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停车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1-12-23 11:57:30 停车制度 我要投稿

停车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大家阅读。

停车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1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停车场管理制度2

  1.0 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 职责

  3.1管理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

  3.2管理部当值干部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3当值管理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住/租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及访客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管理员应首先将车辆的牌号抄写至《停车卡》中,并将《停车卡》交给车主,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 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管理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

  B) 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1.6填写《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管理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 检查车主证件、《停车卡》记录与车辆是否相符,不相符时不允许放行;

  B)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C) 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当值干部前来协助处理。

  4.2.3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值管理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1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让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当值干部处理。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5.0 记录

  5.1《车辆停放登记表》。

  5.2《车位使用牌》。

  5.3《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2《管理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 附录

  《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

  车辆停放记录表

  日期 车主单位 车类 证件名称 车辆情况进场时间 离场时间 值班员 备注

  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

  日期 车主单位 车类 车牌号码 有效证件 收费金额 到期时间 值班员 备注

  车位使用牌

  姓名 车牌号码 车型

  车 主 住 址使 用 时 间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车位使用纲收费标准

  自行车:10天以下每辆/每天1.00元; 10天以上每辆/每天0.50元;

  1个月以上每辆/每月10.00元。

  摩托车:10天以下每辆/每天2.00元; 10天以上每辆/每天1.00元;

  1个月以上每辆/每月20.00元

  汽车:固定车位:300.00元/(位月);临时停车:超过1小时按5.00元收费;

  过夜按10.00元收费。

  停车场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大院停车管理,确保大会堂地下停车场正常运作,缓解大院停车紧张的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一律从机关大院靠西园里下侧应急门经大会堂直接进入地下停车场,离开停车场从大院正门出。应急门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0时—8:40,下午13:50—14:50;其他时间关闭,车辆从大院正门进出。

  二、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在挡风玻璃右下角放置好《江门市机关大院汽车出入证》,停车场进出口禁止人车混行,驾驶员由停车场专用楼梯出入。

  三、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按交通标志、标线行使,不得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逆行。

  四、车辆停放时,应将车头统一朝外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影响旁边车位的停放或造成车辆碰撞;在地下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时,要及时通知车场值班室(电话:3273119)处理,驾驶员擅自驾车离开现场,视为肇事逃跑,承担全部责任。

  五、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加油,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将打火机遗留在车上),或进行明火作业和违规使用场内消防器材;车辆状况不良或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

  六、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不得将车内的垃圾废物弃置车场内,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学车;

  七、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发动机,将车内贵重物品拿走,并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好并锁好车。同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防盗,避免由于防盗器过于敏感造成噪音过大,引起停车场消防系统自动报警运行,出现自动喷淋、自动关闭防火闸。

  八、驾驶员因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造成停车设施、设备毁损或交通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地下停车场安装数码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全天候监控,并安排人员值班,驾驶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调度。

  十、进入地下停车场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停车场管理制度4

  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停车场管理制度5

  为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维护本院停车场秩序,禁止车辆乱停乱放,预防车辆被盗被损等情况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禁止在停车线以外停放各种车辆,安排专人负责夜间停车情况。

  2、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4、夜间停车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5、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

  6、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7、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8、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9、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10、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停车场管理制度6

  为有效管理校园车辆停放,确保校园停车秩序、校园宁静,特制定本停车场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停车场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在传达室登记备案,填写车主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等。

  三、原则上非本校人员须要把车辆停放在校门外两侧,有特殊原因者必须在传达室登记。

  四、所有驾驶人员要按划线位置停放车辆,避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造成阻碍。严禁在人行道停车。

  五、车辆停好后,应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学校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六、所有驾驶人员要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

  七、所有驾驶人员必须遵守限速、严禁酒后驾车等规定。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九、所有进出学校停车场的车辆要接受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违反规定或不听指挥者将拒其停放。

  十、爱护场内建筑物和设备设施。若有损坏场内设备或其他停放车辆者,当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级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车辆包括医院职工车辆、行政车辆、医疗车辆,病人及家属车辆,执行公务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人事保卫科行使车辆管理职能,院办室、后勤保障科配合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

