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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时间:2023-03-13 09:31:18 晓怡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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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行业调研报告(精选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药行业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精选10篇)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1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医药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消费者对选购药品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我们于20xx年5月-6月在柳州等城市75个个体进行了《药品市场调查》,本次调查通过网上答题和访谈深入了解消费者选购药品的心理。调查结果通过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计算不同选项的百分率,进而分析居民对选购药品心理的认知评价。为企业的研究与策划方案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依据。

  2.正文

  2.1调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发放问卷,发放调查问卷共90份,回收75份,回收率83.3% 。在调查过程中,由于一些被调查人不能完全理解问卷的内容,我们的调查人员只能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他们解释,若是在网上发放调查问卷,则是通过网络向其解析,再根据其回答选择答案。所以我们的调查是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城镇居民对购药心理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

  2.2调查对象

  年龄范围18-45周岁,主要是不同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初中毕业生,以及工作的青年、中年人。调查样本中,男性37人,占总人数的49.3%,女性38人,占总人数的50.7%。

  2.3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18-45周岁消费者选购药品时,医生指导占86.7%,其次是药店服务人员的介绍58.7%,少部分消费者选购药品还有其他的依据,具体如下:

  调查显示,对于药品广告方面,81.3%消费者更关注的是电视宣传,占所有消费者的绝大部分,下面是消费者在各类媒体对药品广告的关注度的关注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广告宣传方面,最能引起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是单纯介绍药效的广告,占所有消费者的52.0%,其次是纯解说性质的广告,占46.7%,而普通消费者做的广告占28.0% 。如下表所示,

  对于药品广告的真实性,有50.7%的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是比较普遍存在的,29.3%的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是十分普遍存在的,16.0%的消费者认为虚假现象是一般存在的总体上,就有96%的消费者认为虚假广告是存在的。只有4%的人是说不清是否存在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

  虚假现象又包括广告宣传功效与产品实际功效不服的情况,其中有72.0%的消费者认为,广告宣传功效与实际功效不符的情况经常发生,24.0%的消费者认为是偶尔发生,1.3%的消费者认为很少发生,2.7%的消费者说不清这种情况是否经常发生。如下表所示,

  当问及到是否遇到药品广告中虚假广告现象以及是否遇到过药品广告宣传功效与其实际功效不符的情况是时,遇到过,未遇到过各占45.3%和49.3%,剩下的`消费者未表明其态度,如下所示:

  从本次调查来看,有41.3%的消费者药品知识一般,而44.0%的消费者药品知识比较匮乏,由此可知,所调查的样本中,消费者的药品知识不容乐观,如下所示,

  选购药品时,消费者考虑的因素也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产品的疗效、安全性、以及价格是消费者最关注的因素。如下表所示:

  药品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药品安全问题令消费者药品企业和产品的信任度各占如下比例:

  对被曝光企业的药品,有50.7%的消费者表示不一定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33.3%的消费者表示不会影响,9.3%的消费者会表示影响,如下所示: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药品,消费者更放心购买的是外伤用药和成人感冒药,如下所示:

  对于药品安全频频出事,85.3%的消费者认为责任在政府监管部门,84.0%的消费者认为责任在企业自身,74.7%认为是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如下所示:

  对于药品行业频繁出事,66.7%的消费者认为会影响其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印象,21.3%的消费者认为不一定影响,只有1.3%的消费者认为不会影响,如下表:

  药品企业出现的问题,消费者认为最不能原谅的是拒不承认事实,占84.0%;82.7%的消费者认为最不能忍受的是继续错误并欺骗公众;80.0%的消费者认为,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是坚决不可原谅的;61.3%的消费者认为拒不配合检查是坚决无法原谅的。如下表所示:

  如果由药品企业牵头,定期向消费者介绍一些关于选购和使用药品的知识,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表示欢迎,只有2.7%的消费者表示不欢迎,如下表所示:

  对药品企业的监管,除了政府部门、卫生部门之外,有41.3%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非常应该加入对药企的关注度,44.0%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应该介入加大对此行业的关注度,如下所示:

  3.总结

  本次调查消费者对选购药品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为今后的研究策划提供了市场依据。调查显示:

  1、我国医药消费者的药品知识比较匮乏,86.7%消费者都依据医生的指导来购药。若是有药品企业牵头,定期向消费者介绍关于选购和使用药品的知识,这会极大的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2、在药品行业的广告,81.3%的消费者关注的是电视,多数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及宣传药品功效存在虚假现象,且对明星或名人做的药品广告,74.6%的消费者表示无所谓。

  3、药品的购买欲望方面,单纯介绍药效的广告,纯解说性质的广告以及普通消费者做的广告比较能引起人们的接受。

  4、消费者选购药品时,最先是考虑药品的疗效及价格,其次关注品牌的知名度,口碑及企业的信誉等。

  5、目前消费者最放心购买的药品是外伤用药和成人感冒药,各占58.7%和49.3%。被曝光企业的药品,不一定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

  6、药品安全频频出事,消费者认为,责任在于政府监管部门占85.3%,企业自身的责任占84.0%,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责任占74.7%。

  7、若药品企业出现问题,80%消费者坚决不可原谅的行为是拒不承认事实,继续错误并欺骗公众以及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8、对药品企业的监督,除了政府部门、卫生部门之外,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应该介入加大对药品行业的关注度。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2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民之策。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无论是食品还是药品行业作为一类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关键性行业,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是考验我县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现实问题。为全面掌握我县食品药品监管情况,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我县食药市场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市场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餐饮服务经营企业560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近52家。由于政府职能调整,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划归县工质食药监管部门。

  (二)药品市场基本情况

  全县药品零售企业17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医疗机构24家。药品市场经过多年来的有效监管,假、劣药品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周边小饭桌缺乏监管。学校周边小饭桌多为私人经营行为,大多以家庭为单位在民宅内经营,其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监管缺位,给学生饮食安全带来隐患。二是建筑工地食堂监管有待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多为临时性,多则一年,少则半年甚至几个月,食堂经营者办理有效证件的意识淡漠,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即为群发性食物中毒事故,危害严重。三是小摊点、市场内加工点、流动兜售盒饭经营者无部门监管。此类经营行为多为各部门联合监管范围,没有明确的单一监管要求,实际工作中也相应的产生出推诿扯皮现象,给百姓饮食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同时,即使是有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也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是采购食品及原料索证不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及时、不全面,台账记录不完整。二是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欠佳,落实不彻底,贯彻不到位,有近三分之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三是不能按要求做到每餐食品留样,或者留样不足48小时,甚至无留样记录。四是防蝇、防鼠设施不完善。无纱窗或纱窗损坏后更换不及时,未设防鼠板等防鼠设施。五是餐具消毒保洁措施不规范。存在有消毒设施不利用,餐具不消毒,餐具消毒保洁措施不规范或无封闭式餐具消毒保洁柜现象。六是食品加工环境差。食品加工区清扫不彻底,食品处理区内存放个人用品。七是容器具及水池无功能标识,未按功能区分使用,存在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的风险。

  (二)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软件、硬件设施差,给药品的贮存带来安全隐患,尤其无法保障一些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药品的质量。二是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药物的不合理应用甚至滥用都将危害百姓用药安全。三是药学专业人员缺乏,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差,不能够提供合理的指导用药,甚至给予不切合病情的盲目指导也将带来用药安全隐患。四是技术监管手段严重缺乏,不能通过有效的技术保障杜绝假劣药品的出现,致使不符合规定药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用药安全。五是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给群众带来财产损失和生命健康的危害。六是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行为仍然比较严重,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放松质量管理,违规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出租出借柜台,采取非法手段销售药品、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违规使用医保卡,致使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秩序比较混乱,带来用药安全隐患。

