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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突出治安问题的调研报告 派出所

时间:2022-05-18 10:19:0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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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农村突出治安问题的调研报告 派出所

一、农村治安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发展趋势

关于当前农村突出治安问题的调研报告 派出所

(一)表现形式

1、农村自身影响稳定的问题日趋突出。

2、邪教组织屡禁不绝,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潜在因素。

近年来,虽经多方治理,特别是近年来,县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法-轮-功”习练人员进行监控和帮教,也对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违法犯罪人员予以打击处理,甚至还当场捉获一名正在散发传单的县处级干部,受到市局的好评,取得了一定成效,人民群众的觉悟普遍提高。但是,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基层政权组织相对薄弱的地方,邪教组织“法-轮-功”、“门徒会”极易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因而,一刻也不能放松对邪教组织的警惕。

3、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从全县历年立破刑事案件看,虽然同比前一年都有所下降,但是,总量较大,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成功破获了“2002安居镇杀人沉尸案”、“2003石鱼镇入室抢劫杀人案”、“2003??9??5寻衅滋事案”、“2004??11??18爆炸案”等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出色地完成了市局提出地“三个绝对”的硬性指标,但是,在刑事案件中,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等重大案件仍比较突出,这些犯罪数量多、影响坏、危害严重,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铜梁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

4、黑恶势力危害严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警民-联防,一举铲除横行一时的巴川镇黑恶团伙头目杨××,并通过大量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获了涉恶案件,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全县人民增强了安全感。通过模排掌握和打击处理的情况可以看出,黑恶势力对农村社会治安影响最坏、危害最烈、后果最严重。他们没有放弃对社会政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颠覆和破坏的侥幸心理,其主要表现是:有的利用同乡、同学、亲友、狱友或者有前科劣迹的人员,纠集成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有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的为人讨债,制造事端,酿成民间纠纷,严重危害当地稳定。

5、黄赌毒等“六害”活动不断增多,屡禁不绝。

在“扫黄禁赌”行动和“网吧”的清理整治中,对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先后整治警力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网吧,收缴各类淫秽物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捉获卖淫嫖娼人员;还配合家长、亲友做好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转化工作,降低了吸毒率。从赌博看,聚众赌博普遍,赌资不断增大,参赌人员不断增多;从卖淫嫖娼看,利用公开的场所与隐秘的手段相结合,更加普遍化、组织化、公开化。

(二)发展趋势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社会矛盾将进一步暴露,因而,引发治安问题的因素将大量存在,在一定时期内,我县农村治安状况仍然趋于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并呈现新老矛盾并发,解决难度增大,内部矛盾走向社会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实施城市扩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中,如果一些具体问题处理不好,尤其是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 二是刑事案件发案虽然有所下降,案件总量较大,侵财案件比较突出。

三是经济犯罪案件和经济纠纷将成为困扰农村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少数人钻政策的空子,由此衍生的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经济诈骗、假冒伪劣和合同、债务纠纷必然增多。

四是青少年犯罪、在校学生犯罪、无业人员犯罪将成为犯罪活动的主体,是值得各级干部重视的问题。

五是随着农村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六害”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毒品犯罪、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将向农村转移。特别是交通要道、城乡接合部、旅游度假村以及商贸比较发达的农村集镇尤为突出。

二、出现农村治安问题的原因

(一)在经济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贫困与摆脱贫困的矛盾比较突出。铜梁县虽然地处丘陵地区,交通方便,地理环境比较优越,但是,经济市场疲软,大多数农民仍然处于贫困之中。为了摆脱贫困只好外出打工,很难靠当地条件致富,部分人就把牟取不义之财作为致富之道。因而,在铜梁县农村的犯罪中,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是剩余劳动力过多与就业机会减少形成矛盾。在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处于不稳定的无业流动状态。他们涌入城市寻找就业门路,但城市的企业在改革中被兼并、被重组,下岗职工增多,就业问题难以解决,就决定了进城打工的农民被排挤。即便是能够找到工作,也是劳动强度大、公时长、条件差的工种,而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致使农民的行为、心理、道德、情感等" 产生强大的反差,引发抵触心理、发泄心理乃至报复心理,极易导致违法犯罪。 (二)在政治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政府的职能转变与作风转变与进展迅速的经济改革相比,显得相对滞后。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市场经济大潮地冲击下,显得运转不灵活,机制不协调。特别是引导农民实施再就业无力、无序,有限的安置补偿费不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

