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7 12:19:41 年中和年终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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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

靖边县2015年

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

根据靖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靖政教发〔2015〕169号)安排,教育局于2015年12月16日开始,对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年检工作。为了使此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杨树雄

副组长:陈 强

成 员:王秀峰 李 刚 刘志军 王海荣 邵 艳

闫治会 杨向兵 邵彩艳 杜海军 刘静 李文丽 李亚虎 李小丽 王俊霞 雒媛媛 王志远

组织机构下设年检工作组,组长由王秀峰同志担任。陈局长根据时间安排对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查年检。

二、年检对象

经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本县范围内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三、年检内容和依据

年检主要内容:一年来学校(幼儿园)在办学方向、内部

管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行政管理、招生行为、资产与财务后勤管理、学生(幼儿)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产生的效益等情况。

年检依据:民办中小学依据《靖边县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民办幼儿园依据《靖边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评估表(试行)》。

四、年检方式(各幼儿园按照以下程序准备,工作组到园后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一听:听取园长关于2015年办学(园)情况工作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会后将汇报材料提交检查评估组。

二看:实地查看办学(园)条件、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与卫生保健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查:查阅学校(幼儿园)各类档案、教职工各类证件、财务管理等资料。

四评:根据检查情况汇总评估,集中座谈反馈。

五访:年检组在幼儿入园、离园或电话抽查家长,了解家长学校(园)开展情况,以及家长对学校(幼儿园)工作的评价等。

五、人员分组分工和时间安排

见附件1、2。民办中小学年检人员及分工待定。

六、有关要求

1、检查组工作人员要按照分工,结合评估标准认真做好相关文字和数字的记录工作,并公证、公平的给予赋分。

2、工作期间工作人员按时作息,守时守纪,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幼儿园不得悬挂欢迎横幅、不得列队迎接等。

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是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年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检查组各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检查的记录和各表册的填写汇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附件:

1.靖边县201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人员分工表 2.靖边县201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时间安排表 3.靖边县201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记录表

靖边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1:

靖边县201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人员分工表

附件2: 靖边县201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时间安排表

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工作方案2016-12-10 17:20 | #2楼

各乡镇(街道)、实验、岳峰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幼儿园开展2016年年检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

二、年检对象:

经区教育局审批注册的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年检内容:

检查的具体内容,包含园舍设施、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安全工作、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幼儿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四、年检方式和程序:

(一)全区各幼儿园(含民办园),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并准确填写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表,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自查表,写好年检自查报告。

(二)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于2016年6月10日前对本乡镇经过审批注册的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情况统计表,写好乡镇年检自查报告。

(三)区教育局组织人员于2016年6月中下旬对全区所有审批注册的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按照“听、查、看、评”的形式进行,听取各乡镇(街道)幼儿园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园所条件、园所管理、教育教学等,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查阅档案资料,评定年检结果。

要求:

1、准备好年检幼儿园档案材料和现场,合理安排年检幼儿园路线。

2、准备好年检幼儿园年检表、自查表、年检情况统计表及自查报告等。

五、年检结果及运用:

(一)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考评分值800分(含800分)以上的确定为“合格”,分值在700分-800分之间(含700分)的为“基本合格”,7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评组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者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逾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不予进行登记注册。年检工作结束后,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二)幼儿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违规情况轻重,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擅自变更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层次、类别、性质、规模、办园场所和举办者等行政许可事项;

2、伪造、变造和擅自转让办园许可证的;

3、存在严重违规办园行为,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本年度出现家长和群众投诉次数较多的;本年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4、幼儿园出现“小学化”现象的;“大班额”倾向严重的;

5、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收取费用筹集资金的;

6、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7、年检材料逾期不交,自动放弃年检或其他方式不接受年检的。

六、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城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依法办园,同时要加强宣传,增强依法办园管理意识,确保年检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

(二)参加年检的幼儿园重视过程管理,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根据年检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区教育局年检工作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自查得分表

2、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表 3、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情况统计表

岱岳区教育局

2016.05

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表

泰安市岱岳区幼儿园年检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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