  (三)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建设亟待加强。由于餐饮及保化监管队伍没有到位,监管手段相对落后,仍在采用落后的人工方式进行监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严重缺乏,技术支撑力明显不足,严重影响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有效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建设亟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的投入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的人员配备,改善办公条件,配备相应的执法车辆,保障监管需要。要加大监管机构检测装备投入力度,提高检测能力,实现检测常态化。

  (二)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议组成民间学术团体,采取有偿服务,聘请专家、学者及借助各相关部门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和从药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同时,要加大对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的群防群治网络。

  (三)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强化政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找准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强化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意识。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相关部门,在使用环节管理、广告监管和联合打假行动等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三是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大力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生产组织化、加工集约化程度,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使用伪劣产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促使企业真正成为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综合监管力度。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监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搞好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整治行动,坚决防控药害事件的发生。

  (五)增强执法的权威性。要将专项检查、食品药品抽检、日常监督、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使用)规范检查相结合,坚持教育和惩罚相结合,强化执法力度。针对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常出现的问题,建立不良纪录档案,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检查预案,对查出问题并有惩处依据的,要不折不扣予以惩处;对尚无明确处罚依据的则下达惩戒通知书,责令规范整改;对不服监管、列为重点监管的对象,要增加监管频次。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管,形成专业执法队伍监管、有关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的齐抓共管格局。

  (六)切实加强监管基础建设。一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力量。二要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搭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抓紧建立并完善企业监管、应急指挥等监管应用系统,对药品在线监控和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药事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的规章制度。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机构的责任意识、依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切实保证食品药品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要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增强公众科学饮食用药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全民参与抵制假劣食品药品的良好氛围。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3

  最近几年,宠物市场是越来越热。可能有不少人发现,身边的宠物食品用品店、宠物美容店在几年之内增加了很多,就连超市的宠物食品货架也由原来的一个货架,扩成了一排货架,小区周围的小型超市竟然也新增了宠物食品用品的货架。周围养宠物的邻居和朋友越来越多,各大主流网站也纷纷开辟宠物论坛,到处可以接触到关于宠物的各种信息,宠物成了很多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部分。

  确实,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的宠物市场开始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据有关资料显示:单以宠物犬为例,北京目前就有50多万只,而且仍在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上海约有70万只,每年在宠物上的花费更是高达6亿元。据粗略估算,全国宠物犬只的拥有量大约在三千万以上。这也让宠物相关行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而民以食为天,也同样,宠物市场的周边消费也主要是集中在宠物食品消费方面。因此,中国的宠物食品市场也成为国内国外主要食品生产企业必争的风水宝地。

  宠物食品市场品牌之争

  帮小狗买衣服,可能不会具体有什么牌子的要求,看着舒服就买。而宠物食品市场却和宠物用品市场不同,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认知程度非常高。因此,宠物食品生产企业打起了品牌之战。品牌之争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各大生产企业为了争夺中国的宠物食品市场利润所进行的明争暗斗。

  首先进入市场的是国外专业宠物食品生产商,市场上有大家比较熟悉的“法国皇家”等老牌宠物食品。随后,跨国公司,尤其是传统食品生产企业,也进入了这一领域:跨国公司玛氏,其名下有“宝路”、“伟嘉”;而雀巢公司则采用收购方式将“普瑞纳”、“康多乐”,收归旗下。与此同时,各种大大小小的国际品牌和合资品牌也鱼贯而入。

  在宠物食品市场看好的情况下,国内资本也纷纷转向该领域,并在市场上占据了半壁江山。笔者采访了目前发展迅猛的中国本土宠物食品生产企业“上海福贝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汪迎春。据他介绍,由于进口品牌价格较高,而宠物食品市场正在走向平民化,所以国产品牌市场的销售逐渐看好,尤其是那些性价比高,宠物适口性好的国产产品。正因此,他们生产的“AIBEI爱贝”犬粮、猫粮才能在市场上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使他们的销售总量增长速度在两年内实现了翻两番的突破,成为国内宠物食品市场中数一数二的一线知名品牌。

  目前国内的`宠物食品市场是这样的情况,洋品牌价格贵,国产品牌价格便宜,两者的产品其实相差不远。然而,许多爱宠人士却很迷信洋品牌,不过这种情况在几家国产宠物食品龙头企业的带领下会慢慢好转起来,福贝等国内企业都在努力,要多打造几个象“AIBEI”的国内品牌。

  宠物食品“中国制造”和“三足鼎立”

  由于中国的原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要远远低于国外,所以,很多外国品牌的产品也选择在中国生产加工和包装。而国内目前合资的宠物食品品牌则大都是在国内生产或者找工厂代加工的。比如雀巢就通过收购在天津建立了其生产基地。其次,很多企业选择“中国制造”是因为随着中国对于食品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中国的饲料原料行业不断规范,品质也不断提高,已经基本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和标准。更有“中国制造”的宠物食品成品远销国际市场。

  在国内,宠物食品制造行业已经基本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宠物食品生产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天津、四川,三地。其中上海和天津的宠物食品制造业最发达,这些企业主要依靠得天独厚的港口优势,以生产出口产品和品牌代加工为主要业务。具体分析一下目前的情况是:

  一,上海地区以“上海福贝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等为该地区龙头宠物市场企业,生产自主品牌如:“AIBEI”系列,畅销国内市场,并出口到欧美和东南亚国家。

  二,天津地区则聚集了很多大中小型不同类别的宠物食品和饲料生产企业:如品牌的生产型企业,雀巢;以及一些专做出口产品生产的企业和专做原料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围成圈,也占据了市场一定份额。而四川,虽然也有部分优秀的宠物食品生产公司,规模和所占的市场份额却比前两者少一些。

  消费者和经销商:喜欢什么

  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食品的市场教育越来越普及,很多爱宠人士都认识到了给宠物喂专业宠物食品的重要性。所以,越来越多的养宠人士选择长期给宠物喂食宠物粮食。

  而进口品牌高昂的价格却往往让许多平民家庭望而却步。因为宠物已经不是高收入家庭的专利了。许多中老年人,为了排解子女不在身边的寂寞,都养起了宠物。而对于他们来说,显然不能承受太高的宠物消费费用。根据调查,北京人平均在宠物消费方面每月花费200块钱,(宠物护理花费也包括在内)。

  因此,市场的主要消费层次还是集中在中端价位的产品上。专做宠物食品生意的王先生告诉笔者,目前,市场上销量最好的产品都是价位在12至16元每公斤的品牌。他们店卖的最好的就是那些国内生产的价格适中,质量过关,适口性好的宠物食品,比如福贝公司生产的“AIBEI”系列的宠物食品,因为价钱实惠,质量也好,狗狗和猫咪们爱吃,所以主人们一般买过一次后就会认准这样的品牌,下次还会继续来购买,所以他们也很愿意代理这样的产品。

  经过笔者的调查发现,虽然国内宠物食品市场风起云涌,呈现百花齐放的格局,总体而言,却是本土品牌与洋品牌之间的战争,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促进了所有宠物食品公司的进步,造就了像“AIBEI”这样的优秀品牌,笔者相信,国内宠物食品市场的未来会越来越好。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4