  1、职工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车棚,急诊、门诊职工车辆停放在院东、南车棚,住院楼职工车辆可停放在住院楼前面或住院楼后面车位,其他部门职工车辆停放在职工车棚。

  2、医院行政用车、医疗用车,各种公务用车,职工、病人及家属车辆,接送病人车辆等进入院内需入位停放。

  3、大汽车、大客车、泥头车等需停放于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停放。

  第六条:职能部门应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进入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证医院内道路畅通。

  1、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划分车位,明确行驶方向。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员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第七条:违规情况处理:

  1、职工车辆违规停放,发现一次扣50元。

  2、车辆管理人员疏于管理,导致交通阻塞,发现一次扣车管人员50元。

  3、车辆管理部门未尽管职责,按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扣罚。

  第八条: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履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停车场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华纳酒店内停车场

  第三条职责:

  (一)车场收费员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二)车管员负

  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车管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第二章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五条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条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第七条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第八条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九条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十条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第十一条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第十三条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第十四条严禁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

  (一)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对进入停车场得所有车辆必须做好检查,登记,当面提醒客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并将车辆门窗锁好。

  (五)告知客人随身保管好停车证,凭证取车。

  第十六条巡视:

  (一)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车管员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七条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车主,同时逐级报告领班及部门主管和部门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岗亭制度:

  (一)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

  (二)不许闲杂人员进入。不许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三)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第三章收费办法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首x小时x元/次,超过x小时,每小时加收x元,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最高限额停车费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条优惠范围:

  (一)购买年卡用户送一个月免停车费。

  (二)x银座会所购买年卡x元/月。

  (三)承包单位:全部刷卡计费,优惠方式见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条免费范围:

  (一)住房客人等免费临时停放,在前台登记刷卡

  (二)经公司批准的免费长期停放客户,须办理免费id卡

  第二十二条结算方式:

  (一)临时停放:停车场收款员在出口处按电脑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并开具票据交予车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费用后开具票据,制作相应id卡交与车主使用。

  (三)承包单位:各承包单位每月需按刷卡机读数与电脑核对后的金额按双方规定时间向公司结算上缴停车费。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押金及工本费用:

  (一)办理年卡、月卡及免费卡(即id卡)的车主须交一次性工本费x元。

  (二)各承包单位须交纳设备及停车费押金x元方可领取刷卡机。

  第四章收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监督管理:

  (一)停车场系统与财务部联网,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二)免费卡的审批、发放须经公司办公会研究通过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停车卡的办理

  (一)停车场保管车辆分id卡和临时停车ic卡两种方式,id卡车辆分按月、年收费及免费两种形式,ic卡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id卡,可到保安部办理,并与保安部签订车位租用协议。

  (二)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放id卡给用户,并收取工本费押金x元。

  第二十六条停车卡的使用

  (一)临时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发放临时停车ic卡,出场时主动交回停车卡,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二)若用户电子出入卡遗失,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电脑将删除所有资料。

  (三)电子出入卡不得转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盗,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第二十七条稽核规定

  (一)停车费收费人员,必须根据车辆电子收费系统电脑记录,如实打印出当班进出各种车辆明细表。

  (二)每个值日班次,根据车辆进出电脑计费明细表,分别签写“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一式两联,具体反映该班停车费收费及收卡的全面情况。

  (三)车辆进出明细表、营业收入交班表及现金缴款单经收费人员签字后报保安部稽查员审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员,负责对车辆进出明细表,“营业收入”交班表,各具体项目的全面核对工作。认真审核车辆收费类型、标准、金额,各种优惠卡免费卡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营业收入”交班表,清收现金、银行进帐单。在“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上签字,一联自存,一联交停车费收费员保存。并将现金及时缴存公司财务或银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员每周将各班“营业收入”报表汇总,连同现金“缴款单”上交财务部审核。

  (七)财务部在审核保安部停车费收入汇总表后,并将盖章后的停车费“缴款单”一联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财务部编制“停车费收入缴款缴卡情况汇总表”,与保安部“营业收入”汇总表及停车费“缴款单”相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保安部经理、财务总监签字认可,当月停车费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