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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时间:2022-08-06 19:15:0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通用1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通用13篇)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1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规范财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支出,是指个人款项支付、单位款项支付。

  个人款项支付包括费用报销和预借款;单位款项支付包括养老、医疗、市场、行政等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三、操作流程及审批权限:

  医院付款流程及审批权限表:流程及权限控制点预借款填制借款单或申请单费用报销单位款项支付经办人会计经营单位主管总经理董事长出纳整理、粘贴单据填写报销单(附发并填写报销单据审批审批票、合同)单笔金额超过30000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单笔金额超过50000元,须报董事长批准。

  款帐有特别规定的支出,具体签批流程按照第四项第(三)款执行。(现金支出10000元以上,开具支票或网银转原则上提前一天与出纳预约)

  四、具体管理办法:

  (一)个人款项支付包括费用报销和预借款两种形式。

  1、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应由经手人亲自办理,逐级审核签批后,出纳方可支付款项。

  (2)职责:会计主要对单据的内容完整和金额的真实性、单据是否合法、填写和粘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计划内用款进行审核;各社区主任主要对报销业务的真实性、金额及其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总经理主要是对单据的内容、金额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出纳在支付或报销时,应再次核对金额票据等项目,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负责人或总经理咨询反映。

  2、个人借款

  (1)个人借款是指将款项预先支付给个人办理业务的情况。

  (2)发生预支款项时,经办人应先填写《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金额、借款人、借款用途及日期等内容后,按照上述审核程序办理。

  (3)出纳支付个人预支项目款项,登记现金日记帐后,应及时将借款单报财务处冲账。

  (4)经办人报销时,应按照上述审核程序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出纳根据借款与实际支出的差额,多退少补。手续完善后,出纳将原《借款单》退回经办人,个人借款流程结束。

  (5)责任人预支款项经济业务完成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持票据冲销个人挂帐。

  财务应对此予以及时督促,原则上财务对前借款款项未销帐的责任人不予以办理新的借款业务。

  借款除备用金外,经催促仍未结清的,财务部应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款项。

  (二)单位款项支付包括养老、医疗、市场、行政等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1、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1)对该类型下发生的结算项目原则上应有经营单位与对方签署的正式合同。

  (2)款项结算采用经营单位与对方单位直接结算,但由我方经办人办理。

  月结货款的,则由供应商办理审批手续(填制支付单据,粘贴送货单、入库单等)。

  (3)初次办理业务时,经办人应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财务处,由财务对复印件内容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后,按上述审核程序对项目内容、结算金额、结算条件进行审核和监督,合同原件存财务部备案。

  (4)对单位付款但结算项目完成后或接近完成时才能获得发票的情况,财务应先以预付形式办理款项结算审核支付,按对方单位挂“预付帐款”科目核算,待经办人将反映项目内容的发票及其他(如:购买设备应有固定资产验收单、工程项目应有竣工结算(对方单位提供)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我方单位提供)等单据,按正常审核程序审核后交财务,财务结转预付帐款。

  对已取得付款单位发票请求付款的情况,责任人应将发票附在付款申请单后按照审核程序请求付款;若付款购进商品需办理验收手续的还应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物资入库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于相应发票后按照审核程序请求付款。

  (5)对单位结算项目支出原则上应采用转帐结算方式。

  对单位结算以现金支付限于零星、不经常发生、且金额在5000元以内。

  如:购置少量办公用品、零星采购支出和个人预支对单位业务办理款项支出等方面可以用现金支付。

  (6)对单位结算的'财务审核,先由会计审核付款事项的相关单据与合同及帐面往来挂帐金额是否相符,审核单据是否合法等。

  (三)有关支出的特别规定

  1、招待费支出

  (1)各经营主体请客吃饭,金额在1000元内有经营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超过1000元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方可。

  (2)财务对于招待费报销单据应认真进行核对,对招待事宜、发票金额、开支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招待业务单位,各部门作陪人数,应把握支出尺度。

  经营单位接待,作陪人数不超过3人,接待标准不超过100元/人,总经理接待,接待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总费用预计超过300元/人须经董事长同意。

  2、差旅费支出

  (1)中心及医院人员出差,凭单位负责人签批的会议、学习通知或邀请函,方可到财务办理差旅费借款手续;无相关通知或邀请函的人员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书”,并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准。

