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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委托协议

时间:2023-03-24 07:28:34 代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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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委托协议

甲 方:

知识产权代理委托协议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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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传 真:

甲方合同编号: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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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传 真:

乙方合同编号:

)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愿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知识产权事务方面进行全面合作,达成一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1、 专利的申请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PCT申请等。

2、 专利权的维护

乙方负责维护甲方已取得的专利权,维持权利的有效性。

3、 专利的检索

对某一公司某一领域的产品的专利的检索、分析、并出具报告。

4、 专利的分析

甲方可委托乙方就乙方代理过的申请案作评估分析,对已获得的专利权作有效分析,甲方可要求乙方对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较有影响的个案做个案分析。

5、 商标注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相关的商标权,或软件登记证书。

6、 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请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进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请认定工作。

7、 知识产权顾问及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包括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相关法律的顾问咨询和本行业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分析。

乙方应协助甲方根据甲方具体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包括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基础知识培训,研发人员提炼发明点、撰写技术交底的培训,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战略培训。

8、 知识产权维权

当甲方的权利受到威胁、损害或其它纠纷时,乙方应接受委托针对个案积极维护甲方权益。

二 专利的申请

1、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国内专利申请、PCT申请事务,国内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初审阶段、发明实审阶段、实用新型申请、外观专利申请和复审等专利事务。

国内发明申请(初审阶段)、实用新型申请和外观设计申请进一步包括: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递交的同时对发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初审阶段的补正或/和答复审查意见; 发明申请(实质审查阶段)进一步包括:是指审查阶段的补正或/和答复审查意见、办理授权手续、代缴授权有关费用等。

PCT申请包括:在进入各个国家阶段前所需对申请文件核对的工作,乙方负责译文的审定和制成适合与进入国家阶段的文本形式以及相关事宜;并在随后的时间促使完成审查程序(包括上诉程序)。

2、指定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每一项具体专利事务,乙方应指定经甲方认可的代理人进行代理。并将所指定的代理人的有关信息及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3、代理人与甲方发明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往来

乙方指派承办甲方专利申请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发明人或其他人员会见的,须事先与甲方知识产权经办人员(下称经办人)联系,由经办人具体安排。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指定的联系人,乙方代理人可免谈或电话、电子邮件联系。

4、文件的传递及信件往来

乙方应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将专利申请的进程及与甲方之间、与专利局之间的来往文件即使通知或传递给甲方;

甲、乙双方在处理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等可以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传递。甲乙双方应指定传递邮箱为公务邮箱。

甲、乙双方之间必要的文件如委托代理协议、核对账单等,以及乙方收到的专利局的文件等应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或者面交签收。 必要时,可采用电子邮件与纸件同时传递方式。

5、专利申请文件的完成期限及撰写要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乙方应在受到甲方交付的技术交底书之日并得到甲方确认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对需要甲方补充资料的,乙方应在收到技术交底书之日并得到甲方确认之日起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在甲方补充资料完毕后,乙方在 个工作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对个别复杂案件或同时委托多件申请的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交付的外观图片、照片、或需照相的产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

乙方在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后,应立即交甲方确认。甲方认为应该修改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

乙方如需提出实质性改进建议加入专利申请文件中,需经甲方同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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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收到技术交底书后应对技术标的进行前案初步检索,并将前案检索情况(检索范围,检索到的文献出处,检索结果等)告知甲方。

PCT国际申请:PCT国际申请以国内申请为基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PCT专利申

请事务的,需在收到甲方交付的资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递交文件。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申请事务加急的,乙方协助办理。

6、甲方对文件的确认

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的专利事务中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甲方须在二日内书面确认,便于递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确认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向有关部门递交。

三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积极配合乙方指派的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代理事务,并对该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2、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函复乙方转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意见建议函; 3、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4、保守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 乙方的义务

1、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信息、文件和资料,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专业建议;

2、在收到甲方应提供的信息、文件和资料后,立即准备相关文件,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3、乙方应当按案件进程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及时转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相关官方文件,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4、保守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 通知事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致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事项,均须采取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通知事项亦可采取电子邮件或口头形式,但随后仍须以书面形式对通知内容加以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各自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 甲 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无线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二) 乙 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更,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另外一方有关变更情况。

七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付款方式为月结,甲方在每月25日到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委托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应在每月的10日之前将上月的委托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对账单电邮和传真至甲方。

乙方在代理甲方业务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代缴甲方需要缴纳的官费。专利年费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

八 违约责任

乙方代理人因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在所收取的代理费用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代理费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九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应当经另外一方同意后,以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进行。

因不可抗力、意外等非人为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能力,甲、乙双方秉承诚信原则通过协商变更、解除本合同。

十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号码: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

附件1: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年 乙方: 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号码: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 月 日

知识产权服务代理合同书2017-04-25 06:04 | #2楼

甲方(委托人):

地址:

乙方(受托人): 无锡经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新区菱湖大道99号东南大学传感网技术

研究中心216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知识产权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 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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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专利申请

国外商标注册 国内专利申请 国内商标注册

计算机软件登记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专利文献检索:

代缴专利费和时限提醒,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代缴以下选择的官费

申请费(包括印刷费)

实质审查费 维持费 附加费(如果需要缴纳) 年费 登记费

专利侵权诉讼与无效宣告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担任企业知识产权顾问

其它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的资料发生变更后,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变更,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不详细、不真实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等原因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金额及支付期限,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费用。

3、对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可以在申请的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申请费与实质审查费同时缴纳;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费用应一次缴纳。

4、专利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发明 4080元 ,实用新型1700元,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报5000元。

官费按照国家专利局标准收费。

5、著作权登记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 ;

官费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标准收费。

甲方应在合同成立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款项。 本合同未涉及项目的费用参照江苏省专利服务收费标准。

三、乙方义务

1、保密义务:乙方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获悉的甲方技术、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未经甲方授权的人泄露、剽窃或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完成甲方所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当自行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处理,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因主观原因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支付的代理费用;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并要求甲方支付该委托项目已产生的所有费用。

2、本合同未做规定的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合同解除

1、若甲方或乙方违约且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非违约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至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终止,双方协商后可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或终止合作。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另带附件: 。

甲方(委托人):

(公 章)

代表签字: 联系人 :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乙方(受托人):

无锡经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公 章)

代表签字: 联系人 :

电话:0510-85258835 传真:0510-85288835-810

电子邮件:http://www.ahsrst.cn

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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