  一、我市基本情况和监管成效

  全市目前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457家,其中,大型以上餐饮企业41家,中型餐馆247家,小型餐馆432家,快餐店108家,小吃店397家,饮品店48家,机关、学校、企业食堂184家。

  涉药械单位共有1021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药包材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8家、医疗器械零售专营企业12家、零售药店217家、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14家、持证个体诊所97家。餐饮食品药品监管覆盖全市35个乡镇(包括开发区),614个行政村。

  近年来,在兴化市委、市政府和泰州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这条主线,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以健全体系为核心,全面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1.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局充分发挥餐饮服务放心工程创建办的组织协调作用,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及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创建责任状和食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完善了一级抓一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负责的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乡镇(社区)协管员54名、村级信息员614名,建立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的网络体系。出台了《兴化市乡镇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奖励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充分调动了基层监管力量的工作积极性。

  2.药品质量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区零售药店诚信星级管理和农村零售药店安全信用分级管理机制,提高运行质态。二是奖惩结合,狠抓药师在岗管理。一方面,我们树立先进典型,评选出19名“爱岗敬业好药师”,予以公开表彰;另一方面,坚持实行药师“黑名单”制度。20xx年因被列入“黑名单”而被拒绝聘用的药师增加了6 名,对挂证经营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三是强化对医疗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辖区内一、二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现场检查评定,就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20xx年共有53家医疗机构通过信用等级评定。

  3.药品远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已安装“药管家”远程监管软件的零售药店,通过强化督查促进其规范使用和维护;对新开办的零售药店,以安装“药管家”软件为硬性要求,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全面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实现了零售药店药品质量远程监管100%全覆盖。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涉药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以人员培训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和水平,20xx年共收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41例、药品不良反应830例,其中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254 例,在线呈报单位98家。

  (二)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全力解决食药安全难题

  1.开展餐饮食品重点品种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以食品添加剂、肉类、酒类、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小餐饮等为重点行业,共检查餐饮单位2000多户次,发放承诺书、张贴公告和宣传画报共1000多份。先后联合市教育局、建工局组织开展了两次学校食堂大检查和工地食堂集中检查,其中对全市学校食堂的检查率大于200%。

  2.开展餐饮单位无证经营专项整治。20xx年共查处以无证经营为主的违法违规案件 50多起,累计罚没金额达18万元。督促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334份,培训从业人员4000多人次。通过整治,全市餐饮单位持证经营率由原来的47%提高到85%以上。

  (三)以科学防控为关键,大力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1.严格审核抓准入。加强对拟新办药店的准入管理,把好“两关”。一是把好“资格关”。凡是新开办企业的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必须通过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二是把好“现场关”。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验收,逐项检查,确保把关严格,不留死角。全年依法办理药品各类许可73件、医疗器械许可9件、餐饮服务许可312件,发放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4142份、小餐馆小摊贩备案证569份。所有许可事项无一起被提起复议、诉讼,群众满意度达100%。

  2.量化分级抓基础。在餐饮食品监管方面,一是对城乡1400多家餐饮单位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占各类餐饮单位总数的98%以上,其中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同时,督促各餐饮单位将量化等级结果及时公示上墙,引导公众树立寻找笑脸就餐的消费理念,强化社会监督。二是着力抓好重大活动保障。先后对两会、小高考、菜花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实施全程餐饮安全监督保障,实现了零失误、零事故和零投诉。三是加强对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管理和农家宴备案管理,分别实现了100%和98%的覆盖率。

  3.抽验监测抓案源。一是积极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以凉菜、熟卤菜、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实施抽检100多批次,全面完成了泰州市下达我市的抽检任务。二是积极开展药品和保健食品抽检。完成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120批次、药品监督性抽验120批次,通过抽验发现假劣药品24批次。先后对大型超市、化妆品店、保健食品批发单位、药店进行保健食品监督抽样,通过抽样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8种次。三是加强违法违规药械广告监测与移送。20xx年共录制非法药品广告22个、非法医疗器械广告6个、保健食品非法广告5个、其他类4个,所有非法广告均已依法移送工商部门。

  4.典型示范抓提高。积极开展餐饮食品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成1家省级餐饮示范单位、3家泰州市级示范乡镇和8家泰州市级示范单位,并建成14家达标乡镇和106家合格单位,顺利完成了餐饮放心工程第一周期的创建任务,有力促进了我市餐饮食品行业安全水平的整体升格。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运行较为规范有序。总体看,药品好于食品,大餐饮好于小吃店。但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餐饮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亟待引起重视和解决。

  (一)监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和体制的新变化, 食药监部门监管理念、监管能力、监管方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同时,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也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监管执法队伍势单力薄

  我局虽然整合成立了监督稽查大队,但餐饮监督核定编制仅16人(目前仅8人到位,还有8人待招录)。基层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尚未形成。(原卫生系统在各乡镇都有防保所,而食药监系统在乡镇未设办事机构)我局承担着全市城乡20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近千家涉药单位和近千家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每年一系列重大活动的餐饮监督保障任务,监管力量明显不足,难以实现监管的全覆盖。

  (三)餐饮安全经费严重不足

  与过去我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相比,餐饮环节监管执法半径长,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执法成本明显提高,更需要财力、物力等多方面的支撑,因此,我局在监管执法车辆与经费上常常感到捉襟见肘,有心无力。

  (四)监管对象素质有待提高

  一方面,监管对象“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差,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存在主观方面的隐患。另一方面,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有待提高,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存在客观能力方面的隐患。

  (五)技术装备支撑明显不足

  监管部门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检测技术落后且资源分散,不能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建议市政府能在将餐饮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经费基础上保证逐年增加,以便今后的各项食品监管工作举措能够在必要的经费保障下得以顺利实施。二是尽快配齐配强餐饮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要对现有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完善监管网络。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建议在各乡镇配备专职的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切实使现有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的支持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创建成效。在新一轮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位之前,由市政府牵头,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食品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大力扶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

  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农户。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食品龙头企业,逐步提高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要坚持规模发展、集约发展理念,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支持食品、医药企业兼并、联合、重组,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充分利用泰州医药城的辐射效应,发挥我市医疗器械及药包材生产的优势,以张郭镇药包材特色生产园区为依托,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办厂,发挥园区的聚集效应,形成医药规模经济。

  (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食品药品监管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餐饮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之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餐饮食品药品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媒体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5

  无菌检验是无菌药品出厂检验项目中关键项目之一,无菌检验方法的应用可全面掌握测定方法,准确检测方法的有效性,并适用于试验样品的检验,有利于企业对药品的质量控制,确保药品安全。

  而检验涉及的操作人员、设施、设备、菌种、培养基等因素会直接影响无菌检验结果的可靠性。系统的、大范围的对制药企业的无菌检验实验室进行调研,旨在了解制药企业无菌检验实验室的日常运行情况和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对于促进制药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改进质量检验工作、降低被污染产品投放市场的风险、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调研结果对于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法规、起草检查指南以及检查员的现场检查等也具有参考意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于2014年组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认证中心、辽宁省药品认证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河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8个省级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对辖区内95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无菌检验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的牵头单位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调研内容涉及人员和培训、培养基的管理、菌种的管理、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主要设备、文件、实验操作等7个方面,全面了解企业无菌检查用实验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运行现状。

