要放在指定的地点,并有专人看管。使用汽油要经生产部领导批准。

8、加强设备巡回检查,防止由于磨擦发热或短路造成的火灾。特别是干燥部一楼和二楼更加应加强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汇报。

9、严禁在车间内烹煮食物,烘衣物等,车间内不准乱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10、 车间要保持足够的照明,检修中临时照明必须用低于36伏的低压照明,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及油类仓库、放射性发源地、纸机干燥部等照明应用防爆灯。

11、

12、 工作的员工和调职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车间内发生火灾或火警时,应产即通知消防科,报清楚火情地点、部位、燃烧物和报警人姓名,应组织人员使用现场的防火工具进行全力扑救。此时应关掉通风系统,但不能停机,如有必要可降低车速或使其爬行。迫不得以方可停车。

13、 车间人员严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

小型纸厂生产车间管理规定2016-08-19 17:12 | #3楼

为保证产品生产车间有序地完成生产任务,保证生产流程及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管理

1、工厂主管、车间主任为本工厂的生产管理负责人,有权选择最适当的人和最适当的工作顺序完成生产任务,决定生产班组配备最佳的操作工组合,为提高生产效率,有权聘用或者解雇生产操作工。

2、抄纸师傅是本厂生产产品品质的负责人,严格根据客户产品的需求进行生产,及时对影响产品产量、质量的问题处理。

3、机修师傅为本工厂生产流程、技术和机械设备维护负责人,如有影响生产的改造、维护需要合理帮助的,本工厂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提供帮助和配合。

二、生产交接-班管理

①交接-班双方人员在交接-班时共同对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

②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须认真检查和听取交-班情况。

③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者,交-班人员应报车间主任,但不得擅自离岗,直至有人顶班为止。

④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

接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三、岗位职责

1、操作工岗位职责:

①无条件地服从工厂主管、车间主任的安排与调派,严格按技术、管理的要求备料,保证每批料中添加的品种及重量都正确无误。

②对涉及本班原材料或者产品的进出负责清点和合理安置,负责涉及本班的外来车辆进出开门和锁门。 ③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进行加班。

④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生产线停产检修必须在岗位上听候机修师傅、车间主任或者工厂主管的调派和安排,未经批准不得离岗、串岗。

⑤操作工既是生产操作工,又是设备维护、修理和装卸工,每次卸车、装车时,原则上大家都必须一同劳动。 ⑥每班下班前必须对本班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整理。

2、抄纸师傅的岗位职责

①了解上一班的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掌握生产质量,随时检查各环节的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影响生产流程或者质量变化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按异常情况上报。

②交接-班前做好本班的生产调整计划。

③经常检查产品品质,严格按生产计划和客户对产品的品质要求进行生产。

3、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①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车间工人的积极性,吸纳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程序,提高生产效率。 ②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器物料置放地点,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③尽可能保证生产组织系统在大部分时间内始终处于一个均衡生产状态。

④阐明每一员工的职责及其工作范围。

⑤明确生产任务并组织安排生产,研究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在生产过程中全权负责本车间的人员调动,合理安排各员工从事生产及其它事务。

⑥要检查所需材料供应与储存的情形,竞争的供应来源,可替用的材料。

⑦管理好每班的“生产记录”和“产品进销存汇总报表”手续。

⑧确定维护,材料处理,事务工作,控制流程,运输等所需要的劳务。

3、机修师傅的岗位职责

①为本厂计划生产产品提供技术指导,对需要生产产品的技术流程进行改造,严格要求操作工按流程操作。

②负责整个车间设备的开、关机及其正常运转,严格指导操作工按各机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③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修理各机器设备和流程改造。 ④负责有关设备易损件的申报。

⑤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车间主任或者工厂主管,并想方设法积极排除。

四、处罚措施

1、对以下情况一次处以3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 ①上、下班之前没有打卡或者超过接-班时间5分钟的;②违反岗位职责、脱岗、睡岗、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到位的但没有造成生产异常的;③下班前没有对本班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整理的;④对涉及本班原材料或者产品的进出没有清点或者合理安置的;⑤上班时间穿拖鞋、高跟鞋或者裙子的。

2、对以下情况扣除当天的工资并通报批评:①超过接-班时间10分钟或者当天没有任何打卡记录的的;②生产线停产检修未经批准离岗、串岗的;③人为浪费物料、无故让设备空转超过3分钟或者因工作责任心不到位,造成漏浆、漏水、漏汽或者电耗浪费的;④涉及本班的外来车辆进出开门和锁门超过5分钟的;⑤不服从机修师傅、车间主任或者工厂主管安排与调派的。

如有本厂操作工违反以上第③、④条任意一条行为的,每次车间主任和工厂主管均罚款50元,无故不在工厂区的加倍处罚。

3、以下情况(均按次数计算)扣除2天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扣除全部未发工资:① 未经批准不上班或者旷工的;②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厂直接损失超过200元的; ③产品出库数量计算错误的。

如有本厂操作工违反以上第②条行为的,每次车间主任和工厂主管均按损失总额的20%进行罚款,无故不在工厂区的加倍处罚。

4、以下情况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未发工资:①在本厂区打架或者违反本厂规定不接受处罚措施的;②接受处罚措施后未找到合适顶班人选就要求辞工的;③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

五、车间请假管理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对于非请假不可者,必须自行找到顶班者,并报车间主任批准之后方可。

2.请假一律使用书面文字,写好请假条,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3.请假期间无工资。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本规定将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对以上条款有异议的,必须向管理人员书面提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