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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办法

时间:2022-11-28 18:04:19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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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办法

  工地是用电密集的地方之一,为预防工人触电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办法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

  一、开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缘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4M;1—10KV,6M)否则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三、在三相四线制的电力线路中,必需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为零线引出。

  四、现场用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按三相五线要求布线,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的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五、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应选择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绿/黄双色线。

  六、施工现场应使用铁制标准电箱,实行分级配电、两极漏电保护。即由总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配电,在总箱和开关箱内分别装设漏电保护器。

  七、分配电箱应装设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两者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设备不宜超过3M。

  八、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行灯及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九、健全各项用电管理制度,坚持每月对现场用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现场电气安装、拆除、维修、检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

  1. 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

  1.1 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

  1.2 各施工承包商从变压器高压恻引出线(含高压电路保险、避雷器、高压计量装置)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应有专人负责。

  2. 施工用电管理

  2.1各用户方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并指定接口点。

  2.2 各施工单位应从指定地点引接。对未经批准私自引接电源者,除停止供电、责令其拆除、追缴所窃电费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3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电源变压器高压测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线损及收费办法按合同规定执行。按用电比例分摊各施工承包商。

  2.4 各施工承包商安装完电气设备后,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2.5 施工承包商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指定接口点。

  2.6 各用户方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执行合同有关罚款规定或按电费总额罚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请示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2.7 各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

  2.8 各施工承包商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与设备管理部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和其它单位。

  2.9 各施工承包商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效验。

  2.10 各施工单位禁止向所承包工程范围以外供电。

  3. 架空线路

  3.1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架空裸线,绝缘导线截面应大于16mm2。

  3.2 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m,线路交叉时1-10KV的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必须大于2m,构筑物顶部架设时必须高于顶部2.5m。

  3.3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3.4 架空线路的安装应符合ISBN7-120-00200-7-TM.47要求。

  3.5 几种线路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线间距符合《DL500g.1-92》要求。

  4. 变压器

  4.1 各类变压器安装必须符合《DL5009.1-2002》规定。

  4.2 变压器周围1m外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在围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围栏门必须上锁。

  4.3 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4.4 施工变压器每两年必须彻底检修一次,对于法兰漏油、绝缘老化、螺丝松动、操作机构锈蚀等问题,要进行处理。

  4.5 围栏内地面应平整,无杂草杂物。

  5. 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

  5.1 电缆穿过道路时埋深要大于0.7m,应采用保护套管。

  5.2 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

  5.3 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6. 地线

  6.1施工现场的下列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10Ω,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

  交直流电焊机。

  铁制配电箱的外壳。

  吊车的轨道及铆焊、焊工的平台(吊车轨道要求接零后重复接地)

  氧气、乙炔气的输出管道。

  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

  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

  6. 2下列设备不得当地线使用

  氧、乙炔气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吊车轨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供暖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7. 电焊机

  7.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线,直流电焊机的二次线一律采用3×10+1×6的橡皮线,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2 电焊机的二次线外皮必须完好,破坏处应妥善处理,否则不得使用。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7.3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遮当棚。

  7.4 电焊机外壳必须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7.5 电焊机的使用和要求符合有关标准。

  8. 现场照明

  8.1 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广集式照明标准规范是使用说明书。

  8.2 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线。

  8.3 在金属容器内,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行灯电压应为12V。

  8.4 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9. 配电室

  9.1 配电室的安装、使用应符合《DL480-91》。

  9.2 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

  9.3 配电室内有专人值班,无人时室门要上锁。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3

  1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供用电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3.1 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

  3.2 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

  3.3 接地:

  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4 工作接地: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3.5 重复接地: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3.6 接地线: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卡、扣等)。

  4 职责

  4.1 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供用电管理负责。

  4.2 监理对各单位安全用电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所有供用电系统都必须满足电力施工规范及安全用电管理的要求,布局有规范、完善的图纸,现场所有供电点应进行统一命名、编号,并在有变更时及时的标注或更新图纸。

  5.2 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用电源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3 工程施工用电设计、变更、实施前,必须履行:施工申报、监理审核、业主批准程序;新投入供用电设施使用前,施工部门须提供检验报告,由监理及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备用发电机组的`启用、较大负荷的增设应及时报告监理,必须经监理审核同意,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供用电管理制度,对现场及营地所有的供用电操作都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须经过岗位技能培训并持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上岗。

  5.5 现场配电设备必须按规范设置,变压器安装的位置,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并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等警示、警告牌和标有设备参数、编号的标示牌;裸露的带电导体在有些作业可能触及时,必须设置安全遮拦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5.6 所有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要求敷设,架空、电缆敷设均应考虑环境安全和合理、美观,施工规划要有前瞻性,相对长久布局,安全可靠、整齐划一,杜绝随意而定,严禁私拉乱接,对导线不准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导线。

  5.7 低压配电屏的负荷开关必须安装容量匹配的保险丝,且保护罩和防雨设施完好,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的配电设施必须按户外防雨配置,采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一个负荷开关不允许控制多个移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且接地(或零)电阻小于10欧姆。

  5.8 各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本单位负责的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和检修,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确保供电可靠性;对须进行防雷接地的设备设施其接地电阻要小于4欧姆,每年雷雨季前进行效验。

  5.9 在检修作业中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和修理电气设备;不准用同一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10 在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1、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或钢筋网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11 潜水泵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5.11.1 凡是有人作业的水域,原则上要求使用离心泵。

  5.11.2 潜水泵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目观检测,严禁绝缘损坏的潜水泵(包括电源线)投入使用。

  5.11.3 潜水泵投入使用时,进入相关水域必须穿绝缘雨靴。

  5.11.4 潜水泵投入使用时,严禁人员在相关水域徒手或使用不绝缘的工具作业。

  5.11.5 潜水泵运行时,严禁进行搬运潜水泵工作。

  5.11.6 发现潜水泵运行异常时,必须先停电,后检查、处理。

  5.12 电焊机安全使用要求:

  5.12.1 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电焊手套,使用防护面罩。

  5.12.2 电焊机二次线禁止裸露。

  5.12.3 禁止雨天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室外作业。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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