  1、调研基本情况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河南省(市)认证中心按照企业的生产规模各选取10家企业;安徽省认证中心对省内2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调研;广东省认证中心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广州、深圳、珠海三市的药品生产企业数据库中抽取9家参研企业。95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性质包括国有、民营、外商独资、合资、股份制等,覆盖生物制品、疫苗、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无菌原料药、滴眼剂。调研采取现场检查配合书面汇总的形式,各调研参加单位抽调富有经验的药品GMP检查员13名和微生物学专家组成调研小组,对每家企业调研12天。现场检查采用事先通知或不通知的方式进行,采集的数据真实可信,调研结果能够反映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无菌检验实验室日常运行的现状。

  2结果和讨论

  2.1人员和培训

  95家参研企业中各企业的实验室人员总数占其所有直接从事药品生产人员总数(含生产、质保、物流等非销售岗位)的比例为0.3%21%,从事无菌检验的人员人数为229人,从事无菌检验工作0.530年。多数从事无菌检验的人员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并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的知识背景。

  从事无菌检验的人员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包括各地药品检验所、药监部门、制药行业相关团体组织、公司内部等举行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微生物检测技术、无菌检查法、菌种管理及操作、培养基配制及灭菌、药典、药品GMP等内容。检验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质量保证人员对实验数据审批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调研结果也显示,个别企业的质量保证人员对于无菌检测知识掌握不全面,实验管理人员对于偏差调查分析的能力不够;部分企业个别上岗时间较短的操作人员检验操作不规范;部分企业对培训效果未进行考核。

  2.2培养基的管理

  有93家参研企业无菌检查用培养基为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改良马丁培养基等,符合《中国药典》要求。有2家外资企业用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检查细菌,根据《美国药典》或《欧洲药典》的要求用大豆酪蛋白消化肉汤或肉汤营养培养液(TSB)检查霉菌,与我国药典要求不同,但与《中国药典》规定方法进行过比较试验。

  95家参研企业中,有3家企业对培养基供应商进行了质量评估,5家企业对培养基供应商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或核对培养基检验报告。绝大多数参研企业未对培养基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

  培养基配制和灭菌能按培养基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有记录,但只有部分企业对培养基的灭菌程序进行了验证;近半数企业在培养基配制灭菌后未按药典要求测pH值;10%的企业每次配制培养基都做灵敏度检查,半数企业只对脱水培养基做灵敏度检查,部分企业不做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有1家企业未按规定条件贮藏培养基;部分企业配制灭菌后的培养基外包装的标记信息不全面。

  2.3菌种的管理

  参研企业无菌检验使用的标准菌株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杆菌、枯草芽孢杆菌、黑曲霉、白色念珠菌、铜绿假单胞菌、生胞梭菌、大肠杆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符合《中国药典》要求[1—2],标准菌株主要来源于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医学细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ATCC等。

  90%的企业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和贮存方法、条件(斜面、甘油管等)基本符合要求。每支菌种均标注有名称、标准号、接种日期、传代数。有10%的企业在菌种传代过程中做菌落表面形态特征观察及革兰氏染色镜检观察,有1家企业每年用细菌鉴定仪(vitek)对标准菌株进行鉴定。

  40%的企业不能提供菌种的来源证明;90%的企业在菌株定期转种、传代过程中未对纯度、特性等关键指标进行确认,也未制定相关程序;20%的企业菌种管理内容不够全面,无法追溯;1家企业从标准菌株传代至工作菌株的操作过程未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操作和记录,代次划分不正确;1家生物制品企业无标准菌株。

  2.4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

  实验室包括有检验(无菌检查)用洁净室或隔离系统及阳性菌实验室、培养区、培养基及实验用具准备(包括灭菌)区、样品接收和储存区、菌种贮存区。

  无菌检验实验室和阳性菌实验室的设置一般采用3种方式:

  (1)无菌检验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和阳性菌实验室三室分开,各自采用专用的空气净化系统和独立的人、物流,均在万级背景下的超净工作台或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相关操作;

  (2)无菌检验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和阳性对照室三室分开,共用一套空气净化系统、人流,阳性菌实验室空气直排,均在万级背景下的超净台下或生物安全柜进行相关操作;

  (3)无菌检验实验室与微生物限度检查室二室分开,共用一套空气净化系统,在1万级背景下的超净台或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相关操作,阳性菌实验室为在非洁净区内单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1家企业无菌检验试验室单独用一套隔离器系统,4家企业的'无菌检验试验室为B级背景下局部百级,1家企业无菌检验试验室为10万级背景下局部百级。50%的企业无菌检查用洁净区空调净化系统连续开启。企业参照生产用洁净区的要求完成了有关的验证和确认工作,无菌检查用洁净区符合药品GMP的要求。

  90%的企业无菌检验室的人流、物流通道能够严格区分,并制定相应控制程序。无菌检验人员经二次更衣后进入无菌检验实验室,试验样品均经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灯照射或两者并用后进人无菌检查实验室。

  少数企业存在无菌实验室面积偏小、设施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设备摆放不合理等现象。

  2.5主要设备

  参研企业无菌培养基的配制、培养等设施与检验工作量基本相匹配;均对培养基、器具灭菌设备、培养箱相关的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并有标识。80%的企业对培养基的灭菌设备进行确认和验证,其中,有10%的企业对灭菌设备进行验证时只使用了生物指示剂,但没有连续监测温度。80%的培养基灭菌设备有自动温度控制探头但无自动记录温度的装置。80%的企业培养箱(室)有温度自动控制装置,近半数企业进行培养箱温度分布均匀性验证;90%的企业培养温度每天定时观测和记录,10%的企业培养箱(室)有连续监测温度的装置。

  2.6文件

  80%的企业能按无菌产品品种的无菌检验方法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制定无菌检验的操作规程。80%的企业无菌检验记录内容能包含关键的实验细节,数据基本完整。10%的企业无菌检验记录不及时,无菌检验原始记录未包括偏差记录、设备编号、检验规程的编号、培养基信息、阳性菌的配制等。

  文件记录以及实验室数据对于无菌检验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实验室原始数据及实验规程、方法和设备(包括其维护和校准)以及方法验证数据的考察,可以对实验室运作的全面情况、实验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全面质量控制的过程有一个整体的评价。

  2.7实验操作

  参研企业均制定了进人无菌检查实验室的人员的更衣程序;物料、样品经擦拭消毒后进人传递窗,并在传递窗内经紫外消毒后传人无菌室;无菌检验的样品量符合药典的要求;部分企业建立了无菌检查试验超标结果的调查处理标准操作规程,对无菌检验结果若出现阳性后所进行的相关调查、复试的依据、产品的无菌性评价以及成品的放行等均进行了规定。

  个别企业上岗时间较短的操作人员,检验操作存在不规范之处;1家企业未按品种进行无菌检验方法学验证;1家企业虽进行了产品无菌检验方法学验证,但验证中的样品取样量不正确;3家企业未按药典要求做阳性菌对照试验和阴性对照试验;约10%的企业只做阴性对照而不做阳性对照试验,这多为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约20%的企业对超标结果未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记录;个别企业出现阳性结果后未做调查分析就进行复试;近半数企业空气净化系统不连续开启,也未对自净时间进行确认;个别企业在进行无菌试验时未对试验环境进行动态监测,20%的企业只对超净工作台或生物安全柜进行动态监测而不对1万级背景区进行动态监测。

