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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管理制度_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时间:2022-04-03 02:14:10 加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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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管理制度_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应制定规范的公司加班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_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篇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各部门原则上应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安排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公司从事生产加工作业或直接服务于生产产品检测任务、提供生产条件保障和生产物资供应的部门及班组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加点,经相关部门审核及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涉及加班任务的人员范围包括事业部各生产班组生产人员、检测中心从事生产产品分析的检测人员、贵金属库房和生产条件保障班组等人员。

  二、加班定义及分类

  1、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连续工作的,称为加班。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1)、员工因未完成计划内工作或个人发展需要,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和学习的;

  (2)、员工因公出差、培训或集体活动等延长工作时间或占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

  (3)、实行轮班制的员工,每月工作时间未达到国家相关法律关于劳动者工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

  2、根据加班时间的不同,加班分为三种类型: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公休日加班及节假日加班。

  三、加班审批流程及权限

  公司对加班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执行加班任务前需提前申报审批,如遇临时紧急工作安排,无法当日完成加班审批程序,需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次日完成加班审批手续。

  1、加班申报以周为周期申报,每周五下午四点前申报本周末及下周一至周五的加班任务。

  2、加班申请以班组为单位填写审批单,明确加班任务、加班时间、加班人员等由班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1)、事业部的加班计划由事业部部长确认,并报生产质量部负责人确认备案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检测中心加班审批单需附各部门分析任务通知单复印件,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贵金属库房和生产条件保障班组加班审批单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生产质量部根据加班部门的加班计划,及时保障生产条件,并对各事业部加班计划进行审核与监督管理。

  4、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加班审批表编制加班周报,报主管领导。同时,根据门禁系统进出记录、加班审批表及加班登记表核实加班人员、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以周为单位统计和审核加班计划,并编制加班审核报表反馈部门确认,根据确认后的加班报表编制加班月报,核算加班补贴及补休,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四、加班补偿管理

  公司对从事加班的员工实行发放加班补贴或安排补休的方式进行加班补偿。

  1、加班补休:加班补休是员工因公休日加班而不能正常休息所享有的一种补偿方式。

  (1)、补休时间计算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加班审批表及加班记录统一进行核算,并按月将员工应享受的补休时间通知部门。

  (2)、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劳动法相关的规定核算加班费,不折算为补休。

  (3)、各部门员工申请补休应提前报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未经人力资源部备案的补休,按事假处理。

  2、加班费:公司给予加班员工发放经济补贴的一种加班补偿方式。

  公休日加班以安排补休为优先,补休时间按照加班时间折算,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下述第五条的规定核算加班费。

  五、加班费的核算及发放

  1、加班费核算基数:以加班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为核算的主要依据。

  2、加班费按小时进行核算:

  加班费=岗位工资/月标准工作小时(20.92×8)×加班小时数×加班系数。

  (1)、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班系数=1.5;

  (2)、公休日加班:加班系数=2;

  (3)、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系数=3。

  (4)、正常工作日小时加班基数(岗位工资/月标准工作小时×1.5)最高标准为16元/小时,最低标准为5元/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基数以此类推。

  3、加班费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进行统一发放,加班部门需将加班费领取签名表反馈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实行轮班制员工加班补贴的`补充规定

  1、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日的员工,不享受加班补偿。

  2、实行较为固定的轮班制的部门,每周平均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的部分视为加班或加点,以月为周期核算加班补偿。

  (1)、执行轮班制的部门每周将轮班表报生产质量部备案和人力资源部确认。

  (2)、人力资源部

  (3)、公司对当值夜班的员工发放夜餐补贴,夜餐补贴由人力资源部每月核发一次,夜餐津贴标准:6元/人/夜班。

  七、附则

  1、各部门需合理安排工作,有计划地开展生产活动,确保部门员工每月加班时间累计不超过36小时,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

  2、各部门加班申报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照领取的加班费总额的两倍对加班班组负责人、加班部门负责人及加班审核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并按照递增的方式记入年终考核成绩的扣分项。

  3、加班员工加班时需做好加班登记和考勤打卡工作,当加班数据无法准确获取时,则视为无效加班。

  4、本办法自颁行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加班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5、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加班审批表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篇2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70%*1.5*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9.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 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 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 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 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 释。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篇3

  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员工工作时间应注重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完成本员工作,原则上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

  一、加班人员的适用范围

  1、管理公司节假日值班干部。

  2、公司指定要求加班或申报批示允许的加班成员。

  二、加班时间的规定和限制

  1、加班以壹小时为最小结算单位。

  2、加班时间不含就餐时间(就餐时间为1小时),节假日按规定值班的人员加班时间按8小时计算。

  三、加班的申请手续

  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加班人员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主管审核批注意见,并交总公司薪酬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生效。

  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加班申请手续的,部门主管应在事后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补申请原因说明书》书面说明原因,并按程序补办加班申请。过期申请作放弃处理。

  3、未按以上流程报批同意加班的,一律视为自行学习,不予调休或核发加班工资。

  四、加班待遇

  1、对于干部员工加班,公司应尽量安排调休,如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与当月工资一起与员工核发加班工资。

  五、加班确认要求

  1、管理岗位人员若职责内工作未完成而自动加班的原则上不同意作为加班处理,公司应加强干部员工的绩效管理,努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

  2、根据公司安排和公司阶段性工作需要,需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作加班处理,支付加班工资;公司需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尽量予以安排调休。

  六、考核管理

  1、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各职能部门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有前提下,需加强加班管理,严格做好加班申请的审核、控制管理工作。

  2、对加班报批审核控制不严的,由总部薪酬管理小组提议并纳入部门主管个人制度化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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