二是有的基层政权组织弱化,客观上助长了农村不安定因素。一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处于半瘫痪状态,对一些民间纠纷置若罔闻,制止不力,估计不足,任其发展,酿成事态;一些农民的矛盾纠纷无法排解,致使农村治安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失去作用,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降低,上访、聚众闹-事、阻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地方干群关系不协调,激化矛盾。相当部分的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处理农民群众的问题上不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不彻底,留有后遗症。特别是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缴纳税费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干群之间的感情和关系,致使人民群众的逆反抵触情绪增强。

(三) 在法律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滞后。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普法教育,但在有的地方仍然流于形式,有的农民的法制意识仍相当淡薄,既不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纠纷要么付诸武力,野蛮解决,要么投诉报端,制造舆-论,制造混乱,以此发泄私愤,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基层政权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够,防范工作不力,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由于刑侦破案牵扯了大量的警力,导致一些防范控制措施未能得到很好落实。同时,基层基础工作比

较薄弱,有的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防范意识差;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麻痹思想,治安防范无措施,守楼护院形同虚设,齐抓共管的措施落实不够;城乡结合部散居居民结构复杂,防范意识淡薄,出现管理“死角”,极易引发刑事案件。

三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农村警力严重不足,与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执法人员顾此失彼,疲于奔命,无法投入繁重的治安工作中去,加之装备落后,人为造成处理不及时,打击不力,不能有效震慑犯罪。

四是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成倍增加,影响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由于企业改制、人事劳动、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三农”问题、移民安置、以及各类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造成集访上访人员增多,处置难度增大。

三、农村治安工作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及治理措施

(一)目标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治安工作将继续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两降一升三无”、“创建平安铜梁”的奋斗目标,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与时俱进,拼搏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治安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8%,刑事重、特达案件侦破率不低于 83%。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队伍的形象和作风有明显的改进。

(二)治理措施

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农村治安问题对全社会治安的总体状况的影响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不能忽视农村治安问题的整顿和治理,必须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法律的手段对农村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1、要把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治保干部,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建立健全农村治保会工作制度,加强对治保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使其真正发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在农村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只有这样,农村治安稳定工作才有组织保证。

二是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坚持“可善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要求妥善处置,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真正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乘机打砸抢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要采取断然措施,不能久拖不决,要依法严惩。

三是严厉打击邪教、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其在农村发展蔓延的势头。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原则,在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猖獗的地区,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斗争,实行露头就打,同时还要教育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决不让邪教、非法宗教有藏身的场所。

2、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大力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在一些农村地区,由流氓、恶棍、“两劳”人员为主组成的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强取豪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称霸一方,群众既恨又怕,成为治安混乱的祸根。政法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掌握线索和动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予以坚决打击。适时开展集中整治,除恶务尽,依法从严、公开处理,震慑犯罪,为群众撑腰。

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

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定期不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集镇、路段,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快侦速破,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是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密切注视吸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现象向农村渗透、蔓延的动向,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路边店、以及城镇的宾馆旅店、发廊、舞厅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及时、不停顿地打击、查禁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活动,决不能认其污染社会空气。

3、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消除影响农村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一是加强枪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坚决收缴散失在民间的枪支和爆炸物品。加大力度经常对全县矿山、煤窑等常用爆炸物品的地方进行清理和整顿,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爆炸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涉枪涉爆案件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农村派出所要会同治保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切实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帮教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上学、生活上的困难,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三是加强剩余劳动力的管理,促进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要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提供方便,促进有序流动。同时要掌握外出人员的流向和以及活动情况,加强对外出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公安机关要取得联系,加强配合,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4、大力加强农村派出所建设。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县局将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警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 做大做强派出所,保障派出所正常工作所需经费、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最大限度地投入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之中。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政治建设。县局始终坚持不懈地对民-警进行宗旨教育、思想路线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在工作中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地方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不断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还要加强民-警的廉政教育,加大力度查处民-警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滥用枪支等案件。严禁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从事增加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一切行为。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业务建设。对派出所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是每一个民-警要懂得扎实做好工作重要性;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对民-警进行教育和培训;使民-警掌握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会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掌握农村公安工作的本领,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公安工作的要求。

关于当前农村突出治安问题的调研报告2016-12-25 12:17 | #2楼

一、农村治安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发展趋势

(一)表现形式

1、农村自身影响稳定的问题日趋突出。

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不尽合理。从近年来民工流动的状况看,盲流人员所到之处,都给流入地的治安形势带来压力。目前民工的流动形式主要有三种:(1)由农村向城市转移;(2)由内地向沿海转移;(3)由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转移。很明显,劳动力流动量的增多,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也增多,特别是一些地方的流氓滋扰、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案件与此有关,而且团伙犯罪所占比例较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要使剩余劳动力真正做到有序、合理地流动,做到离乡不离县、就地合理消化剩余劳动力,减少不安定因素,应当是决策部门考虑的一件大事。

