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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税稽查会议发言

时间:2022-05-17 13:07:00 会议主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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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税稽查会议发言

同志们:

在国税稽查会议发言

这次全市国税稽查工作会议是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两会”精神的大背景下,经过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国“两会”和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视频会议、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部署2015年稽查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稳步推进,2012年国税稽查工作卓有成效

2012年,我市国税稽查工作在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活动,不断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年的各项工作创造了三项新的记录:一是检查、协查企业户数最多。全市国税稽查系统直接检查企业180多户次、协查企业200多户次,组织企业自查128户,检查、协查企业户数是历史之最;二是稽查查补入库税款最多。全年共查补入库税款2.04亿元,同比增长100%;三是查补收入占国税收入比重最大。比重达到2.4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视频会上,我局就整治运输发票抵扣税收秩序作了典型发言。2个案例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优秀稽查案例。

(一)税收专项检查效果明显。紧紧抓住税收专项检查关键环节,大胆创新选案方法、检查方式和内控管理,较好地提升了税收专项检查效能。全市共安排检查企业180户,查结有问题户数127户,组织企业自查81户,累计查补总额1.76亿元,入库查补收入1.56亿元。一年来,全市国税稽查多种形式组织检查。一是开展集中检查。采取多人组队方式,严格要求各县、市局稽查局按检查部署,统一时间,统一步骤,集中力量,一鼓作气开展集体攻关。二是开展交叉检查,对部分重点行业实施交叉检查,由各县市报送稽查骨干名单,混合编组后派往各县市开展稽查,既有利于整合了优质的人力资源,又有利于各地检查人员交流经验。三是下查一级。我局直接派驻检查组对县市局部分行业进行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排除检查阻力,增强检查效果。我局对混凝土行业开展检查的做法被省局稽查局在全省推广。四是多方交流加强协作。定时召开专项检查情况碰头会,汇报工作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共性与个性问题进行交流和研究,确保“突破一户,带动一片”。

(二)大案要案查处有力。坚持将大案要案的查办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各方力量,强化督导,查处了一批涉税违法犯罪案件。2012年共查处8户大要案,涉案金额13.22亿元,向企业提出财务改进建议13条,向税源管理单位提交征管建议8份。一是高压打击再生资源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1

促进行业规范。联合公安分别赴深圳、武汉、温州、广州等地进行核实调查。配合市局税种管理部门加强再生资源企业税收管理,严密监控企业实际产能。加强税负预警,巩固再生资源专项整顿工作成果,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查,丰城市鑫达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高安市鹏盛废镍回收有限公司均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两案均被移送公安机关。二是持续加大对非再生资源税收违法大要案的查办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查办责任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督办制度,突出做好涉税大案要案的查处、协查和督办工作,对上级交办的大要案,及时组织力量重点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的及时查处,充分发挥了国税稽查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我市国税稽查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不断提高。

(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扎实有效。全年查处有问题发票20247份,涉案金额9.59亿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7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网上追查1人,移送检-察-院起诉案件2件。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得给予充分肯定,并发专刊通报表扬。一是建立机制。牵头召集公安、地税等单位,建立信息定期交流和分工合作制度。对大要案由税警组织精兵强将组成联合工作组,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借助公安强制力量,推动案件快速进展。二是加强宣传。开展“5.15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城区人流密集的商业圈开展发票知识宣传,讲解发票真伪识别方法,公布发票违法举报热线,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9730份,接受咨询383次,受理虚开发票线索23起。三是强化理念。查案必查票,在专项检查、日常稽查中注重核查企业发票,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策并用,不断提升稽查管理实效。一是规范流程定岗责。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的分工合作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执法行为的审批层级,各岗位对照流程有序开展工作。二是加强案件复查和协查工作。抽调县市稽查骨干与市局业务骨干组成联合复查组,凡参加案卷评审的案件一律开展案件复查;积极指导各县市稽查局协查人员使用新的协查系统,提高了全市协查工作水平。2012年,全市共发起协查4起,涉及发票17份,涉案金额155.41万元,涉及税款26.42万元。受托协查263户次,涉及各类发票1885份,涉案金额2.16亿元,涉及税款3667.9万元。三是加强举报案件管理。高度重视来信、来访、来电的举报案件,2012年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10起,其中省局督办案件2起,上级交办案件7起;查处12起,其中省局督办案件3起,上级交办案件4起,实现查补收入139.94万元。四是注重稽查人员的学习提高。编制了含有1000道题的电子题库,下发到全市稽查人员手中,要求以科室、县级稽查局为责任单位,以科室(局)集中学,个人自学为组织形式,加强对题库的学习。

