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考勤制度>《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07 20:08:18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员工考勤管理是对员工日常出勤状况进行考察,作为对员工劳动纪律进行考核依据的规章,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参考依据。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

  1. 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 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 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 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 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 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 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 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 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再生计件制员工、季节工除外) 。

  三、 工作职责 1、 公司人事部门为考勤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考勤监督与管理工作; 2、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3、 办事处综合科为办事处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制度 1、全体员工实行八小时日工作制; 2、科室及营销人员实行六天周工作制; 3、所有人员严格实行打卡考勤。

  无打卡条件的,必须签名登记。

  五、 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 允许 4 小时内补打。

  未补打的,按早退处理。

  2、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情 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3、 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罚标准 ⑴ 迟到(或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 次处理,在 30 分钟至 2 小时之内的,按 2 次处理。

  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的,按旷工半天 处理。

  (发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⑵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 60 元。

  旷工半天到 1 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 50%; 旷工 1 天至 2 天(含)的,则扣罚全月奖金;旷工 2 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 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可以请假。

  请假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视同无故缺勤。

  凡 不能正常出勤者,根据请假类别对薪资进行相应核减。

  -1-

  (二)打卡 1、若忘记带卡,需在门卫处按 10 元/天的标准交纳罚金,并由门卫进行登记记录。

  门 卫在收取罚金后须向员工开具收据,罚金交至财务部。

  2、本人不慎将卡遗失,需到财务部交纳现金 20 元,凭财务收据到行政部门购置新卡。

  3、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 , 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未打 卡说明》的审批程序如下: ① 公司职能部门员工逐级审批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分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② 采购处员工及主管逐级审批至供应主管;办事处员工审批至办事处主管,办事处 主管审批至公司分管。

  4、保卫对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打卡机不能正常运作以及在打卡过程中出现的其它 问题,要有明确的记录,月底整理后交至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

  5、签名登记制的考勤管理等同于打卡制。

  (三)请假 1、 请假程序与权限 (1) 员工请假原则上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 生效,未经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员工在 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

  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 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 20 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2) 审批权限: ① 职能部门:部门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公司 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部门主管批准,2 天以 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② ③ ④ ⑤ 办事处:办事处主管请假报公司分管批准。

  办事处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 采购处:采购处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供应主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 公司分管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

  生产分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以内的,需报办事处主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公司分管批准。

  2、 请假规定 (1)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

  原则上-2-

  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 7 天。

  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2) 病假:请病假 2 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时 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

  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的,按 事假对待。

  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 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可请婚假 3 天。

  符合晚婚年龄规定的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 ,可增加晚婚假 7 天。

  (4)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90 天,剖腹产的可增加 30 天。

  (5) 探亲假:家住外地(外地是指以本人户籍为依据,安徽省外以及南京市区以外的地 区)的企管类、技术类且进入公司工作满 1 年的正式员工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 ①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或子女,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已婚员工 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四年给假一次; ② 每次假期为 7 天(不含在途天数) ,在途天数按同类假处理。

  (6)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可请丧假 5 天;员工的旁系亲属(包括:公婆、岳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去世可请丧假 3 天。

  外地员工路途时间不计入假期天数,可作为 同类假处理。

  (7) 考试假:学习内容须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且申请需逐级审批至总经理。

  请假获 得批准后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考勤员处留存。

  (8)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9) 请假天数在 15 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数在 15 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 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

  (1) 企管类、技术类、业务类、后勤类: ① 事假:扣除日均基本工资、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② 病假、探亲假:扣除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③ 婚丧假、考试假:扣除日均奖金; ④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⑤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的,扣除日均工资; ⑥ 需星期日、法定假日上班的后勤类员工请假的,按 15 元/天标准扣罚。

  ⑦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如行车补贴、外派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 列出的其它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 3 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 和日均其它岗位收入。

  -3-

  ⑧ 员工请假无需扣除工龄工资。

  ⑨ 计算方法: 日基本工资、日岗位工资、日奖金、日津贴、日补贴、日均奖金:企管类、技术类、 营销类员工当月该类薪资总额除以 26 天。

  后勤类根据具体班次安排,三班制员工 按 30 天,常白班员工按 26 天计。

  (2)生产类假期薪资核算标准,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四) 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

  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

  由公司或分公司统 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类别及加班费计算方法:加班费为每个班 15 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 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 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 150%计算; 3、 延时加班计算方法: ① 每次延时加班,不足 1 小时的忽略不计; ② 当月延时加班数计算方法:累计 8 小时 1 个班,超过 4 小时而不足 8 小时的为 半个班,不足 4 小时的,忽略不计。

