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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规章制度相关实施内容

时间:2022-04-07 14:14:38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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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规章制度相关实施内容

  要加强企业考勤管理制度,首先,最重要的是要完善企业的考勤制度,严明纪律,用制度约束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让其在双重约束下尽职尽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人事考勤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相关实施内容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一

  一、 工作时间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 月 1 日—本年 9 月 31 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二、 考勤执行范围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 监督与管理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 《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

  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 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 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 30 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 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每次乐捐 10 元,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每次乐捐 20 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 。

  一周之内 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 退。

  (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勤 30 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 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 50 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

  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 (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 2 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

  (1)请假: a) 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 ,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 2 小时内, 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 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 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 1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 2 天以内(含 2 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 员工请假 3 天以上(含 3 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

  员工若因 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 ,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 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 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 制度》 。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 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考勤周期 上月 9 日—本月 8 日 二、考勤时间 教学口: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行政口(学工口) :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30—6:00。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说明 教学口:教务处(各系部、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图书馆) 。

  行政口:院办(党办) 、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

  学工处(团委) 、招生就业处。

  1、严格遵守坐班制度。

  全院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严格遵守坐班制度,不得擅自离校。

  2、严格值班制度 教学口及行政口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值班制度,按学院值 班制度如实记录考勤。

  四、考勤流程

  1、各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考勤,并按天如实记录考勤 情况。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 检查。

  3、各部门月考勤表须于每月 9 号下午下班前提交人事处、教务 处、学工处。

  若延期未交造成考勤混乱,由该部门负责。

  4、 备注栏中应标明出勤天数, 出勤 26 天应标明为: (26) 例: √ 。

  5、考勤表必须由出勤教职工本人、考勤员、部门负责人签字才 能生效,否则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

  6、考勤表提交人事处前,各部门需要向教职工 反馈、核实, 签字确定无误后,在本部门公示后再提交,否则出现问题由该部门 负责。

  7、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将考勤汇总,于每月 9 日中 午将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处。

  8、每月考勤表后面应附请假条等书面证明。

  五、缺勤界定 1、迟到:上班后 10 分钟内到岗不作为迟到,行政 30 分钟以上 视为旷工;教学口依据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2、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 手续不上班,且无重大突发性事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因工作 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六、请假规定 (一)假别和假期 国家法定节日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假日期间,工资照付。

  如遇休息日加班,除三八妇女节不 补假外,其它节日则予补假。

  具体其它假期依学院发布之假期安排 统一执行。

  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 7 种,分别规定如下: 1、事假 (1)教职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天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天以半天计。

  (3)事假每月不得超过 5 天.全年不得超过 26 天,超过者学院 可予以劝退。

  (4)教职工请假需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教师并附调课单。

  2、病假 教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依据县级以上医院挂 号、诊断书、费用清单可以申请病假。

  3、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江苏省的相关规 定执行。

  4、婚假 (1)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教职工,按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假期。

  (2) 、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 给予路程假。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5、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 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 3 天;其他亲属遇有丧事需要办理的,按事

  假处理。

  (2)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 路程假。

  (3)丧假可以分开申请,但不超过 2 次。

  6、 生育假(产假) 女教职工在生育前后,停止工作,并享受 90 天产假,从休产前 假算起,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增加 30 天。

  若遇难产或多胞胎, 由医院出具证明的可增加产假 15 天 (其他情况假期按照国家法律规 定执行) 。

  7、公假 受学院指派参加学院外之重大社会活动、集会、训练等,与依 法规定应给予公假的,以及享受经学院核定其他公假日时,视同公 出。

  (二) 相关规定 1、 所有假期均包含休息日和节假日。

  2、 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后,呈有权限主管核准后递交 考勤管理部门,并报人事处备案,方可休假。

  3、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应在上 班后 30 分钟内电话报请有权限主管或分管院领导批准, 否则按旷工 处理。

  4、 连续旷工 3 天,或年累计旷工 7 天,学院将按劝退处理,连 续旷工 10 天,或年累计旷工 30 天,学院将予以除名。

  5、 申请工伤假、病假须随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无诊断书者按事假处理。

  6、 申请婚假须随附有效[结婚证书]。

  7、 申请产假须随附[预产期证明]。

  以上材料,由主管予以查证。

  教职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有特别要求者,另行提报,经分管院领 导确认后执行。

  (三) 请假核准权限 院长、副院长由董事长审批。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院长审批。

  一般教职工 7 天以上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5 天以下分管副 院长审批,3 天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

  请假手续一经核准,不得私自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从 重处理。

  (四) 考勤扣款 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1、 请假工资扣款标准以月平均有效工作天数为基数计算。

  2、 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算,事假每日 以日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加各种津贴,下同)乘以请假天数扣款。

  3、 病假三天以内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以及医生开具证 明的,每天按半天计发工资。

  月累计超过三天或年累计超过十五天 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 6 个月以内的,企 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 6 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 改由学院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学院工龄不满 2 年者,为本人工资 60%;已满 2 年不满 4 年者,为本人工资 70%;已满 4 年不满 6 年者, 为本人工资 80%。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 支付,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4、 迟到、早退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算,扣 10 元。

  5、 旷工按日工资标准三倍金额扣款。

  6、 各项扣款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三

  1.目的 1.1、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除指定人员之外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3.职责 3.1、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

  3.2、当月员工考勤记录及所有表单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并计算月度考勤。

  3.3、汇总、计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数据,并提交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4.考勤办法 4.1 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指纹考勤。

