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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19 11:48:08 晓凤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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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管理制度(通用11篇)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应制定规范的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

  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科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开展,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与我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

  (二)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及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

  (三)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

  (一)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建立诊疗规范及质量考核标准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畴。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四、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五、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六、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七、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三)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四)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五)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九、医疗机构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3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4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5

  一、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二、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

  (一)医疗技术设计方面:新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等;

  (二)医务人员个人因素:新技术应用经验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等;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三、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

  (一)执行技术操作的'经治医师负责监测技术风险,发现有潜在风险或已经造成损害时,应立即现场采取处理措施。现场经治医师采取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进行上报。

  (二)医务科根据《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必要时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指导相关人员做出正确处理。

  (三)如需继续应用该技术,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施行。

  (四)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四、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

  落实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和评估制度》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呈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估,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6

  一、集体讨论制度:医疗新技术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每一例医疗新技术开展前,有关医师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写出书面可行性报告,制定相关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室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并由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科审查备案。

  二、知情同意程序:为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开展医疗新技术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待医疗新技术给患者带来的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并签字同意。

  三、医院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医疗新技术立项准入审核,所开展的新技术项目的中期评估,新技术成果评审等。

  四、医疗新技术的开展必须将患者的安全放在首位,严格医疗器械、药品及操作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总结,确保患者安全。

  五、用于科研的新技术免收患者相关医疗费用,应用于临床的`医疗新技术,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物价标准收取费用。

  六、参与医疗新技术的住院医师、实习医生、进修人员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相关医疗活动,不得独自开展医疗新技术。

  七、医疗新技术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八、各项新技术经过一段时间的临床使用,积累了一定的病历数后可申请新技术成果评审。

  九、医院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及获得医疗新技术成果奖情况,将医疗新技术项目适时调整为专项技术或常规技术项目。

  十、每年年末对本年度内已经完成成果评审的项目进行成果奖评审,并根据评审的结果给予奖励。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7

  一、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和专项技术临床应用的科室应当提交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开展该项技术的相关设备和设施情况、学科和人员资质条件、技术需求状况和成本效益分析等内容;撰写可行性方案,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二、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适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内外有关该项技术研究和使用情况的检索报告及技术材料,其中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符合伦理规范,必要时需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临床实施。

  四、拟开展的新技术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地方性医疗新技术须由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主持,国家、国际性医疗新技术须由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主持。

  五、医院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项目准入评审。

  六、经评审,由专家对技术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医院应当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做出是否予以准入决定。

  七、新技术临床适用或者专向技术临床应用时,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或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立即暂停临床(试)用并上报医务科。

  八、各科室应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技术档案。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8

  一、血透室医疗管理制度

  1、血液净化室由科主任领导,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和技师给予必要的协助。

  2、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透析诊疗流程。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到“三心”:对患者服务热心、观察病情细心、处理问题耐心。注意观察患者透析时状况,及时处理问题。

  4、凡进入血液净化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换工作鞋;医务人员进入清洁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遵循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

  5、血液透析室使用的医疗设备、医疗耗材、医疗用品等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手卫生制度、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等。

  7、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符合质量要求;每次消毒和冲洗后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定在安全范围;并将上述记录登记保存。

  8、设立隔离治疗间或隔离区域,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抢救车等。对乙型及丙型肝炎患者进行隔离透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9、为透析设备建立档案,对透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透析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10、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渠道,按照规定对患者履行告知手续,维护患者权益。

  11、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透析病历包括首次病历、透析记录、化验记录、用药记录等。

  12、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13、血透室原则上一律谢绝探视、陪伴,家属请在门外等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以免增加感染机会。如需要进入时,需更换拖鞋入室。

  14、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随时注意消除隐患;制定及执行各种应急预案。

  二、血透室工作制度

  1、以“患者至上”为宗旨,热忱为患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2、血液透析室的职责是接收本院住院、门诊及院外会诊适合于行血液净化治疗的患者。

  3、各种血液净化治疗治疗须经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会诊后决定是否实施,主管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4、积极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行血液净化治疗前患者及家属应签署各项知情同意书。

  5、严格执行三级检诊、查房、查对、交接班等项制度,各项操作严格按技术操作程序和仪器的操作标准进行,治疗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各项资料应妥善保管。

  6、按血液净化常用药物和耗材的使用方法,合理选择用药,合理使用耗材,定期清点和领取消耗性药品及器材,并有登记。

  7、血液透析室需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设备及药品,并定期维护、查对及补充。

  8、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病情,严格施行监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给予有效的处理或终止血液净化治疗。

  9、血液净化患者治疗过程由于病情变化或出现急危重症需住院治疗时,按规定以急诊收入相应科室。

  10、治疗中适时向患者进行相关健康宣教,向家属交代治疗情况,以减轻患者和家属的'焦虑和紧张情绪,同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管理工作,以维护血液透析室的正常工作秩序。

  11、严格消毒隔离制度的管理,各种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12、做好血液透析机以及其他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做好记录,发生仪器故障及时抢修,以保证机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13、血液透析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本区,应做到随叫随到,遇到急诊时应立即赶往科室迅速进行救治。

  14、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征、有把握、有准备。

  15、进修生和实习生需指定专人代教,定期指定专人教学、考核。加强管理和培养。

  16、加强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培训、考核。

  17、下班离开治疗室前,主班负责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水源。

  三、血透室接诊制度

  1、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测。

  2、 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的血源性传染疾病,患者必须遵守血液净化室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