(五)稽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凝心聚力、上下一气,打造了一支“专业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的“四型” 2

团队,严格各项规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树立了勤政务实的良好形象。一是全员培训促提高。邀请省局稽查局、兄弟设区市局稽查局业务骨干讲授审计型稽查工作底稿模式等先进办案理念,以“他山之玉”拓宽干部视野和思路。开展针对性的查前培训,对拟检查行业的税收政策特点、生产经营特色和容易出现的涉税问题进行分析解剖,有的放矢开展检查。二是文明执法与纳税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自查,并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开展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予以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但不予行政处罚。2012年,我市引导纳税人自查实现查补收入7312.79万元。三是整治作风树形象。强力落实上班签到、不定期查岗、查岗通报和考勤惩戒等四项制度,将考勤情况列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假、浮、蛮”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干部开展作风自查和整改工作,全局干部作风焕然一新。加强廉政监督,向被查对象发放《稽查廉政回执卡》,对稽查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调查监督。2012年,我局共发出廉政回执卡65份,现已收回59份,廉政满意度达100%。全体稽查干部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没有出现吃拿卡要占报、接受钱物和宴请等违法违纪现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局稽查局和市局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国税稽查干部锐意进取,努力工作的结果。实践证明,国税稽查干部能战斗、能吃苦、能忍耐,是一支称职的、合格的干部队伍。在此,我谨代表市局党组向长期给予国税稽查工作关心支持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稽查一线的全体国税稽查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国税稽查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国税稽查工作基础依然薄弱,与国税稽查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国税稽查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与国税稽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国税稽查工作创新有待加强,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形势不相适应;部门协作办案机制有待完善,与形成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体合力的要求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党的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结合党的精神,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视频会议上,省局黄中根总会计师提出了“积极推进以稽查机构扁平化、稽查方式集约化、稽查手段信息化、稽查队伍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稽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在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上,徐谷明局长提出了“加强税务稽查”的工作要求。为推动税务稽查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今后一段时间的稽查工作将着力围绕“夯基础、抓规范、求创新、促发展”的总体构想稳步推进。

夯基础,发挥稽查综合化职能。总局对稽查局的职能定位是“十六字”: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查。结合我市国税实际,各级国税稽查局要主动承担起四项综合化职能,即:通过以查促收,震慑潜在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纳税遵从度,促进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客观真实;通过以查促管,发现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促进税收征管效能提高;通过以查促改,发现税收政策漏洞和税制的不完善之处,向税政、法规部门反馈,达到不断完善税收政策、优化税制的目的;通过以查促查,总结归纳税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和手段,持续改进检查方式方法,逐步提高稽查执法能力。

抓规范,践行稽查法治化理念。税务稽查执法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纠正,是直接调整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强制行为,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稽查工作必须严守依法行政这条生命线,切实将依法稽查理念贯穿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个环节,确保主体合法、程序正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一方面,要坚持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依法选案,依法检查,依法审理,依法执行,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另一方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正确处理税务稽查与纳税评估、稽查执法与纳税服务、稽查执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关系,通过严格执法提高纳税遵从,依靠规范执法规避执法风险。全市国税稽查系统要依法行使职权,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全市国税稽查系统要加强执法监督,健全预防执法风险长效机制,促进稽查队伍的健康发展。

求创新,推进稽查集约化管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日益繁荣,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新的经济形式层出不穷,应税收入多样化,税收违法犯罪的手段日趋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给稽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稽查方法和手段上求创新。一是要继续探索推进分类分级稽查,合理划分市、县两级稽查局检查的分类标准及范围,形成税源监控和风险应对分级负责的管理格局,提升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要积极尝试对大中型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审计型检查底稿模式,细化检查项目,明确检查科目,拓展检查广度和深度,力争查深查透。三是要积极开展调研式检查,通过检查了解行业的运作模式,掌握行业的整体规模,发现存在的涉税风险,总结行业的检查方法。四是要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引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加强涉税数据采集和分析,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和第三方信息进行纳税风险识别,根据风险类型和级别科学确定稽查对象,切实提高选案准确率。