  手续不齐全者,财务部可以拒绝借款及报销差旅费;对于大型会议及大金额(超过5000元)费用的出差要有总经理签准。

  (2)差旅费的报销票标准、管理办法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A、员工市内出差一般乘坐公共汽车。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经负责人批准确;未经负责人批准乘坐飞机的,一律按相应的硬卧火车票价予以报销,超额部份自理。

  B、出差人员无论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或轮船一般不报销“高价票”,特殊情况报经总经理批准。

  (3)凡属于会议出差学习培训的,报销人在借款款项和费用报销时,应将会议通知、培训通知以及单位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的相关资料交财务审核后借款/费用报销。

  其中,到外地参加省内、外工作会议的人员,由会议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的,按会议标准据实报销,不再报销食宿费用。

  3、医疗纠纷赔偿医疗纠纷赔偿费用,1万元以内须单位负责人签字支付,1万元—3万元须总经理签字支付,3万元以上须经董事长签字方可支付。

  (四)支付凭据要求

  1、对报销票据,责任人应将之分类汇总后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然后分项填写费用报销单。

  (1)责任人应先将票据分类汇总后再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如:交通费、招待费、办公费等,且同一类中除招待费外同样面额的应粘贴在一块,而对于招待费按每次发生额分次粘贴,并应另附纸(注明:不要直接写在报销单上)注明时间、请谁及费用发生原由和共同消费人等。

  (2)票据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时,必须粘贴整齐并注明票据张数;责任人费用同时涉及自己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应分别粘贴汇总票据,分别单独进行审核。

  (3)其中如差旅费等多人共同发生支出后,统一报销的,均应由所有出差人本人在报销单栏签名。

  (4)责任人根据粘贴好的原始凭证粘贴单分项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持费用报销单开始审核程序,费用报销单必须按格式分项填写,不得涂改。

  2、对报销和购买等票据要求必须是合法票据,能够反映业务内容,对白条收据类原则上财务应不予报销。

  3、对借款单责任人应填写签名,借款事由和借款金额等内容。

  4、对于付款后才有发票的,付款审请单应填写申请部门、经办人、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及开户行、付款事由、合同及预算执行情报况、有无发票、本次申请额度和付款方式等内容;以后付款时,应在付款申请单上注明合同总金额、已支付金额和本次申请金额。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销及款项支付,财务有权将之退回要求责任人重新粘贴、填写、纠正和补齐,否则财务不予以办理业务。

  6、审核过程中任意环节审核发现错误,责任人应重新填写,并按审核程序重新开始办理。

  7、同一类费用涉及多个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审核时须有各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以对各自部门发生费用内容和金额确认。

  8、对票据的大类支出金额、报销等应附清单于票据后。

  实际报销金额小于票据金额的,责任人应在票据上注明实报金额多少,责任人实报金额只能小于和等于票据金额而不能超过票据金额。

  9、签出支票,出纳应另设查帐薄,注明日期、用途、支票类型、票号、对方单位等内容进行登记。

  现金支付时,支付凭证上一定要注明实际支付金额,并由领款人签名。

  五、其他

  (一)出现本制度未包含的特殊情况,应暂时按照公司财务的规定办理,再另行制订具体处理协法。

  (二)以前颁布的制度、规定中,有与本制度规定不同的,以本制度为准。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2

  一、本制度主要内容

  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本制度的主要内容为财务收入、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财务开支的申请审批程序;财务开支的支付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报帐管理规定。

  二、财务收入的审批原则根据各类收入的经营、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收入预算指标,报资产部审核,汇同相关部门核定后承公司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

  1、根据《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公司实行“一支笔”的审批管理办法。

  除重大开支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公司董事长负责财务收支审批工作,同时实行预算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在一定限额内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财务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原则。

  各管区、部、部门的财务开支一般应在预算管理范围内的项目、额度中进行列支;未列入预算的开支,应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3、财务开支采用事前审批的制度,坚持事前审批控制与事后审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财务各项支出(含借款),原则上实行事前审批控制制度(特殊项目除外),经办人在费用开支前,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进行请示,按程序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上报用款申请单的,必须先行口头请示,如同意办理,事后要进行补办。

  用款申请单应写清楚用款事由、预算金额等。

  用款申请单作为借款及付款的依据以及会计凭证附件。

  事前审批应履行下列程序: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按程序报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审批用款申请单;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管区、部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由经办人按程序报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审批用款申请单;机关各部门则由经办人按程序报总经理审批用款申请单;

  ⑶开支在2万元以下,由经办人按程序报总经理审批用款申请单;

  ⑷开支在5万元以下,由董事长审批用款申请单;

