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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打卡考勤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06 19:17:09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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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打卡考勤规章制度模板

  考勤周期结束后,考勤人员应当进行考勤记录的汇总统计,并要求员工对自己的考勤记录进行确认,然后将完整的考勤记录提请相应的工作主管审核,最后向考勤的汇总部门进行汇总报告。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公司企业打卡考勤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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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企业打卡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一

  第一章一、目的总则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明确劳动纪律,保障员工合法 权益,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一、基本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上班时间:8:30~12:00 13:30~18:00 13:00~17:30实习实验室上班时间:8:00~11:30二、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纸质卡和指纹识别系统,统称为打卡系统) 1、公司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在工作时间 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打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的打卡为 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后的打卡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4、代打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打卡,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同时按违1

  规处理,具体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第三章1、 定义加班与值班管理制度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除本章4(2)条规定的突发事件外,所有人员的加班必须事先得到直接主管以上 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2、加班时数限定 每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费标准 (1)公休日加班:计发200%的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发300%的加班工资。

  (3)加班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20.92/8 (4)当月加班费在下月工资中一起发放。

  4、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1)须提前直面填写《加班申请》,写明事由和加班起止时间,经相关主管审批 签名后,方为有效申请。

  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的,应在加班后两个工 作日内提交纸面申请,并提交给部门主管批准。

  (2)有效加班时数是指:加班申请时间与实际出勤(打卡)记录的交集。

  (3)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

  (4)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非业务会议及其他 集体活动均不作为加班。

  第四章一、病假各类假期规定2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

  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有效证明。

  1天以内的病假不需提供医院证明,但每月这样的病假最多一次。

  2、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3、请病假最小单位为半天,病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4、法定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1)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 连续工龄<1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50%计发 10年≤连续工龄<2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 20年≤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2)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 连续工龄<1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40%计发 10年≤连续工龄<2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50%计发 20年≤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 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5、病假超过法定医疗期的,不再计发病假工资,可按公司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 准的80%给予医疗救助费。

  二、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由直接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2、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如看病、体检等)暂时离岗超过半小时者,也须按事假处 理,提交请假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发基本工资。

  4、事假期间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事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请事假最小单位为半小时。

  7、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的,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8、忘刷卡:  上班或者下班忘刷卡的情况,按照半天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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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和下班都忘刷卡的情况,按照一天事假处理。

  三、婚假 1、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早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晚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 婚假); 再婚:仅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使用完毕,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5、婚假、婚检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6、婚假、婚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四、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一般为3天, 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

  2、丧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丧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五、计划生育假期 1.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 孕期产检假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孕期产检假期间发放100% 工资。

  (2)怀孕期流产休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20天;三个月以上流产、引产 的,可休假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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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或没有生育指标但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怀孕流产的, 可享受上述流产休假,怀孕流产休假期间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时,发放100%基本工 资。

  (3) 产期产假 产假为90天(含产前15天)。

  根据医院证明,剖宫产的,增加15天;难产的,增加 产假7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 工作时间,计发100%基本工资。

  女方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给予男员工陪产假7天,陪产假须于女 方生育前七天至生育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使用完毕。

  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作 时间,计发100%工资。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 期间的待遇,享受公司病假待遇。

  如因其他原因需要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4) 哺乳期哺乳时间 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 生育的, 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每个工作日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 合并使用,直至婴儿年满一周岁。

  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发放100%工资。

  (5) 其他计划生育假 其他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 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女员工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其孕期产检、生产、哺乳 期哺乳等期间,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适当时间检查、休息或哺乳,该时间一律按事假 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对没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且以前未接受节育手术的,意外怀孕后主动流产的,参 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时间按病假处理,享受病假待遇,不计 入有效工作时间;除此之外的情形,参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 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七、年休假 1、 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每年在年初统一配给5

  年休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不满一年的,如果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前 (不含)的,下一年可享有5天年休假;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后(含)的,下一年可享 有3天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可以半天使用。

  年休假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半天是指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

  员工申 请年休假时除一整天休假(即休假时段为00:00-00:00)外其他不可跨中午休息时间填 单。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休假要求 (1)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 同意,由员工在可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休假时间。

  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 单位为半天。

  (2)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前后休年休假的员工必须事先经 主管审批。

  部门主管应事先安排好部门内部工作,不得因员工请假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开 展。

  5、年休假期间计发100%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公司配给的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在配给年度休完。

  如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年度 内安排员工休完的,可跨一个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则不再继续累计,余额部分在年 度末核算为年休假余额补偿金,随下月工资发放。

