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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08 11:20:35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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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考勤是如今各个公司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部分,也是保证接下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打卡式考勤,指纹考勤,面部识别考勤等先进的考勤管理方式,使得传统工作量大,效率低的手工考勤方式已经成为过去。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 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个月 4 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 并填报 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 个工作日奖励 40 元,2 个工作日奖励 100 元,三个工作日奖励 150 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 签到次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 2 次)。

  ⑶ 签到时间: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 因公外出未签到: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 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 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 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记签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 ,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 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 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 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 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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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1 天(含)以内 人 3 天以内 员 一般员工(固定工) 部门主管(含)以上 部门主管/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4 天(含)以上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 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 3 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 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应当提前 5 个工 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 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 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 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 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 动关系。

  ◎病假前 2 日为带薪假期,超 2 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 1 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 事假 ◎1 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 个工作日以上,3 个工 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 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 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 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

  ◎若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2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 1 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 劳动关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 可享受 3 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 10 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 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 3 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 1 年以内的.员工不 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 可申请 3 个工作日丧假。

  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 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 享受 3 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 ,每年可以享受 5 个工作日的 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 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

  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 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 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产假: ◎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 15 天;妊娠不满 12 周(含)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12 周以上 16 周(含)以内的流产的 产假为 30 天;16 周以上 28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怀孕 28 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 90 天。

  ◎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 2 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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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 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 10 分钟 小于 30 分钟做警告处理; 迟到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小于 60 分钟的扣款 10 元。

  ⑵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 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 旷工 0.5 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 1 个工作日扣除 2 倍当日工资。

  ⑷ 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扣发 15 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 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 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 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

  1、 工作时间 1.1 办公室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 8:00-17:00; 1.2 生产管理人员和车间员工每日工作时间 8:00-20:00; 1.3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当月内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调休;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 休的可实行月度累计,本年度内安排调休或视年度绩效情况给予奖励。

  2、打卡 2.1 员工上、下班均需刷脸考勤,每日共计 2 次。

  2.2 员工考勤实行二级考勤, 即部门考勤与公司考勤相结合, 部门考勤以纸质记录为依据, 公司考勤以刷脸为依据; 2.3 公司每月设立全勤奖,除公司放假外无请假者全额发放全勤奖。

  请假当月累计 1 天以内(含 1 天)的全勤奖扣 除 20%,1 天以上 2 天以内(含 2 天)全勤奖扣除 50%,2 天以上全勤奖全部扣除,每超出 1 天处罚绩效工资 1%。

  2.4 上班时间 8:00(含)以后到达视为迟到,请假除外;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非因公事或擅自提前离开公司 者视作早退。

  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内扣除 10 元/次,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上按请假处理。

  2.5 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2.6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到人事部办理补签手续,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7 漏打卡扣 10 元/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到人事部填写“出勤异常单” ,每月不得超过 3 次,超出每次扣 30 元。

  3、请假 3.1 员工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申请手续,并依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批准并办理必要 的工作移交/职务代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书面申请的,当事人应在发生日上班后 1 小时内亲自(或委托他人)以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内为部门最高主管)报备,并在假期结束上班当天补办 申请手续。

  未办理手续的以旷工处理。

  3.2 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至二天(含二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 人员都须在人事部备案。

  3.3 请假申请程序如下:当事人向人事部考勤员领取个人“请假单”→填表→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二天(含) 以上公司领导审批→请假单”交回人事备案。

  调休申请手续同请假手续。

  3.4 请假的最小单位为 1 小时,不足 1 小时以 1 小时计。

  3.5 病假: 3.5.1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历、 病假条请主管或经理签核后交给人事部核查存档,每月累计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3.6 事假: 3.6.1 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九点以前请示部门领 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6.2 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离开公司处理的.,需按照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按旷工 处理。

  3.7 婚假: 3.7.1 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事部审核并备案。

  3.7.1 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 25 周岁、女方 23 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 10 天。

  3.8 产假: 3.8.1 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 98 天(包括产前 15 天)产假,难产可增加 15 天。

  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 30 天产假。

  3.8.2 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 15 天妊娠假,怀孕四个月以上 7 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 42 天妊娠假,怀孕 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 98 天产假。

  3.8.3 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事部批准方可休假。

  3.8.4 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 7 天。

  3.9 丧假: 3.9.1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 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 5 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 2 天。

  在外地的父母、 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3.9.2 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3.10 旷工 : 3.10.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擅自不到岗的; 2) 假期已满但未续假擅自不到岗的;3) 当班内无故迟到、早退在 1 小时以上的; 4) 伪造出勤记录。

  3.10.2 旷工一天扣 200 元,连续旷工 3 天及以上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视为旷离,旷离扣 600 元。

  4、加班、调休 4.1 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 ,经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批准后, 转至人事部备案。

  4.2 车间员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加班的, 由部门、 生产部和人事部记录加班时间, 按月总结核算以工资形式兑现。

  4.3 加班如需调休的应提前一天向部门领导申请,由部门领导填写《加班调休单》 ,每月月底转至人事部备案。

  4.4 员工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5、节假日放假: (1)元旦:放假一天; (2)春节:放假三天; (3)清明节:放假一天; (4)劳动节:放假一天; (5)端午节: 放假一天; (6)国庆节:放假三天; (7)中秋节:放假一天;具体由人事部公布放假安排通知,出现特殊情况由部 门自行调整。

  6、 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7、 本规定由人事部起草并解释、执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实施。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 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 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 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领导要加 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

  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 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 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 14 天者取消其年假,达 20 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 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 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 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 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 3-10 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 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产前 15 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产假 15 天; 4、 妊娠 3 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 30 天;妊娠 3 个 月以上、7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 45 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 30 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 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 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

  一天以下(包括一天) 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 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 理审批。

  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

  节假日值 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 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 班后 30 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 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

  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 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

  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 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 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 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 26、27 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 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 地点的考勤,30 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 每月 27 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 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 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 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 5 元,第二次扣罚 20 元,第 三次扣罚 100 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 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 50%;三年 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 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 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 发现一次, 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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