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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1 17:25:02 剑锋 采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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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通用10篇)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1

  一、药剂科在院领导与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的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院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价一律按网上中标价80扣执行。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2

  一、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一)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二)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三)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四)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五)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二、库房管理

  库房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毒、麻、精神之类的'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二)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三)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五)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六)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三、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账,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

  四、账目及统计报销

  (一)药品应有实物、会计账,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账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账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报表。

  (二)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3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4

  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5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6

  1、成立以所领导、医务室、财务室共同参与的药品采购小组。

  2、采购药品必须从采购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单位采购药品,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药品采购合同由药品供应方提供合同初稿及药品报价表,交由药品采购小组共同审核后,由所长与药品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4、每月药品采购计划由医生根据全所用药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每月21日前上报下个月药品采购计划,经所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5、采购必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由医生、医保专干、会计共同验收,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情况进行验收、核对。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要停止采购。

  6、医保专干必须做好药品出入库登记工作,药品入库登记后将入库单交由财务一份,医务室留底存档一份;出库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交由医保专干进行出库登记。

  7、财务室做好药品结账工作,每月凭药品入库单和发票与药品供应单位结账。

  8、医务室必须定期向所领导汇报本年度的药品品种和药品质量等情况。所领导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对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工休人员的监督,发现存在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7

  一、为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验收操作规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三、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四、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审核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六、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七、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8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所需任何药品必须由资质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组织配货,药品购进前应认真审核供货方资质,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质量协议中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并将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3、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增值税发票和电脑清单)。验收员按照清单在药品货柜上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对其进行外观质量、包装质量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履行拒收职能,及时退回。

  4、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药品验收后,验收员要及时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进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

  6、对进货情况应每年年终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进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加以改进。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9

  为了把好购进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本医院制定本制度。

  1、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购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质量验收应包括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

  3、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医院药房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验收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审核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6、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8、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9、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员应与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保管人员依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药品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10

  1、所有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入库、销售,购进药品验收工作由药房验收员负责。

  2、验收员应根据“随货同行单”内容和购进记录,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3、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半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2小时内验收完毕。

  4、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

  ④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⑤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5、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6、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7、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验收员应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员,并退回供货商。

  8、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或数量与“随货同行单”不符时,药店验收员要在“随货同行单”上注明并记录,并通知供货方。经供货方核实确认后,予以更正。

  9、验收合格的药品,交仓管员入库或交各柜组营业员按药品陈列与储存要求分类摆放。

  10、验收员应做好〈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并签名,盖验收合格章,注明验收日期。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按月归档,集中存放,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11、售出退回药品的验收

  (1)售出退回药品必须由营业员查明所退药品是否由本药店售出,包括核对发票或电脑小票、购买时间、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数量、批号等。经确认是本药店所售药品后,则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如不是,则不予退回。

  (2)售出退回药品必须由验收员按照购进药品的验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经验收质量合格的继续陈列销售,不合格的不予退回。

  (3)验收员按规定填写〈售后退货处理记录〉,并将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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