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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开江县六五法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今年是全国第六个五年普法教育启动之年,为全面做好我县“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为全选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师资,使法制宣传工作更好地适应“六五”普法的需要,促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团委、妇联、法官、检察官、警-察、党务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教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法律工作者等各行业优秀法制宣讲人员在普法工作中的法律专业优势,经研究决定组建开江县“六五”普法宣讲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制宣讲团构成
法制宣讲团设团长1人,联络员3名,成员若干人。宣讲团团长负责对宣讲团年度工作的规划和部署,日常重要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全面工作的指导;联络员负责宣讲团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宣讲团成员由各单位推荐产生,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行文公布,并统一颁发聘书。宣讲团成员一般任期为3年。
二、宣讲团成员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理论修养,能准确掌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宣讲事业,遵守党的宣传纪律。
2、熟悉国家法律、政策,法律服务事业,具备一定的法律教育理论、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知识传播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有较丰富的工作阅历和实际经验,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研究能力。
三、宣讲团成员工作职责
1、自觉服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宣讲团的统一安排,完成宣讲任务。
2、注重加强自我修养,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水平,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注重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把握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宣讲效果。
3、谦虚谨慎、勤奋好学、言行一致、为人师表。
四、推荐要求
1、各单位依据上述条件进行初选。
2、认真填写推荐表,字迹要清楚;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2要全面、详实。
3、各单位推荐表请于2011年4月8日前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22846,邮箱:http://www.ahsrst.cn,联系人:聂绪勇。
附件:开江县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登记表
开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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