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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2-05-11 04:24:17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保安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 员工守则

保安公司规章制度

1、爱集体:和公司荣辱与共,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率,学习经营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依法管理,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

2、听指挥:服从公司安排,听从领导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坚决支持、热情帮助领导开展工作。

3、严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4、重仪表:上班时间着制服,配工牌,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剃光头、留胡须;女员工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指甲油、不准披头散发,化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5、讲礼貌: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对不起”、“谢谢”、“请稍等”、“请留步”、“请慢走”等礼貌用语,严禁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礼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6、讲卫生:勤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得饮酒、吃蒜、韭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7、讲站姿:

(1).挺胸、收腹、沉肩;

(2).双脚略分开约十五公分;

(3).双臂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或背后时,左手放在右手手背上;

(4).头部端正,目视前方,面部表情自然,略带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依靠他物;不得插袋、叉腰、抱肩;不得前后叉腿或单腿打点;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不得站立聊天。

8、敬客户:

(1).会客户时面带微笑,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 1

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对待客人;

(3).尊重客户风俗习惯,不议论、不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不嘻戏客人小孩,不收受礼品;电话铃响立即接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

(4).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玉林银丰集团三期保安部”,然后细心聆听、解释、登记,声调要温和;

(5).在客户面前不得化妆、修指甲、剔牙、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打响指、哼小调等行为。

9、守机密: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公司及服务单位的一切秘密事务,议论客户长短;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10、亲廉洁:不以拉关系图私利,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要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行为)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11、勤节约:克服“浪费难免论”,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要发扬勤俭兴业的好传统,为公司的增收节支做贡献。

第二章 劳动办公纪律

1.公司不赞同男女同事之间产生恋爱关系,若产生,建议一方自动提出离职。

2.我司员工应本着爱岗敬业的态度,热爱本职工作,以“公司利益第一”为准则,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真诚合作。

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我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公司领导及服务单位的检查、督促、考核。

4.规范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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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谦虚好学,刻苦钻研本岗位业务技能,保证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各司其职,按质按量完成本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卸或无故终止工作。

7.工作中任劳任怨,勤恳踏实,认真负责,不偷工减料,不敷衍了事。

8.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串岗、聊天、嬉戏、打闹、睡觉,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全部统一中国保安协会规定的制服,并按规定季节发放;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齐,并按规定配套,不得与其他服装混穿;员工要爱惜制服,经常清洗,及时修补,保持制服干净整洁,员工制服如有遗失,损坏或被盗等按《制服管理规定》执行。

10.上班、当值时必须佩戴公司按公安厅统一要求制作的工作上岗牌,随时接受有权(行政)主管及服务单位领导的检查。

(1)工作牌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被盗,应立即向驻地保安队长报告,并及时到公司办证科办理补领手续,工作上岗牌补领费为30元/张。

(2)钢盔帽、领带夹,入职发放,不算折旧费,因个人原因遗失、损坏的按原价的2倍进行赔偿。

(3)领带、武装带、肩章等使用时间为1年,如在1年内损坏或遗失的按原价赔偿。

11.所有员工必须认真阅读并执行公司通告之事项,严禁破坏或涂改,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服务区域范围内张贴任何图片、文字等。

12.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不大声喧哗吵闹,不酗酒、打架及赌博等。

13.规范作业,保证质量,注意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

14.增收节支,为公司节省材料,节约资金和能源。

15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准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不徇私舞弊,不收取任何方式提供的财物。

16. 严禁用服务单位提供电话聊私事,严禁窃用他人电脑密码进入查看、下载非本工作权限内的所有内容。

第三章 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倒,加班部分已计入月薪酬。 公司可根据季节变化和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

第四章 考勤管理

1.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

1.1有效打卡时间:上班时间之前30分钟、下班时间之后1个小时之内,加班的可推迟到工作结束。

1.2员工到其他项目执行公务,无法在下班前赶回本岗位的,需携带本人考勤卡面见中队长,或次日由中队长签字并说明未打卡原因。

1.3因工作原因漏打卡

1) 员工因公务外出、打卡机故障或停电等未能打卡者,须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跟行政助理报备,并于事后的24小时内,在考勤卡上注明未打卡原因,经项目第一负责人签卡。