  3、调研结论及建议

  参研企业无菌检查实验室的布局与设计充分考虑到了防止微生物污染和生物安全的要求,检验用试验菌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从事无菌检查的人员基本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能按照药品GMP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无菌药品进行无菌检验,产品的无菌检验记录包含了关键的实验细节。部分被调研企业在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菌种及培养基的管理、设施设备验证、对无菌检验环境监测等方面存在缺陷,个别企业在菌种传代、无菌试验复试、阳性对照试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综上,提出建议如下:

  (1) 由于部分参研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还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理想,质量保证人员对无菌检验知识掌握不全面,个别管理人员对于偏差调查分析的能力不足。因此,药品生产企业应组织实验室全体人员进行理论学习,明确无菌实验室工作原理、环境要求,设置严格的工作流程,明确分工并强化责任技师有效的合作配合意识。同时,应制定不同岗位人员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检查机构在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除了核对人员的资质外,应注重对无菌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检查。

  (2) 针对部分企业在菌种及培养基采购、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之处,大部分企业不知道在菌株定期转种、传代过程中对其纯度、特性等关键指标进行确认的必要性,个别企业甚至出现菌种传代代次划分不正确的情况,建议制定药品无菌检验、菌种管理、培养基管理的指导原则,指导制药企业加强和规范对菌种、培养基的管理,使无菌检验更规范。应强化监管力度,尽快实行培养基的准人制度。对生产培养基的厂家进行认证,尤其对生产无菌试验培养基的厂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避免市场混乱无序。

  (3) 部分企业在出现无菌试验结果超标时,未严格按《中国药典》和药品GMP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分析就进行复试,存在风险。多数企业在发现无菌产品被污染时,缺乏对污染菌进行鉴别的条件和经验。建议企业配置必要的设施和人员,对无菌检验检出的污染菌及检验环境中的检出菌进行

  分析和记录,不断积累数据,了解环境中微生物的分布状况。

  (4) 不同地区制药企业无菌检验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实验室、阳性菌实验室的设置和布局存在较大差异,且对检测环境监测的频次、取样时间、取样点布置等方面各企业都不尽相同。多数企业只动态检测沉降菌,对浮游菌、操作人员手指、工作服表面、工作台面不做监测。企业应根据药品GMP(2010年修订)及《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要求,改进无菌实验室布局,制定适合的环境监测计划。针对多数生物制品企业在无菌检验时没有进行阳性对照实验的情况,企业应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要求设置阳性对照实验室并按要求进行阳性对照实验。建议在对生物制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将阳性对照实验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6

  根据市局的工作要求,分局采用留村的工作方式,在全县农村开展专项药品管理工作。为了对全县涉毒单位进行调查监督,摸清情况,解决问题,了解涉毒单位在药品经营和使用中存在的不足,以及药品监管中的不足和不足。在套管工作中,我重点调查了泽州县村级卫生院的药品管理情况,现调查报告如下:

  一、村卫生所

  在金村、杜高、北一城,我们小组深入到了93个行政村,108个涉毒单位,78个村级卫生院,其中有2个运行不正常。

  (1)村卫生室是卫生保健网络的底层,对农村人口的健康起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流的医疗机构,现在的诊所,由于种种原因,本质上都变成了药店。在10家年药品流量在XX元以上的卫生所中,药品收入占95%以上,其余5%多为送货或缝合收费。也就是说一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只有5%,用药看病的情况非常严重。还必须提到的是,除了个别的乡村诊所,它们实际上是集体性质的,绝大多数诊所本质上已经是个人,乡村大队对诊所充耳不闻,像对待食品杂货部门一样对待它们,这也是三级保健网络崩溃的集中表现。

  (2)村卫生室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政策优势,因此村卫生室成为农村医疗行为。烫手山芋”。在今天的形势下,“一个村庄”在北一城调查时,北一城村有2个卫生所,西张村有1个卫生所,2个卫生所,南一城村有2个卫生所,西黄石村有2个卫生所,下呈贡村有2个卫生所,均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有合法证照。金村镇枣园村有3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一个。在药科人员开设的卫生所,许可证上的卫生所负责人没有执照,家里也有卫生所。但是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就是这个人,不能说没有执照。另一个持有合作医疗办公室出具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从而形成三个都有证明,三个都没有证明的尴尬,导致药品监管被动。

  二、村卫生室药品采购

  (a)法律渠道

  1、从具有批发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在接受调查的保健中心中,100%的保健中心在这种合法企业中服药。只有这种购买方式才是合法的;

  2、接受相关渠道的药品,如防疫疫苗、糖丸等

  (2)非法渠道

  1、从药品零售企业购买药品。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虽然大部分卫生院负责人都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是在卫生院的业务中是做不到的。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部分药品批发价高于药店零售价,医保中心就近药店购药方便实惠;

  第二,有的村卫生室药流小,有的药用的少。药品批发企业不会拆开包装,以小单位销售;

  三是药品配送企业定时配送药品,不能满足卫生院日常用药;

  2、从乡镇医院购买药品。随着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村一级诊所承担本村村民的门诊费用,门诊费用必须由诊所向乡镇卫生院兑换现金。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医院直接把交换的门诊费用换成药品。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医院无证批发药品和卫生中心非法购买药品的事实,这种现象在全县普遍存在。

  3、向个别非法毒贩购买药物。个体非法毒贩有三种基本类型。

  一种是非法买卖毒品的职业。这些人通常以药品经营企业的名义销售药品,如镇的毒贩王,他以“河南医药经销部”的名义销售药品。这个不存在的企业兜售其药品。这些毒贩绝大多数是假药,严重扰乱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危害极大,是我们打击的重点对象;

  二是合法的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务员,在销售自己企业的产品的同时,也自带非自己的药品。一般情况下,他们带来的药品不是单手送达,而是在卫生所用药后才送达,避免卫生所索要发票,进而在药监部门查处时逃避责任;

  第三,个人带一些药品到外地牟利。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村最常见但群众不了解的,就是自己在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还没用完,可以在卫生所一点一点的卖,在卫生所是无利可图的,但是卫生所的人员会因为好心把它们放在卫生所里卖。

  (3)验收记录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要求药品相关单位建立药品采购和验收记录。经过近两年的持续监管,药品采购和验收记录有所改善。但村卫生室记录药品时,只需参考购买发票,复制上述内容即可。如果票据上没有任何内容,它们就不能反映在购买和验收记录中。尤其是在最终验收一栏,诊所的填写基本空白,这一点很明显。验收记录仍然只是形式上的,甚至是对药品监管部门的回应。记录的重要性严重不足以被其他人理解,个体诊所也是如此。

  三、保健药品

  诊所的药品保管相对宽松。在接受调查的78家诊所中,只有9家定期清理药品。在检查过程中,会发现一些过期失效的劣药没有及时销毁。比如黄柳坡村卫生所的药架上就有近10种20多年前的注射剂。看起来诊所不会再使用这些药物了,但这反映了诊所对药物的管理不善。

  (一)毒品随意放置

  村卫生室的药品放置是非常随意的,我们在工作中一直提倡分类别放置药品,这是药品分类管理的最低要求。通过对村卫生室的检查,我们可以看到,药品摆放的整齐度和外观与药店的大小成正比,而且卫生室相当一部分药店都位于家中,药品、蔬菜、食品、日用品、杂物等物品都堆放在一起,让人从观感上怀疑药品的功效。

