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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时间:2022-04-02 23:39:5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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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在行驶使用中的安全运行事故,应制定规范的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

  1. 起重设备包括天车、汽车吊、真空吊、龙门吊。

  2. 起重设备的使用。

  2.1. 起重设备司机,必需经有关单位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独立操作。

  2.2. 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2.2.1.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2.2. 起重机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2.2.3. 操作应按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2.4.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2.2.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2.2.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台站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2.2.7.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撞车。

  2.2.8.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定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手柄。

  2.2.9.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全部正常。

  2.2.10.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电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龙门吊停到轨道以东并加钢丝绳锁牢,汽车吊收杆停放指定地点。

  2.2.11. 龙门吊行驶时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或专人指挥监护。

  2.2.12.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3.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2.3.1. 手势不清或错误。

  2.3.2.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3.3.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2.3.4.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2.3.5.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2.3.6.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3.7.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液体等无防护装置。

  2.4. 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2.4.1. 不可把限位装置当制动器使用。

  2.4.2. 驾驶时,不准进行吸烟、饮食和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4.3. 不可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4.4. 吊运时,不可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2.4.5. 起重臂的左右旋转度不可超过45°,严禁歪拉斜吊、高压线下吊运。

  2.4.6. 起重机工作时严禁有人上、下行走与进行检查和维修。

  2.4.7. 无论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空越过。

  2.4.8. 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V(KV) <1 1~35 ≥60

  最小距离(m) 1.5 3 0.01(V-50)+3

  2.5.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达不到上述要求,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挥。

  2.6. 起重一般安全要求。

  2.6.1. 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2.6.2. 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应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2.6.3. 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2.6.4.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2.6.5. 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2.6.6. 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2.6.7. 起重设备所附带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拆除,如吊钩防脱钩装置、齿轮防护罩、吊钩限位器等。

  3. 检验维修。

  3.1. 设备部应联系检测机构对起重设备每两年进行一次合格试验。

  3.2. 设备部应组织司机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修。应包括:

  3.2.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3.2.2. 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3.2.3. 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3.2.4. 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3.2.5. 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3.2.6. 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了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在行驶使用中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3、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4、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二、单位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1、组织实施日常维修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2、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手续;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5、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起重机械并且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6、组织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和进行救援;7、对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负责。8、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9、填写运行记录、交接班等记录;10、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并且进行记录;11、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12、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1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当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并且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14、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1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且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技术要求、安全要求、操作程序、禁止行为等: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所需用的一切工器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工夹吊具已经达到报废程度,严禁使用。c、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合适的起重捆绑和吊运方法。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指挥。d、吊运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体重心平稳,各种物体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指挥吊运。e、使用三脚架应帮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垂直,上下填牢,随起随填,随落随抽填木。

  四、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1、要采购正规厂家的索具和备品备件。2、保管和使用要有专人管,应该报废的坚决报废。

  五、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

  设备的日常保养可归纳为八个字----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1、 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用品齐全;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2、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干净;各滑动面、丝杆、齿条、齿轮、手柄手轮等油垢、无损伤;各部位不漏油、漏水,铁屑垃圾清扫干净。 3、 润滑:定时定量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标、油线、油刮保持清洁,油路畅通。 4、 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规程,合理使用,精心保养,安全无事故。 设备检查是及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实行设备状态监测维修的有效手段,是维修的基础工作,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突发故障和事故,是保存证设备正常运转的一项重在作。日常检查(日常点检) 5、日常检查是操作工人按规定标准,以五官感觉为主,以设备各部位进行技术状况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陷患,采取对策,尽量减少故障停机损失。对重点设备,每班或一定时间由操作者按设备点检卡逐项进行检查记录。维修人员在巡检时,根据点检卡记录的异常进行及时有效的排除,保证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6、 定期检查 <> 按规定的检查周期,由维修工对设备性能和业余度进行全面检 查和测量,发现问题除当时能调解决之外,将检查结果认真做好记录,作为日后决策该设备维修方案的依据。7、 精度检查

  这是对设备的几何精度、加工精度及安装水平的测定、分析、调整 。此项工作由专职检查员按计划进行,其目的是为确定设备的实际精芳,为设备调整、修理、验收和报废提供参考依据。 h、 对设备进行各项检查、准确地记录设备的状态信息,能为日后维修提供可靠的依据及维修成本。

  六、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要求:

  1、、 业务大厅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到访的办事人员,接待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到访目的,如需要联系院内人员,采用内部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并指引办事人员到该部门,如相关人员不在,可请办事人员留下口讯。

  2、 各检验室根据检验区域划分将各检验人员负责区域报总师室便于联系。

  3、客户办理报检手续时,如提出需要了解检验具体事宜,接待人员应立即与业务科室主任(或其交办人员)取得联系,如相关人员不在,接待人员应将其联系方式告诉客户便于联系沟通。4、对于固定收费的检验项目,由业务大厅办事人员按照“收费标准”开具“交款单”,交财务部门开票收费。5、 检验结束后,由业务大厅统一打印报告及使用注册登记,发放检验报告(或证书),如由于检验费用问题需要暂缓检验报告(或证书)发放的,由业务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6、 业务大厅每月25日汇总统计,并将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检手续的单位信息上报监察部门。

  七、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起重作业人员要持有关证件。2、安全管理人员和起重作业人员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教育培训。

  八、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使用单位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当由具备相应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随机的产品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产品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和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3、安装使用维修说明;4、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5、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按覆盖原则提供);f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取证的样机除外)。起重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义务,并且在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以下施工技术资料,存入安全技术档案:6、施工告知证明;7、隐蔽工程及其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8、施工质量证明。9、定期检验报告;10、在用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11、日常使用状况、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九、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9、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10、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1、 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12、 事故发生地点。13、 事故发生时间。14、 事故设备名称。15、 事故类别。 16、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十、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要求:

  1、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应急预案实用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法制适用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政府和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重要手段。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预案演练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科学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认真督促、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 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并积极组织预案演练,同时督促和指导所属企业认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演练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能力。3、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注重总结演练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的目的,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和处置能力。同时,也要认真总结演练工作的教训,针对应急预案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适时修订完善相关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

  十一、执行相关规定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要求:

  本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和有关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一、起重设备安装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安装必须选择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1)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2)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3)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4)应急救援预案。

  3.安装单位在安装起重机械前,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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