  4.2 若遇到特殊情况,公司不能实施指纹考勤,则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 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公司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5.2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5.3 人事专员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当月5日前将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统计表报公司人事部审批,同 时将考勤汇总表及记录进行公布;将批准件送达公司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考勤依据。

  逾期未 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专员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 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规定 6.1 工作时间 6.1.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4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 小时,周六视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时间为 275天。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 如发生变动时,以公司下发的通知为准。

  6.1.2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 次)。

  6.2 考勤内容 6.2. 1 全勤奖 6.2.1.1 当月迟到不超过 3 次,每次不超过 10 分钟,每月累计不超过 30 分钟者;当月未打卡次数为 0 者; 当月无事假者;当月病假不超过 2 天者(需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 ;因工伤休息不超过 6 个工作日者;丧假、 婚嫁期内的均享有全勤奖。

  6.2.1.2 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 100%全勤奖。

  6.2.1.3 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6.2.1.4 全勤奖奖金为 50 元。

  6.2. 2 迟到 6.2. 2. 1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如遇特殊天气或特 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权酌情处理) 6.2. 2. 2 迟到处罚: 迟到 10 分钟以上,每次扣 10 元,20 分钟以上,每次扣 20 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5 次(不含允许的 3 次) ;每月迟到累计 5 次以上 7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 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公司补贴,扣 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达到 7 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 3 天基本工资,扣除公司补 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迟到 30 分钟以上,连同 30 分钟一齐处罚,每分钟扣 1 元, (例:当月累计 迟到 31 分钟,罚款 31 元,迟到 29 分钟,不扣罚) 。

  6.2.3 早退

  6.2.3.1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打卡离岗视为早退。

  6.2.3.2 早退处罚: 30 分钟以下,每次处罚 10 元,若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6.2.4 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A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 非特殊情况下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请假条的; C 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同意续请的; D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E 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6.2.4.1 旷工处罚:扣发旷工天数的双倍基本工资,如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 资等,每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者,将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奖金,同时公司将有权直接予 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6.2.5.1 员工临时外出务工或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临时外出单》或《员工出差申请单》作为出勤依据, 没有刷卡的必须补签《员工签卡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 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6.2.5.2 公出期间以正常出勤核发工资,计为全勤范畴。

  6.2.5.3 申请临时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核准。

  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 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6.2.6 事假 6.2.6.1 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6.2.6.2 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 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 为旷工。

  6.2.6.3 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6.4 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规定的病历证明,可转成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6.2.6.5 处罚规定:事假按整小时及整天计算,扣除对应小时及日工资。

  6.2.6.6 请假权限:主管级以下级别的员工事假1 日(含)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1 日以上至5 日以内 (含)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5 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主管级别(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事假1 日(含) 内由总经理批准,1日以上由执行董事核准。

  6.2.6.7 事假期间工资扣发基数按员工月工资本薪进行计算。

  6.2.7 病假 6.2.7.1 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6.2.7.2 凡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6.2.7.3 员工请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向 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内补办病假手续, 否则视为旷工。

  在工作时间内因病需外出就诊或休息的,须持本部门领导签字的《员工请假条》方可离开 公司。

  6.2.7.4 病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7.5 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3 日(含)内按事假处理,3 日以上按旷工处理 6.2.8 工伤假 6.2.8.1 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休息的,可请工伤假。

  6.2.8.2 员工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职业病鉴定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规定及流 、 程申请工伤假;否则按病假处理。

  6.2.8.3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2.8.4 员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伤假证明或不符合休工伤假条件的,属普通疾病的,按病假处理;病假、工 伤假期满不主动复工的,按旷工论处理。

  6.2.8.5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2.9 加班 6.2.9.1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

  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 行加班申请手续。

  6.2.9.2 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6.2.9.3 调休批准权限:调休要履行调休手续,一般情况下连续调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3 天内由所在部门 经理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调休时间的,3 至5 天(含5 天)需经所在总经理批准,调休5 天以上者, 需报执行董事核准。

  6.2.9.4 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因本身工作性质的不同,同时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参与调休,公司可酌 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以“周末加班制度”为准。

  6.2.10 婚假 6.2.10.1 按法定结婚年龄(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 3 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除可享受 3 天法定婚假外,还可多享受 10 天的晚婚假期。

  6.2.10.2 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1 产假 6.2.11.1 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给予产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 假15 天;妊娠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假15 天,妊娠3 个月(含)以上自然流产者,给假20 天。

  6.2.11.2 男员工可以休陪产假5 天,陪产假在子女出生当时有效,事后一律不补假。

  6.2.11.3 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2 丧假 6.2.12.1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 天,根据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属于 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1 到3 天。

  6.2.12.2 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4 年休假 6.2.14.1 所有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将享受法定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8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6.2.14.2 年休假不可累加,须在当年内休完,过期不补。

  年休假的请假以0.5 天为单位计算。

  6.2.14.3 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超出时间按事假计算。

  6.2.14.4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年假的假期。

  6.3 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条》或《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在假别一列写明请假类别 。

  ②直属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 。

  ③交人事专员。

  6.4 请假单填写规定 6.4.1《员工请假条》及《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 填写。

  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公出、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调休、年假等。

  6.4.2 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

  6.4.3 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理。

  6.4.4 每张假条离岗日期与回岗日期必须在同一月份内,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应分开填写。

  6.4.5 如请假单不能清楚辨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5 刷卡规定 6.5.1 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刷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刷卡或忘记打卡的,须及时补签 《员工签卡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于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给予补录。

  6.5.2 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时不要提前刷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 考勤规定处理。

  6.5.3 加班时,员工要及时刷卡或由主管登记加班时间,否则无加班申请单及相应记录者不计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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