  开支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行政办公会决定,并审批用款申请单;下列支出项目不履行上述事前审批程序:工资、奖金、节日补贴、福利费、离退休生活补帖、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执行合同开支、税金、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托收电话费、水电费,按照相应的会议纪要、制度、合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需另行填写用款申请单。

  日常发生的金额较小的零星开支是否需要报用款申请单,由总经理具体掌握。

  4、坚持财务收支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

  5、坚持财务收支逐级审批原则。

  财务收支事项审批时,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层次进行审批,即先下级、后上级。

  6、严格审批制度,厉行节约目的`,坚持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

  三、财务开支申报的具体审批程序

  经办人以用款申请单形式上报的申请,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履行用款申请的审批程序如下: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报帐员申请—管区、部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管区、部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经办人申请—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机关各部门,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批;

  ⑶开支在2万元以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批;

  ⑷开支在5万元以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由行政办公会决定,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

  ⑸开支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

  四、财务开支的支付程序

  财务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支。

  履行开支审批的具体程序:

  ⑴金额在2万元以下:各管区、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管区、部的部门负责人—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定期编制汇总审核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机关各部门的开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各管区、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管区、部的部门负责。

  ⑵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人—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定期编制汇总审核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机关各部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

  五、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1、审批人员在行使财务收支职权时必须维护公司和全体职工的利益;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各项规定和开支标准,执行公司内部有关费用开支的规定。

  2、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依照国家法规和制度实行监督。

  对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会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由公司领导作出书面决定。

  3、集团部门负责人和管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或管区的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审核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4、集团副职领导对于所分管的业务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审核签字,负业务领导责任;

  (五)董事长或授权人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六、财务报账管理规定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要求

  1、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⑴税务机关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建筑业、服务业等所开具的发票。

  ⑵由政府主管部门自行管理,不套印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如: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货、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以及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基金票据和收款收据。

  ⑶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2、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⑴基本要求:内容真实可靠、项目填写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涂改、挖补、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⑵具体要求:

  a、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的,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b、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c、因公出差在外取得的住宿发票,必须开具住宿人姓名、住宿日期、住宿人数、单价、金额及开具单位的公章等。

  d、凭证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能简写或漏写;“品名”栏内原则上不能填写诸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数量”栏内不能填写“一批”,购买物品种类较多时,可按照上述方式开具,但必须附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合计的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开票人、开票日期必须填写完整。

  e、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凭证除外),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f、部队收据、一般收款收据、单位内部往来收款收据、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收款收据不能作为在成本列支的支出凭证。

  g、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h、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付款,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二)公务借款要求、

  1、单位公务借款。

  指各部门为完成正常的管理、开展业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项借款。

  2、工作人员个人公务借款。

  指工作人员个人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种借款,包括因公出差、进修培训、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借款。

  3、其他借款。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其他因公借款,包括零星购物、各项周转金等借款。

  4、公务借款审批手续:各管区、部的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经部门负责人、管区或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方可办理;集团各部门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签后方可办理。

  借款单上必须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借款人和审批人签字等。

  5、以现金方式支付、额度超出1万元以上的借款,须提前一天与财务部联系,以便备款。

  6、对借款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如果借款人有尚未结清的借款,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办理下次借款业务,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7、日常的费用支出一般在十天内进行报账;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天内应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20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三)财务报销程序

  1、要报销的单据事先按照用途大致分为汽车费、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维修费、书籍资料费等类别,并填写相应的报销单,附上用款申请单,经上述签批手续后交由财务人员,并与财务人员当面核实票据是否符合要求、所支付的金额与报销单据是否相符。

  2、差旅费报销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人的姓名和事由,若是外出开会的请后附会议通知,外出考察费用要有考察的项目和具体的内容。

  3、财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财务部门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及上述财务审批权限和各部门的预算办理会计事务,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收支一律不予报销。

  (四)财务报销时间安排

  1、各管区、部每月1日—9日、11日—19日、21日至月份终了的前一天为报帐时间,报帐员在10日、20日和月终必须将开支情况汇总交到财务部门。

  2、集团机关人员每月报帐截止时间为月终前2天。

  3、如遇报帐截止时间为非工作日时,则截止时间为非工作日的前2天,报帐员要在非工作日的前1天上报有关的资料。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3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

  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七条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八条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

  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第九条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条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一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同意,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到国有、国有控股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三条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转让、处置国有资产和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收益核算。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4

  为了规范本院收支管理,根据《会计法》及《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财政及科技厅(科技局)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研经费、其他收入,及本院在开展日常业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依法取得的合法收入、