2) 项目第一负责人24小时内不在本项目,行政助理对其情况进行报备,待负责人回来后,再进行补签确认。

1.4因个人原因漏打卡

1) 须于24小时内找项目第一负责人签卡证明;中队长(含)以上人员须于一周内请经理签卡。

2) 驻地保安队长(第一负责人)24小时内不在本岗位的,需电话或短信告知大队长,并向经理报告。

1.5采用指纹打卡机的部门,员工应于返回公司后的24小时内,由本人填写《考勤核销单》,直接主管签字确认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正常打卡情况的处罚

2.1员工之间不得代为打卡,如有代人打卡者,处罚200元/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处罚100元/次。

2.2因个人原因漏打卡:罚10元/次,因工作原因漏打卡未有指定人员签字按旷工处理。

2.3各驻地队长的非正常打卡必须有打队长签字,否则按旷工处罚。

2.4故意旷工。

2.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迟于上班时间打卡者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者为早退。

1) 迟到、早退1-5分钟扣5元/次,6-10分钟扣10元/次,11-15分钟扣15元/次,16-20分钟扣20元/次。

2) 迟到、早退单次超过20(不含)分钟,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单次超过60分钟,视同旷工1天。

3) 月累计超过30分钟(不含)以上60分钟(含)以下,或月累计超过3次(含),追加旷工半天。

4) 或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月累计超过5次(含),追加旷工1天。

2.6各大队将《考勤统计表》、《加班统计表》等于每月3日12:00前报送交公司财务科及服务公司。

3.请假

3.1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有审批权的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要临时请假的,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队长/大队长/经理,并及时向财务科报备;上班后应立即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不允许因迟到而不上班的临时请假,如有违反,一经发现视为旷工1天,旷工按日薪2倍扣款。

3.4未获得批准擅自休假又无合理解释者,按旷工论处;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批假者,当事人与直接主管/经理每次罚款10元。

4.旷工

4.1以下情形按旷工论处:

1) 迟到、早退单次超过20(不含)分钟,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单次超过60分钟,视同旷工1天。

2)月累计超过30分钟(不含)以上60分钟(含)以下,或月累计超

过3次(含),追加旷工半天。

3)或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月累计超过5次(含),追加旷工1天。

4)无故缺勤者;

5)未经同意擅自离职或延长假期者。

4.2 旷工:1天扣1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连续2天扣3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连续3天扣600元并予自动离职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超过三天以上者,按擅自离职论处,擅自离职不予结算工资。

第五章 消防及安全守则

1、日常工作及生活安全

1).员工应注意工作安全,杜绝各种意外及刑事案件发生。如遇意外情况,应以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沉着冷静,临危不乱,采取适当之挽救措施,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或秩序部。

2).保证规范作业,杜绝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日常工作中之意外、危险及不必要之经济损失。

3).业余时间注意生活安全,不得乱接电源,乱用高功率电器,杜绝危险举措,出外切勿惹是生非,上下车或过马路要注意安全,并妥善保管私人财物。

2、员工必须遵守的防火措施

1).烟头必须放入合适的烟灰缸内,切勿将点燃的火柴及未用水过滤的烟头投入废纸箱内,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2).切勿使电路的负荷过重,如需要使用任何高电荷的电器用品,应先向机电专业人员请示并求助。

