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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时间:2022-09-27 12:12:10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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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在大学生中积极培养和发展新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下面是爱汇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员量化考核细则,供大家阅读!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篇1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共彬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实行量化考评的实施意见》(彬教党发【20XX】03号)要求,我支部决定全面推行党员量化考核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党员量化考评工作涉及全体党员。

  三、组织机构

  经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党员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纪中元

  副组长:车明礼孙建荣

  成员:王军杰邹志强郑金虎徐小刚

  四、考评办法

  1、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示范、教学工作等方面共计22项,此外,设定不超过10分的奖励加分。(具体考评标准附后)

  2、党员量化考核工作坚持日常考核与季度考评并重原则进行,其中日常考核参照《彬县紫薇中学党支部党员量化日考核细则》逐日进行考核赋分,每月汇总一次,季度末按50%的比例直接纳入量化考核之列;季度考评参照《彬县紫薇中学党支部党员量化季度考评细则》,分党员自我评价(30%)、考核小组评价(50%)和民主评议(20%)三个层面进行,最终按50%的比例纳入量化考核之列。

  3、党员量化考核工作须接受上级党委的指导,由校党支部组织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局党委审核。

  4、党员量化考核结果年终进行汇总,均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优秀党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

  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七是法律意识淡薄,有违法行为。

  五、考评程序

  党员量化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修订细则。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结合支部特点、党员岗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二)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必须由综合素质高、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考核登记。记录员每季度对党员日常表现、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四)会议评定。在党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考评领导工作小组结合党员季度表现情况对全体党员进行考核评价,召开民主评议会,提出党员考核初步意见和评定等次。

  (五)公示登记。通过张贴公告、会议通报等形式,公示党员量化考核得分及评定等次,有异议的,要重新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在考评台账予以登记。

  (六)上报结果。将党员量化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局党委审核。

  六、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优秀的,推荐参加上级表彰奖励,并作为学校后备管理人员优先提拔使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不合格的,列入帮扶对象进行教育转化,教育转化效果不明显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试点》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探索党员日常量化评定管理措施,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目标

  (一)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工作热情。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将党员义务具体化,行为准则明晰化,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用数字量化衡量党员素质高低,使党员作用发挥好坏有明确尺子,党员评议有客观公正的标准。

  (三)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将党员履职情况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从而增强党员的.动力,鞭策、激励每名党员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三、参与范围

  机关及下属支部在职党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

  五、时间安排

  每年进行两次量化评议。第一次量化评议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评议在12月30日前完成。

  六、方法步骤

  开展“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工作,按照学习教育、制定标准、建立制度、组织考评、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3月1日-15日)

  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

  第二阶段:制定标准(3月15日-20日)

  1.制定量化考评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利于操作的原则,制定量化考评细则。

  第三阶段:量化考评(6月、12月)

  量化考评按照正面要求、反向考核、以扣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考评。

  2.每2季度组织对党员量化考评一次,年度量化考评成绩为两次量化评议成绩总和的平均成绩。?

  3.非党员干部职工参照本考评标准执行。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

  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针对量化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结合。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党组

  20XX年2月19日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篇3

  各党小组: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校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共彬县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量化考评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系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党员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桥头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全体党员。

  三、党员量化考评程序党员量化考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细则。党支部在局党委指导下,结合各支部特点、党员岗位实际,制定党员量化考评细则。

  (二)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必须由综合素质高、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考核登记。记录员每季度对党员日常表现、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四)会议评定。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先召开支委会,再召开党员会,提出党员考评初步意见和评定等次。

  (五)公示登记。通过张贴公告、会议通报等形式,公示党员上季度考评得分及评定等次,有异议的,要重新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在考评台账(见附件4)予以登记。

  (六)上报结果。各支部将党员量化考评结果上报局党委审核通过后,由局党委汇总上报组织部备案(汇总样表见附件5)。

  五、结果运用

  评出的“好”类党支部,局党委要深入挖掘提炼先进事迹,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并进行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支部。

  评出的“较差”类党支部,党委书记要对班子成员逐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向党委写出书面说明。连续两次评为“较差”等次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评定出的优秀党员,党委在每年表彰一批基础上,推荐参加县、市级以上各类评优树模,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先进事迹;特别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

  评定出的不合格党员,列入帮扶对象进行教育转化,教育转化效果不明显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七是法律意识淡薄,有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量化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强化指导,严格考评,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考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实在。学校成立党员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宏彬担任组长,罗继周、耿俊忠、弥振芳副组长,成员有李永军、席保平、孙安科。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党委要不定期对党员量化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党委要定期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肃考评纪律。党支部要吃透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严格考核、客观评定,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不按要求进行考评的,局党委要对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

  20XX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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