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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召乡中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时间:2022-11-22 05:48:4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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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召乡中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乡各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财政部、 国家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君召乡中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我乡各中小学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为我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奠定基础。

二、内部控制构机建设:

为切实做好我乡中小学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君召乡中小学内部控制组织机构,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全乡内部控制工作。

组 长:李东海

副组长:欧国五

成 员:薛占武 冯云青 吴俊华 陈东剑 陈文立 许新民

仝迎松 赵宏前 李静波 冯 莉 王淑丽

及各成建制中小学校长

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设办公室,欧国五负责牵头、组织全乡具体的内部控制工作。

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各中小学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

共 7 页

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然后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学校收入管理控制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各中小学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各中小学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

(5)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 “一补”生活费由总务处管理,上级各种奖励经费由教务处管理,各学校应成立工会小组账务审核组。

2、支出管理控制:

共 7 页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各中小学必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各中小学应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各中小学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4)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等控制制度内容。

(5)各中小学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君召初中和中心小学应设财务副校长、总务主任、现金出纳、保管;其他小学应设总务主任、保管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

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6)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学校校长签字方可入帐;

(7)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一)现金管理控制:

1、根据市财政局经费支付制度规,要严格控制现金流量,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尽可能采用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方式,加大公务卡使用力度。特殊情况确需现金支付的,应严格审核支出票据。

2、各中小学报帐员、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严禁公-款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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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中小学报帐员、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各中小学报帐员、出纳人员与会计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财产物资管理控制: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帐目,每月由总务主任、保管检查一次,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并及时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新增固定资产应及时建卡入账并录入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各中小学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五、经费报销制度: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实施大宗办公用品的应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定点采购,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校长批准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帐,校产管-理-员记好帐。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3、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由校长审批;

4、到外地学习、考察等按标准报销。

六、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

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按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七、政府采购管理控制。

1、各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学校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

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的内容。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备查。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部门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一把手领导的批准方可。

xx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2017-05-09 17:15 | #2楼

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在教育经费实施财政统一结算支付新办法后,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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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银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会计与出纳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

2、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帐户。

3、支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会计、分管领导分开保管。

4、及时与银行对帐,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5、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帐。

6、每周将资金运转情况报校长室。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帐目,每月由事务主任检查一次。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财产保管员向事务主任汇报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四)票据领用管理

1、各种票据由会计人员向有关部门领取。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2、出纳人员使用票据、班主任使用学杂费收据时,向会计领用,并依次编号逐一登记。各种票据不能混用。

3、各班学杂费收据应在期初收费结束后一周内及时上交,收回记帐联装订成册,并同收费清册核定有关差错。各种存根在年末也应收回,登记造册存入档案室。

4、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端正清楚,并加盖收款人、单位财务章。

五、经费报销制度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实施大宗办公用品的定点采购,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事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事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事务主任或校长批准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帐,校产管-理-员记好帐。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每次县内出差只报十元午餐费。原则上不报早、晚餐费。

3、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4、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教导处或事务处复核,校长审批。

5、出县学习、考察等按标准报销。

(三)学生书簿费、代办费收费、退款规定

1、向学生收费,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

2、收取现金一律开具学校财务收据,及时解入帐户。

3、每学期末将学生书簿费、代办费结算一次。清单发至学生家长。任何退款必须办理以下手续:⑴造好清退表册;⑵学生逐个签字;⑶事务主任复核,校

长审批,交财务处入帐;⑷领取现金退给学生。

(四)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1、独生费、培训有关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2、上述费用报销由校长审批。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教代会研究决定。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导处、事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请示校长室。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中心学校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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