  (二)缺乏有效的药品管理

  药品的有效期管理直接关系到诊所的经济效益。购买药品时,越接近药品有效期,风险越大。在我县的村卫生室中,北一城、杜高、金村的村卫生室只有92%只有一名医生,经济上自给自足。因此,在药物的有效期临近之前,诊所的医生必然会增加这种药物的使用频率。还有绝大多数村卫生所,因为是脱离集体的,药品没有报损,过期药品还在货架上。口服药物,尤其是中成药,只要没有严重污染,还是可以使用的。实际上,他们也是这样做的。

  四、保健中心药品相关人员的管理

  在检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保健中心有人开着门,但被问及时,门卫会说医生不在。如果给人治病的医生不在这里,那门是开着的?是的,在一家以家庭为基础的诊所里,药物科的工作人员往往是家里的“闲人”,既没有经过培训,也没有体检,对药物管理知识一无所知。他们只根据道听途说开药。他们是农村药品销售中最可怕的隐患。

  五、卫生中心缺乏药物管理知识

  村级卫生院工作人员缺乏药品管理知识,主要表现在:不开处方不用药,不了解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把卫生院当成两用机构,既能看病,又能卖药。给患者配药时,不给予患者药物说明书,不说明服药注意事项;擅自改变药品包装的。在农村卫生院检查时,经常会发现一些卫生院把小包装的药品开成大瓶装,因为服用方便,不知道药品的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擅自自行准备;未登记报告药品不良反应,XX村78家村卫生室无一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除此之外,食物在这个医疗机构是作为药物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购买和使用没有记录,使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

  六、对保健中心的监督

  (一)认真研究,依法行政

  在监管的同时,认真调查,了解村卫生中心的困难,严厉打击非法涉毒行为,是维护卫生中心生存的重要途径。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易贝镇三乡镇、杜高镇和金村镇有24名无证吸毒人员。这些无执照的吸毒者大多是家庭经营的。这种模式在监管中取证难、处理难、禁止难,重复性强。只有采取维持持续监管的高压态势,他们才能自动放弃,停止运营。

  (2)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

  加强对我县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行为的监管,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准确把握我县主要药品渠道的经营动态,与主要渠道建立良好的监管、合作、共同发展关系,同时形成各主要渠道之间的良性竞争关系。

  (3)加强培训,提高诊所人员素质

  农村卫生院造成药品管理不规范,主要与涉毒人员素质有关。在调查的三个乡镇中,63%的村卫生中心医生通过省卫生厅进行的一次集中培训获得了中专文凭,也就是说,这63%的人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即使获得了中专文凭,他们的管理思维和专业水平也令人担忧。和村卫生中心负责人谈话,他们第一句话就是经济效益太差,思维还停留在医疗资源统一配置的旧时代。卫生院作为一流的医疗机构,应该让村里所有的人都去村卫生院看病买药,把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当成外来对象,认为他们的存在阻碍了卫生院的发展。从政策精神来看,应该是药店靠价格优势竞争生存发展,村卫生室靠信用和医疗技术优势。如果不改变上述卫生所工作人员的观念,必然导致恶性竞争,导致药品质量不稳定,假劣药品屡遭打击。

  (4)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

  在调查中,78个村卫生室谈到希望药监部门多加指导和规范,及时发现问题,有政策及时告知大家。卫生中心应该按要求进行整顿,罚款越少越好。一方面反映出药品监管执法力度大,药品监管人员与同行缺乏沟通。诊所药品监管和药品管理要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参与人性化管理,与局方沟通,与药品相关人员学习沟通。比如向老中医学习鉴别中药饮片真伪和优劣的知识,取长补短,让保健门诊人员在主观上产生合法用药、合理用药的想法,从而支配自己的行为。如果只采取简单强硬的措施,只会让诊所的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危害更加大,药品监管更加困难。在规范引导的同时,监管不能放松,监管可以督促卫生院整顿规范。通过合法、人性化的模式,合法、合理、合理的管理,使药品监督员与被监督对象之间形成正常的监督关系,形成村卫生室和药品监督部门。双赢”情况。

  通过对北一城、杜高、金村的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放下一些错误。根据农村诊所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并付诸实践。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7

  随着时代的发展,广告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作为企业,他们需要通过广告来打响他们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以扩大销售,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们需要从广告中得知各种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知道我们的消费行为。广告作为产品的载体,让消费者对产品有个大概的了解,促使他们做出购买消费行为的决策。广告对消费行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特别市现在各种各样的广告风行的年代,广告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更是深远的。

  1、广告刺激消费

  从影响消费行为的心理因素讲,消费者的需求动机是最为关键的一环,因为动机可以导致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的需求动机并非都是十分明确的,往往是以潜在的方式存在着。此时如果广告迎合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潜在需求,唤起了消费者对商品的向往和追求,即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使消费者潜在的需求被激发或事实的需求被强化,这样就会导致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广告能够帮助消费者对个人消费品进行选购,指导消费者合理地采购物品以改善个人或家庭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这是广告最基本的功能。广告还有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刺激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广告的连续出现就是对消费者的消费兴趣与物质欲求进行不断地刺激,从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进而促成其购买行为。

  2、广告传授知识

  现代广告,五花八门,宣传着各种各样的新商品,同时,也在给消费者传授着各种各样的有关科技、生活、文化方面的新知识。由于现代广告有很大一部分是宣传新发明、新创造的产品,它必须花相当的时间去详细讲授和介绍这些新发明和新创造的原理和产品的工作机制,介绍产品的特性、用途和使用方法,从而通过广告简要地把有关新发明、新创造的知识传授给大众。许多广告都或多或少地带有知识性内容的传授。对众多的广告进行研究,消费者还可以知道现在市场上大概有些什么新商品,哪类商品有些什么品牌,各个品牌有什么特点以及这些产品的用途。这样的潜移默化能够使消费者不断开阔思维视野,知晓大千世界,增加了许多新的生活知识,从而不致使自己陷入孤陋寡闻的窘境。

  3、广告引导消费资金合理投向

  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之后,必须适当地提倡消费,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加快货币回笼,进行扩大再生产。如果在人民的收入普遍提高之后,广大消费者不进行适度消费,而只是把个人所得存起来,就会导致社会

  购买力的下降,造成货币回笼的困难,同时,也延缓了生产—消费的循环,给社会再生产造成障碍,影响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在去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中,我国之所以能率先走出困境,这与国家及时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手段,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成功是分不开的。在这一阶段,广告通过合理的手段,适当地刺激消费,一方面能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能活跃社会经济。在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大众手上有多少社会游资也是一个应该重视的问题。虽然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只是小额的游资,但滴水成河,集中起来可以产生相当惊人的威力。资本主义国家的证券市场和房地产业中所产生的毁灭性的风潮,多为社会游资所为,上个世纪80年代末发生在我国的抢购风潮,就是游资造成的。然而,如果利用广告对消费者手中的消费资金——社会游资的投向进行指导,使之集中起来,投入社会生产和社会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4、广告丰富消费者的生活

  任何一种新产品的问世,都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要,改善消费者的生活条件,丰富消费者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平。每一项新产品的问世和投放市场,都必须通过广告把有关产品和市场的信息传播给消费者,使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才能达到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目的。广告还可以为广大消费者介绍各种能够丰富人民生活、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所需的生活用品的信息,如防晒霜、电磁炉、保暖服、速冻食品、节能灯等,并告诉人们,如何利用这些商品去改善自己的生活。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生活的日用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8

  一、基本情况:

  1、调查总人数:共回收调研表格113份。

  2、应用分类:用于养生11人,药食联用2人,药食交替2人,食疗94人,病后康复1人。

  3、有可比性材料数:具有应用保健食品前后对比数据的材料72份。

  4、材料来源情况:美罗国际按中华亚健康研究协会的要求,发放统一表格,由消费者填写后直接寄给协会。

  5、调研涉及产品:均为美罗国际产品,灵芝菌丝体胶囊、香杞胶囊、松茸胶囊、仙叶胶囊、慧源胶囊、新慧通胶囊、慧清胶囊、玫瑰胶囊、仁美营养胶囊、和中胶囊、红钙D将囊、欣舒宁胶囊、桑菊灵芝茶、多糖蛋……等。

  二、调查主要内容与结果:

  ㈠、产品应用定位:

  1、养生:单独应用食用菌类保健食品,目的是“治未病”即养生、防衰、强生(防感冒等疾病)。

  2、药、食联用:在应用明显毒性药物的同时,加用可减轻毒副作用的食用菌食品。如肿瘤化疗时,加用灵芝系列产品。

  3、药、食交替:在应用具有依赖性(成瘾)的药物(如药物)时,为减轻依赖性,开始服药时,同时加服于药物相似功效(如镇静、安眠)的食用菌类食品,然后逐步减少药物用量,最后仅用保健食品,完全解脱药物的依赖。

  4、病后康复:在病后或手术后,应用保健食品加快体力恢复。

  5、食料:对一些长期“药疗”无效的人群,干脆放弃“药疗”,改用“食疗”,用保健食品进行全身调理,让体内慢慢增强抵抗力,从而获得康复。

  ㈡、经济对比

  对72例保健食品应用前后有药物治疗作对比的人群,进行了经济负担分析,72例在应用保健食品前,曾以药物治疗花去医药费共计208.4352万元,人均花费2.8949万元,但结果均未获得满意效果,临床症状获得暂时缓解的人仅20人,占27%,其余均无效。这72位消费者因药疗效果不佳,停止用药。改为食疗,共花费25.1573万元,人均消费0.3494万元,取得显效的60人,占83.3%,有一定效果的12人,占16.6%。

  ㈢、治疗与时间对比:

  对上述72位消费者,在药疗和食疗上所耗的时间进行了对比,72位位消费者进行药物治疗所耗的时间总数为6558个月,人均消耗时间为91.08个月(相当于7.59年),停用药疗,改用食疗后,72人用于食疗的总时间是327.89个月,人均消耗为4.55个月。

  三、对调研结果的分析:

  1、保健食品应用定位的思考:

  保健食品应用定位,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定位不当往往会有违反食品管理的有关法规之嫌,但消费者是讲实效的。因此,这次调查出现了五种应用定位,这是消费者从实际需要出发,灵活处理“食疗”与“药疗”关系的结果,是群众自发的创举。这五种定位,从我国传统“食疗”的观点分析,应该认为是合理的,是符合科学的,对疾病的治疗,随着科学的发展,也开始强调不能单纯的依赖药物,而应该从全方位(包括饮食、环境、工作压力、生活习惯……)来进行综合治疗。因此,五种定位中提到的“药食联用”、“药食交替”都是十分科学的“药、食”结合。癌症的化疗药物公认具有明显的毒副作用,抗结核药亦是公认有毒副作用的药物,而有些保健食品就能够减轻抗癌药物的毒副作用,能够减轻抗结核药对肝脏的`损害,实际上“药、食”结合应该是今后医疗技术创新的一个方向。

  关于定位中的“食疗”,有人会认为是把保健食品当作药品,是违规、是误导消费者,这实际上是对“食疗”的认识问题。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指出“为医者,当洞察病源,知其所犯,以食疗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可见食疗为治疗之首选,以食治病由来已久。现在科学进步了,却否定了“食”与“治”的关系。把“药”作为治病的首选甚至是“唯一”,但在实际生活中单纯“药治”无效现象是屡见不鲜的。这次调研中采用“食疗”的消费者,都是“药疗”无效后才改用“食疗”的,是消费者处于绝望的情况下,寄希望于“食疗”。《现代医学报》07.3.27题为“望闻问切、把脉中医”一文中,谈及中医是否伪科学时,引用了一位普通群众的一段话“科学不时最高目的,中医是科学还是伪科学并不重要,只要中医中药能够在西医之外,提供另外一种就医的可能性,就没有舍弃中医的理由,西医也不是万能的,那么多一种选择,对病人来说不是更好吗?”对待“食疗”,笔者认为也应该持有这种观点,“药疗”不是万能的,多一种“食疗”对病人来说有什么不好呢?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度”,食品和药品绝不能等同,“食疗”是“食疗”,要让消费者明白二者的区别,不要误导消费者。

  2、保健食品的经济意义:

  从调研材料分析,在“食疗”前,用于药疗的费用是人均2.894万元,开始“食疗”后人均费用为0.349万元,“食疗”费用为“药疗”费用的12.06%。有效率从“药疗”27%上升到83.3%的显效率。(这里的“药疗”有效率低,不是泛指“药疗”,而是由于调研中都是“药疗”效果不好的对象。

  医疗费用明显高于“食疗”,其原因除医、药本身因素外,很重要的一条,调研中的人群均属慢性、顽固性疾病,所耗治疗时间长,总费用相应较高,而食疗所耗时间均较短,见效快,费用就较低(实际上保健食品在一定的范围内,其费用不一定低)

  3、时间就是金钱:

  72位消费者,药料时间,人均所耗时间为7.59年,采用“食疗”后,所耗时间仅4.5个月,是“药疗”的4.9%。这不仅减少了疾病折磨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病人提早康复,恢复了工作能力,能为社会、为家庭创造新的财富。这是不可低估的效益。

  4、“治未病”尚需努力:

  调研材料中,保健食品应用于“养生、防病、美容、抗衰”的有11例,占调研总数的9.7%,其中纯粹是为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的有5例,占4%,他们每年购买保健食品的投入数为4050元,人均每年810元,其中全年食用的有4人,每年仅服3月的1人。最突出的效果是抵抗力增强全年无感冒发生,年龄偏高者还呈现“年轻态”!

  每年花不足1000元,能获得全年无病灾,真正实现了“花钱买健康”。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9

  长岭县是从20XX年1月份开始启动农村“两网”建设工作的,此项工作开展以来,长岭县政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两网”建设工作,长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自身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这项工作,三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农民群众用药更加方便及时和安全有效,通过调查,我们掌握了该县药品市场基本情况和“两网”建设的基本做法,具体如下:

  长岭县共有22个乡镇,2个开发区,1个农业园区,1个牧业园区,共有210个行政村,1066个自然屯,全县总面积5728.4平方公里,总人口64.04万人。该县在未开展“两网”建设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只有120家左右,并且多集中在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屯药店仅1家,药品批发企业为零,而且药品购进渠道紊乱,药品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存在较大隐患。20XX年以来,长岭县按照省市局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药品“两网建设,截止到20XX年4月,该县药品经营企业已经达到265家,其中1家药品批发企业,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达到202家,药品供应网覆盖率达到了95%,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了98%,药品同意配送率达到了100%,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群众购药难、购药贵的问题。

  农村“两网”建设带来的益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药品流通秩序,净化了药品市场环境,畅通了药品流通渠道。

  二、减少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和药品价格,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

  三、为药品供应网配送的药品都是由通过GSP认证的合法药品批发企业提供的,药品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四、村村有药店使农民不出村就能买到质量好、价格廉的药品,农民购药更加快捷方便。

