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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通知

时间:2022-04-08 11:15:38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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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通知

  考勤制度是一切制度和纪律的基础,加强机关考勤是树立“团结、高效、规范、统一”的机关形象,实现“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的奋斗目标的着力点。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通知,供你参考。

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通知

  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通知范文一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省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准闲扯聊天,不准擅离办公室和中途外出办私事。

  3、不准上班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搞个人娱乐活动。鼓励大家学政治、学时事政策、学科技业务和法律金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4、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单位制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并将出勤情况逐日报单位分管领导登记核查。

  5、严格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以短信或微信形式向科室主管领导请假报告,不允许先斩后奏,请假短信或微信为补卡依据,月终由考勤员向各主管领导收集。

  本机关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病、因事请假在3天以内,一般干部由科室领导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批准。科级以上干部请假3天以下者,报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者,报主任批准。除法定假(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10天假日及52个双休日,以下同)外,凡休其他有关规定假的'须提前2天填表办理审批手续,因公出市、出省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将审批报告交科室考勤员统计。

  6、严格实行督查制度。办公室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一般采取上班后15分钟或中途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凡未预先请假和报告离岗的,均以违规论处。

  7、从发文之日起,机关干部必须填写省人事厅统一印发的“公仆日记”或“考勤记实手册”,作为年终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措施

  1、本考勤制度仅限于经办公室人事专员核定的在编在岗人员,并由办公室发放或代发工资的人员范围内执行。

  2、考勤每天打卡2次,城区5元/次,景区8元/次,城区打卡时间为:上午8:30-9:00,下午:2:30-3:00;景区打卡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3:00-4:30;月底统计,按月兑现。

  3、每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扣发全月考勤奖;无故旷工1天以上不足3天者,扣发月考勤奖金20%×旷工天数,已发放的从工资中扣回。

  4、未经请假报告,凡迟到早退和上班中途私自外出的,每月累计5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金。

  5、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下棋、打球等个人娱乐活动的,初次提出批评教育,累计5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

  6、上班时间串岗、闲扯、喧哗打闹,影响他人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扣发当月考勤奖。

  7、干部职工年累计扣发全年考勤奖25%以上(含25%)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职工。

  8、机关工作人员确需加班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各科室可酌情安排补休。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汇总报分管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的依据。各科室领导要严格考勤,如实汇总办公室人员的出勤情况。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分管领导和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通知范文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 。

  第二条 工作时间按照县政府规定, 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 8: 30 至 12: 00, 下午 13:30 至 17:30(夏季下午上班时间以县政府通知为 准) 。

  第三条 请销假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 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 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

  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 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

  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 疗机构证明,经办公室审核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本股 (室) 负责人审批; 一天以上, 二天以下 (含二天) 经股 (室) 负责人同意后,由主管局长审批;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1

  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长审批。

  股(室)负责人请 假一天,由主管局长审批;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 ,经主 管局长同意后,由局长审批;股(室)负责人因公(私)临 时离开工作岗位,应告知主管局长。

  科级干部请事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请假时间长短, 由本单位领导或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 的公休节假日除外) ,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 也要履行请假手续。

  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对于年休假、探 亲假、婚假、产假等可预见的'假期,各股室应做出统筹安排, 建立岗位 A、B 角制度,处理好正常工作和休假的关系,保 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

  5、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者,应在当天 先打电话请假,由本股室负责人代写请假条,第二天补办, 超过一天不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请事假到外省、市的必须 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6、 请假人员请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 (请假条样式附后) , 并于休假的前一天,完成审批手续。

  请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 案,假满返岗时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遇有特殊情况,需要 补办请假手续的,所在股室应于当天写出书面说明由股室负 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备案,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条 假期待遇2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休假期间工资及 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2、病、事假等相关待遇按照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领 导小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待遇 的暂行规定》 (*人社〔2015〕8 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监督办公室对各单位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联 查,对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现象进行登 记、整理,报局领导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通知范文三

  1、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 岗位职责。

  2、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 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 ;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 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3、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 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4、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 行各种娱乐活动; 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 中午不准喝酒 (接 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

  5、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

  一般干部请假在三天 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乡长审批;副职 领导干部请假由书记审批。

  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6、全体干部上班一律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在 8:30 以前, 8:30 至 10:00 之间签到的视为迟到,10:00 以后视为旷工,有特 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电话说明情况。

  7、迟到 1 次扣除 10 元,请假到期后未能按时上班的,每超 一天按 20 元递增, 旷工的 1 天扣除 60 元, 并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实行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兑现。

  病假、事假、迟到、旷工年累计 达到一定时限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

  8、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 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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