促发展,建设稽查专业化队伍。要规范稽查干部入口和出口管理,保障稽查队伍基本稳定。要坚持用发展的、长远的眼光,选派有潜质、懂法律、会计知识的稽查干部,力争经过3年左右时间,在会计电算化、出口退税、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装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方面,分别培养一批稽查领军人才。要强化稽查人才配置和管理,提高稽查人员占全体国税人员的比例,提高一线检查人员占全体稽查人员的比例,提高具备独立查账能力人员占一线检查人员的比例,提高拥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资格的人员占稽查人员的比例。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专业人才,打造一批既懂计算机又懂税务稽查业务的专家型人才。同时,加强和改进稽查干部作风建设,增强落实中央政治

局八项规定、省局党组32条具体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行稽查执法“痕迹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

三、突出重点,努力完成2015年国税稽查工作任务

按照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工作要求,经市局研究,2015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以促进纳税遵从为目标,以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为重点,积极推进以稽查机构扁平化、稽查方式集约化、稽查手段信息化、稽查队伍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稽查现代化建设,努力打造专业型、节约型、服务型、廉洁型团队,全面提升稽查工作整体水平,为圆满完成全市国税工作任务做出新贡献。

总体目标:按照省局、市局要求,涉税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查办几起大案要案;税收专项检查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做到抓住重点、整顿行业、规范全面;稽查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效率、高质量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稽查各项管理进一步规范,系统上下高效运转、政令畅通;稽查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具备独立查账能力的人员占比有所提升;稽查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执行力得到明显提高。力争稽查指标达到四个90%以上,即: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9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稽查查补收入入库率达到90%以上,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0%以上。

根据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2015年要着重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案件的检查,依法惩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

突出查办涉税大案要案。继续保持对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完善和督促落实大要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管理办法,提高涉税违法案件的打击力、督办案件的结案率和案件曝光的影响力。巩固再生资源整治成果,继续推进再生资源重大涉税案件查处工作,加强与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调,促进建立公检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努力实现案件查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加强“营改增”后涉税风险防范和案件查处工作。继续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成品油、煤炭、运输等行业存在的虚开发票问题,以及各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行为。着力提高举报案件管理质量,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明确分类权限和程序,抽查交办案件查办情况,防止有案不查、处理不公的现象。

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坚持集约选案、上下联动、过程控制等成功做法,努力实现选案常态化、检查联动化、监控过程化。根据总局、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基本确定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重点项目。其中:总局指令性项目包括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出口退(免)税企业及部分出口供货企业,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三个项目。省局指令性项目包括资本交易项目(包括股权交易、期货交易、金融信托产品交易等投资融资业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部分金融、保险企业,部分出口供货企业和出口退(免)税企业,接受运输发票、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异常企业等项

目。市局指令性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清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和药材批发行业(企业),大中型商贸及批发、零售企业,家电下乡企业等。各地自选项目可根据当地情况,选择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水泥、建材生产销售企业等适合本县(市)的项目。各地要集中骨干力量,认真开展检查。同时,要采取以自查为先导、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深入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制售假发票“卖方市场”打击力度。扎实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发票专项整治,认真做好对涉假发票供应商的税收检查。切实加强发票协查工作,正确处理与涉案地稽查局和上下级稽查局之间的协作关系,建立科学规范的协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协查工作的监控和考核力度,提高委托协查准确率、受托协查的按期回复率以及协查信息完整率。配合通信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发票违法信息整治。建立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打造专业团队、开展文明服务、依托信息手段、构建协作机制,不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

打造专业团队。以增强实战能力为目标,着重加强税收政策、财务会计、查账技能、税收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启动稽查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实施稽查岗位技能认证。总结梳理行业稽查经验,指导基层办案。鼓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司法资格等考试。建立省局稽查人才库,加强培养与使用。

依托信息手段。继续完善所有稽查业务全部纳入CTAIS运行。规范稽查信息数据采集,确保检查基本情况、数据信息录入及时完整,提升稽查成果统计、分析的准确率。做好查账软件的推广应用、完善升级,提升税收检查管理水平。有效应对企业利用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利用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税收、网上交易逃避纳税等违法行为。

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与法规、征管、税政和信息中心等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大与地税稽查局对共管户联合检查力度。巩固完善税警协作机制,推行重大案件检查公安提前介入做法。主动做好与公安、工商、银行、外汇管理、审计等相关经济部门及司法纪检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工作互动。

