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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范请假规定

时间:2022-05-11 08:11:35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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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范请假规定

一、请假规定:

公司规范请假规定

1、公司上下班考勤严格按照合诚[2015]01号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2、事假每月不能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扣除当月一天工资;病假,每月不能超过二次,超过2天,扣除当月一天工资50﹪。

二、请假方式:

1、请假一律向行政部请假制,请假超过两次或一次超过两天以上时 间的,请假条需经总经理批准;

2、事假,书面写请假条,说明事由,征得同意为准;病假,电话或短信予以说明,上班补假条(附病例复印件);

三、适用范围:

请假制度适用于公司除总经理之外的每个部门工作的员工;

四、公司执行劳动法关于假日、年休假等之规定:

1、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之规定;

2、公司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五、规定之处罚:

1、不执行请假条例,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作为旷工处理,扣

除当月3日工资;

2、不执行请假条例,不按规定执行,超过三次,公司有权予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请假频繁或已因请假影响本部门工作及公司正常运作的,公司有权予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六、执行部门:

公司行政部门是本规定统计及执行部门。

本规定在公司例会上进行研讨,经总经理批准,公示3天,予以2015年11月11日起执行。

合肥真诚钢结构有限公司

2015-10-30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2016-09-21 14:23 | #2楼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将假条交予行政人事中心备案;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否则按旷工计算。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九条 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需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3)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可以请事假;

(4)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审查、收容等时间,但尚未被认定有罪的,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就诊、住院或者在家休养所引起的缺勤视为病假,凡病假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加盖公章的休假证明。

(2)公司有权对员工提交的病假单进行查验,必要时可要求并陪同员工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复查,并根据查验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公司所指定的医疗机构与员工提供的医院诊断结论不同的,公司只接受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

第十一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有薪假期,符合晚婚年龄(男职工年满28周岁、女职工年满25周岁)的初婚者增加10天,休假前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① 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的一年内可分两次休完,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② 婚假时间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③ 员工不在本公司在职期间登记结婚的,不予享受婚假。

第十二条 丧假

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兄妹、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去世,可享受5天有薪假。丧假需一次性休完。

第九条 请病、事假4天(含4天)以上扣除当月50元全勤奖,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二条 带薪年假

(1)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自行安排休年假,但春节假期的前后半个月、4月、9月,不得休年假。每次休年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年休假当年度内有效,不跨年度计算和休假。

(5)公司允许员工在自然年度内安排休年假,每年1月5日和7月1日进行公示员工本年度可休年假天数, 过期未休视为员工自动放弃。

(6)新进员工或当年工作时间不足一整年的员工符合第(1)、(2)条规定的,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折算公式: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公司的剩余日历天数/365*本人全年度应享受年休假天数。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A、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得与直接领导在同一天休年假;

B、任命或认证的专员不受此规定限制;

C、违反此规定按旷工处理。

7、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自然流产,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假期。

(1) 符合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请产假,具体如下:累计不调休。产检假:怀孕的女职工从第四个月开始,每个月享受2天有薪产检假。

(3)男员工看护假:在公司服务满半年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看护假7天(连续休假含公休日)。此假在预产期前7天到产后半年内有效,一次性休完,过期视为放弃。(凭医院预产期“诊断证明书”或出生证明休假。如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书”,需写明预产期,且有医院的盖章方可)。

(4)以上情况申请休假时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并出具有关的医疗机构证明 

第十二条 法定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5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2016-09-21 8:25 | #3楼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1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附表:《请假单》

上海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2

上海

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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