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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稽查中心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18 14:16:17 稽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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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稽查中心工作总结

2003年,我们用电稽查队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具体指导下,根据“内清外查、重点在内”的用电稽查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自今年开年以来,我们对内堵漏增效、对外查违反窃,先后对北城、南城、环城、兴隆等十个供电所的14045个用户的表计接线、配变容量、CT变比及灯力比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对,发现问题1206起,共追补电量2293026KWH,追补电费924997.1元,收取违约金36866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人次且都作了调查落实。另外,还重点开展了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及计量装置防窃技术改造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用电稽查中心工作总结

一、开展了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襄樊市经贸委2003年第18号文”关于开展安全用电检查的通知”精神,在枣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配合下,我们开展了全市安全用电检查活动.

自襄樊市经贸2003年第18号文”关于开展安全用电检查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就成立了以用电局长聂明义为组长的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襄樊市经贸2003年第18号文,并将安全用电检查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个基层供电营业所,安排布置了我局的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召开了全市安全用电检查专题会议,进行了动员.

6月份,我局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用电咨询日活动,除了采取固定展板宣传、设立咨询台解答客户的提问外,还用宣传车在全市巡回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向行人发放《安全用电常识》手册。此外,我局还组织全局200多名农电工带上工具和材料,进村入户宣传安全用电常识,义务帮助农户检查家中的室内电源线、指导农民自己调试漏电保护器、如何选用保险丝等,对发现农户家中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立即当场进行消除,提高了农村安全用电系数,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高度称赞。

组织了一次全市统一的安全用电检查活动,重点是检查大工业用电户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及规范其用电行为,同时对检查活动进行了总结,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重要情况进行了通报.

在此次安全用电检查活动中,我们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电力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用户近2000户,查处窃电案件9起、违章用电5起、纠正不合理用电比例25起,下达稽查整改通知书54份.

二、进行计量装置防窃技术改造

根据襄樊供电局《关于落实计量装置防窃技术改造方案及资金使用的通知》精神,我局防窃改造二期工程于2002年10月正式开工,在施工中我们严格按照襄樊电力勘测设计院规划设计要求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现已改造1OKV高供高计(遥抄)用户19户,1OKV高供低计用户154户,新增高压计量装置11套,更换高压计量装置8套,新增低压防窃箱154台。在改造方式上我们采用安装高压遥抄、安装IC卡计量、安装低压防窃箱等,目前二期工程已于2003年8月3日全面竣工并通过防窃改造验收。大多数改造户通过改造电量都有增长,特别是一些小钢厂及小铸造厂改造后电量增长比较明显,如枣阳市盛昌实业有限公司在改造前月用电量15万千瓦时左右,改造后当月用电量就达到了18万千瓦时;还有罗岗黄河村泵站、城西建材厂等改造后月用电量都出现明显增长。这次改造的高供低计户我们仍与一期工程一样,采用桩罩将变压器的低压桩头密封,有效杜绝了窃电分子从低压桩头窃电的现象发生。在完成二期防窃改造任务的同时,针对枣阳小钢厂死灰复燃的实际情况,我们又另外购回4套遥抄装置及失压断流仪对枣阳的小钢厂及小铸造厂全部安装到位。通过防窃改造,有效地维护了供用电秩序,大大减少了窃漏电现象的发生,有效控制了电量的流失,提高了我局用电管理工作水平。

三、开展了用电营销稽查活动

针对“两查”工作存在力度不够,不规范的问题,用电稽查队在工作中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按照省公司及市局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在供电所开展工作时注意向各供电所进行查处示范,以促进各供电所“两查”工作的规范。

另外针对今年我局各供电营业所线损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根据局领导指示,从6月份开始,用电稽查队对刘升、太平、北城、鹿头等供电营业所进行了专项用电营销稽查。6月16日,用电稽查队在刘升供电营业所进行专项用电营销稽查。当6月20日对刘升罗55榆树线进行检查时,现场的情况令稽查队员们个个触目惊心。台区总表计量装置不是电流线反接就是电压线虚接,他们立即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及时向局分管用电的聂局长进行了汇报。聂局长当即指示加大检查力度,并将检查重点转移至抄表到户上。21日,用电稽查队兵分两路对榆树线上的小店一组、小店三组、刘湾二组等三个台区共311个用户小表进行跟踪抄表。发现小店一组、三组两个台区180户小表截流电量7895KWH,电费4010.66元,而刘湾二组现场抄表与表本根本就对不上号。21日晚9时30分,稽查队江品保队长及刘升供电营业所马玉春主任就白天检查情况向聂局长进行了紧急汇报,决定抽调各供电所人员、车辆,利用22日一天时间对榆树线路所有台区进行紧急检查。22日7时30分,聂局长亲自带领21人、14台车,冒雨对刘升榆树线路45个台区,共计3683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19时。在检查完毕的所有台区中,发现共截流电量71514KWH,电费39263.18元,另有多户未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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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还抽调专人对去年省公司营销检查组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了跟踪督办。