3).必须懂得正确使用及维护本部门之运作工具和设备,尤其是电器、设施等。

4).切勿在工作场所、员工宿舍等地方存放危险物品,如鞭炮、可挥发之液体等。

5).员工必须清楚地知道其最接近的灭火器或消火栓的位置及其正

确的使用方法。

3、火灾事故处理

1).员工必须清楚地知道最接近的走火通道的位置。

2).通知各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清楚报告出起火地点及火灾程度。

3).当发生火灾时,须保持镇定,不可惊慌失措。

4).呼唤附近同事援助。

5).应抓紧时间利用就近灭火设备进行扑救。

6).切勿用清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因漏电而导致之火灾。

7).将所有火灾现场之门窗关闭,并切断所有电器开关。

8).如火灾蔓延,必须协助引导业户撤离火灾现场。

9).浓烟亦足以致命,逃生时须使用湿毛巾遮掩口鼻。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2016-09-18 19:16 | #2楼

保安管理制度

审 核: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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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安全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 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 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 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第二章 保安勤务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 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全厂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厂纪厂规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具体如下:

1.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队长与警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治安办部门联系。

3.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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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保安仪容仪表;

5..2 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5. 3 物件签收事宜;

5..4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6.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7.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8.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10. 负责对本组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12.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13.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1. 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保安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3. 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4.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5. 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必须服从保安队长安排按要求站岗。

5.1 站岗时间为上午8︰00—8:30分

5.2 站岗要端正,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在岗台上的执勤保安不得下岗、蹲岗,随意走动,不能东倒西歪、说话打闹,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动作,非遇紧急情况不得走下岗台。

5.3 对于进入园区的乘用车辆或外出的乘用车辆,在保安队员视野5米之内时,必须行举手礼。保安员应立定向左/右转体90度,并执行车辆左直行手势,在车辆即驶过时,敬礼。

5.4 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公司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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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7.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8. 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9.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10. 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11. 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12. 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三章 保安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条 保安礼仪

(一)仪容仪表

1. 仪表:

1.1 干净、整洁,没有异味

1.2 前不过眉、旁不触耳、后不触领

1.3 不留古怪发型、剃光头或染彩色头发

1.4 清洁、干净、不留胡须;口腔无异味且在上班时间不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1.5 保持指甲干净且不留长指甲、不配戴体现个人个性的装饰品(戒指、手链、项链)

2. 服饰

2.1 干净、整洁无污渍

2.2 上衣口袋不应装东西,上衣领子不乱别徽章,衣袋中不装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挂钥匙链、指甲刀等物品。

2.3 不穿高领内衣,纽扣应扣好,不敞开外衣或卷起裤脚或衣袖

2.4 工号牌统一配戴在左胸的正上方

3. 整体精神面貌要求:

3.1 精神饱满、乐观向上、大方,面带微笑

3.2 服装笔挺、不歪斜松垮

(二)礼节礼貌

1. 站姿

1.1 挺胸、收腹、紧臀、头部端正,下颌微收

1.2 微笑,目视前方,表情亲切,有亲和力

1.3 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落于腿侧裤缝处或两手握于背后或两手握于 4

腹前,右手握住左手,两腿绷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开。

1.4 禁止:双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将身体东倒西歪的靠在墙上或脚右搭左等

2. 坐姿

2.1 端正,双腿自然平放,男士双腿间距可容一拳

2.2 禁止:前仰后合、摇腿晃脚、翘腿等不雅之举。

3. 敬礼 3.1 举手礼。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礼毕时,将手放下。

3.2 注目礼。 要领: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同时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礼毕时,将头转正。

第二条 保安工作守则

(一)工作态度

1. 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业主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二)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三)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 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7. 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 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

9. 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 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半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当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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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执勤时间内,电话、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

12. 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室。

13. 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4.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四章 门禁管理规定

第一条 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厂区的管理规则

1. 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 员工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不得进入厂区。

3. 被公司除名或辞工者,拒绝进入。

4. 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不得出厂。

5. 所装货物与货单不符者,不得出厂。

6. 货物出厂无货单放行单者或者虽有货物放行单但部门主管签核者,不得出厂。

第二条 厂商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规则

1. 厂商需入厂洽谈,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并经受访公司部门同意才可入厂。

2. 来宾车辆进厂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 货运车辆进入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并办理入厂手续,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4. 厂商货运车辆出厂时,应出具物品放行单,并清除填写需放行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并有承办人或部门主管签章:保安人员查验一切合于规定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厂手续。