(三)防范为主,贵在落实,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坚持引导与约束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省局有关规定,通过强化教育引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内控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努力建设一支务实奋进、高效廉洁、执行有力的稽查干部队伍。

强化教育引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精神,在思想上增强坚定性,在行动上增强自觉性,在工作上增强创造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促进依法稽查、文明执法。强化稽查干部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职

业素质,提高主动执行意识,增强干事创业合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注重运用宣传、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为守法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稽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落实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工制约机制。扩大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的应用面,实施稽查执法痕迹管理。强化稽查执法质量意识,细化办案质量标准。完善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制度,统一规范案卷管理。加强税务稽查与纳税评估的衔接,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稽查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促进自觉依法纳税。

完善内控机制。不断拓展源头预防的新领域、新方法和新机制,逐步建立节点清晰、流程规范、责任明确的风险控制办法,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避免行政裁量权使用不当、执法随意和办人情案等行为发生,从源头上、机制上、制度上促进执法过程规范。认真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保持思想上的高度清醒和警觉。积极研究稽查干部比较容易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切实纠正稽查执法过程中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正之风。严格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防止稽查办案经费使用中的奢侈浪费和不廉行为。

(四)做实市级、做活县级,深化稽查管理方式改革。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加快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步伐,探索建立稽查资源统一调度机制,不断优化稽查资源配置。

探索集约稽查模式。坚持整体渐进和局部突破的原则,充实和完善市级稽查力量。加大市局稽查局直接检查和市、县两级稽查交叉检查力度,推行系统联动检查。

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市局稽查局负责对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稽查工作,市、县局稽查局负责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非重点税源)实施常规检查和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开展调研式检查。加强查前分析,选择金融、医疗、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商业批发零售、税负偏低和“长亏不倒”企业等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推行调研式检查,剖析作案新手段、违法新情况,总结共性问题,归纳有效检查方法,为开展全面检查和提高稽查选案准确性提供可靠依据。

百舸争流千帆竞,敢立潮头唱大风。站在党的继往开来的崭新起点,畅想宜春国税的美好未来,稽查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局稽查局的直接指导下,勇于开拓、发奋图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韧精神,奋力谱写全市国税稽查事业科学发展的新篇章,为建设幸福宜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3月19日

税务稽查与检察部门协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2016-12-19 21:16 | #2楼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局与检-察-院共同举行税检协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启动仪式,并对今后一段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是我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对国税干部的关心和关爱,更是实现国税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稽查局的负责人,我代表全体稽查干部表态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税检协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税部门承担着国家税收征管的重任,税收执法风险伴随征管的全过程。如何抵制潜在的诱-惑,杜绝和减少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做到廉洁从税、依法治税,是摆在我们每个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检察机关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对犯罪分子思想蜕变的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一些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有比较深刻的见地,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有着独特的职能优势。我们坚信,通过税务部门与检察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检察部门的专业优势,必将使我局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

制化的轨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税检协作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像重视税收管理一样重视这项工作,绝不敷衍塞责,扎实的把这次工作动员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认真配合税检协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税检协作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推行需要广大税务工作者身体力行的实践,作为一名税务干部,要时刻牢记肩负的责任,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品德,严守党纪党规,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法规。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规范自身的从政行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令行禁止”。在税收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要坚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坚持廉洁奉公,不参加任何影响到公正执法的宴请、考察等活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带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争当廉洁从税的模范

作为一名税务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自己所从事职业的特殊性,要认真算好“经济账”、 “政治账”、 “家庭账”、“自由帐”,在生活中要坚持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洁身自好,自重自警,防微杜渐;在工作中要弘扬正气,强化自

律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做到自强、自励,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慎”:一是要慎权,要正确对待和利用手中的权利,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作为捞取个人私利的资本和工具,更不能当作商品用来搞权钱交易。 二是要慎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坚定信念,加强自身修养,不管在日常的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监督和无监督一个样、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和八小时工作时间外一个样、顺境和逆境一个样。 三是要慎微,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经常进行自我反省,时刻提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在小节上自律,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抗得住腐蚀,永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努力成为廉洁从税的模范,为地税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我们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今后我局与税务检察部门之间将逐步建立信息通报和案件备案制度。税务机关须定期将涉嫌犯罪的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后再向检察机关备案,同时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的案件,向同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检察机关也应定期将相关案件的办理结果通报给税务机关。二是设计了案件移送的相关文书,明确了移送的内容、程序。三是指定了案件移送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以便移送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督促监管,落实工作责任人。

