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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会议通知

时间:2022-05-17 15:54:45 会议主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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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会议通知

各科室: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黄河公园管理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拟于3月20日召开黄河公园管理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3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黄河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黄河公园管理处全体人员

特此通知

三门峡市黄河公园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训班通知2016-12-13 16:49 | #2楼

各乡镇党委、旗直各党委、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主线,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全行业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共同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监管为民、保险为民的宗旨意识。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大胆创新工作平台,拓展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宣传思想文化教育工作的效率和影响力。

一、抓对外宣传报、台、网、刊一体的现代传媒工程,强化舆-论引导

精心组织主题宣传。积极策划党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科学发展 辉煌成就”主题教育,在政务网开设专题、专版、专栏,特别是以来我处在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广大党员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和实践经验,宣传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和各部门优秀共-产-党员。

宣传旗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精心组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题宣传,大力宣传近年来外宣部及各部门实施“三化”战略、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

宣传好具有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典型人物和事迹,通过在网站开设道德建设栏目的形式,大力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形成褒扬先进、针砭时弊的舆-论氛围。

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以学习宣传贯彻精神为契机,切实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建立完善重大主题宣传策划机制。加强与旗委、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形成报对报、台对台、网对网互动合作模式。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主动融入经贸活动,展示前旗宣传部形象。加强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抓宣传文化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强化队伍执行力

继续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大力发扬“走转改”精神,推动“走转改”常态化。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宣传干部培训。采取各种形式在提高现有宣传思想文化队伍素质同时大规模培育挖掘潜有人才。加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人才的培训,特别是通讯员等方面的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宣传部实施的人才骨干培养工程和宣传文化人物评选活动。

关于召开全州精神文明建设第八次表彰会通知2016-12-13 21:37 | #3楼

各县(市)委、政府,州委各部委办,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楚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总结三年来我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部署今后三年全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快彝州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州委、州政府决定召开全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第八次表彰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形式:采用电视现场(楚雄电视台公共频道)直播会议的形式召开,楚雄设主会场,各县(市)设分会场。

二、会议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下午3:00举行,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与参会人员

1、主会场地点与参会人员

主会场设在州会务中心民族会堂,参会人员为:州委、州人大主任、州政协主席、分管或联系精神文明建 1

设工作的州人大副主任、州政府副州长、州政协副主席;州级各部门主要领导,驻楚中央、省属单位领导,州属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受表彰的单位代表和人员。

2、分会场地点与参会人员

各县(市)设分会场,参会人员为县(市)级五班子领导、县属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受表彰的单位领导和人员。

四、会议议程

1、请州委副书记杨宁代表州委作报告。

2、先进单位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①中共永仁领导作创建文明县城经验交流发言; ②楚雄州审计局领导作创建文明行业经验交流发言; ③昆明理工大学楚雄应用技术学院领导作创建文明单位经验交流发言。

3、请州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文明委副主任李红民宣读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决定。

4、举行命名表彰仪式。

五、有关要求

1、请州文明办和各县(市)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按通知要求布置好会场,组织应到会人员按时参会;

2、请参加会议人员提前15分钟到会场外签到并参加 2

会议;

3、请楚雄日报社、楚雄电视台、州广播电台、州信息产业办、云南日报驻楚记者站、云南广播电台楚雄记者站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4、州上的会议结束后,请各县(市)委、政府代州委、政府颁授奖牌及荣誉证书;

5、请各县(市)于12月15日上午11:00前将组织参加分会场人员名单书面报州文明办(传真:3389448)。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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