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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条款

时间:2022-04-07 20:26:13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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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条款

  考勤处罚制度可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树立良好工作作风,还可以改善企业的精神风貌,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条款,供你参考。

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条款

  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条款范文一

  1.目的 1.1、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除指定人员之外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3.职责 3.1、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

  3.2、当月员工考勤记录及所有表单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并计算月度考勤。

  3.3、汇总、计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数据,并提交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4.考勤办法 4.1 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指纹考勤。

  4.2 若遇到特殊情况,公司不能实施指纹考勤,则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 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公司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5.2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5.3 人事专员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当月5日前将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统计表报公司人事部审批,同 时将考勤汇总表及记录进行公布;将批准件送达公司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考勤依据。

  逾期未 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专员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 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规定 6.1 工作时间 6.1.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4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 小时,周六视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时间为 275天。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 如发生变动时,以公司下发的通知为准。

  6.1.2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 次)。

  6.2 考勤内容 6.2. 1 全勤奖 6.2.1.1 当月迟到不超过 3 次,每次不超过 10 分钟,每月累计不超过 30 分钟者;当月未打卡次数为 0 者; 当月无事假者;当月病假不超过 2 天者(需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 ;因工伤休息不超过 6 个工作日者;丧假、 婚嫁期内的均享有全勤奖。

  6.2.1.2 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 100%全勤奖。

  6.2.1.3 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6.2.1.4 全勤奖奖金为 50 元。

  6.2. 2 迟到 6.2. 2. 1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如遇特殊天气或特 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权酌情处理) 6.2. 2. 2 迟到处罚: 迟到 10 分钟以上,每次扣 10 元,20 分钟以上,每次扣 20 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5 次(不含允许的 3 次) ;每月迟到累计 5 次以上 7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 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公司补贴,扣 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达到 7 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 3 天基本工资,扣除公司补 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迟到 30 分钟以上,连同 30 分钟一齐处罚,每分钟扣 1 元, (例:当月累计 迟到 31 分钟,罚款 31 元,迟到 29 分钟,不扣罚) 。

  6.2.3 早退

  6.2.3.1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打卡离岗视为早退。

  6.2.3.2 早退处罚: 30 分钟以下,每次处罚 10 元,若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6.2.4 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A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 非特殊情况下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请假条的; C 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同意续请的; D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E 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6.2.4.1 旷工处罚:扣发旷工天数的双倍基本工资,如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 资等,每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者,将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奖金,同时公司将有权直接予 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6.2.5.1 员工临时外出务工或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临时外出单》或《员工出差申请单》作为出勤依据, 没有刷卡的必须补签《员工签卡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 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6.2.5.2 公出期间以正常出勤核发工资,计为全勤范畴。

  6.2.5.3 申请临时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核准。

  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 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6.2.6 事假 6.2.6.1 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6.2.6.2 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 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 为旷工。

  6.2.6.3 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6.4 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规定的病历证明,可转成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6.2.6.5 处罚规定:事假按整小时及整天计算,扣除对应小时及日工资。

  6.2.6.6 请假权限:主管级以下级别的员工事假1 日(含)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1 日以上至5 日以内 (含)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5 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主管级别(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事假1 日(含) 内由总经理批准,1日以上由执行董事核准。

  6.2.6.7 事假期间工资扣发基数按员工月工资本薪进行计算。

  6.2.7 病假 6.2.7.1 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6.2.7.2 凡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6.2.7.3 员工请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向 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内补办病假手续, 否则视为旷工。

  在工作时间内因病需外出就诊或休息的,须持本部门领导签字的《员工请假条》方可离开 公司。

  6.2.7.4 病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7.5 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3 日(含)内按事假处理,3 日以上按旷工处理 6.2.8 工伤假 6.2.8.1 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休息的,可请工伤假。

  6.2.8.2 员工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职业病鉴定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规定及流 、 程申请工伤假;否则按病假处理。

  6.2.8.3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2.8.4 员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伤假证明或不符合休工伤假条件的,属普通疾病的,按病假处理;病假、工 伤假期满不主动复工的,按旷工论处理。

  6.2.8.5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2.9 加班 6.2.9.1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

  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 行加班申请手续。

  6.2.9.2 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6.2.9.3 调休批准权限:调休要履行调休手续,一般情况下连续调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3 天内由所在部门 经理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调休时间的,3 至5 天(含5 天)需经所在总经理批准,调休5 天以上者, 需报执行董事核准。

  6.2.9.4 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因本身工作性质的不同,同时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参与调休,公司可酌 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以“周末加班制度”为准。

  6.2.10 婚假 6.2.10.1 按法定结婚年龄(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 3 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除可享受 3 天法定婚假外,还可多享受 10 天的晚婚假期。

  6.2.10.2 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1 产假 6.2.11.1 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给予产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 假15 天;妊娠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假15 天,妊娠3 个月(含)以上自然流产者,给假20 天。