  (一)本院所有收入均通过财务部门办理,各部门不得擅自收取和私设“小金库”。

  (二)本院的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三)收入票据分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和自制的收据。本院收入均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 本院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收据。所有发票和自制收据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领用核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中“票据管理制度”中已明确规范),不得出借出售。

  (四)财务人员当日收到的款项应于当日存入银行,如收到的款项是银行结账后发生的,应于第二天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支出管理

  支出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放生的.资金耗费,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

  (一)各项支出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

  (二)加强经费支出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重大开支经院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部门提出用款计划,填写支付申请表或大额支付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院领导小组、会计审核,院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审批后,由财务室具体办理。

  (四)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其他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严加控制。

  三、收入支出定期汇报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5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有收费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室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室,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卫生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卫生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卫生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卫生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卫生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卫生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6

  为加强医院医疗收支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财务收入得管理

  1、医院日常的住院、门诊收入由核算员按照规定的核对程序核对;住院、门诊发票金额与住院、门诊收支日报表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日报表交给出纳予以收款,每日应将业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银行。

  2、对日常业务以外上的零星收入,应开据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收款收据,及时做好现金收缴和帐务处理工作,对房租等应收帐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做好催收工作,保证收入的'安全、完整。

  二、财务支出管理

  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讲究资金使用效果。

  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划清资金渠道,对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各科室应预先编造计划,做好可行性研究,报院仪管会讨论,由办公室会议集体决定,由院长审批后实施,专项资金做到专用,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开支。

  3、医院的各项经费支出按照院长和分管院长的授权批准控制。

  4、各物质采购,需填写支票申请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在支票领用单上签名,购买后入库存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上有关人员的姓名,每月终了,财务科应与各仓库部门进行库存金额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修缮费,由总务科根据修缮项目,报出预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按照预算开支。

  6、对于公出、进修、探亲等报销均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报销单据由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会计审核后签字,再由分管院长在授权批准范围内审批后方可报销。

  7、总务、行政、后勤线的日常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由田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8、医疗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范围内由张建荣书记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9、护理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内由史水红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7

  1、医院收入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

  2、医院的收入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3、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疗收费合法性、完整性。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入到其他部门。

  5、医院支出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6、医院的支出应本着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7、对人员经费支出部份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部分,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发展计划,经费开支以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计算,根据需要和财力进行编制。

  8、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单位的各项支出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交财务科审核,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8

  卫生院的财产物资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卫生院财产物资管理对象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药品、货币资金和各项应收账款项等。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主要指办公用具),也属于固定资产管理对象。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是指用于开展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单位购买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其他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臵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卫生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单位应设臵专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

  7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型分别由有关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账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臵使用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臵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咨询、考察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及时,根据合同和发票内容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短省配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保管实物明细账。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臵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经权限(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报主管局审批,单价在5000元以上经主管局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销账,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账;属于责任事故,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而造成损失,应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六)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考虑乡镇卫生院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来分别计提修购基金较困难,一般根据上月末各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月计算提取。提取比率按以下规定标准执行:

  1、房屋及建筑物的年提取率为3%;

  2、专用设备的年提取率为15%;

  3、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类固定资产的年提取比率为10%(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浙财社[1999]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

  计提比率及计算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卫生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化验材料、放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一)物资购买及领用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卫生院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物资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卫生院应经常测算物资消耗量,要建立健全消耗定额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度,奖罚分明。

  (二)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相应的支出项目。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相关支出项目;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臵、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可在领用时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购药过程和储存管理发生的费用不得计入药品成本价,而计入药品支出项目中的相应科目中。

  (一)采购管理

  卫生院应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存定额,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认真药品进价的审核工作,降低进价成本。

  (二)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针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较少、药品购销数量不多等情况,对药品可采取每月抽样核查,每季进行清查盘点,并结出余额,与财务保持账账相符,如实存与账面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审批程进行处理。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三)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1、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验收入库单”。对不相符,不予验收,并及时通知供货方。

  2、药库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三联,药库、药房(或其他领用科室)、财务部门各持一联。(没有单设药库管理的,可只填写一式三联,即药房、财务、备查各一联的“药品验收入库单”)

  3、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四)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收到药品调价通知,对药库、药房中的需调价药品要及时清点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药品进销差价

  卫生院的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四、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单位应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单位的现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的出纳岗位收取,并由其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规定限额以上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缴存、库存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安全。

  2、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卫生院对外经济往来、对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4、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账户的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据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账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支票管理