总之我们抓好贯彻落实,并以联席会议为平台,谋求新突破,尝试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拓展打击涉税犯罪合作空间。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邢恩惠同志在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12-19 13:23 | #3楼

同志们:

这次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要求,回顾2015年工作,全面部署2015年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5年稽查工作回顾

2015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地税稽查系统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稽查,大力整治税收秩序,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稽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省共检查企业12333户,查补税费收入10.6亿元,企业在检查期间主动补缴3亿余元,清理欠税3亿元,开展社保费专项检查,查补5亿元,税费合计21 .6亿元,不仅为全省税收实现稳定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也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进程,为促进税收全面实现有序增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归纳起来,去年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合理配置稽查力量

2015年,我省共对10多个行业进行了检查。除总局统一部署的平安保险、移动公司、烟草行业、工行等专项检查外,我省重点对房地产企业、石化企业、部分采矿业、批发行业、商业银行、民政福利企业等实行分级分类检查,对辽阳弓长岭进行了专项整治。为使全年工作取得实效,省局从科学选案入手,努力提高选案准确率。

一是深入分析行业发案率水平,我们对近2年各行业中重点企业的地区分布、经营模式、经济效益状况、税收贡献率、举报案件发生情况等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行业税收违法规律和重点环节,作为选案的基础。

二是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的核心征管、综合数据应用平台等模块中的相关数据,深入研究税收负担率,把握行业税负与企业税负。将各市分行业的企业税收负担率低于全省行业税收负担率的企业选出,进行比对分析,选定稽查对象。

三是通过分析以前年度检查情况与全省稽查力量配置,配比稽查力量和稽查资源,统筹确定检查数量。

实践证明,选案准确率和检查效果实现历史突破,达到了较好水平。

(二)坚持查前培训,并应用电子查账软件,提高稽查工作实效性

一是加强稽查业务培训。为提高专项检查的实效,省局在检查前对房地产业、保险业、银行业进行了大规模视频培训。其中房地产

检查对全省1200余业进行了大规模视频培训。其中房地产检查对全省1200余名检查干部进行培训,系统讲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流程,涉税环节及检查方法,编制6万余字材料下发给检查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检查针对性和工作效率。

二是加大检查案件调度力度。通过召开检查工作阶段性汇报会、检查意见沟通会议等形式,分地区指导,让各检查组同志互相学习借鉴,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时通过下发文件、组成督导组分片督导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使工作顺利开展。各市积极落实省局要求,认真开展检查,提高了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实施“金税三期”稽查软件应用培训,努力提高应用水平。2015年3月份省局组织了稽查软件操作应用师资培训班,各市按照省局要求广泛开展了稽查全员操作培训。2015年1月又组织了全省稽查新底稿培训班。稽查软件操作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省局稽查局和沈阳、葫芦岛市局利用稽查查账软件开展检查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改进稽查模式,大力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2015年继续进行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省40户房地产企业进行了全省集中性检查,增加地方收入2.5亿元。

一是集中力量,加大检查力度。一期检查省局从各市抽调32名骨干力量,交叉编组,提高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期检查各市也集中了70余名骨干人员实施检查,取得较大成果。

二是制定检查预案,明确检查重点。省局系统整理了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存在的30多个主要问题,编制了8个检查工作表,明确了去年检查的重点税种、重点涉税问题,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了方便条件。

三是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结合交叉检查工作的特点,省局制定了详尽的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工作步骤、统一执法标准、明确税务处理要求、理清税收政策,检查中先后就10多项涉税问题分别与各业务处沟通,明确执法依据,指导检查工作。

四是加强行业问题分析,提高检查工作的指导性。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局形成近2万字的分析报告,分别对地区、企业、税种的流失率、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稽查工作中的问题等进行了详尽分析,总结涉税问题近20项,从稽查透视征管角度分析了征管原因、提出改进税政及稽查工作建议,达到了以点带面、逐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的作用。

(四)税收专项检查成效明显

一是较好地完成总局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全省平安保险公司28个纳税人实施专项检查,省局通过制定详尽的检查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总结行业特点问题,组织全省检查,并抽调8人专门成立了省公司检查组,发现了通过假退保少计收入5600万元,漏缴营业税问题及个人所得税等保险行业的涉税问题,全省查补收入3172万元。这项工作经过几个反复,责任心与责任感决定检查的质量与成果。