  3、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中对乙肝和丙肝等传染病患者做明确标识。

  4、首次透析的患者由主管医师确定透析处方,如脱水量、抗凝剂的种类和计量、透析频率等。

  5、告知患者要注意透析期间体重增长情况,有无出血迹象,病情变化及用药情况,以便下次透析前告知主管医师或接诊护士及时调整。

  6、长期病人由接诊护士接诊后称体重、测血压、脉搏,能够自行计算脱水量的病人可直接进入透析间,不能自行计算脱水量的由护士根据透析单位上的透析前体重和干重计算脱水量。

  7、如果病人血压明显低于基础血压或严重高血压时,护士不能擅自上机,要请示医生,进行处理。

  四、血透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1、科室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 3 日内,登录“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按要求进行病例信息报送,如实登记患者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保证血透病历的完整性,1份完整的血透病历包括首次透析病程记录、血液净化记录单、病程记录、化验黏贴单、透析知情同意签字单。

  3、血透医生接诊新病人后必须认真询问病史、仔细体格检查,血透前必须签署血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8 小时内必须书写首次透析病程记录。保留黏贴门诊血透病人的各种化验检查单,长期医嘱要体现出治疗方案,如透析处方、病人的饮食、长期用药,治疗方案有更改时要随时记录。

  4、血透护士必须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血液净化记录单。透析时生命体征变化、各项透析参数、不良反应、透析时用药情况等。

  5、长期血透病人的病历资料每季度整理归档一次,临时血透病人终止透析及时将病历归档。病历资料存放在血透室资料间,血透病历保存 5 年。

  6、科室成立血透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血透病人登记情况、血透病历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整改。

  五、血透室库房管理要求

  医用耗材的存放不同于普通物品,有一定的温湿度及摆放要求。血透室的各种耗材存放及管理也不例外。具体要求如下:

  1、血透室干、湿库房应分别设置在清洁区,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存放干库房,透析液储存于湿库房。各类物品按类别存放。

  2、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Ⅲ类环境,湿库房应通风良好,安装空调,保持较低的室温,温度控制在 20-250C,湿度<70%。透析液存储必须防止阳光直射,采取避光。

  3、医用耗材按性能与储存条件要求归类、定位存放,无菌物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血液净化耗材属于无菌物品,须与棉被、脸盆、纸张等物品分开存放;存放在无菌库房的一次性无菌器材应去掉外包装,当每日无菌物品用量过大,而库房存储空间有限时,是否应该拆除外包装值得商榷;存放架应离地面 20cm,离天花板 50cm,离墙 5-10cm. 医用耗材摆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耗材摆放时应按生产批号及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将接近有效期的耗材放在上面或前面,按有效期依次出库,确保近有效期的先出、远有效期的后出,严禁出现过有效期的物品。

  六、血透室耗材提取使用流程与登记制度

  1、血透室耗材必须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2、商品入库:产品入库前首先要进行数量、质量的验收,检查品名、规格、数量;检查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合格证、耗材外观质量;检查外包装有无破损、污迹、受潮等,然后进行登记。

  3、提取耗材出库:应严格各类物品的出库管理,对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的出库应有详细的记录。提取透析器时注意检查透析器有无过期及破损等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如过期、包装破损、透析器破裂等及时向护士长汇报,及时登记于透析器材不良反应记录本上。

  4、安全管理:库房要随时上锁,下班前注意检查。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严禁烟火。

  七、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定人、定期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并记录好每次维护和保养的内容。每季度消毒一次,并监测消毒液残余量。

  二、做好透析用水水质和透析液的监控:

  (一)电导率正常值约10靤/cm。

  (二)纯水的pH 值应维持在5~7 的正常范围。

  (三)细菌培养应每月1 次,要求细菌数<100 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透析机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 次。

  (四)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 个月1 次,要求细菌数<100 cfu/ml,内毒素<0.25 EU/ml;采样部位同上。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 次。

  (五)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 次。

  三、透析液的溶质浓度和细菌培养:每批次至少测定 1 次,并登记归档。购买的浓缩透析液和透析粉剂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9

  一、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二、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三、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存地点。

  四、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地点。

  五、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六、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堂、办公区等。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0

  1、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5、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6、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7、购进药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9、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0、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1、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12、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1

  1、为加强不合格药品、医械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医械用于临床,保证药品、医械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不合格药品、医械是指入库验收时不合格或合格的但在本院贮运过程中发生了破损、变质、过期、污染。发现不合格药品、医械不得验收入库、付款。在库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医械要立即转至指定区位存放,并立即通知业务相关部门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3、不合格药品、医械必须分队单独存放,严格执行色标区别,专帐管理,定期盘点。

  4、凡未立帐的'不合格药品,每月填制报表,报送财务部门处理。

  5、以不合格药品、医械,确定为废品的,经办理报损审批手续后,每半年由各相关班组填报废品销毁申请单,由医院办公室组织医务、财务等相关部门一起监督销毁,妥善保存销毁凭据。

  6、凡不合格药品、医械,各部门不准调配和使用,药库有权拒绝发货。如经过重新鉴定或返工整理后确认为合格品,必须重新办理合格品入帐手续后,才能转为合格品存放、调配和使用。

  7、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医械帐货不符,保管人员必须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及时追查不符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医械流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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