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用电检查专项斗争

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全面提高营销工作质量和自身经济效益, 我们枣阳市供电局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反窃电专项斗争活动。

8月23日,我局在商业大厦开展反窃电宣传活动,局领导聂明义亲临现场指导,用电、稽查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南、北城供电营业所稽查骨干参加了宣传。

上午8点左右,反窃电宣传车驶向全市大街小巷,通过高音喇叭反复宣传反窃电法律、法规、典型窃电案件、窃电的严重后果、窃电的举报奖励途径。在商业大厦附近10多名稽查骨干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1800多份。

在这次专项斗争中,我们要求各供电所要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活动;大造反窃电声势,大力宣传窃电违法并广泛发动群众检举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电力商品、依法用电、窃电违法”的意识;其次要做好与司法机关联手办案工作。对窃电性质恶劣、数额较大的(1000元以上)应及时上报,由局出面与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窃电犯罪行为。

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今年我们用电稽查队共办理领导交办及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7件次,全部都作了调查落实。通过对群众来信来访的认真调查落实,得到了用户的好评,为我局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总之,2003年我们枣阳局的用电稽查、用电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将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对已取得的成绩要加以发扬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正,努力提高用电稽查、用电检查的工作质量,全面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克服困难,排除阻力,为有效遏制盗窃国家电力资源,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作出自己的贡献。

用电稽查工作总结2017-03-12 18:54 | #2楼

为进一步加强用电营销管理,规范营销业务,根据市、县电力公司《关于开展用电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对这次普查阶段性工作做如下的工作总结。

一、用电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稽查中心和个供电所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奋战7个月,各项工作都得以落到实处,取得了用电普查阶段性的显著成绩。通过这次的普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对用电营销管理的认识,既对几年来的管理工作作全面考量,又深刻地领会到用电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规范营销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同时纠正了用电营销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规范问题。在这次的用电普查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对辖区内不论边远、地形复杂区域,特别是未经整改的村落,都做到每户每表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使用电客户的地址、用户姓名、报装容量、用电性质详细信息以及电价收费等帐实一致性。并加强对用户计量装置的管理和用户私自乱搭乱接现象作全面检查,力争做到彻底根除,针对老化和被损坏而未整改的线路、计量装置,进行维护和加封加锁,从而堵住管理中有机可乘的漏洞出现。通过第一阶段普查工作的详

细统查,全镇被普查户数33268户,其中220V用电户占32226户,380V用电户占734户,高压用电户和乡村照明变台占308户,阶段性普查率达到了100%。同时针对一些用电户违反电价收费规定,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价格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营销管理水平。

二、在反窃电检查工作上我们根据供电企业电能失窃保险管理的实施办法,通过各种检查形式和加大力度的反窃电宣传,提高广大用电户的用电意识,从而改变各种不良观念,使用电客户充分明确用电的权利和义务。这次普查,共出动57人次对用电线路及设备的巡查管理,特别针对大工业用户采取了不定期形式进行抄表,并对用户电表、表箱加封加锁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用户的用电情况,杜绝和减少窃电的违法行为。通过这次的检查工作,对用电客户违反供用电管理规定,私自转供电源,抬高电价,搭车收费等现象,进行了专项清查,从而纠正了营销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三、用户欠费清查工作,从接管到目前,由于大部分用户为接管欠费大户、老赖户,欠费时间久,加上生产企业倒闭,没有偿还能力,五年多来我们采取各种各样的追收形式和法律程序,通过法庭的帮助,对一些欠费用户强行追收和限期缴费,共追收拖欠电费12.85万元,到目前为止,尚有

拖欠电费62户 ,金额117.04万元,对于拖欠的用户,我们采取缠身式的追收方法,长期进行跟踪,并配合司-法-部门以法律手段强行追收,争取尽快完成电费拖欠的追收任务。

在实施用电检查工作过程中,暴露出一些工作中的不足和有待提高的薄弱环节,我们总结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吸取了以往忽视了一些环节而出现不必要的管理漏洞的教训,坚实了信心。用电营销管理需要全面、细致和不断学习,努力克服实践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增强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我们将一如继往,层层把关,业精在于勤,管理出成效。为完善电力市场营销管理创造条件垫定良好的基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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