对全省移动公司14个纳税人和31户烟草企业实施税收专项检查。针对移动公司上市前后财务管理复杂情况,制定检查方案,督办各地细致检查,查补收入602万元(另有查补3亿多元上报总局另行处理);在烟草企业自查5213万元基础上,查补税费近120万元。

对全省工行系统146个独立纳税机构和沈阳票据中心(负责东三省票据相关业务)实施检查。针对工行上市前后债权、债务复杂,财务数据庞大等实际问题,省局加强对行业涉税问题的检查指导,并对重要涉税问题进行督导检查,下发检查方法,明确检查重点,目前已确定的查补收入1000余万元。

二是全省分级分类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省局稽查局对抚顺石化系统检查,查补总额8500多万元,各市检查出问题,查补收入近10亿元。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采矿业、批发行业、商业银行、民政福利企业等检查工作业也取得较好工作成果。

三是报表统计分析工作受到总局通报表扬。

(五)全面整顿、规范区域税收秩序

从2015年3月下旬开始,省局在各市抽调20名稽查骨干,对辽阳弓长岭区30户企业和代开建筑业、运输业发票问题开展集中税收整治。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采矿业、省属水库、服务业等,发现了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多方面的问题。整个工作历时3个月,查补税款1540万元,加收滞纳金320万元,全面总结了弓长岭地区存在的税收问题,并向局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下发了地区整治工作通报,地区税收秩序得到有效治理。此项工作得到总局表扬。

各市按照省局要求普遍开展了区域税收整治。其中沈阳对三经街地区、丹东对凤城市、锦州对凌河区、盘锦对直属局、葫芦岛对龙港区、绥中县,集中力量对辖区的税收征管、发票管理、减免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查补51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联合协作,打击制售假发票行为

按照总局的部署,从2015年2月开始,我们与国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行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在部门联合协作下,累计查办案件185件,捣毁窝点8个,打掉团伙8个,收缴作案机器20台,缴获印章2448枚,抓获犯罪嫌疑人176人,其中检-察-院提起公诉106人,法院判决12人,收缴各类发票累计826879份。

同时,积极协助全国各省市、各部门开展发票比对、案件协查工作,全年共协助调查各类发票1268组、协查2起全国性重大案件。

(七)优化服务,继续加强举报案件管理

按照“涉税举报无小事”的原则,我们从税法宣传、完善工作制度、改善举报硬件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等多方面着手,加强举报工作。认真受理,积极督办、及时查处,系统研究,避免和减少重复举报和上访案件的发生,同时重视“缠诉”案件的处理,主动加

强与“缠诉”案件所在地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配合,做好疏导和排查工作,促进和-谐与稳定。全省共受理举报案件531件(其中省局受理135件),查处472件,查补收入1366万元。

(八)以人为本,稽查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各地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内涵,提升职业道德、强化廉政意识、增强服务理念。

二是继续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专业素质。省局先后组织了稽查软件操作培训班,举办了房地产业、保险业、银行业等3期视频税收政策、稽查业务培训。各市也采取每周一题、知识竞赛、业务考试等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了培训,都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始终将队伍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绝大多数地区税务稽查部门能够不折不扣地抓好稽查工作要点的落实工作,能够把上级的要求和本地的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过去的一年,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全省稽查干部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统一行动,依法办案,兢兢业业、克服困难、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确保了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为全省圆满完成税收中心任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要说明的是各市局积极支持全国、全省统一专项检查工作,派出的骨干力量坚持原则、善打硬仗,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出了努力,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稽查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的感谢!

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稽查打击力度不够,处罚力度比较弱;二是稽查执法水平应进一步提高,稽查案卷应进一步规范;三是稽查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电子稽查手段和应用能力亟待提高;四是“金税三期”稽查软件应用较差,造成许多案件体外循环;五是有的干部缺乏职业操守,违规问题还存在,执法风险问题突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稽查工作的总体部署

2015年是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一年,也是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振兴”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省局确立了“一个确保,四个强化,四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此,今年全省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击与收入并重的原则,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为主线,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服务振兴全局。积极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强化稽查系统管理,不断提高稽查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促进税收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为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完成全年税务稽查各项工作任务,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税收有效增长