  如因个人原因没有休完的,将不累计 到下年度,也不发补偿金。

  年休假补偿金以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为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伤 1、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凭经劳动部门(或社保机构)审批认定的工6

  伤材料,填写请假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2、工伤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工伤假期间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九、国家法定节假日 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

  十、 派驻海外的中方员工休假及回国期间考勤的特殊规定,遵照人力资源部的相关文件 执行。

  第五章一、请假制度请、销假制度及缺勤规定1、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等,均应提前提交纸件的加班请假申请。

  2、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及时提前提交请假申请的,应在从请假之时起 算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

  3、对病假、婚假、婚检假、丧假、产假、流产假、产检假、晚育陪产假、其他计划 生育假、工伤假等必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 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如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应在从外出之时起算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 书提交纸件申请。

  二、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 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三、请假审批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的(含七天),由部门主管审批。

  2、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总监审批。

  3、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由主管书面授权人签字,或在7

  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件并备案。

  四、缺勤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以小时为单位扣款,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扣除基本工资和 岗位津贴。

  2、每旷工1天按个人日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额的3倍扣款, 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 处理。

  第六章该天为弹性上班时间。

  弹性上班时间1、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30,则第二天上班时间可以推迟到9:30。

  2、实习实验室的相应弹性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00,第二天上班时间可 以推迟到9:00。

  3、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1:30之后的刷卡记录。

  如果前一天下班忘刷卡,或 者刷卡时间在21:30之前,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的要求。

  第七章附则一、本制度的任何规定,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的废止和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一: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申请单 附件二:销假单 附件三:加班申请登记表 附件四:加班统计汇总审批表 附件五:部门月度考勤表8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报送:总裁、公司副总裁以上干部 主送:公司全体员工 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9

  附件一: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申请单部门: 工号 姓名 离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项目组: 岗 起 止 日 期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时 时 时 时 时 时 时 时 时 时 时 时 天数 事由选择事由选择类别:事假、病假、婚假、婚检假、丧假、产假、流产假、产检假、晚育陪产假、计生假、 哺乳时间假、司机年审假、工伤假、年休假、补休调休、外出公干、旷工 请假事由、外出公干任务说明: 考勤员签名: 主管审批:日期: 月日日期:月日注:1、员工请假、外出公干须提前填报此申请单,申请单的审批权限参阅考勤管理制度。

  2、请假、外出公干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销假时间。

  3、事由选择仅标明类别代码,同一时间只能有一种代码选择。

  4、员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申请单。

  如因单据填写不规范而造成单据无效,导致员工考勤记录异 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异常记录的补充和调整。

  公司企业打卡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二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企业管理需求及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体员工自觉、认真地予以执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 义务;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纹签到系统,公司于食堂处安装一台指纹考勤机供全体员工记录 出勤使用;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指纹考勤实行每天一次签到和一次签退;指纹考勤机 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工要严格遵 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4、有关缺勤管理及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罚严格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各部门员工应 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规定及时报批报备,综合部考勤员应及时、完备地做好考勤事项 的核批、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综合部门将于每月末审核统计员工出勤情况, 并根据该审核统计结果对员工的每月应发工资数额予以调整; 5、员工年度累积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 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1、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 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若有个人损坏情形将对其通 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2、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出现其他不能 解决的问题应协调管理员解决,若擅自摆弄而致考勤机损坏的,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 其核价赔偿; 3、使用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时, 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 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 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

  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 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

  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 也不要滑动手指。

  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确认完毕 后方能离开; 4、为便于考勤管理人员确认考勤机记录,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岗而无法指纹签 到的,员工到班到岗(含值勤日)必须签到/签退。

  5、除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员工出勤时间一律按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工作时间实习季节区分制: 冬季(10 月 1 日-4 月 30 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6:00; 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的以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岗位职责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公休日 值班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配合; 3、有关员工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的规定,具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给假及调 休处理。

  第二条 迟到、早退1

  1、 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超过十五分钟后到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职) 半日论,因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而致签到/签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 10 元以示处罚,部门负责人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 20 元以示处罚;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职)半日论, ;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比例的月 度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及时电话告知公司总经理、 部门主管并报综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时补充《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存综合部,经核查 属实且报备手续齐全的,综合部门予以记录后不作迟到早退处理; 5、员工实际到勤但忘记指纹签到/签退或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指纹签到/签退或因公外出或 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指纹签到/签退的,需及时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流程呈批后交 综合部门考勤登记备查,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 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 予以处理; 6、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20%以示处罚。