二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抬头之势。农村宗族尽管在组织形式和规模上与旧宗族相比,虽然有一定区别,但已经成为一股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不可忽视的破坏性力量。主要表现是:(1)有的与基层政权组织明争暗斗、讨价还价,唯恐天下不乱,严重危及基层稳定;(2)有的维护私人、宗族之间以及小团体的不正当利益,阻扰和破坏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落实;(3)有的插手民间纠纷,煽风点火,故意扩大事态,使其恶性化、暴-力化,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三是部分农民的法制意识扭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不能运用法律法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文化素质低下,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受人挑唆和蛊惑,从事非法活动;(3)为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设置障碍,增添阻力,刁难政法公安人员,对抗执法活动。

2、邪教组织屡禁不绝,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潜在因素。

近年来,虽经多方治理,特别是近年来,县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法-轮-功”习练人员进行监控和帮教,也对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违法犯罪人员予以打击处理,甚至还当场捉获一名正在散发传单的县处级干部,受到市局的好评,取得了一定成效,人民群众的觉悟普遍提高。但是,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基层政权组织相对薄弱的地方,邪教组织“法-轮-功”、“门徒会”极易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因而,一刻也不能放松对邪教组织的警惕。

3、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从全县历年立破刑事案件看,虽然同比前一年都有所下降,但是,总量较大,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成功破获了“2002年xx镇杀人沉尸案”、“2003年xx镇入室抢劫杀人案”、“2003年9月5日寻衅滋事案”、“2004年11月18日爆炸案”等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出色地完成了市局提出地“三个绝对”的硬性指标,但是,在刑事案件中,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等重大案件仍比较突出,这些犯罪数量多、影响坏、危害严重,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铜梁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

4、黑恶势力危害严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警民-联防,一举铲除横行一时的xx镇黑恶团伙头目xx-x,并通过大量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获了涉恶案件,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全县人民增强了安全感。通过模排掌握和打击处理的情况可以看出,黑恶势力对农村社会治安影响最坏、危害最烈、后果最严重。他们没有放弃对社会政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颠覆和破坏的侥幸心理,其主要表现是:有的利用同乡、同学、亲友、狱友或者有前科劣迹的人员,纠集成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有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的为人讨债,制造事端,酿成民间纠纷,严重危害当地稳定。

5、黄赌毒等“六害”活动不断增多,屡禁不绝。

在“扫黄禁赌”行动和“网吧”的清理整治中,对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先后整治警力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网吧,收缴各类淫秽物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捉获卖淫嫖娼人员;还配合家长、亲友做好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转化工作,降低了吸毒率。从赌博看,聚众赌博普遍,赌资不断增大,参赌人员不断增多;从卖淫嫖娼看,利用公开的场所与隐秘的手段相结合,更加普遍化、组织化、公开化。

(二)发展趋势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社会矛盾将进一步暴露,因而,引发治安问题的因素将大量存在,在一定时期内,我县农村治安状况仍然趋于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并呈现新老矛盾并发,解决难度增大,内部矛盾走向社会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实施城市扩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中,如果一些具体问题处理不好,尤其是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

二是刑事案件发案虽然有所下降,案件总量较大,侵财案件比较突出。

三是经济犯罪案件和经济纠纷将成为困扰农村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少数人钻政策的空子,由此衍生的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经济诈骗、假冒伪劣和合同、债务纠纷必然增多。

四是青少年犯罪、在校学生犯罪、无业人员犯罪将成为犯罪活动的主体,是值得各级干部重视的问题。

五是随着农村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六害”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毒品犯罪、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将向农村转移。特别是交通要道、城乡接合部、旅游度假村以及商贸比较发达的农村集镇尤为突出。

二、出现农村治安问题的原因

(一)在经济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贫困与摆脱贫困的矛盾比较突出。铜梁县虽然地处丘陵地区,交通方便,地理环境比较优越,但是,经济市场疲软,大多数农民仍然处于贫困之中。为了摆脱贫困只好外出打工,很难靠当地条件致富,部分人就把牟取不义之财作为致富之道。因而,在铜梁县农村的犯罪中,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是剩余劳动力过多与就业机会减少形成矛盾。在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处于不稳定的无业流动状态。他们涌入城市寻找就业门路,但城市的企业在改革中被兼并、被重组,下岗职工增多,就业问题难以解决,就决定了进城打工的农民被排挤。即便是能够找到工作,也是劳动强度大、公时长、条件差的工种,而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致使农民的行为、心理、道德、情感等[