面对今年复杂的国际金融秩序与经济变化因素,我省实现税收稳定增长任务十分艰巨。

今年省政府确定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任务是: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16.4亿元,比上年增加147.7亿元,增长19.2%。省局初步安排的必保收入计划:全口径收入1,076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61.1亿元,增长17.6%。奋斗目标收入计划: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43.4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74.9亿元,增长22.8%。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辽宁经济的负面影响还将进一步加深,在税收政策调整会带来部分税种减收的影响下,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繁重。因此,稽查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贡献力量。

对于全年检查工作重点与要求已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和各地申报厅发布通告。在这里强调的是:

1. 进一步提高稽查查补收入占全省地税收入的比重。今年查补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要力争不低于去年水平。省稽查局查补收入要不低于近三年的平均水平。

2.全面发挥稽查收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履行稽查程序,坚决避免查补收入走申报,少缴滞纳金、罚款现象。要通过稽查执法的震慑作用增加收入;要发挥稽查透视征管作用,协助建立纳税评估税源监控体系,通过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收有效防止收入流失。要加强国地税信息共享和系统内案件协查,通过案件协查增加收入。

3.加强监督考核。各级稽查部门要加强对稽查查补收入的分析、监督、考核,对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稽查管理部门要调整统计报表,将企业自查补缴情况、清理欠税情况纳入到报表统计范围和考核范围之中,并定期进行通报。

(二)依法稽查,着力提升查案力度和质量

今年要继续查处利用虚假凭证、作假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和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纳税问题,以及关联企业利用不同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税负差异转移应税收入问题;重点关注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和跨国经营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整治交通运输业涉税发票存在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1.科学选案,进一步提高选案准确率、立案率、处罚率和查补入库率。将重点税源户做为选案对象。充分利用“金税三期”征管数据、稽查查询模块开展选案和查前分析。利用“金税三期”提示的业务预警资料及电子查账系统和分析软件实施深度检查;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规程要求,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立案检查,该处罚的必须按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不能以补代罚。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查补收入组织入库,将税源转化为现实税收收入。

2.加强涉税大要案的查处、督办及管理工作。加大对涉税大要案的查处工作,提高打击力度;加强对涉税大要案的督办工作。严格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强化对涉税大要案的管理工作。对提交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涉税案件,在提交法规部门之前,要将稽查报告和初审意见向稽查管理部门和各级分管领导汇报。认真落实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

3.完善部门协作,扩大稽查成效。要积极建立与征管、法规、税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与国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我们与国税局在检查工作上要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统一对外检查的优势。

(三)统筹兼顾,全面开展各项税收检查

1.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税务稽查工作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关键看税收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得如何。各级地税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继续落实分级分类的稽查方法,坚持省、市稽查局检查大户的原则,认真研究,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确保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5年,全省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是:建筑安装业、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电力行业、金融业、石油化工企业;指导性项目是: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美容行业、餐饮娱乐业、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配合国税局做好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的检查。各地在认真完成指令性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指导性项目范围内或在本地区其他重点行业中自行选择检查项目。

继续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按照总局的统一安排,在上半年银行、保险、石油化工、通信和电力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选择几家大型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省局还将继续采取交叉检查方式开展重点检查。

2.继续组织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今年,省局还将在总结两年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选取东港市进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各市局也必须选择一个重点地区进行税收整治,各县区局选取一个税务分局开展区域整治。各市整治计划在3月底前上报省局备案。整治前,也是让企业先开展自查,再集中检查。

3.积极做好稽查协查工作。树立“全国一盘棋”、“全省一盘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观念,认真主动地做好稽查协查工作。

(四)紧密协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活动

发票犯罪日益猖镢,危害日重,国家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省局年初下发了《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内部整治方案》,与公安厅、省国税局共同召开了动员大会,并代省政府起草了《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月开始至9月底,公安、国税、地税、财政、通讯、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使用地税发票的所有纳税人、发票定点印制企业以及地税机关内部发票管理等情况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行业包括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各市要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1.组织专门力量,主动查找案件线索。在安排2015年的各项税收专项检查项目时,全面突出综合治理发票违法犯罪的工作主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按要求及时向公安、监察等机关移送。

2.认真组织筹划,搞好联合行动。各市局要主动协同公安机关选择一些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整治。省局将协同公安厅选择一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并对沈阳等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检查督导。

3.及时汇报沟通。各市局要注意情况的沟通与反馈,要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省局将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税收违法举报工作

举报工作是各级地税机关的窗口。我们要把树立举报窗口良好形象,作为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服务、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1.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转办和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举报案件要严格按规定时限查结,无十分充分的理由,实名举报案件、省局交办案件必须做到100%结案。严格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减少重复举报和上访案件的发生。

