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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时间:2022-04-05 06:38:39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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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为提高机关的消防安全工作质量,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确保市政府机关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市政府机关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扎实作好消防工作;

  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

  三、禁止在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炉烧、取暖;禁止在地下车库、汽车旁边抽烟、燃放鞭炮和明火作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区域;

  四、经常对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各单位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

  六、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配合消防监督部门查明情况,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长统一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住户户主分别为防火责任人。

  2、我局职工、家属人人有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3、我局院内严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鞭炮(春节应在指定地点燃放),违者予以罚款,一次两百,以此累计。

  4、严禁在办公室和要害、重点防火部位及宿舍阳台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严禁在我局院内仓库、档案室吸烟、用火。其周边安全距离内和院内住宅阳台上禁止燃烧垃圾点火。

  6、烟头不准乱丢,室内废纸、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7、各住户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气关、封火、封灶;严禁液化气灶和煤灶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

  8、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壶和乱接电源,凡院内电器设备、线路维修,必须报局办公室,安排持证电工作业。

  9、爱护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器材供灭火专用,严禁擅自挪动;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10、违反上述规定的.,局办公室可分别给予没收物资、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造成损失或损失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市委机关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1.机关各科室要把防火责任纳入本部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实施消防检查,狠抓落实。

  2.机关各科室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按部门总人数的50%确定义务消防员。

  3.机关各科室要适时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二、用火用电制度

  1.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源线路的应先报局办公室同意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2.严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确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预防措施,并报请市委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实施。

  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电,违者均按规章制度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用酒精和甲级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场地、焊割易燃易爆(气)体储罐、桶等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

  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库单列存放,对运进物资必须做到有登记、有记载,不得并列存放。

  3.对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时必须有详细的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不得随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各科室要随时每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给本部门的领导。

  2.局办公室每月对机关的各科室的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填表报消防部门。

  五、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严格履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

  六、火警、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发生火灾应及时抢救公共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3.保护好火灾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写出火灾调查材料。

  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局防火安全员每半年要不少于两次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局办要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全体职工必须懂得工作岗位上的火灾危险性,做好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预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机关防火、扑火专用设备,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2.各楼层的灭火器,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影响防火安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3.安装的消防栓不得随意移动和任意阻塞,需移动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后,再移动。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移动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损失的,均应按《消防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