产生强大的反差,引发抵触心理、发泄心理乃至报复心理,极易导致违法犯罪。

(二)在政治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政府的职能转变与作风转变与进展迅速的经济改革相比,显得相对滞后。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市场经济大潮地冲击下,显得运转不灵活,机制不协调。特别是引导农民实施再就业无力、无序,有限的安置补偿费不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

二是有的基层政权组织弱化,客观上助长了农村不安定因素。一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处于半瘫痪状态,对一些民间纠纷置若罔闻,制止不力,估计不足,任其发展,酿成事态;一些农民的矛盾纠纷无法排解,致使农村治安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失去作用,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降低,上访、聚众闹-事、阻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地方干群关系不协调,激化矛盾。相当部分的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处理农民群众的问题上不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不彻底,留有后遗症。特别是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缴纳税费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干群之间的感情和关系,致使人民群众的逆反抵触情绪增强。

(三) 在法律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滞后。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普法教育,但在有的地方仍然流于形式,有的农民的法制意识仍相当淡薄,既不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纠纷要么付诸武力,野蛮解决,要么投诉报端,制造舆-论,制造混乱,以此发泄私愤,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基层政权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够,防范工作不力,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由于刑侦破案牵扯了大量的警力,导致一些防范控制措施未能得到很好落实。同时,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有的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防范意识差;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麻痹思想,治安防范无措施,守楼护院形同虚设,齐抓共管的措施落实不够;城乡结合部散居居民结构复杂,防范意识淡薄,出现管理“死角”,极易引发刑事案件。

三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农村警力严重不足,与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执法人员顾此失彼,疲于奔命,无法投入繁重的治安工作中去,加之装备落后,人为造成处理不及时,打击不力,不能有效震慑犯罪。

四是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成倍增加,影响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由于企业改制、人事劳动、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三农”问题、移民安置、以及各类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造成集访上访人员增多,处置难度增大。

三、农村治安工作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及治理措施

(一)目标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治安工作将继续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两降一升三无”、“创建平安铜梁”的奋斗目标,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与时俱进,拼搏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治安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8%,刑事重、特达案件侦破率不低于83%。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队伍的形象和作风有明显的改进。

(二)治理措施

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农村治安问题对全社会治安的总体状况的影响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不能忽视农村治安问题的整顿和治理,必须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法律的手段对农村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1、要把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治保干部,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建立健全农村治保会工作制度,加强对治保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使其真正发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在农村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只有这样,农村治安稳定工作才有组织保证。

二是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坚持“可善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要求妥善处置,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乘机打砸抢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要采取断然措施,不能久拖不决,要依法严惩。

三是严厉打击邪教、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其在农村发展蔓延的势头。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原则,在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猖獗的地区,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斗争,实行露头就打,同时还要教育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决不让邪教、非法宗教有藏身的场所。

2、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大力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在一些农村地区,由流氓、恶棍、“两劳”人员为主组成的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强取豪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称霸一方,群众既恨又怕,成为治安混乱的祸根。政法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掌握线索和动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予以坚决打击。适时开展集中整治,除恶务尽,依法从严、公开处理,震慑犯罪,为群众撑腰。

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定期不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集镇、路段,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快侦速破,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是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密切注视吸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现象向农村渗透、蔓延的动向,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路边店、以及城镇的宾馆旅店、发廊、舞厅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及时、不停顿地打击、查禁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活动,决不能认其污染社会空气。

3、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消除影响农村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一是加强枪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坚决收缴散失在民间的枪支和爆炸物品。加大力度经常对全县矿山、煤窑等常用爆炸物品的地方进行清理和整顿,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爆炸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涉枪涉爆案件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农村派出所要会同治保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切实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帮教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上学、生活上的困难,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三是加强剩余劳动力的管理,促进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要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提供方便,促进有序流动。同时要掌握外出人员的流向和以及活动情况,加强对外出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公安机关要取得联系,加强配合,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4、大力加强农村派出所建设。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县局将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警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

做大做强派出所,保障派出所正常工作所需经费、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最大限度地投入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之中。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政治建设。县局始终坚持不懈地对民-警进行宗旨教育、思想路线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在工作中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地方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不断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还要加强民-警的廉政教育,加大力度查处民-警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滥用枪支等案件。严禁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从事增加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一切行为。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业务建设。对派出所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是每一个民-警要懂得扎实做好工作重要性;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对民-警进行教育和培训;使民-警掌握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会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掌握农村公安工作的本领,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公安工作的要求。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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