  支票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并在支票领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作废支票应妥善保管和处理;领用支票,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并及时报账、核销;支票与印鉴应由两人分别保管。

  3、银行存款的对账

  出纳要根据收付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经常性的核对,及时清理未达帐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编制。

  4、存款管理

  严禁公款私存,严禁擅自资金外借,未经批准,不得在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保证资金安全。

  五、应收帐款管理

  卫生院应收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医疗款管理

  卫生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公费、劳保、大保的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和责任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根据规定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管理

  卫生院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住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三)其他应收款管理

  对其他应收款项,除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外,还应随时催收,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帐的形成。对于因工作需要领用的个人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核对,每年年终结清,次年重新办理借用手续,保持资金完整无缺。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根据规定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9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作为经济管理信息资源,反映经济管理面貌的历史资料作用,为单位合理组织业务经营及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益的经济数据参考资料。依据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分类

  本制度所指的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资料档案,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财务软件和会计数据存储介质及其他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指合同、养老金缴纳清册、工资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原始始票据存档等)等五大类,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

  乡镇卫生院每月应对会计凭证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结算后应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会计报表(会计报告)、工资册、药品与库存物资的盘点清单、银行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养老金缴纳清册等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写好案卷目录和年度案卷说明,交会计档案专柜存放。

  如进行电算化记账,其电算化会计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并以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进行保存,防止会计数据信息的丢失;并每月打印会计报表、科目汇总表、余额发生额明细表、往来帐余额表、银行日记帐;年度终了后所有的电算化会计数据应打印输出,以纸介质形式连同其它会计档案、电脑磁盘一同保管。

  为了便于档案的统计、保管和查找利用,必须对所有的案卷进行排列和编号。并且在排列、编号上要尽量适应本单位会计档案形成的特点和管理方式。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档案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排列法”,即把一个会计年度中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一个单位一年的会计档案经过分类整理、装订、编号,然后都要登记案卷目录。会计档案案卷目录是根据案卷内容和成分按一定次序编排的.,用于检索的案卷名册,是揭示和介绍了会计档案的内容,是一个基础的检索工具。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的项目主要有:序号、案卷号、案卷标题、起止日期、张数、保管期限、备注等。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

  进库档案必须符合标准、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科学管理、存放整齐、排列有序、查找方便,并要做好防霉、防潮、防火、防盗。对磁介质档案还要做好防磁工作,每年至少翻一次,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并要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要认真做好会计档案资料的利用,为领导决策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对查阅档案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凡内部各职能部门查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等。借阅档案归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超期应办理延期手续,到期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催收,并对收回的档案认真检查有无缺损等情况。

  全套会计电算化系统文档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三年;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分为永久、定期。具体保管期限如下:

  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分类账)保管期限为15年;

  2、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

  3、会计月报表和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保管5年;年度会计报表与财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为永久。

  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所管的会计档案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应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负责监交。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单位档案机构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后由会计、档案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其中未了债权、债务凭证、建设项目应抽出单独立卷保管,直至债权、债务、建设项目结清为止。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10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二、审批程序

  单位的.各项支出要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制订合理的支出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并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经过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卫生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物资、药品等材料采购,根据药品、材料采购发票、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根据发票、采购审批单、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已审签发票和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部门凭已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价机构出具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终对借款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11

  卫生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卫生院管理提出的客观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加强卫生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和核算组织体系

  卫生院应加强对成本管理、核算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院、科室、个人三级成本核算组织体系。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可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人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各相关科室应有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卫生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资料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三、卫生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正确核算卫生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三)配比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五)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相互可比。

  (六)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卫生院成本核算的范围和项目分类

  卫生院成本核工业算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其经济用途可分类八类:

  (一)人员经费:指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其他工资等。

  (二)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查和日常维修费等。

  (四)办公用品及水、电、油、邮电、差旅、培训等消耗性费用。

  (五)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六)其他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的界限,卫生院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应计入成本:

  (一)医疗事故赔偿支出;

  (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及违反法律支付的各项滞纳金、罚款;

  (三)医院捐赠、赞助支出;

  (四)应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支出;

  (五)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五、卫生院成本核算对象

  卫生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包括单位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总成本和单位项目成本四个层次。卫生院成本核算的最终目标是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在目前条件下,应先进行科室成本核算,逐步向医疗项目成本核算过渡,有条件的可开展单病种成本核算。

  六、医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卫生院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的过程。成本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哪些费用计入成本,哪些费用计入其他支出或专项资金支出。

