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践的新闻稿

时间:2022-03-19 16:44:31 普通新闻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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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践的新闻稿

4月22日9点,文法学院法律服务事务部组织同学,去泰山区人民法院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对于这次旨在提高同学们法律素质和实践的活动,同学们积极参加。

法院实践的新闻稿

这次旁听一起贩毒案件,同学们按照法院秩序依次进入,首先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请审判员、审判长进入法庭。公诉人、被告人进入法庭。审判员宣布开庭,对被告人王乐强和孙伟的贩毒基本进行情况介绍,接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员告知被告人法庭权利。两位被告人表示无异议,开始询问程序,公诉人和辩护人对于案件的某些问题向被告人进行询问,审判员又对于做案的一些具体情节进行询问。询问完毕,进入质证环节。公诉人宣布公述,向法庭提交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在此环节,辩护人提供证据为被告争取量刑上的减轻。最后进入辩解环节,公诉人宣布公诉意见,最后被告人进述,其中一位被告人孙伟向法庭提交了她的悔-过-书。审判长宣布休厅,择日再判。

最后审判长还为我们讲解了毒品的种类、危害和防范,据统计青少年吸食毒品主要因为好奇心、交友不慎、精神空虚、生活受挫、就业不顺及消防父母吸食,告诫青少年要远离毒品。审判长还向同学们宣读被告孙伟悔-过-书的部分内容,被告孙伟为一名大专生,并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却走上犯罪的道路,同学们深切感受到被告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悔恨。两位被告人王乐强和孙伟分别为88年和90年出生的,看着这么年轻的生命踏上错误的道路,同学们心中颇有感触。不仅从被告人身上吸取教训,熟悉了法院审理步骤,更加深了法律专业知识的认识、理解及应用。

文法学院大学生法律服务事务部组织法院听厅,一方面深入实践,提高同学们对 对于法院实践的的认识,同时增加同学们对于违法犯罪事件的防范。不仅有利于专业知识的提高,还有利于塑造同学们健全的人格,创造出优良的学风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