2.重视税收违法举报“缠诉”案件的处理。要积极引导公民合理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继续加强与“缠诉”案件所在地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特别是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同时“缠诉”、争议不断升级、矛盾激化的案件,要做好疏导与排查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处理,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举报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3. 做好举报奖金兑付工作。要严格按照总局、财政部《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举报奖励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同时要抓好查结的税收违法案件的公告和曝光工作。

(六)创新体制,积极推进一级稽查改革

据总局统计,目前全国国税系统共有216个市级税务局实行了跨区设置稽查局的一级稽查模式,占全国市级国税局总数的64%;地税系统共有237个市级税务局实行了跨区设置稽查局的一级稽查模式,占全国市级地税局总数的72%。去年底,省局对我省现行稽查机构设置及人员状况、稽查体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稽查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报送省局党组。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调研,学习外省一级稽查体制运行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我省一级稽查体制的实施方案。

(七)强化应用,提升稽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随着“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全省数据大集中的格局已经实现,全系统构建起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为稽查选案、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我们一定要用好这个平台,使之发挥应有的效应。

1.严格按要求应用好稽查软件。目前,还有部分案件没有纳入“金税三期”管理,搞“体外循环”。有的领导和同志错误地认为

这样可以规避“稽查执法风险”,认为对纳税人实施检查后只要不“做件”、不形成卷就可以躲避检-察-院追究行政不作为(渎职)责任。其实不然,这恰恰是给自己制造了更大的执法风险,因为对纳税人实施检查的事实是存在的,而且不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办事同时应给予处罚没处罚、应征滞纳金没征收到位,一旦查出,责任追究。因此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来操作稽查软件,严禁出现“机外”操作和“机外”数据。省局要把这项工作做为衡量各地管理水平的指标。

同时各地也要针对稽查软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需求,使软件日益完善。

2.继续推进应用电子稽查查帐软件。各市要积极主动地应用查账软件,已经使用的地区要提高使用效率,扩大稽查成果。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购买软件,大胆实践。省局将集中部分有电子稽查经验的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选择几户电子记账、有检查价值的企业进行全面的电子稽查,为切实解决在实行电子财务管理行业检查中遇到的检查手段严重滞后问题积累经验。

(八)以人为本,建设高质量稽查队伍

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奋发有为、作风优良的稽查执法队伍是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要坚持团结、和-谐理念,以规范、高效为目标、以廉洁、务实为根本、以学习、提高为手段,勤修内功,强化稽查队伍建设。

1.搞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份起,各市局、县(区)局将开始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稽查战线一定要把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进稽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得机遇来把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中央、和省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局的决策上来,以高度的使命感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切实提高广大稽查干部的政治责任感。

2.组织好全省稽查人员能级考试。按照总局要求,3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对稽查岗位人员进行全员考试,此次考试是对每一名稽查干部素质能力水平的检验,大家也都非常关注,我们一定要认真、扎实做好相关培训、参考等项工作,争取考出好成绩。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全省稽查人员素质。

3.抓好稽查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省局教育培训的总体安排,今年省局将举办稽查师资和骨干人员培训班、稽查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并根据检查情况组织两期稽查业务培训班。各地要精心组织,认真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专业特长、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参训。同时鼓励稽查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提高稽查队伍整体素质。

4.及时调整、充实省局、市局稽查人才库。省市稽查人才库人员在查办大要案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按照“两年一调”的原则,今年将结合稽查人员考试情况,对省市人才库进行调整。

5.加强廉政教育,防范稽查执法风险。时刻谨记腐-败是稽查执法风险的最大危害。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警示广大稽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不断加强稽查领导班子建设,认

真落实“一岗两责”,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加强稽查系统建设,激发系统上下活力,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广大稽查干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恪守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切实改进稽查工作作风和行风。

牢固树立依法稽查才是防范执法风险最可靠保障的理念。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平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围绕稽查执法重点环节,实施事前警示、过程监控和事后监督。依法稽查文明执法,着力避免因检查、执行等执法行为失误、不当、粗暴引起纳税人不满和抱怨的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冲突。完善稽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虚心接受外部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执法随意性和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涉嫌税收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同志们,新的一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继续发扬励精图治、锐意创新精神,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稽查职能,为服务振兴全局,构建和-谐辽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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