  (二)直接成本直接计入。对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要编制费用分配表(如材料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等),少数业务可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成本明细帐。

  (三)辅助服务费的归集和分配。对水、电、供应室、洗衣房、总务维修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按其服务的对象和提供的劳务数量,编制辅助服务费用分配表,计入相关成本明细帐。

  (四)管理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对行政管理科室所发生的费用及全院性费用进行归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各成本明细帐。

  卫生院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的过程。在归集和分配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能按某种成本对象直接归集的费用,应直接计入;对于不能直接确定的费用,则要按受益原则,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分配再计入。即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人。

  七、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变动情况,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一种成本管理活动。

  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对成本计划的执行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卫生院超成本计划的原因;要掌握成本的变动规律,充分挖掘潜力,努力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用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进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写成本分析报告。专门方法常用的有比较分析法、标准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一)比较分析法。即计划与实际对比,本期与上期对比,本院与同24类型医院对比。

  (二)标准成本分析法。是以预定的服务项目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成本与其相比较,揭示各种成本差异,找出原因,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资料。

  (三)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结构条件下,找出医疗工作量、医疗成本、收益三者结合的最佳点,使医院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好的收益。

  卫生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可以作为医疗资料分配及投资效益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八、强化卫生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卫生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内部的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卫生院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强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12

  财务收支是反应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管好抓好财务收支,严格财务收支审批手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销售部门的收入存入银行后必须无条件即时交店财务科做帐,不得截留。

  2、单位的其它业务也必须按财务制度规定如数计帐,不得计帐外帐。

  3、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店的实际,财务收支审批由主管和协管的经理负责。划清权限,分清责任。

  4、为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经店经理会议研究决定财务收支审批权限为:壹仟元以下的收支由协管财务的副经理负责审批,壹仟元以上——壹万元内由主管经理审批。壹万元——伍万元内由领导班子集体商定,主管经理审批。伍万元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财务收支审批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审批,采取一支笔审批的办法,审批时要严格把关,按程序办事,审批的单据必须是符合手续的`,经办人、验收人、填制齐全的正式发票。

  6、审批人员不得直接与开具发票方审批收支,必须由我店,经办人员来办理审批手续。

  7、审批人员要具有对企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对不符合手续的财务收支,不得审批,若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造成的。

  8、加强财务科职能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财务人员对审批不符合手续的收支有权有责拒绝受理。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13

  一、总则

  (一)为推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财务核算原则,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春节后应及时做好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工作,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执行;每年12月20日前做好当年财务收入决算工作,次年1月10日前做好上年支出决算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减少预算执行差异率。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收入预算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努力拓展收入渠道,积极组织经营服务活动,搞活集体经济,增强自身实力。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上年实际,立足发展规划,把各项收入全面预算到位。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详见附表一):

  1、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补助收入(含两税附加及转移支付等);

  4、专项资金(含支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退耕还林资金、救济救灾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困难户补助等);

  5、投资收益;

  6、接受捐赠收入;

  7、其他收入(含出租收入、违规收费或罚款、利息收入等)。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年初预算很难到位或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收入有增加或者需要增加收入的应列作预算追加数进行调整。

  三、支出预算

  (一)编制原则:

  1、确保村、组干部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量入为出,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用经费;

  3、专款专用,为民办实事、好事。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主要包括(详见附表二):

  1、经营、服务支出。根据经营服务的规模科学合理安排,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管理费。

  (1)村、组干部报酬(含工资、奖金、补助)。严格按审批标准及工作业绩发放;

  (2)办公费用。据实安排;

  (3)水电费。参考上年发生额安排;

  (4)邮电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5)差旅费。参考上年发生额及当年工作规划布局安排;

  (6)修缮费。据实安排;

  (7)生活接待费用。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长会、村党员大会按规定标准安排外,其余实行“零”招待;

  (8)村组干部学习培训考察费用。应确保村组干部正常培训学习深造的需要,但禁止变相的培训学习支出;

  (9)养车租车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收入的实际情况限额安排,甚至“零”费用安排;

  (10)教育、卫生、计生等费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严禁发生变相招待费用;

  3、专款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或者发放,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4、其他支出(含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特定的捐赠用途支出、利息支出等)。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指定的用途安排。

  四、收支决算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当年收支实际发生情况做好财务收支决算工作,填制决算表格(详见附表一、二),并形成文字分析材料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及时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与差距现场指出,提出意见加以纠正和改进,不断提高财务收支预算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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