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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_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1 08:12:5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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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_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_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某某发电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指标。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实现。

  3、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处理意见。

  第六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总经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3、协助总经理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与考核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5、支持并指导设备技术部及公司三级安全网正常开展工作。

  6、对各部门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责令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设备技术部职责:

  1、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负责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向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组织工作。

  5、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与奖惩。有权对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考核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第八条 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安监人员职责:

  1、公司设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务上受设备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领导,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有权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

  3、有权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以是否达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进行检查,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条 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及对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指导、支持本部门安全员开展工作,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有权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班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各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网。部门、班组安全员负责部门、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管理、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全公司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部门控制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事故和人身重伤。

  3、班组控制异常和人身未遂,不发生障碍和人身轻伤。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管理

  1、每年要制订出年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专业教育培训,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

  2、从事公司生产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特殊工种,应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按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

  4、公司使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外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

  6、部门要定期举办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大检查

  1、全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亲自负责安排、布置、发动工作,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列出检查内容和计划,负责组织并监督安全大检查全过程,春、秋季各组织一次,其他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应根据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布置或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

  2、春季安全大检查除按要求检查的重点外,应结合防雷电污闪、防汛、防暑降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进行保护装置、电气绝缘等定期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秋季安全大检查应结合防寒、防冻、防火及防小动物进行检查。

  4、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思想、查现场生产设备。

  5、季节性和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必须做到目的明确,计划措施得力,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亲自组织全员参加,结束时应将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工作总结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负责把公司情况总结报公司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

  6、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重大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列入停机、停电消缺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消除。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

  1、公司各部门、班组要坚持每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运行班组利用学习日安排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分析班组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公司《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等,并结合本部门、班组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暨安全网会议,由部门安全员或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总结上月安全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每月举行一次公司安全分析例会,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安全员参加,由设备技术部主办,会议内容为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重点工作。

  第十七条 安全汇报制度

  1、发生设备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轻伤、重伤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及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逐级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报告设备技术部。

  2、设备技术部得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弄清事故真象,发生人身轻伤、主设备停运以上不安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上级部门。

  3、班组安全员每周将本班情况汇报部门安全员,部门安全员每月汇总后向设备技术部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4、设备技术部每月将公司不安全情况以《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的形式向公司通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5、事故报告

  1)各类事故调查报告按公司《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设备技术部。

  2)各部门安全情况月报表于次月2日报设备技术部,包括安全分析、两票统计、安全情况统计、违章统计、装置性违章统计等内容。

  第十八条 信息反馈

  1、为全面吸取教训,事故发生后,除按规定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外,还应将事故信息反馈到与事故有关的科研、设计、制造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部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共同接受教训,扬长避短,应及时向有关兄弟单位,同类企业传递安全管理信息,交流安全管理情况。

  3、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通报,经过生产副总经理阅批后,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组织学习。

  4、各部门应及时向设备技术部传递各类安全报表和统计信息。

  5、设备技术部应按照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按时将声像等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

  1、安全生产应贯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由于违章作业,工作失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十分严重者且已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象,安全管理不负责任等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具体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制度,并达到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不符合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某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篇2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水平是企业各项工作的综合表现,不断开展反事故斗争是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方针。全厂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中心工作,同时制定安全计划,布置安全任务,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实行“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厂、值长组、班组三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网,全厂成立安委会,值长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立安全员。

  第三条:反事故斗争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年进行两次节“春安”和“秋安”。值长组和维护班还要进行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设备、查季节性预防事故措施。领导动手发动群众,边查边改,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第四条:反事故斗争的目的是减少和消灭事故。其重点是:杜绝五种重大事故,消灭两种电气误操作事故(带负荷拉刀闸,带电合闸),防止频发性事故,减少一般性设备事故。

  第五条:发生事故和不安全事件,要按事故调查统计规程,认真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到教育而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一切不安全事件都要“小题大做”这是反事故教育的重要手段。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成绩者要及时表扬和奖励。

  对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犯纪律造成事故者要严肃处理或者处分(包括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 组织及职权

  第六条:全厂安全委员会

  1、厂安委是一个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机构,受董事会领导。

  2、厂安委会主任:由主管生产的董事长或总工程师担任。

  3、厂安委会委员:由安委会主任提名交董事会批准(委员组成应考虑到生产、生活、人保、工会等方面)

  4、厂安委会职权:

  1)有权参加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对是否做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进行监察,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

  2)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和了解安全情况。

  3)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操作),并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4)在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像、录像等。

  5)对事故认定、调查分析结合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个人意见,并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决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必要时有权越级反映。

  6)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和部门有权给予表扬和奖励。

  7)每月上旬,定期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检查、分析全厂上月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讨论当月的安全生产任务。

  8)组织学习厂内及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指示、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学习兄弟单位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结合本厂提出落实安全措施具体办法。

  9)组织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并认真落实厂安委会在“春安”和“秋安”检查提出的`问题。

  10)认真组织与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1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

  12)组织调查和分析本单位发生的事故障碍和异常。

  13)有权督促班组及时处理设备缺陷。

  第三节 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指班长以上的所有领导)。

  1、各单位领导在领导和组织生产中,必须严格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示,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所领导的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应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实行各种奖励办法等,保证安全生产。上述工作领导亲自组织措施。

  3、值长组、设备维修组人员要经常了解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应每月到基层组织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汇报,每周至少一次夜间巡岗。

  4、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对待事故。重大事故的分析,董事长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一般事故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同时,无论任何事故,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要亲自组织分析和调查。无论任何事故都要实事求事。

  5、按事故调查统计规程要求,由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向有关单位填报事故报告。

  6、对于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不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瞎指挥,不抓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以致发生重大事故或频发性事故的科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7、对明显危及安全生产的上级指示和决定应立即向上级反映,同时暂停执行。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职责。

  1、安全监察机构职责是本单位安全监察归口部门,代表上级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定期向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报告本单位安全情况。

  2、负责检查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的贯彻执行。

  3、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负责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及厂内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试验工作。

  4、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负责组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费用的提取;监督安全技术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7、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8、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解决。

  9、归口管理事故统计招待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查上报。

  10、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应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教育。

  11、监督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并协助搞好这项工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第九条:安监人员的权限

  1、有权督促基层限期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缺陷。

  2、有权停止危急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在有关部门处理,方可恢复作业)。

  3、有权随时进入生产现场,主控室,了解并检查工作。

  4、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人索取事故原始资料,并有权制止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

  5、有权对事故过失人提出处理意见。有权以安全生产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

  6、对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与领导意见不一致的,有权直接向上级单位反映。

  7、有权将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单位报告。

  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篇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 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 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 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 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 核内容之一;

  四、 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第一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 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 30 日上午 3:00 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 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 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 ,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 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1-2 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 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 “五同时” 。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 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 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 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 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 50-200 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 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 50-100 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 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 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 50-100 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 50-100%的经济责任。

  6、 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 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并处以 50-200 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 50-300 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 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 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 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 10-100 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 100-500 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 100-200 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100-500 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 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100-500 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 50-300 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 和责任班组承担 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 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 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 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 动作、 语言等, 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 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 100-300 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 50-200 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 50- 100 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 100-200 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 200-500 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 组奖励 200-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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