  4、 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5、 管理员级别以上(含管理员)人员不享受延时加班费;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 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营销业务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及延时加班费。

  六、 考勤管理流程 1、 每月 1-31 日为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结束,保卫负责将考勤卡、考勤记录转交公司人 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

  2、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的出勤情况、 缺勤手续进行查核。

  3、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缺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经逐 级审核和单位主管审批后,作为薪资核算的依据之一。

  分公司办公室需将分公司月 度考勤统计表于每月 5 日前报至公司人事部门。

  七、 附则 1、 各部门主管对上述请假、加班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部门把关不到位,将严肃处理 相关责任人,对弄虚作假的员工,从严处理。

  2、 人事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分公司办公室、外办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制度执-4-

  行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企划部负责解释,原《*******集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4、各单位针对有局部的特殊岗位、特殊情况,可专项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 支持性表格: 《加班申请单》 《未打卡说明》-5-

  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生产分公司员工。

  三、 工作职责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规定 1、分公司非生产类员工作息时间,参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2、生产车间常白班时间为 7:50-17:00,其中 11:30-12:15 为中午就餐。

  三班制生产工人工作时间为: 3、白班 7:50-16:00,中班 15:50-0:00,夜班 23:50-次日 8:00。

  工作期间各有 30 分钟轮流就餐时间。

  五、 打卡管理 1. 打卡规定 1) 所有上下班人员必须打卡考勤。

  2) 当班保卫在上下班之前需做好打卡机的调试工作,未调试或未正确调试而造成 打卡人打错的,保卫必须按 2 元/张的标准购卡归位。

  3) 加班等非正常打卡的,打卡人应事先向保卫进行说明,否则由打卡人承担因卡 机未调试引起的打卡错误。

  2. 考勤卡的保管 考勤卡由保卫负责保管。

  保卫工作交接时须检查当天考勤卡的数量,并对考勤卡数 量的变动进行详细登记。

  若发现考勤卡遗失,查清责任(若责任不能明确查清时,则 为当班保卫的责任) ,并对责任人处以 20 元/张的罚款。

  3. 打错卡的处理-6-

  员工若将自己的考勤卡打重、打错格,须立即向保卫按 2 元/张的标准购换新卡; 若错打别人卡,则需交纳罚金 10 元,并向保卫以 2 元/张购买新卡归位。

  (属机构故障 的,当事人立即提出,保卫核查登记。

  ) 4. 忘记打卡的处理 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允许 4 小时内补打。

  未补打的, 按早退处理。

  5. 因公未打卡 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 , 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未 打卡说明》逐级审批至企业主管,分公司主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6.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 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六、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 迟到(或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 次处理,在 30 分钟至 2 小时 之内的,按 2 次处理。

  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发 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2. 迟到或早退按 60 元/次进行处罚。

  3. 旷工半天到 1 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 50%;旷工 1 天至 2 天(含)的,则扣 罚全月奖金;旷工 2 天以上,按待岗或自动离职处理。

  七、 请假管理 1、请假规定 1)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得请假。

  2)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

  原则 上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 7 天。

  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3) 病假:请病假 2 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 时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

  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 的,按事假对待。

  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考试假等各类假均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5)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7-

  6) 请假天数在 15 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 数在 15 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2、请假手续 1) 员工请假原则上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 批准后生效。

  在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

  2) 员工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 20 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3) 生产类、 辅助类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 第一天按扣除当月基本奖 300 元处罚, 第二天起按旷工处理。

  其它序列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情 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请假审批权限: 1) 分公司员工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科室/车间主管批准;2-5 天(含)需报 分公司分管批准,5 天以上报分公司主管批准。

  2) 分公司科室、车间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2-5 天(含)需报分公司主管批准,5 天以上的需报公司分管批准。

  分公司助理 2 天(含)以内的由分公司主管审批,2 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审批。

  3) 分公司主管 2 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审批;2 天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 审批。

  八、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1、生产类为当月该类薪资的总额除以 30 天。

  ⑴ 非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按天扣除日均收入,并处以缺勤罚款:第 1 天扣 15 元,第 2—3 天按 30 元/天,第四天起扣 15 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扣除日均奖金,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扣除日均收入。

  病假 1 个月或扣除日均收入后月收入低于 380 元时,按 380 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4)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5) 常白班人员当月允许每月请事假一天,扣 15 元/天,但不扣日均收入。

  三班制 及计件工资人员无休息日。

  ⑵ 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一律不计当日产量,并处以缺勤罚款:第 1 天扣 15 元,第 2—3 天按 50-8-