  五、由县、乡、村构成的三个层面的药品监督网络,极大地遏制了农村“黑诊所”、“地下药铺”、“游医药贩”活动猖獗的局面,药品市场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六、为农民开辟了很好的就业渠道,使部分学医学药未分配工作人员有了合法的“用武之地”。

  “两网”建设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给农民群众带来了益处,但是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个别村屯药店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客观上形成了点多,线长、面广的局面,致使药品监管工作出现了鞭长莫及的现象。

  二、由于未能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致使聘请的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乡镇村屯中的涉药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举报和有效打击。

  三、由于药品供应网络尚不完全健全,在村屯的覆盖率未能达到100%,使部分偏远地区农民采购药品仍不方便,个别村屯中“黑诊所”、“地下药铺”仍然存在,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仍存在隐患。

  四、由于村级药店资金有限,经营规模小,销售额低,政府没有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村级药店承受了过高的税费,导致大部分村级药店负债经营,部分村级药店面临倒闭的局面,而同级村卫生所的`费用还不及村级药店的一半,村级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

  五、由于村级药店的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了解的不够,又缺乏药学专业知识,不能很好的为群众用药提供咨询服务。

  针对“两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当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来解决,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巩固“两网”建设成果,努力提高“两网”运行质量,继续鼓励偏远乡村中信誉度高的人员开办药品供应网点,力争药品供应点覆盖全县各行政村

  二、中央和地方都应当加大投入,增加中央补助地方“两网”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地方政府应当尽量从财政预算中拨出适当的经费支持“两网”建设工作。

  三、药品信息员举报奖励措施应当落实到位,并列入在给予县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划拨的日常经费中。

  四、加大对无证经营药品特别是“游医药贩”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合法企业的利益,同时建立农村药品市场定期巡查制度和县、乡、村三级监管联动机制,定期组织药品监督员和农村药品信息员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加强对农村药品供应网点从业人员的培训,在每年的农闲季节组织学习,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素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同时,药品主管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和监管动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向规范化发展,杜绝非法药品流入农村。

  制药行业调研报告 篇10

  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我市下辖17个县(市、区)以及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0275平方公里,总人口417.26万人,是山西省的主要的棉麦基地。目前,全市共有食品加工企业842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286家,小作坊556家。通过qs认证的企业212个,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食品经营企业10105家,餐饮单位6930家。全市共有125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6个部门可对食品进行检测,158人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4家(已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注册品种共计735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医用氧生产企业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6家。经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1519家,其中县级以上391家。销售额上亿元的企业有临汾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和侯马通盛医药有限公司。全市共聘用药品监督协管员211名,药品监督信息员2890名,药品监督和供应网2738个,覆盖面占行政村92.2%以上,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1、构建了食品安全责任和监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事故必追究,有隐患必处置”的原则,健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企业信用档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临汾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起“指挥有力、政令畅通、动作快捷”的组织管理体系,各县市政府与乡镇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基本建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监督网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农资经营户,制定规程,建立基地,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近年来,全市相继制定了69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9个产品获得了有机农产品认证,114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定期对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渔业养殖、猪肉等进行例行检测,确保了种养业安全。

  二是严格生产加工,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质监部门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为重点,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准入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度定期报告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对842家食品加工企业,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详实准确的档案和违法行为记录,并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坚持“四包问责制”,责任到人头,充分发挥农村质监中心站的作用,延伸监管触角,聘请了262名食品质量协管员,及时掌握动态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使食品生产企业走上标准化生产轨道。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工商部门从日常监管制度和企业自律制度入手,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食品流通分布图》,保障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曲沃、侯马等地都与食品经营户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市场巡查中,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检查,加大对农村销售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元旦、春节、“315”活动月、五一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及时收集有关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酒类市场和肉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通过查处,及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杜绝不合格食品,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四是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和食堂卫生进行时时跟踪监管,定期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在5600家企业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实行了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卫生规范化。建立并严格执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解决了餐饮业中存在的设施差、管理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以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对农村集体用餐实行了申报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临汾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和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进一步理顺了农村食品监管体制,下大力解决监管空白问题。民族宗教部门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禁假冒清真食品流入市场,建立和完善了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2、对药品安全实施了全过程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严格加强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使药品安全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一是整合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换证、认证等手段,淘汰规模小、质量保障水平低、管理混乱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优势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迅速提高。全市14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通过了国家gmp认证,并在全省率先全部推行了综合监管软件系统。

  二是整顿医疗机构。在全市开展了医疗机构制剂整顿,结束了医疗机构制剂无固定处方、无固定工艺、无标准、无说明书和审批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是整治药品流通市场。在药品流通环节,以调整理顺购销渠道为重点,坚决治理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在全市开展了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统筹城乡市场监管,全市零售和零售连锁药店1519家,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有效改变了农民“用药难,用好药更难”的局面。在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事件早期发现、及时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摸排,对涉药隐患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药械行为进行惩罚,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惑。《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规定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实行各部门分段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从监管职能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10多个部门,存在重复监管现象,造成有效监管资源的浪费,影响监管效率。目前尚没有更细的实施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等问题,甚至在监管上出现一些空白和盲区。特别是食品生产、养殖方面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有些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

  2、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一是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有些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含激素类药物、剧毒农药的使用引起的牲畜中毒或影响健康情况难以控制,对食品安全影响较大。二是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三是城乡食品经营单位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缺少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经营业户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农村食品市场分布面广,监管网络不健全,导致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多。

  3、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难以开展。目前,虽然《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但正面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处在从“条条”向“块块”的过渡期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改革到位之前,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承担原来各自的食品监管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依旧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组织协调难、综合监督难、活动开展难、信息收集难的问题。

  4、药品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求,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特别是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乡镇村虽然建立了协管体系,从社会各界聘请了监督员,但全市没有几个县落实监督员的待遇,待遇也不高,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药品协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5、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供应不足。部分药品流通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照国家gsp认证规定规范经营,“有令不行”,与监管人员玩“猫捉耗子”游戏,使得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不高,流动性大,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药学知识。部分县市农民用药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民用药带来不便。县、乡、村、个体药库、药房条件较差,药品贮存养护达不到保证药品质量的规定要求,难以保证质量。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1、建立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政府重点抓牵头,依靠牵头带队伍”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建设。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机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部门的'协作机制,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食品监管资源、检验检测资源,搭建好各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努力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综合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我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食品安全科学评估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制度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建立安全信息网络。介于监管部门人员少的现状,结合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四类药品”电子监管码工程,积极探索将县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药品批发企业的所有药品购销情况实行计算机管理,药监部门通过在线监控,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开通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在网页设置法规咨询及指导、国家及各省发布的假劣药品信息、网上办公、安全用药咨询等栏目。让群众登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了解药品供应相关信息及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学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获得相关服务。

  3、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突出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保健品等作为重点品种,紧紧抓住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生产、食品经营和消费等四个重点环节,在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二是着重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始终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个层面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工作监察员,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设施建设。从目前食品药品安全严峻形势和从事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来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健全监管职能,充实监管力量,通过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安全监管形势的需要。同时,政府要增加投入,提高监管机构装备水平,加强食品药品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整合监测资源,建立起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公共检验机构,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免费的技术保障。要大力扶持建立医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形成及时、方便、快捷、全面辐射的供应网络。

  5、抓紧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一系列对接问题。建议立法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加速制定食品安全法配套实施办法,为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法律依据,使各项监管职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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