  6.2.11.2 男员工可以休陪产假5 天,陪产假在子女出生当时有效,事后一律不补假。

  6.2.11.3 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2 丧假 6.2.12.1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 天,根据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属于 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1 到3 天。

  6.2.12.2 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4 年休假 6.2.14.1 所有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将享受法定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8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6.2.14.2 年休假不可累加,须在当年内休完,过期不补。

  年休假的请假以0.5 天为单位计算。

  6.2.14.3 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超出时间按事假计算。

  6.2.14.4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年假的假期。

  6.3 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条》或《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在假别一列写明请假类别 。

  ②直属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 。

  ③交人事专员。

  6.4 请假单填写规定 6.4.1《员工请假条》及《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 填写。

  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公出、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调休、年假等。

  6.4.2 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

  6.4.3 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理。

  6.4.4 每张假条离岗日期与回岗日期必须在同一月份内,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应分开填写。

  6.4.5 如请假单不能清楚辨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5 刷卡规定 6.5.1 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刷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刷卡或忘记打卡的,须及时补签 《员工签卡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于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给予补录。

  6.5.2 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时不要提前刷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 考勤规定处理。

  6.5.3 加班时,员工要及时刷卡或由主管登记加班时间,否则无加班申请单及相应记录者不计为加班。

  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条款范文二

  一、 考勤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 考勤管理

  三、 作息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8:00。

  四、 打卡制度

  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内打卡者,则视为早退。打卡时间在上班30分钟后到2小时之间的,按事假处理;超过2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告知部门经理并需到行政人事部登记《人员外出登记》备案(登记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行政人事部采取不定期查岗,如发现不在岗并未登记《人员外出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如果公出不能返回,要填写《未打卡说明》,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的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4、员工请假,须提前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告假,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5、忘记签到者,当天未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未打卡说明》的,一律视为未签到,并按规定扣发基本工资。

  五、 打卡要求

  1、员工需按秩序排队打卡,不得拥挤、吵闹或插队。

  2、打卡时必须听清考勤机提示音,以便确认自己是否打卡成功。

  3、每位打卡者都有义务维护考勤秩序,爱护考勤机,弄脏、刮伤、敲打或损坏考勤机者,需照价赔偿。

  六、 奖惩规定

  七、 假别的具体规定

  1、迟到、早退

  员工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

  2、旷工

  (1) 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者。

  (2)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

  (3)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者。

  (4)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者。

  3、事假

  (1) 员工如因私事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

  (2) 员工请事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 员工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上必须由总监审批。

  (4) 部门经理以上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

  (5)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按事假处理。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6) 不提前办理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

  (2) 请病假1天,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确认病假。

  (3) 请病假2天(含)以上,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附病情报告),部门经理审批。

  (4)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证明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5)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

  5、工伤假

  (1) 员工因工负伤或致残,须以国家有关部门授权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依据,工伤所需工伤医疗期也由工作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根据劳动鉴定确认不能出勤者,享受工伤假。

  (2)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正常基本工资发放,其它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6、 婚假

  员工结婚者可请下列婚假,工资照发,须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工作地点,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工作地点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3天:

  (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 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不能分段申请,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 如婚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

  7、丧假

  (1)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其余按事假处理。

  (2) 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8、产假、计划生育假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难产的(须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30天(晚育者增加产假的前提是24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

  怀孕已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接受各种节育、绝育手术者,需经市级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由行政人事部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准假期。

  (3) 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4) 男员工配偶分娩,符合晚育年龄者,凭医院证明可享受7天带薪陪护假。

  (5) 需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每月享受一天的带薪体检时间,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6) 参保的女员工产假(含怀孕流产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津贴支付,由公司先行垫付,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申领后补回。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公司正常的福利待遇。

  (7) 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理执行。

  (8) 如产假及陪产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

  (9)

  9、年假

  (1) 年假标准: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请年休假须提前5天填写《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3) 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休假,年假也可以冲抵事病假。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当年休婚假的,即婚假与年假不能同一年度享受;

  2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

  3 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4 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

  10、其它假

  (1) 法定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日。

  (2) 员工可带薪参加省级以上统一考试,带薪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本科(不含)以上学历或考取中级以上职称,考试前给予三天复习时间(按事假)。

  11、销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须到行政人事部销假。

  八、 加班加点

  2、各部门安排加班加点,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视为加班;

  3、行政人事部对员工加班加点情况进行统计,统计以《加班申请表》和完整的考勤记录为准,二者兼有视为有效的加班。

  5、员工可根据有效加班加点进行调休,调休时间要与加班加点时间一致,不得多休;调休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调休。若工作性质全年内无法进行调休的岗位,由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发放加班工资。

  (1) 加点工资:安排劳动者延迟工作时间的,支付加点工资为每小时工资的50%。

  (2) 加班工资:

  ①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200%。

  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300%。

  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条款范文三

  1. 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 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 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 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 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 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 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 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 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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