  元/天,第四天起扣 15 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不得当日产量奖,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不得当日产量奖。

  病假 1 个月或扣除产量奖后月收入低于 380 元时,按 380 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⑶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班组长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列出的其它 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 3 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和日均其 它岗位收入。

  2、分公司非生产类人员的假期薪资扣减,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

  九、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

  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

  由公司或分公司统 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费标准:为每个班 15 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 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 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 150%计算; 顶班(指连续作业两个班次不调休)加班:按 200%计算。

  3. 计算规定 1)每次延时加班不足 1 小时的忽略不计;当月延时累计 8 小时 1 个班,超过 4 小时而 不足 8 小时的为半个班,不足 4 小时的,忽略不计。

  2)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3)管理干部不享受延时加班费; 4)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 5)计件制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法定假日除当日产量外,增加 200%加班费。

  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

  一、 考勤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 考勤管理

  三、 作息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8:00。

  四、 打卡制度

  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内打卡者,则视为早退。打卡时间在上班30分钟后到2小时之间的,按事假处理;超过2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告知部门经理并需到行政人事部登记《人员外出登记》备案(登记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行政人事部采取不定期查岗,如发现不在岗并未登记《人员外出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如果公出不能返回,要填写《未打卡说明》,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的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4、员工请假,须提前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告假,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5、忘记签到者,当天未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未打卡说明》的,一律视为未签到,并按规定扣发基本工资。

  五、 打卡要求

  1、员工需按秩序排队打卡,不得拥挤、吵闹或插队。

  2、打卡时必须听清考勤机提示音,以便确认自己是否打卡成功。

  3、每位打卡者都有义务维护考勤秩序,爱护考勤机,弄脏、刮伤、敲打或损坏考勤机者,需照价赔偿。

  六、 奖惩规定

  七、 假别的具体规定

  1、迟到、早退

  员工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

  2、旷工

  (1) 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者。

  (2)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

  (3)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者。

  (4)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者。

  3、事假

  (1) 员工如因私事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

  (2) 员工请事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 员工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上必须由总监审批。

  (4) 部门经理以上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

  (5)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按事假处理。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6) 不提前办理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

  (2) 请病假1天,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确认病假。

  (3) 请病假2天(含)以上,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附病情报告),部门经理审批。

  (4)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证明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5)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

  5、工伤假

  (1) 员工因工负伤或致残,须以国家有关部门授权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依据,工伤所需工伤医疗期也由工作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根据劳动鉴定确认不能出勤者,享受工伤假。

  (2)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正常基本工资发放,其它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6、 婚假

  员工结婚者可请下列婚假,工资照发,须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工作地点,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工作地点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3天:

  (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 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不能分段申请,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 如婚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

  7、丧假

  (1)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其余按事假处理。

  (2) 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8、产假、计划生育假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难产的(须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30天(晚育者增加产假的前提是24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

  怀孕已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接受各种节育、绝育手术者,需经市级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由行政人事部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准假期。

  (3) 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4) 男员工配偶分娩,符合晚育年龄者,凭医院证明可享受7天带薪陪护假。

  (5) 需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每月享受一天的带薪体检时间,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6) 参保的女员工产假(含怀孕流产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津贴支付,由公司先行垫付,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申领后补回。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公司正常的福利待遇。

  (7) 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理执行。

  (8) 如产假及陪产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

  (9)

  9、年假

  (1) 年假标准: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请年休假须提前5天填写《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3) 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休假,年假也可以冲抵事病假。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当年休婚假的,即婚假与年假不能同一年度享受;

  2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

  3 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4 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

  10、其它假

  (1) 法定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日。

  (2) 员工可带薪参加省级以上统一考试,带薪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本科(不含)以上学历或考取中级以上职称,考试前给予三天复习时间(按事假)。

  11、销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须到行政人事部销假。

  八、 加班加点

  2、各部门安排加班加点,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视为加班;

  3、行政人事部对员工加班加点情况进行统计,统计以《加班申请表》和完整的考勤记录为准,二者兼有视为有效的加班。

  5、员工可根据有效加班加点进行调休,调休时间要与加班加点时间一致,不得多休;调休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调休。若工作性质全年内无法进行调休的岗位,由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发放加班工资。

  (1) 加点工资:安排劳动者延迟工作时间的,支付加点工资为每小时工资的50%。

  (2) 加班工资:

  ①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200%。

  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300%。
 

【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企业考勤规章制度05-18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05-12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03-21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05-18

关于考勤管理规章制度04-27

公司管理考勤规章制度05-12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05-08

职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01-16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02-13

超市考勤管理规章制度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