第三条 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厂。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四条 门禁管理注意事项

1. 厂商车辆及人员进出厂区请按本公司一切规定。

2. 厂商、人员进入厂区,除洽谈部门外,严谨擅入未经许可的禁止区域或其他部门,否则受访部门应付连带责任。

3. 离职人员按程序办完手续后,物品需搬至保安室查验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 每日安全事项巡逻内容

第一条 保安巡逻

1. 保安仪容仪表。

2. 当班保安日志。

3. 防盗系统报警系统和报警联络装置。

4. 员工着装穿戴和厂牌的佩戴。

5. 速递快件的签收事宜。

6. 人员、货物和车辆出入管制稽核。

7. 异常事件的处理。

第二条 消防系统检查

1. 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和压力是否足够。

2. 消防栓是否供水。

3. 明火管制稽核。

4. 消防通道的通畅、疏散方向和防火标志。

第三条 安全专案检查

1. 防爆灯和应急灯的检查

2. 车辆出入的限速

3. 每天下班对门窗和水电的检查

第四条 厂区秩序的维护

1. 保安每天要加强巡逻力度,厂区内不得有人乱扔垃圾。

2. 厂区内不得有人在禁烟区吸烟,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吸烟。

第五条 主管交办其他事项的稽核。

第六章 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第一条 火警事故

1. 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并注意兼顾厂房安全,否则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部门主管和经理至火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

2. 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

3. 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应:

3.1 火速打电话至119,并集合各部门义务消防员或请求支援。

3.2 同时通知厂内人员或其他重要干部集合员工救火,发挥消防编组功能。

3.3 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

3.4 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

3.5 通知派出所协助交通,管制事宜。

3.6 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3.7 注意警方处理时,亦不能破坏现场,以免影响保险公司的认定理赔。

3.8 若于下班时间发生火警,马上扑灭,若无法扑灭。立即通知119与总经办人员。

第二条 员工打斗事件

1. 员工打斗或对公司干部逞凶,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主管或经理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2.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代理现场再行处理。

3.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4.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5. 员工对公司干部逞凶时,应立即电请警-察局派出所拘办。

6.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保安队长或主管或经理;有安全之虑时,即刻电请派出所些协助。

第三条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管制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 通知后勤人员和场内主管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 将状况报告物业部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主管。

第四条 打劫被盗事件

1. 发现可疑人物,应与班长或与警卫人员联系并一人监视。

2. 发现厂区物资被盗,急按报警器和警铃,及时与保卫部门联系。

3. 保持被盗现场。

第五条 意外事故

1. 厂内员工和外来员工打架闹-事,值班人员应及时制止劝导,避免事态扩大。

2.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资源部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3.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4. 及时报备主管。

第七章 勤务制度

第一条 交接-班的制度

1.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3. 接-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并

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4. 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6. 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 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8. 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第二条 请示报告制度

1. 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 对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 勤务登记制度

1.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 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 保密制度

第八章 警卫室管理办法

第一条 警卫室纪律

1. 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 行处罚。

2. 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 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 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第二条 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第三条 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 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 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2.1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2.2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2016-09-18 11:40 | #3楼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后勤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 保安应除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外,还应按《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情况。

第八条 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条 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十条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二条 外来车辆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

第十三条 除实际需要,禁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第十四条 火警事件处理

1.保安人员应熟记办公楼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

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五条 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

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六条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 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 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七条 纠纷事件处理

1.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2. 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3.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协助。 第十八条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 及时报备领导。

第十九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2016-09-18 16:36 | #4楼

第一条 总则

一、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四、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五、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六、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七、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第二条 职责

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 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岗位职责

(一)安全主管职责

⑴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⑻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保安员职责

⑴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 报告。

⑾ 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 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第三条 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 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 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 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 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 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 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 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第四条 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 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2. 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3. 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 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4. 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5.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 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 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 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 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 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第五条 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 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 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 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 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二、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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