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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内控自我评估报告

时间:2022-11-22 05:48:24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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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内控自我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锦州港内控自我评估报告

大遗漏,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成立了由总裁负责,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和董事会秘书处组成的内部控制评价联合工作小组并制订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工作小组围绕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十八项要素设计了内部控制评价表,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确定了评价内容;针对各项评价内容,工作小组收集了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系统的详细基础文件与资料,进行了仔细的查阅和分类汇总,填制了内部控制评价表并编制了本报告。在评价过程中,工作小组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对评价的方法、标准、程序以及评价的初步结果进行讨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后发布。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张,甚至经营失败。

2、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开发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战略难以实现。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可能导致人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

3、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可能导致企业发生安全事故。

4、资金活动管控不严,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

5、销售政策和策略不当,市场预测不准确,可能导致吞吐量滞涨。。

6、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概预算脱离实际,决算审计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加大;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7、外包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

8、预算目标不合理、编制不科学,可能导致企业资源浪费或发展战略难以实现。

9、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10、内部信息传递不通畅、不及时,可能导致决策失误、相关政策措施难以

落实;内部信息传递中泄露商业秘密,可能削弱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1、组织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原则,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地设置公司内部职能部门,通过制定部门职责文件、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部门工作机制,也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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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编制和督促实施。公司高度重视发展战略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经过充分调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在充分考虑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锦州港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决贯彻 “亿吨大港,能源先行,合作联动,港城共荣”战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以建设区域性多功能枢纽港为目标,按照现代物流发展的要求,努力扩大港口的辐射能力。

3、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了科学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培训员工2300人次,派出参加业务培训200余人;进一步完善薪酬体系,继续向一线和脏、难、险、累岗位倾斜。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

的健康和-谐发展,整体一次性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构建了有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在辽宁省农民工帮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并获得东北地区四省(区)诚信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5、企业文化

公司注意企业文化建设,培育踊跃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信文化、业绩文化、和-谐文化”,组织员工开展各项活动,传达公司的关爱之情,增强公司凝聚力,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模范职工之家、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以及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保持了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6、资金活动

公司依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变更计划实施项目,遵守承诺,严格管理, 注重使用效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证券公司、银行三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明确了资金管理的要求和控制流程,确保办理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在办理资金收付业务中,严格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并严格贯彻了“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的原则。公司资金活动是高效节约、合法有序的,在筹资、投资和经营方面没有出现问题。

7、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付款与存货的管理程序。公司对涉及采购业务中的不相容岗位进行了分离,内审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以上控制活动进行抽检、审核和评价。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业务进展顺利,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没有因制度缺陷和运行不当而发生争议,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8、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办法》、《设施管理办法》等制

度,对实物资产、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调查,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的取得、验收、使用、保护、评估、处理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活动的设计,较为合理,运行有效。

9、销售业务

公司加强市场开发,为吞吐量跃升提供货源保证。坚持“新区域、新货种、新航线、新项目、新货主”的货源市场开发思路,根据市场实际创新货源承揽策略。召开粮食客户、油品客户、煤炭客户座谈会及船东座谈会,加强与客户和船东沟通,在巩固老客户的同时吸引新客户;通过加强驻外机构管理完善市场开发网络,延伸货源承揽触角;充分利用价格杠杆,调动客户中转积极性。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着眼港口未来可持续发展,以专业化煤炭码头项目为重点。报告期内,公司专业化煤炭码头项目、华润电力煤炭码头合作项目、中储粮筒仓合作项目、希格尔罐区二期工程项目进展顺利。

11、工程项目

公司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质量进度。推行项目负责人制,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控制无间断;坚持动态管理,严控工程质量。公司在已经进行项目建设中,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控制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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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担保业务

公司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13、业务外包

公司港口物流服务综合管理体系外包过程包括:港口杂货装卸运输、门机维修、库场理货、库区分流等项业务,影响港口物流服务的所有过程均在公司管理体系范围之内。公司确定外包业务管理和实施部门并明确其岗位的职责权限;对业务外包全过程的监控和风险防范,进行了强化。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外包各项工作开展符合港口及客户要求。

14、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国家最新会计政策的变化,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控制。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披露文件中的财务报告均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了公司相关制度,确保了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5、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体系,明确组织领导和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等。预算机构主要负责拟定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平衡预算草案,下达经批准的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公司在执行全面预算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误差,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了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

16、合同管理

公司设置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并实施《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制订了合同管理的检查和评价方法,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协助。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均得到了较好履行或正在顺利履行中,未产生重大争议。

17、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明确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信息系统

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或流程包括:制订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采用的评价方法是适当的,取得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

公司按照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将内部控制缺陷区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1)定性标准。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大缺陷: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控制环境无效;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表: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10万元(含10万元)~500万元 门处罚但对未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造成负面影响

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

万元

1000万元及以上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对未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董事会已经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7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

我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

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会审字[2011]608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下一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重点包括:下一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重点包括:

1、加强内部控制培训,提高控制意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后续培训学习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控制氛围,强化内部控制文化。

2、加强内部工作手册编制,细化、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在原有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进行系统化和标准化整改,细化岗位工作标准、考评标准,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3、在内部控制运行方面,提高全员执行力,加强监督和奖惩力度,努力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审人员的监督职能,完善检查方法,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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