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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猪肉购销合同招标

时间:2022-05-19 10:42:14 招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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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猪肉购销合同招标

为了规范中小学食堂物资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通过食品供应商资格合法有序的竞争、择优选择供应商,江安镇江安小学拟对食堂所需食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食堂猪肉购销合同招标

一、招标项目:本地猪分割肉(无皮去骨后腿肉或无皮去骨前夹心肉)。

二、资质要求: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将资质证明材料在截止时间前送江安小学总务处夏建国处。

资质及材料:

1.2015年度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局域范围);

2.2015年度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流动许可证复印件;

3.2015年度个人健康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时需带2000元投标押金,中标后作为供应商信誉质量保证金,未中标的开标后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2015年 月 日15:00~2015年 月 日10:00,报名时请交资质证明材料。

四、质量要求:根据学校计划按时按量供应来源于如皋证照齐全的定点屠宰场且是本地饲养的剥皮、去骨的滚花在肉上而不是在皮上的标准猪腿肉和前夹心肉(肥肉小于总重量的20%,每天的猪肉需经学校验收人员验过“两花一证”后,才可分割。) 确保无病猪、死猪、老母猪、注水猪、黄膘等不合格(合格与否由相关权威部门鉴定为准)猪肉混杂其中,所供猪肉必须有“两花一证”(兽医检疫花、品质检验花和肉品合格证)且清楚可辨。如违反以上质量要求,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评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 资质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投标招标方设置了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即为废标。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25元∕千克。

4.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具体金额写在投标单上,并签上姓名密封后提交。

5.为做到公平公正,所有投标人全部提交标书后,当场揭标。

6.中标者的确定:投标者以报价最低的、资质评审合格的为中标。若参加投标商家的不足3家,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议标,确定中标方。

六、几点说明:

1.此次供应商的服务期限为2015年 月 日~2015年 月 日。第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今后每月10日下午3点到江安小学总务处参加下一个月的招标,每次中标者的服务期限均为一个月。

2.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的要求及招标的价格准时送货并携带本批猪肉的检疫证与白肉证,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供应商不得借口推托,一旦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价格的调整:若市场肉价出现较大的浮动,供货商需调整价格,按照标价与市场平均价比率调整(目前市场平均价格为 元∕千克)。

4.结算方式:一周一结算(即上周货款在下周初支付)。

5.供应商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经学校领导组讨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及退回押金。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7.本次投标时间为2015年 月 日下午4:00,过时视作自动放弃。

8.中标方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七、若有未详未清事宜请与江安小学校长室联系,本标书解释权归江安小学。

江安镇江安小学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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