  第三条 请假 1、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以 上者及部门主管请假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在职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 长批准,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秘书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2、因需请假人员经核准允许休假的.均须在综合部门备案以便工作协调和紧急联络。

  部门 主管及以下员工休假的需持书面《员工请假单》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 前交存综合部,副总以上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同意请假的,口头通知到综合部即可。

  因事 发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头同意的,应及时补充相关书面文件交存综合部门,否 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因享受年休假、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员工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计生假、丧假等) 的请假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前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 明》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周报备综合部; 4、员工因获准享受本办法所列法定带薪假/薪资补贴假的,应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 交综合部备案供核算薪资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写呈批《考勤特殊情况 说明》 ;实际迟到早退、旷工(旷职)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 ,否则一 律按照伪造出勤记录论处;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 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 态予以处理; 4、员工休假期间达 3 天以上(含 3 天)的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络畅 通以及时应对紧急工作处理情形。

  经获准休假 3 天以上的员工,应填写《日常工作交接 单》按流程呈批核实工作交接情况,并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5、未按规定请假即休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 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伪造请假事由或请假手续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职) 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20%以示处罚。

  第四条 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应填写《员工请假单》按照请假流程提前呈批,并应于休2

  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者,必须 取得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 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 2、员工因急发病情需请假的,应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公司总经理请 假,经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后两日内向综合部报备补充的流程文件,连 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的,还需提交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 3、非需住院治疗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4、员工患病及非因公伤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凭病历及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公司将根 据员工病情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 工资;超过医疗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处理,扣除相应的事假考勤款; 5、无正当理由或虚构谎报病假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 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第五条 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须作请假处理的,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 照规定的请假流程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未按规定报批报 备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事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需在外出办理业务前向部门 主管(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外 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照旷工(职)处理; 4、员工每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 12 天,超过 12 天的一律以旷工(职)论。

  第六条 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享受每年 5 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 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 15 个日历日; 2、员工申请年休假的,应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 前 10 个工作日报备综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员工本年累计事假 8 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七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应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报备至综合部;员工应于婚假后及时向综合部提供结婚证书作为相关事实证明; 2、适龄结婚的享受婚假 3 天,晚婚者(男方满 25 周岁、女方满 23 周岁)享受婚假 7 天; 3、员工婚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八条 产假及计生假 1、产假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参保员工不另行计发生育津贴,员工由于生育所产生的一切检查和医疗费用都 将根据天津市政策予以报销,由员工本人产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险处办理,公司综合部门 予以必要的协助; 3、 员工休产假/陪产假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计生假前提交医院证明, 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具 《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呈批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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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九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 将酌情给予 1-3 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十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由其所在部门及时通知综合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综合部于 48 小 时内到工伤部门报案;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 伤假的,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按 照旷工(职)处理。

  第十一条 值勤 1、公司值勤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办法 执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节假日)值日由部门职员轮流排班执行,财务部 无特殊情况可不排班值勤,综合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门应保证每值班 日有所在部门 50%以上的人员值勤;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本部门值勤安排,并应于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本周 值班人员安排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公示记录;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区、接待区,注意电气安全、电气节约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 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项; 4) 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 但事后应分别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必要时,亦得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办理后办理;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 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 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来 往走动,灯火管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一致,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 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 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 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 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及时 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9、违反上述值勤规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迟到/早退/旷工(职) 处理。

  第十二条 出差4

  1、员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获准的应在出差日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交综合部门存档备查,未按 规定提交流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无领导批示而擅自离职离岗者一律按照旷工(职) 处理; 2、员工出差应向同职人员做好岗位工作的交接,并应在出差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向 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程。

  核批的出差期满应及时返岗述职;如因工作处理需延长出差期 间的,应在征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报备综合部门,并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 综合部补充报备相关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补充文件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出差员工应提交《员工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并按照核定的拟借出差费用领款; 员工应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票据如实核销出差费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 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出差人员返回 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

  第十三条 旷工(职) 1、以上列明的违规迟到/早退及违规请假情形按照旷工(职)处理的,依照本条规定予以 记录、计扣工资; 2、旷工(职)半日者,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 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旷工(职)全天的,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 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 20%以示处罚;连 续旷工数日的,绩效工资的扣除累计计算; 3、以上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列明的几种情形下计扣绩效工资比例的规定不与本条关于旷工 (职)绩效工资扣除的规定相冲突,有如上条款列明情形的,应扣绩效工资与旷工(职) 处理下的绩效工资的扣除并行计算; 4、连续旷工(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职)达十二日者, 除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的外,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企业打卡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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