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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3 11:04:59 秀雯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制度,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死亡率在0.009%以下,重伤率在0.020%以下,年人均施工安全事故损失在60元以下,年平均单机(指有轮机械)单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第二条 为完成安全生产计划目标,项目部对各劳务作业队实施经常性检查和定量考核。

  第一条 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上级相关安全规定,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从人力、物力和资金上给予保证。

  4.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工作。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计划。

  2.组织并参加技术较复杂的脚手架、井架、龙门吊以及塔吊、围堰等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组织研究解决施工中复杂工序(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5.对于不能独立解决的特殊安全技术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总工程师报告,并聘请有关专家研究解决。

  6.对因施工安全技术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三)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对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保证机械设备完好利用和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3.组织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机械设备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四)安全员职责及权利待遇

  1.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贯彻落实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尽职尽责作好本职工作。

  2.收集、整理和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原始资料,如规章制度、安全教育资料、安全检查资料、会议记录、安全生产台帐等等。

  3.负责本职能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作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协助调查等工作。

  6.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及“三违”现象,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直至提出停工整顿令。

  7.专职安全员享受相当于项目工区长(或专业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

  8.对因工作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五)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职责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是施工(生产)现场的直接指挥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检查和督促责任。对管理范围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2.在布置安排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履行签认手续。

  3.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性大的施工现场必须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4.负责管理、检查、督促生产(作业)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项目安全员、工区长或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

  (六)劳务队负责人(工头)职责

  1.对劳务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本项目的制度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以及需要持证上岗的工种培训办证工作,确保特殊工种以及需要持证上岗工种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责,包括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七)生产工人(民工)职责

  1.虚心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认真学习和领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做到应知、应会。

  2.认真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工作,爱护工具、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保持作业环境整洁、规范。

  3.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互相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班长。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学习活动,主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调查人员反映真实情况。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其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的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安全分析。

  二、除项目经理、总工、专职安全员以外,从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其他总门负责人、工段长、施工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械作业班组及民工队,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四、确立终身教育观念和全员培训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五、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实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带领。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控制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把好从业人员管理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xx)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从业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

  二、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科、业务科、办公室负责。

  三、从业人员的招聘管理由业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交拟聘用从业人员的信息申请报公司管理层研究同意后,制作招聘公告、发布招聘信息及要求。公司安全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条件、驾驶证、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业务技术条件(驾龄、安全行车经历)、酒驾记录、超速20%—50%记录、吸毒筛查记录、违章违纪记录、职业品行等。

  四、经审核合格的`驾押人员必须参加公司72学时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岗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公司办公室根据具体岗位确定其工资标准及其他相应的责权利,办理社保。

  五、安全科对从业人员的信息及从业资格证建档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驾车型、取得驾驶证时间、从业资格证编号、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违法违章违纪处理情况、调离辞退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

  六、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按照规定每2年参加继续教育。

  七、从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公司安全科对从业人员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并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罚,或责令其下岗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等情况。

  八、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卫生习惯,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职业适应性检查。

  九、对不适合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从业人员应上报公司管理层审批,依据《劳动法》办理调离或辞退,由公司办公室提前一个月填写辞退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阐明辞退理由,本人到公司结算工资待遇,办理相关手续。调离的人员应进行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聘用从业人员有离职要求的,本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到期后方可与公司结算工资待遇。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从业人员的聘用、调离、辞退、辞职等作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安全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使用原则

  1.按机械设备规定的性能指标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使用机械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3.机械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油料应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正确指挥,确保工作质量,与施工员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5.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满足施工现场生产所需。

  三、工作职责

  1.物资设备部,对全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项目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申报。

  2.物资设备部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协调、调配,办理设备进出场和租赁手续。

  3.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健全各种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维修和运转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机械设备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机械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3.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4.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5.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6.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根据施工情况,对不再使用的机械设备申请报停,办理调出手续。

  12.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卡片、台帐和技术档案,每台设备必须挂牌作业,注明统一编号,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性能、机长、操作规程。所有机械设备统一标识。

  13.为了保证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生产安全。

  14.注意机械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因洪水及风灾造成的损失。

  15.各类机械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做到撊勤、四懂、三即:勤学习、勤检查、勤保养,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熟练操作、会维修、会排故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xx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物资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试吊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发证后方能使用。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给予及时报废。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请物资设备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物资设备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5、领导本公司、项目部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对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处理意见报有限公司审批,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8、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推广先进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的施工规范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则。

  2、编制审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内容,在技术交底时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要求。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及时纠正。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负责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科学技术数据。

  (三)安全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加或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制止使用。

  3、参加审查本单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和验收至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投产使用。

  4、参加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5、审查和参加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问题填写“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7、会同劳资、教育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工作。

  8、参加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分析整理,提出改进措施,经单位领导批准,督促实施。

  9、参加企业评先、评优工作,行使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设领导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外业检测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酒精法试验等危险物品试验时应遵守试验现场的安全操作要求。

  (2)上工地进行试验检测时,司机应按行驶规定和章程进行操作,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试验检测前在检测路段应设臵明显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防止意外发生。

  (3)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4)登高作业时,应使用安全绳。

  4.2.2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1、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意识,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作业程序,掌握各种安全生产方法和技能。

  2、对新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心、部门、生产项目),培训合格才能上岗操作,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3、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包括驾驶员、电工、高空作业人员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调换工种工作岗位时,要对其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转岗的安全再教育,未经转岗安全教育的转岗人员不得上岗。

  5、临时劳务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

  4.2.3加强安全保护

  1、中心试验室根据国家和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按安全生产实际需要但不超过相关规定比例列入相应的安全生产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劳保用品购置计划,报管理层审批后购置。

  3、劳保用品由资产管理员按有关标准和规定验收,登记后进库保管,各部门登记领用。

  4、劳保用品由于破旧、损坏、过期等,失去原来的防护功能的一律强制报废,重新购置。

  4.2.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员应经常性到项目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月,任务繁忙时加大检查频率,并如实做好检查记录。

  2、逢重大节假日,组织各部门对办公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3、各部门应针对危险、危害因素不断变化的.特点,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4、安全生产检查结果纳入对部门和个人的考核中。

  4.2.5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1、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以保证生产长治久安。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部门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限期完成;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3、安全管理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要求其继续整改直至满足要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情况均应形成相关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2.6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中心试验室主任主持会议,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无故缺席者给予通报批评,请假者应进行补课。

  2、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分析安全生产的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布臵下阶段工作等内容。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员工传达、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

  4.2.7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报警并立即通知管理层。

  2、在外部救援到达前应积极开展自救工作,有伤亡事故发生时要马上送往医院救治。当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好标记和书面(影像)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3、在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重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0分种内如实向公司和项目业主报告,同时试验室管理层立即赶赴现场协助上级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4、对安全生产事故应责成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报告材料报上级公司和项目业主。

  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1. 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 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 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的;

  4.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 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 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如下:

  1.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一天内发现该部门单位所辖工地有下列行为的10个违纪人员,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 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者;

  2)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3)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平台的除外);

  4) 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

  5) 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6) 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者;

  7) 在岗位上打闹者;

  8) 在预制梁板、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

  9) 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10) 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

  11) 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

  12) 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

  2.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员强制上岗的,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4.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现场有工区负责人、分管技术员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工区负责人、现场分管技术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

  5.非工作需要,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6.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起重指挥、电气焊工、金属焊接切割、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泵、汽车吊等)〕,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8.挖掘机、各种吊车、龙门吊等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租赁机械由机主负责经济赔偿;项目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9.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部门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外以100元罚款。

  10.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11.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

  12.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没有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机械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4.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5.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损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6.项目部、各工区、站、施工队从事炊管的人员和厨师,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体验,对未能持健康证而上岗的炊管人员、厨师,发现一名,对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安全生产状况的了解控制和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研究决策,我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完成对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2、项目部至少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总结,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3、会议总结每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需整改的方案,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对先进人员提出表彰。

  5、通过例会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对象,达到整改目的、消除隐患、以利以后工作。

  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

  (二)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三)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四)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五)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六)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七)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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